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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舍不得不送我生日玫瑰

时间:2024-05-19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烟雨秦楼  阅读:

  玫瑰被快递过来的时候,我还穿着睡衣,蓬头垢面,像个最懒惰的最不修边幅的邋遢女人,快递小姐一准没见过如此糟糕的迎接玫瑰者,她脸上的讶异是显而易见的。可我一点儿也没觉得不好意思,我全部的心思一瞬间就被玫瑰那团火红给吸引,以至于直接进入了神魂颠倒状态。

  怀抱玫瑰,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环顾客厅,突然就感觉到了空间的狭小,小到无论怎么摆弄,也承载不下这场玫瑰的盛宴。

  玫瑰中照常是搁有卡片的,可不用瞧,我知道这必是你的创意——细腻与大气,浪漫与熨帖,坚定与坚持,唯有你,可以做到这么极致。

  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

  你终究舍不得,在我生日这天,没有你如此感性的祝福,没有你如此张扬的礼物。原来你说过的所有的最绝情最狠心的放弃与抛弃,都是你私底下的自我折腾,于我则只是一些语言符号,擦掉了,便不着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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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之前,我以为这个生日会不那么寂寞,因为终于有个男人会真实地陪伴在我左右。我甚至已经预谋好了,奢侈地想要他送给我九分钟热烈的拥抱,十九分钟浓情的亲吻,九十九首动人的情歌。呵呵,我知道这有些高难度,可唯有高难度才让人记忆深刻,是这样吧。在爱情这物事上,有时候我的确显得过于刁钻。这会不会也是我一直搞不定我的情感问题的问题所在?——男人总是怕麻烦的,爱情之于他们来说,能够简化到只有上床,那便最是OK了。不过,倘若女人也将情爱简化到只有上床,男人恐怕要忧心忡忡,惶惶不可终日了。昨天之后,我以为这个生日会更加的寂寞,因为生日前夕,准确说是在离我生日只有三个小时的时候,我阉割了自己对那个男人的情感。明知道这一阉割,关于生日所有的预谋都将化为泡影,一个旖旎的情爱之梦也将无可挽回地要成为海市蜃楼,我却依然毫不留情地手起刀落。我看不见斩断情根的血,却闻到浓浓的血腥味;我触不到泪,却听得见心的悲鸣。我不知道自己是愚蠢过了头,还是聪明过了头。

  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可不论我是愚蠢过分,还是聪明过头,你还是舍不得不想着我,不念着我,并且舍不得不让我感知到你如此唯美悠长的想念。

  昨天晚上,是在酒吧,在一个混乱不堪的酒吧。混乱不堪纯属我个人的观感,于酒吧那些常客来说,想来应该用无比刺激几个字形容比较合适。

  你知道的,我其实很少去酒吧,严格说这是我第三次走进酒吧。第一次是哲学教授特意为我安排的,用你的话说,他应该是心无旁骛地爱着我,因为他心无旁骛的爱,你对他充满了敬意(这是否源于所见相同之英雄惺惺相惜?)。但令人遗憾的是,无论他有多么的热爱,我依然只有感动——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份感动始终没能演变成类似于爱情的东西,我曾经为此对自己颇为恼火。第二次是你,亲爱的,是你特意为我安排的,因为你知道我想要体验另外一种酒吧形式,你总是太过宠我。如果人类可以摘到星星,而我又想要的话,我相信,你会毫不犹豫直奔星空。但令人惶惑的是,我至今都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你给予我的这份深情厚谊,为此,我对自己更加恼火,假如甩自己几个耳光能够解决困惑的话,我一定毫不怜香惜玉地将自己甩到鼻青脸肿。第三次走进酒吧,却是我为了另一个男人。走进这样一个混乱不堪的酒吧,目的其实很简单,简单到让人觉得幼稚可笑——我只是想看看这个男人在酒吧里的万种风情,想看看酒吧里的女人是怎样为他疯狂尖叫的。我心甘情愿地想做一回,不,我甚至想做一辈子他最忠实的观众,尽管已经有十二分的疲惫,我还是强打起二十分的精神。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你明明知道,你刻骨铭心想念着我的时候,我正泡在一个混乱不堪的酒吧里,为一个我确信是风情万种的男人。你明明知道,却依然割舍不了那份牵念,你其实更应该自称傻瓜。晚上八点半,酒吧里已经人声鼎沸,酒气先是淡淡的,带着微微的香味,接着渐渐地浓起来,进而塞满了整个空间,我很快便有了被酒精浸泡的感觉。如果没有嘈杂的人声,没有红红绿绿晃来晃去的男女,没有到处乱撞的激情,没有胡乱抓挠的手脚;只有古筝演奏的名曲在优雅的流淌,加上一桌桌深情的静静对酌的情侣,那么,这样的环境,于我是完全可以热爱并陶醉的。可惜,这不是那种静吧,这里的男人也不是独饮者,这里的女人也不是冷傲的公主,他们无一例外地享受喧嚣,享受暧昧,享受着征服与被征服、放纵与被放逐。有女人点着了香烟,忽明忽暗中,女人的脸全都幻化成一种样式,分不清美与不美,分不清胖与苗条,分不清高雅与粗俗,只让人感觉到那是雌性,一个雌性,一堆雌性,一点风骚,一堆风骚。男人的眼睛不知道是被女人手中的烟点燃的,还是被女人的风骚烧着的,渐趋猎犬化,雷达一样,扫过来,探过去。

