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清雅的名声不好。城里的姑娘们暗地里都叫她野丫头。可她并不是真的野,只是性子傲娇,还喜欢有事没事跑到城西的戏台子上唱一出罢了。大家之所以说得这般难听,多半是出于嫉妒,嫉妒她的容貌和家世。
林清雅的美,十里八乡都是知道的。她肤如凝脂,肌若白雪,若是大街上撞见了,不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不回头多看两眼的。再说起她的家世,更是让人嫉妒到恨不得重新投一次胎。林家从清朝皇帝还没倒台那会儿就在福州城经营着一家商行,几十年来,口碑越积越好,传到她父亲手上时,商行规模已是空前绝后,几乎包揽了整个福建的外商贸易。
林清雅的母亲去世得早,林老爷爱女成痴,对女儿千依百顺。几年前,她被林老爷送去国外喝了几年洋墨水,回来后便搞起来什么女权运动,不过,到底也没能搞出什么名堂。再后来,一个偶然的契机,她又迷上了唱戏,每天跑到城西戏园,跟着戏园班主吊嗓子。
戏园有个叫孙来福的小哥,比她小几岁,面相普通、沉默寡言,班主安排他给客人端茶、倒水、打扫园子。她刚开始学戏那会儿,功夫不够,声音粗糙,全园子没有一个乐意听的,常常她一开腔,大家就不知道躲哪儿去了,只有他因为打扫戏台子的缘故,无处可躲,从头听到尾。时间久了,她记住了他,眯着眼问:“来福,我唱得好听吗?”
孙来福一愣,连忙低下头,低低地道:“林小姐身份尊贵,听您一曲天籁之音,是来福三生修来的福气。”
有了孙来福这句阿谀奉承的话,林清雅学戏的兴致就更高了,加之先天条件还不错,没出三年,就能登台演出了。
林清雅登台做戏子的事儿没多久传到林老爷的耳朵里。看热闹的人从四处赶来,都想瞧瞧这富老爷子恼羞成怒的模样,可谁知林老爷子瞧见女儿略施粉黛的模样后,不仅没有半句责怪,反而哈哈大笑:“我林某的女儿,哪怕是做戏子,那也是比公主还尊贵的戏子。”
此后,人们彻底知道了林老爷对这个女儿的溺爱程度,背地里再也不敢多说什么。而林清雅照例每天跑到戏园学戏,偶尔来了兴致也登台唱一出。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有一天,她照常来到戏园,却发现戏台冷清,除了看门的孙来福,没有一个人。孙来福对她说,城中有大户办喜事,把整个戏班子都请去了,吹吹打打的,好不热闹,林小姐也去看看吧。
她去了,却在看见新郎新娘拜天地时,垂了眸。回到家,她趴在父亲的膝上,黯然神伤,叹息自己何时才能遇见一个值得她穿上嫁衣的男人。父亲听罢,宠溺道:“傻孩子,人的姻缘是天定的,这辈子你该是谁的,谁该是你的,都是注定了的,就算等到七老八十,也跑不了。何况,你若真有心觅个良人贤夫,还不容易?”
