我们永远不会变成流行的主角,那么,何不回来做自己的主角呢?当一个人捉住流行的尾巴,自以为是流行的主角时,已经成为跑龙套的角色,因为在流行的大河里,人只是河面上一粒浮沤。
有一位贫苦的人去向天神求救,天神指着眼前的一片麦田,对那个人说:“你现在从麦田那边走过来,捡一粒你在田里捡到的最大的麦子,但是,不准回头,如果你捡到了,这整片田地就是你的了。”那人听了心想:“这还不简单!”于是从田间小路走过,最后他失败了,因为他一路上总是抛弃那较大的麦子。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象征了人的欲望永不能满足,以及缺乏明确的判断力。如果用这个故事来看流行的观念,我们会发现在历史的道路上,每一时代都有当时代的流行,当人在更换流行的时候,总以为是找到了更大的麦子,其实不然,走到最后就失去土地了。
流行正是如此,是一种“顺流而行”,是无法回头的。当人们走过一个渡口,要再绕回来可能就是三五十年的时间。像现在流行复古风,许多设计都是五十年代,离现在已经四十年了,四十年再回首,青春已经不再。
我并不反对流行,但是我认为人的心里应该自有一片土地,并且不渴求能找到最大的麦子(即使找到最大的麦子又如何?最大的麦子与最小的麦子比起来,只不过差一截毫毛),这样才能欣赏流行,不自外于流行,还有很好的自主性。
流行看起来有极强大的势力,却往往是由少数人所主导的,透过强大的传播,消费主义的诱惑,使人不自觉地跟随。例如前年最流行的香水是“毒药”,去年最流行的香水是“轮回之香”,就是传播与消费互动的结果。今年化妆品公司花2800万元请来伊莎贝拉 ?罗塞里尼来推销新的香水(请恕我尚未记得它的名字),也是一种流行的引导。在我们引导的时候,很少人会问这样的问题:“这香水是我需要的吗?”“这香水是我喜欢的吗?”“这香水值这样的价钱吗?”
我常常对流行下定义:“流行,就是加一个零。”如果我们在百货公司或名品店看到一双皮鞋或一件衣服,拿起标价牌一看,以为多标了一个零,那无疑的是正在流行的东西。那个多出来的零则是为追流行付出的代价。过了“当季”、“当年”,新流行来临的时候,商品打三折或五折,那个零就消失了。
因此,我特别崇仰那些以自己为流行的人,像摄影家郎静山,九十年来都穿长袍,没穿过别样式的衣服(他今年一百零一岁,据说十岁开始穿长袍);像画家梁丹丰,五十年来都穿旗袍(只偶尔为了方便,穿牛仔裤和衬衫);像《民生报》的发行人王效兰,三十年来都穿旗袍(不管是在盛大的宴会,或球赛现场)。他们不追逐流行,反而成为一种“正字标记”,不论形象和效果都是非常好的——我甚至不敢想象郎静山穿华伦天奴西服,梁丹丰与王效兰穿圣罗兰、卡迪尔套装时,是什么样子。
所以有信心、有本质的人,流行是奈何不了他的,像王建煊的小平头、吴伯雄的秃头、赵耀东的银头,不都是很好看吗?有的少女一年换几十次头型,一下子米粉头、一下子赫本头、一下子朋克头,如果头脑里没有东西,换再多的头型也不会美的。
流行贵在自主,有所选择,有所决断。我们也可以说:“有文化就有流行,没有文化就没有流行。”对个人来说是如此,社会也是如此。我们中国有一个寓言:有一天,八仙之一的吕洞宾下凡,在路边遇到一个小孩子哭泣不已,他就问小孩子:“你为什么哭呢?”小孩子就说:“因为家贫,无力奉养母亲。”“我变个金块,让你拿回去换钱奉养母亲。”吕洞宾被孩子的孝思感动,随手指着路边的大石头,石头立刻变成金块。当他把金块拿给孩子时,竟被拒绝了。
“为什么连金块你都不要呢?”吕洞宾很诧异。
孩子拉着吕洞宾的手指头说:“我要这一只可以点石成金的手指头。”
这个寓言本来是象征人的贪心不足,如果站在流行的立场来看,小孩子的观点是对的,我们宁可要点石成金的手指,不要金块,因为黄金有时而穷(如流行变幻莫测),金手指则可以源源不绝。
什么是流行的金手指呢?就是对文化的素养、对美学的主见、对自我的信心,以及知道生活品味与生命品质并不建立在流行的依附上。
有一阵子,台湾男士有这样的流行:开奔驰汽车,戴劳力士满天星手表,用都彭打火机,喝XO,穿路易?威登的皮鞋,戴圣罗兰的太阳眼镜,穿皮尔?卡丹的西装,甚至卡文?克莱的内衣裤(现在依然如此流行)。这样人模人样的人,可能当街吐槟榔汁,每开口的第一句是三字经,或是杀人不眨眼的通缉犯。想一想,流行如果没有文化、美学、品味做基础,实在是十分可悲的。
讲流行讲得最好的,没有胜过达摩祖师的。有人问他到震旦(中国)做什么?他说:
“来寻找一个不受人惑的人。”
一个人如果有点石成金的手指,知道麦田里的麦子都差不多大,那么,再炫奇的流行也迷惑不了他了。
前年奥斯卡金像奖的得奖影片《上班女郎》,里面有句精彩的对白:“我每天都穿着内衣在房间里狂舞,但是到现在我还不是麦当娜。”是的,我们永远不会变成流行的主角,那么,何不回来做自己的主角呢?当一个人捉住流行的尾巴,自以为是流行的主角时,已经成为跑龙套的角色,因为在流行的大河里,人只是河面上一粒浮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