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哥来看过我,之后我送他去公交汽车站后,回来路上,遇上了你。夕阳把你的脸照得金灿灿的,我之前不认识你,直到你走进了那家饭店,我所供职干服务生的那家饭店,我才知道我们是同事。我没读下多少书,现在连用电脑打字都磕磕绊绊,慢得像个蜗牛,还老是错误百出,乱七八糟,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检查好几遍,人才勉强能看。但生命里的那份真情还在,因为有人并没有瞧不上我,还把我当朋友,我已经很感激了。那小伙十八九岁的样子,很开朗,是他主动跟我打的招呼,他是厨房的打荷的,那小伙长得有点壮,但是挺可爱的,笑起来很好看。我是一个自由散漫的人,不是我没有理想,而是现实太残酷了。他要当一个厨师,所以从打荷做起,我们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有读下书,就只能过东奔西走的日子,没办法,梦想太远,而我连眼前都自顾不暇,弄得都乱了套,哪有功夫去奢谈理想,理想可能也就谈谈罢了,想想而已。
穷人的日子可能你不懂,抽烟抽得都快比一个老头子多了,可还是忍不住寂寞;常常晚上出去买醉,回来吐得厕所到处都是,在宿舍里哭的伤心欲绝,却还是要喝;熬夜熬得肾都不舒服了,面色苍白,却还是要熬,晚上出去唱歌,在公园里吃烧烤。晚上打游戏打到很晚的,现在的年轻人,活得太累。但是,我的好哥们就好多了,他是那种有一个目标,就认认真真往前走的人,因为他找到了他的爱好,并且这个也很适合他,他很壮,拿得动锅铲。
行,先写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