第二天,林家商行招婿的帖子便发了出去。果不其然,帖子一出,各路人马蜂拥而至,几乎踏破林家的大门,而在那么多权贵子弟中,林清雅独独相中了一个人——沈秋。
二
沈秋从小饱读诗书,功名尚未考取,清政府却倒了台。所幸,他脑子活络,卖了老家的田地和宅子,带着母亲来福州城,雇了几个女工,开了间绸缎庄。起初生意不错,后来上了别人的当,向洋行借了三千块大洋,进购了一批劣等机器,生产出来的绸缎质量大打折扣。产品失了销路,庄子濒临倒闭,他迫不得已找上了林家商行,想请林老爷帮忙搭个线,促成一笔生意。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沈秋,隔着暮春时节的晚霞,学戏归来的林清雅就这么愣在客厅门外。她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男人,不卑不亢的眉眼,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流。可惜,林老爷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所以,她精心打扮好、准备与之共进晚餐的愿望也落了空。
晚上,她和父亲耍赖,央求父亲无论如何都要帮一帮沈秋。做生意最讲究产品的质量,在这件事上,林老爷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步,可他又拗不过女儿,最终答应给沈秋一个机会,让客户先去绸缎庄验验货。
第二天,她亲自上门送去这个好消息。沈秋感激不尽,留她吃了晚饭再走。她红着脸,生平第一次乱了方寸。她跑出几步后,回过头,低声说了这么一句话:“Your smiling eyes are just like the sparking stars hanging on the curtain of my heart(你含笑的眼睛像星光闪闪,缀在我的心幕上)。”沈秋听不懂西洋话,可那一刻,他的确是动了心的。
关于她和沈秋的婚事,林老爷是不太赞成的。他说沈秋这人胆子大、想法多,是个做生意的好手,却不像长情之人。可她不听父亲那一套,使着小性子摆出一副非沈秋不嫁的样子。
成亲当日,但凡来客皆不拒,林老爷还把戏班子请来助兴,孙来福也来了,场面前所未有地隆重。
拜天地时,她笑着对沈秋说:“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不然,这一拜下去,你可是要一辈子被我欺压着。”
隔着一头红纱,沈秋深情款款地说:“但凭娘子发落。”
不远处,孙来福瞧着她缀满珍珠的鲜红嫁衣,微微笑开。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娶到这样优雅美丽的妻子,自然是要捧在手心珍爱的。
婚后,她搬进了沈家的小宅子。沈秋怕她住不惯,特意多请了几个下人伺候着,而他每天哪怕应酬再晚,都要回到她的身边,在她额头轻轻一吻才能入睡。
那批给日本的货最终没有通过检验,所幸林老爷拨了一半积蓄给沈秋,帮绸缎庄换了一批新机器,又新雇了一批女工。
有了林老爷的帮扶,绸缎庄终于度过危机,走回上坡路。
沈秋的母亲没有读过什么书,是个势利之人,见此情形,对儿媳妇谄媚着一张脸,比对亲生女儿还亲近。不久,她有了身孕,老夫人更是把她当个宝贝儿给供着,让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恨不得连茅房都找人帮她上了。
那段日子,是她最幸福的时候。可惜,好景不长,半年后,林老爷因为一笔生意和日本人起了冲突,叫日本人喊去吃了个饭,回来的就只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突如其来的变故,几乎击垮了她,可屋漏偏逢连夜雨,林老爷的死,连带着沈家绸缎庄的生意也一落千丈。
老夫人常常一个人唉声叹气。所幸,沈秋一如从前般把她抱在怀里,安慰她一切都会好的,她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安心把孩子生下来。她想,她虽然没了疼她的爹爹,却还有一个爱她的丈夫。
三
林清雅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大起来,千盼万盼终于临近生产,偏偏不小心摔了一跤,孩子出来时,已经没了气息。
沈秋得知后,倒是没说太多,只劝她莫多想,安心养好身子。老夫人对她的态度却是变了许多,说话的语气再无之前的热络,反而明里暗里地责怪她没保护好孩子。她虽心里憋屈,却不忘对婆母的尊重,只低眉顺眼地称是自己没做好。
后来,老夫人不知从哪儿听来的话,说林清雅的母亲患有选择遗传性心疾,但凡男胎皆活不到足月,就会胎死腹中,所以,她注定生不出男孩。老夫人一听,这还了得,赶忙四下寻来千奇百怪的偏方送到她的嘴边。
林清雅找大夫瞧过那些方子,全都是一些不靠谱的土方子,有些甚至还带着剧毒。她敬婆母一片好心,不好意思拒绝,只好面上笑着接纳,暗地里将汤药给倒了。
有一次,她刚把熬好的药倒进花坛,便被老夫人撞个正着。老夫人气得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正面质问她,传言是不是真的。
她性子一向坦然,实话实说道:“这病的确是真的,那又如何呢,生男生女有什么区别呢?”