  整个酒吧,仿佛到处隐藏着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引发嘭嘭的巨响。

  我感觉到了危机四伏。

  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亲爱的,那个时候,我突然强烈地渴望着有睡莲幽香飘散、有情歌悠悠飘荡的原野,渴望在那样静美的地方,放逐我的灵魂,也放逐我的躯体。

  晚上九点,酒气开始在酒吧狭小的空间膨胀。我坐在某个角落,一直保持沉默,我在等他,等那个我想做他观众的男人。

  但是,他一直没有再出现,在他送我进了这个乱糟糟的酒吧之后,他就不见了踪影。我等他,并不是他的错,事实上,他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他要和一个非常重要的朋友一起,去另外的酒吧,而我根本不适合与他一起去,所以,我应该自生自灭,至少那个晚上是这样的。换句话说,那个晚上,在酒吧我应该玩自慰。不对,酒吧里有的是雄性,有的是器官发达的雄性,所以他根本不担心我会寂寞。

  我的脑子一时有些不够使,因为不够使,所以我说了几句没脑子的话,我说,不可以,你不可以扔下我,你要陪着我!我不明白,为什么当时我说的是要他陪着我,而非我陪着他?难道在那样的环境里,我真担心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沉沦?

  没脑子的话,有脑子的人自然不会放心里去,他走了,匆忙得有点像赶着去救火,甚至没有回头瞧我一眼。

  我无比悲哀,无比悲哀不在于我被一个男人扔在了一个混乱不堪的酒吧,也不在于这个午夜,在被酒气醺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我得揣着寂寞独自回家,而在于他把我扔下是对的,简直是太对了。这样的酒吧,的确是不适合恋人或情侣双双出现的,谁做谁的观众,都只有失望,倘若恋人中其中一个对这种酒吧情有独钟,钟情于酒吧里纯粹的身体征服,钟情于酒吧里一份完全经不起推敲的荣耀,而另一个根本不屑于酒吧里的胡乱聚焦,只是对这段情感对这个男人很认真的话。

  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只是,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在别人眼里,我只是个可有可无的雌性;而在你眼里,竟成了美丽人生的必需,一如花香与音乐?

  后来,你告诉我,这是一个懂与不懂的问题。

  不懂,是爱情的硬伤,一遇危机,热闹的爱情便要即刻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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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懂得,才会怜惜,才会珍爱,才会恒久。