老夫人的怒火一下子蹿上来:“怎么没有区别,女孩长大了终归是给别人家做媳妇,我儿子辛辛苦苦创下的家业,岂能白白便宜了他人。”
这话她听着可笑,不过她搞过女权运动,知道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深深地根植在国人的骨子里,说也说不通,便也不同她多争辩,雇了辆黄包车去了城西戏园散心。
一年多没来,戏园冷清了许多。今日无场,孙来福盘腿坐在门口晒太阳,远远地瞧见林清雅,忙起身上前,扶她下了车。
穿上旧日的行头,站在熟悉的台子上,压抑许久的林清雅深深吐出一口气,才感觉重新活过来。
孙来福给她泡了壶茶,她唱累了便坐在台下同他说起话来,她把这一年中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跟他说了一遍。她想以这样的方式,把胸中的憋闷发泄出来。
孙来福从头到尾没有插一句话,末了,没头没尾地来了句:“若以后谁再敢欺负林小姐,您只管告诉我,我去帮您报仇。”
“噗!”她一下子就被这个弟弟逗笑了,揉揉他油腻的头发,“哪里来的仇人,报什么仇呀,都是一家人的。”
她说完这话,孙来福低下头去,再没有说话。
那天之后,她经常跑去城西戏园唱戏,老夫人十分不悦,骂她不懂事,好人家的媳妇儿哪能做这种抛头露面的事,何况还是唱戏这种下九流的勾当。
她心中不服:“唱戏不过是一种谋生手段,既不偷也不抢的,同大夫、裁缝、商人有什么分别?”
老夫人说不过她,气恼道:“反正你只管操持家务、生养孩子便是,你身为女人,这就是你的命。”
她心里憋屈,说话便一时失了分寸,直言顶撞道:“这是你的命,不是我的命。”
老夫人当场气得跳脚,跑到儿子那儿捶胸顿足地说,自己命不好,摊上这么个不懂事的儿媳妇,连累绸缎庄生意一落千丈不说,还生不出儿子,再这么下去,沈家迟早要毁在这个女人手里。
初时,沈秋还劝两句,后来婆媳俩吵吵闹闹成了家常便饭,他便也懒得动嘴了。偶尔母亲嘟囔多了,他就说:“母亲年龄大了,还是要让着些。”
日子就这么吵吵闹闹地过着。直到有一次,老夫人竟旁敲侧击要沈秋休了林清雅。沈秋沉默半晌,拉着她进了房间。
他关上门,缓缓开口。
原来,他近来正在和一个日本军官谈生意,价钱什么都谈好了,却一直没有签合同,对方唯一的条件是想听当年城西戏园红极一时的林家小姐唱一出戏。他怕她因为父亲的死而痛恨日本人,这才迟迟没好意思开口。
不知过了多久,她抬起头,看着沈秋问:“你想让我去吗?”
他不是不知道日本人有多么卑鄙和狡猾,可是有了这一笔生意,绸缎庄一年来的亏损就能扭转回来。于是,他在她的额头轻轻一吻:“母亲的话,你不要往心里去,总之,你记着,我会一辈子待你好的。”
四
次日,林清雅跟着沈秋来到戒备森严的军官府上,两人在门房的带引下,来到客厅。
酒菜备好,待主客落座,她才轻挑凤眼,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她今天穿了洋装,喷了香水。席间那军官猥琐的目光没从她的身上离开过。
一曲终了,那日本军官果然起了贼心,强行拖抱着林清雅就要朝内室去。她吓坏了,挣扎着叫沈秋的名字。
沈秋连忙爬起身,可尚未迈出一步,两把长刀便架在他的脖子上。一墙之隔,传来下贱的淫笑声和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他心如刀绞,却迫于性命威胁,无能为力,最后大吼一声,冲出了军官府。
而她走出府邸,却已是第二天早晨。初秋的凉风瑟瑟袭来,她抖着肩膀,叫了两声沈秋,无人应答。她站在那儿,突然大笑起来。
“林小姐?”不知过了多久,有声音从背后传来。她茫然回头,却见城西戏园的孙来福,背着包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林小姐又哭了吗?”他问。
她没有回答,她明明在笑,不是吗?
孙来福不再多问,沉默着蹲在她的面前,留给她一个纤瘦的后背。她趴上去,渐渐哭出了声。他把她送回沈家,目送她进了家门,才离开。
沈秋从昨晚回来,就在客厅发呆,看到林清雅,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一遍,红着眼道:“对不起,昨天的情形……”
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她的夫君竟然在她被人侮辱的时候落荒而逃。她知道对方势力强大,就算沈秋拼上性命也改变不了什么。但她就是不能接受那个曾信誓旦旦地说要一辈子待她好的男人将她一个人丢下了。
那天之后,她一直没让沈秋进卧室。
沈秋耐着性子道过几次歉,每次都被她拒之千里之外。
可她的冷淡不仅没让沈秋认识到错误,反而削弱了他的负罪感。渐渐地,他开始在外面拈花惹草,有一次,甚至趁醉酒和绸缎庄的一个小姑娘乱了性。
老夫人得知后,张罗着要让沈秋纳其为妾。林清雅明面上和沈秋冷战着,暗地里却是找到那个小姑娘,给了她不少钱,送她回了老家。
在绸缎厂干活的都是女人,多得是闲言碎语,没多久,便传出先前跟了沈老板的那个小姑娘其实已经怀了身孕,结果被少夫人一碗堕胎药打掉了。
沈秋当夜便找上了林清雅。只是,这一次他不是满心愧疚地敲开的门,而是带着怒气闯了进去。
林清雅被突如其来的巨响惊醒,惊魂未定地瞧着沈秋。可对方没有半分安抚,反而怒气冲冲地道:“是你打掉了她肚子里的孩子?”
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她自然是没做过的。
关于这个流言,她倒是听说过。但她心知这些不过子虚乌有的饭后谈资罢了,便也没怎么上心。可此刻,沈秋拿这种没影的事来质问她,她心下一凉,便连分辨都懒得说了。她饮了口凉茶,悠悠道:“没错,只是不知夫君和这女子什么关系,怎么如此紧张?”
她刻意将“夫君”二字咬得极重。
“你明知故问?”沈秋上前,抓住她的胳膊,像一只愤怒的凶兽:“你何时变得这般心狠手辣了?”
她勾了勾唇角,扬起下巴:“我只是在守护我的爱情。”
沈秋愣了愣,最终丢下一句话,摔门而去:“林清雅,我看你是洋书读太多,把脑袋给读坏了!”
五
二人大吵一架后,老夫人得知了前因后果。
老夫人嚷嚷着要她赔沈家的孙子,对她连打带骂,骂她是不干净的破鞋,骂她摆明了不安好心,想让沈家断子绝孙。
她忍无可忍,一把抓住婆母手中的擀面杖,正要辩驳,却见沈秋从外面回来。
沈秋见状,还以为她要和母亲动手,一时着急,上前推了她一把。她一时不防,一个趔趄,后脑磕在桌角上,流了一摊血,人也晕了过去。她再睁开眼睛时,竟像丢了魂似的,目光呆滞。
沈秋请来大夫。大夫说,她是因为恰巧撞到了头部要害,导致心智倒退,如今恐怕连三岁孩童都不如了。
如大夫所言,从那天起,林清雅完全变了个人,每天只会揪着沈秋的衣角,像个小铃铛一样追在他的身后,用外界的话来说就是,沈少夫人变傻了。
老夫人得知后,却是拍手叫好,说老天有眼,不忍见沈家绝后,这才收了这善妒女子的心智。
不久后,老夫人便带回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说是要给沈秋填房。
姑娘唤作燕红,乖巧聪慧,和如今只会追在沈秋的后面一口一个夫君的林清雅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沈秋到底对林清雅存了愧疚,一开始并未对燕红上心,可时间长了,愧疚之心逐渐麻木,便偶尔去燕红房里逗留一夜。燕红肚子争气,没多久便有了动静。老夫人高兴,要沈秋赶紧挑个日子把人收了。
纳妾那天,是南方少有的雪天,全家上下一片喜庆。
这天,林清雅穿了一身素色小袄,跑来跑去地在新房外打雪仗,黑白分明的眼睛,似什么都不懂,又似什么都懂。
老夫人叫人拿着擀面杖轰她,她疼得哇哇大叫,却死活不肯走。沈秋骗她说,自己一会就去陪她睡觉,要她先乖乖地回房等着,她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纳妾后,沈秋开始频繁地留宿在燕红的房间。而每一次,不论刮风下雨,林清雅都默默地等在门外。
有一回,夜里下了雨,第二天一早才放晴。沈秋从燕红的房间出来,瞧见她笑意盈盈地站在门外,浑身都湿透了。
他摇头叹息:“你呀,就是太天真,这世间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你又何苦不懂事,如今这般,可怨不得我。”
她不太能听懂他的话,只傻呵呵地笑着点头。
燕红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彼时,日本人封锁通商口城市,许多珍贵药材进不来,补药跟不上,燕红的身子又弱,临产那天,疼了一天一夜,还是生不出来。
沈秋急得团团转。她见他眉毛、鼻子挤成一团,便想唱出戏逗他开心。虽然心智倒退,功夫底子却还在,她开口依旧是惊艳四座的嗓音。
沈秋本就不爱听戏,此刻听了更觉刺耳,一个巴掌过来,暴躁道:“唱什么唱,生怕街坊邻里不知道我娶了个下贱的戏子吗?”