  没错,今天之前,我以为这个生日会不那么寂寞,因为,终于有个男人将真实地陪伴我左右。

  昨天之后,我以为这个生日会更加的寂寞,因为生日前夕,我阉割了自己对那个男人的情感,而你也因为这个男人,决意要弃我而去。

  当我在秋日的晨光里,睁开惺忪的眼睛,复活了我思想的火山时,第一反应,还是要不由自主地想起昨晚的酒吧,想起那个弃我而去的男人,想起自己关于这个秋天与那个男人有关的预谋。这么不由自主地想起,竟然诱发不了深重的悲伤,只感觉恍如梦境。并且清醒地知道,这个梦,终归要风化成一幅黑色的剪影,冷冷地搁置在生命的壁橱里,很快将落满灰尘,结满蛛网,成为一个遥远的过去,遥远到,某一天连记忆的触须都难以企及。而你,亲爱的,我以为也必定要渐行渐远,因为我的这个天真虚华的梦。

  于是,清楚地明白要独自面对2008年这个生日。

  于是,感觉自己整个被架空。

  于是,不想起床,不想梳洗,不想运动,不想思考,甚至不想打开手机,就那样木然地躺在床上,听着自己弱不禁风的呼吸,感受着世界死一般的冷寂。

  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你终究舍不得让我一直聆听世界的寂寞,终究舍不得让我过早听到生命凋零的声音,终究舍不得在我生日这天,让我的灵魂独对晓风残月。

  亲爱的,我不知道,自己对于那个男人情感的阉割,是不是多少与你有些关联。但我知道,你太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完美的话,你应该是上帝最得意的一件作品。那些匆匆来去的男人啊,那些看上去风情万种的男人,有你的思想吧,没你的痴情;有你的痴情吧,没你的才情;有你的才情吧,没你的阅历;有你的阅历吧,没你的大气;有你的大气吧,没你的洒脱抢眼;有你的洒脱抢眼吧,没你的内涵作铺垫;有你的内涵吧,没你如此的懂得我。

  唯有懂得,才会怜惜,才会珍爱,才会恒久。——这是你说的,我亦感同身受,尤其在这一刻。

  当然,我无意于比较,因为我清楚上帝赐你的深情厚谊,赐你的爱、你的疼、你的怜惜给我,是要我享受,要我珍惜,而非作参照。

  你说,傻瓜,想你的时候,是清风拂过睡莲的幽香;念你的时候,是歌声越过晚霞的缥缈……是的,我已经嗅到了你想念的味道,很香很甜;我已经听到了你想念的吟唱,很真很美。

  亲爱的,我差一点就可以握住你的想念,触摸你的灵魂,亲吻你的肌肤了……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亲爱的,时光已经让我不可逆转地站到了一个叫“中年”的山头,而你驻足的那个地方,此刻,漫山遍野,都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满眼的勃勃生机啊;而我的山头,花期快接近尾声了。

  是的,始终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我禁不住拥住玫瑰,拥住那一团耀眼的红,泪流满面,哽咽出声。

  我想告诉你,亲爱的,今天,当我回望我年轻或不怎么年轻、不怎么成熟或依然不成熟的情感,我发觉,它就像一件漏洞百出的衣裳,挂在秋意阑珊的晚风中,噼啪作响,陪伴着这响声的,是某个不太遥远的地方,响彻云天的鞭炮。

  应该是哪个女孩或女人,又要做新娘了吧?

  我的生日,一直就是个不错的日子。

  八月初八。

  作者手记:

  关于爱情,我曾经这样告诉你,倘若我真的爱了,那么,无论对方如何绝情,我到最后终于还是会舍不得从自己身体内,从骨血里,将对方清除得干干净净。因为手起刀落,剔除的不是对方的符号,也不仅仅是付出的一段真情一份真爱,更是你我的生命,我那么爱你,怎么舍得杀了你呢?你还活着,我怎么舍得不留在这个世界上呢?哪怕苟延残喘,也要撑到你人生落幕的那一天。

  什么样的结局,都不是最后的结局,只要活着。这是我关于生命,关于人生,关于爱情这个生命最华彩命题的哲学论断。即使这种哲学论断没有强大的哲学论据作支撑,即使最终要被生命嘲弄成幻想,但,能够远远地看着你,感受着你的风情,带着那丝幻想,那也是生命的一份安慰吧。

  烟雨终归是幸运与幸福的,一个平凡的女人,在她平凡到再不能平凡的出生纪念日,能够收获玫瑰的花香,收获芬芳着玫瑰的想念,收获那份终归的舍不得,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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