一出手,他也愣住了。
她倒在地上,捂着脸哆嗦着后退:“不是……你不是阿秋,你不是……”
就在这时,房内传来一声久违的婴儿啼哭声,沈秋紧绷的面色蓦然一喜,吝啬得不肯再多给她一分关切,便冲进房间。
接下来一整天,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新诞生的男婴身上,没有人来过问她一句,仿佛她不是这个家的人。到了傍晚,她有些饿了,便根据一个模糊的印象,跑出家门,来到城西戏园。
这几年,时局动荡,戏园生意不景气,戏子能转行的都转行了,戏园空荡,只剩了班主一人。
“沈少夫人是在找来福吗?”班主老了许多,一个人蹲在戏台前抽旱烟,“他走了,三年前就去参军了。”
“来福?”林清雅觉得这个名字耳熟,却想不起来是谁,“参军好玩吗?”
班主给了她半块烧饼,望着她痴傻的模样叹气:“参军不好玩,参军是去受苦、去打仗,说不定还会丢了性命的。”
“那他为什么还要去?”
班主磕了磕烟杆儿,望着风雨欲来的天空:“也许为了保家卫国,也许为了吃饭,也许什么都不为了……”
福州沦陷是在一个月后。
那天,沈家逃得很匆忙。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把她从睡梦中惊醒。紧接着,她便被人从被窝里捞起来,拉着朝大门口跑去。
门外停着一辆马车,燕红抱着孩子和老夫人坐在里面。她们大叫着,急得快哭出来:“快!快上来!”
天空是一望无际的灰色,耳边是哭天抢地的叫喊声。她偏过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被沈秋牢牢地握在掌心。她不知道这是在玩什么游戏,只觉得手心暖暖的、痒痒的,正咯咯笑着,突然脚下一滑,一下子扑倒在地,而更糟糕的是,随之而来的脚踝处过电般剧痛,疼得她根本站不起身。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整齐的脚步声,只片刻工夫,一队日本军人已经转过街口,朝沈家的宅院跑来。
老夫人和燕红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急呼着快上来。沈秋犹豫一下,低头看了她一眼,终究跳上了车。
林清雅趴在地上,呆呆地望着沈秋再一次丢下她,绝尘而去。她瞬间慌了神,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哭声尖锐刺耳,穿破云霄,直抵沈秋的耳根。他掀开车帘,看见重重的刺刀将她包围。
老夫人叹气:“儿啊,你已经为她做得够多了,像她这样不干净的女人,搁别人早给休了。也就是你,愿意顶着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把她留在咱们沈家。你呀,也该为燕红和孩子考虑考虑了。”
狂奔的马车中,他似是疲倦至极,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知道了……”
六
林清雅被捉了去,因为生得美,又有一副好嗓子,侥幸活了下来。可在战乱的年头,死了的比活着好。
那大概是她最不堪的一段往事。她生性倔强,即使傻了,仍旧本性难移。刚来那会,她不听话,每天扒着牢门望眼欲穿。在她懵懂的心智里,沈秋只是不小心把她忘了,等他想起来,一定会来接她的。
可她等了又等,盼了又盼,迎来的却是沾着盐水的鞭子和淫邪的脸孔。慢慢地,她学乖了,知道如何曲意迎合,毕竟傻子也是知道疼的。
她在暗无天日中度过了整整五年,直到有一天,一名小士兵来到她的面前。他颤抖着嗓音唤她:“林小姐。”
假如她还能看见,或许会想起,眼前这个小士兵,便是在城西戏园端茶倒水的孙来福。可惜,她的眼睛在刚来那会儿,就被毒香熏瞎了。
白烛摇曳,沉重的牢门被撬开。她蓦地退到墙角,下意识地抱着膝盖,茫然的目光中充满恐惧。
孙来福情不自禁地往前迈了一步,一瞬间,记忆循着岁月,逆流而上。
他还记得她第一次同自己说话的情景。月凉如水,她和他隔着三尺戏台对望。她问他:来福,我唱得好听吗?
那是他第一次听别人把他俗不可耐的名字念得那般生动。来福,来福,唇齿相碰间,已是他此生难以奢求的缘分。
他不招人喜,在戏园子里存在感极弱,而她也常被人暗地里说骄傲任性。可是,偏偏就是这个骄傲的姑娘,每日陪着他,打扫完戏园子,直到华灯初上。那时,他一边假装认真干活,一边偷偷去瞧她的一举一动。她那么美,颀长的颈托着骄傲的下巴,宛如这世间最美的水仙花,只一眼,便是欲辨已忘言。
他想,那样的姑娘,理应衣食无忧,优雅一辈子。所以,她成亲的那天,他去了,带着发自内心的祝福去了。
后来,林家遭遇变故,她同沈家婆母发生口角,跑到戏园找他倾诉。人往往更喜欢对不熟悉的人吐露心扉,他知道她把他当成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可是,当他听到她没了孩子,遭到婆母怨怼时,心还是止不住地流了血。那一刻,他恍然明白,他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这朵骄傲的水仙。于是,等她再来戏园时,他便有意躲着,他怕一时忍不住说出一些胡话来。他知道,他们之间,隔着天、隔着地,还隔着她的丈夫——沈秋。
再后来,这世道就乱了。戏园子冷清下来,戏子们也都回乡的回乡,转行的转行。唯有他,无处可去。
他想了好久,最终决定去参军。班主问他参军做什么。他说他想守护一个人。班主隐约猜到一二,便问他,她过得不好吗?他想了想,能嫁给此生认定的男人,即使偶尔吵架,想必也是幸福的。班主不明白了,那她还需要你守护什么?他笑了笑,那就算了吧,先活下去,吃饱了饭,远远地看着她就好。
这些年,他浴血沙场、冲锋陷阵,常常在星星满天的夜晚想起她。那个骄傲的水仙姑娘,如今应该抱着孩子,靠在丈夫的怀里,唱着《牛郎织女》的戏词吧,怎么会沦落到此番境地?
他慢慢蹲下身,认真端详起她的脸。数年未见,岁月早已经在她的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可在他的眼里,她依旧那么美,美得让他落泪。
他伸出胳膊,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她。轻柔的力道下,她娇小的身躯狠狠地一颤,而后轻车熟路地就要去解他的衣服。
他瞬间便明白,这些年她都经历了什么。他蓦地抓住她的手,压低了近乎咆哮的嗓音:“林小姐,是我,我是……”
“长官……我会乖乖的……不要打我……”他不是什么长官,他拼命努力了那么多年,仍旧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马前卒罢了。
她不懂,脸上挂着迎合的笑。
他还记得,她以前就爱笑,骄傲地笑,勇敢地笑,倔强地笑。现在的她仍在笑,只是这笑宛如一把刀插在他的胸口。那笑从前有多美,这刀如今就有多锋利。他不想看见这样的她,他想看她发自内心的笑,于是,那句话几乎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我是沈秋,我来接你回家。”
七
孙来福退伍还乡,是在次年三月。这一年,他带林清雅回到福州,租了间小院,开了家包子铺。
白天,他在店里忙生意,她坐在边上吃包子。有路过的孩子跑过来逗弄她,她便嘟着嘴:“阿秋,有人欺负我了呢……”
那个名字,他听一次,心痛一次。
他知道,那个人才是能够真正让她快乐的人,可他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更不知道,找到那人后,会不会将其暴打一顿。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她找来最好的大夫,治好她的痴病和眼疾。
大夫是俄国来的,随军多年,医术高超。他说,眼疾易治,痴病难愈,要配合药物和心理治疗,最重要的是,要让她保持愉悦的心情。
那段时间,他倾尽全力地哄她开心。
他陪她到林子里闻花香、听鸟语,陪她到城西废弃的戏台子上唱戏。她唱白娘子,就缠着他扮演许仙,她唱祝英台,就缠着他扮梁山伯。她从日出唱到日落,一直唱到他忘了自己是谁。
可大梦终会醒。
她的眼睛重见光明,看清他脸的那一天,她砸碎了所有能砸的东西。她骂他骗子,还用棍子打他。她的力气不大,可手腕粗细的棍子打在身上也是结结实实的,他就那么硬生生地挨下来,不躲也不闪。街坊邻里闻声赶来,为他叫嚷不值,他却只是笑着抱歉:“不好意思,吵到各位了。”
他尝到她的“忘恩负义”后,不仅没有疏远她,反而待她愈发温柔。
她赌气离家出走,他便陪她睡在街上;她任性不吃饭,他就一口口地喂她吃;她吵吵闹闹又惊动了街坊,街坊为他叫屈,你这般待她,哪怕是块石头也该焐热了。
他仍旧只是笑。
焐不焐得热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是最娇贵的林小姐,前半生含着金汤匙长大,二十岁之前是父亲的掌中宝、心头肉,二十岁以后却一落千丈,受尽苦楚。她那么美丽,那么善良,不该如此啊。所以,他想去爱她,去疼她。
有了孙来福的细心照料,加之大夫的先进医术,她的心智终于有了恢复的迹象,最起码不再像孩子那样,不管不顾别人的感受了。她知道,孙来福是个好人,她突然想起爹爹曾教导过她一个道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她问他:“你对我这么好,想要什么回报?”
他笑着摇头:“一无所求。”
“那我嫁给你,好不好?”她眯起眼的样子认真极了。
他愣了愣,就那么僵在原地,心底有花开的喜悦,更多的却是莫名的害怕。
她的心智尚未完全恢复,现在的话不过戏言罢了。所以,那晚他终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着熄灭蜡烛,走出房间:“林小姐,天太晚了,早点休息吧。”
林清雅彻底恢复心智,是在那个最冷的冬天。那天,阔别多年的沈秋回到了福州。他找到她,说要带她回家。
那是个夕阳惨淡的傍晚,她隔着尘埃望向他,宛如初见时的光景。那一瞬,她的心忽地一亮,退去稚嫩的表情,遥遥地唤了他一声:沈秋。
他的衣服旧了,人也老了。
彼时,孙来福就站在他的旁边。孙来福曾无数次幻想过见到他后,该如何暴揍他一顿。可当他真的站在孙来福的面前时,孙来福才发现,自己当真不过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局外人,连插话的余地都没有。
那天,沈秋在林清雅的面前忏悔,求她原谅他的一时糊涂,求她随他回家。她自始至终一直沉默,最后才悠悠地说了句:“好。”
八
林清雅和沈秋是坐船离开福州的。
她离开的那天,孙来福到码头送她,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只是帮她拿了行李。开船的时候,他朝她挥手,她站在甲板上,对他做口型:愿君珍重。
船是在第三天清晨,抵达上海的。
当年福州沦陷,沈秋便带着母亲和燕红母子来了上海,这里是法租界,硝烟不曾弥漫的地方。
前些年的绸缎生意,为他积累了不少人脉。到上海不久,他重操就业,没多久就站稳了脚跟。几年里,生意蒸蒸日上,很快沈家的绸缎便占了上海大半个市场。
然而,物极必反,上海这样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怎能允许沈秋这么一个小人物占山为王。没多久,他的绸缎庄便被莫名地查出一批以次充优的货物,他百口莫辩,生意渐渐萧条下去,最后赔光了家底。
老夫人因此焦虑成疾,没半年便去了。燕红也是在那个时候染上毒瘾后,带着孩子跟有钱人跑了的。
下了船,他带她穿过七七八八的小巷,最后在一间柴院前停住脚。他说:“阿雅,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她扫一眼破败而凌乱的屋子,说:“我们和离吧。”
他显然吃了一惊,不过接着又了然般急急地道:“你相信我,用不了多久,我就能让你重新住进从前的大房子里……”
“沈秋!”她蓦地打断他的话,“你当我是什么?需要我的时候,对我千般好,一旦涉及到你的利益,便将我随意丢弃、另寻新欢,现在新欢走了,又想起我来了吗?”
“你在说什么?我是爱你的,你不是说过要欺压我一辈子吗?”
“我们和离吧。”她又重复一遍。
他笑了,笑得那般刺耳:“林清雅,我看你的痴病还没治好,你当这是哪里?你老家福州吗?你当你还是骄傲的小公主吗?你一个女人,莫说你没钱,就算你有,也不可能在这方土地上立足。”
她没有接他的话,只拿出一张早已拟好的和离书,笑着说:“或许吧,但现在,我真的要走了,我已经不爱你了。”
他愣怔许久,伸手接过:“呵呵,看来你是早有准备,那你何苦还要离开福州,跟我回来?”
她没有说话,淡淡一笑,宛如初见时的羞赧。
沈秋突然便看痴了。许多年前,他也是这样迷失在她的笑容里的。
那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美得倾城的姑娘会爱上自己,甚至不惜忤逆父亲嫁给他。婚后,她更是倾尽一切地疼他、爱他,为他一句混账话,不惜失去名节。可他呢,却把这种爱渐渐看成了理所当然。可世上哪有什么理所当然、不计前嫌的爱?他凄然一笑,伸出手去,却是再也抓不住那一方裙角。
而对于林清雅来说,十年痴梦一朝醒。时至今日,她仍不后悔当初忤逆父亲嫁给沈秋。她想,如果不是遇到沈秋,她大概也不会去真正认识那个叫孙来福的男人。她离开福州,只是不想再拖累他罢了。在她的心里,他永远都值得最好的姑娘。
只是,她没想到,会再见到孙来福。
那是她在上海打拼的第一个年关。和沈秋和离后,她在一家印刷厂工作,虽然工资少,但起码能养活自己。
那天是腊月二十九,加班回来的她,忘记带公寓的钥匙。工厂的室友早已告假回家过年。她裹着单薄的棉衣,顶着严寒,跑到十里外的修锁匠那儿找人开锁。可到了后,她才发现修锁匠已经收摊了。四周是霹雳般的炮仗声,她捂着耳朵,站在空无一人的街头,慢慢蹲下身,忍不住落了泪。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只觉身上一暖,微微抬头,看到的却是那张再普通不过面孔。
“林……林小姐。”孙来福把外套给了她,不知是不是因为太过寒冷,他脸颊通红,连说话都打着哆嗦,“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他依旧那么普通,普通的样貌,普通的穿着。
可她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她摇摇头:“已经没有什么林小姐了,如今站在这里的,不过是一个千疮百孔、随时可能冻死街头的林清雅。”
“我不在乎!”
她愣了愣。
是的,他不在乎,他不是沈秋,不在乎她是不是富家小姐,不在乎她有没有嫁过人,不在乎她经历过什么,甚至可以不在乎她是不是还爱着那个人。
雪几乎是在一瞬间就落下来了。
她微微一笑,忽而想起父亲说过的话,他说,人的姻缘是天定的,这辈子你该是谁的,谁该是你的,那都是注定了的,就算等到七老八十,也跑不了。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伸出手抱住了她。她没有拒绝。这一次,他抱得那么坚定、那么用力,仿佛要弥补之前一次次的错过和遗憾。
而她靠在他的怀里,有什么模糊了视线。一刹那,往事犹如走马灯般,一一闪现,最后,画面定格在某一天。
那天,他带她到废弃的城西戏园唱戏。
那时,她的眼睛还看不见。她站在台上咿咿呀呀地唱着,唱到一半突然害怕起来,便伸出手胡乱地挥舞着:“来福,你在吗?你在看着我吗?”
他吓了一跳,踩着慌乱的脚步急奔上前,握住她的手,放柔了声音:“看着呢,看着呢……”
他都看了她半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