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先看书的时候,用折书页角的办法来记忆续读的页数,一本书看完后,其中就会留下很多个无法复原的折痕。有时候看着一本书,忽然发现书中已有的折页还没有打开,这是上一位读者读了一半儿的证据。那时不感到这是一种读书的不好习惯,是对书的一种损害,还总感到只有有了折痕的书,才说明自己看过,似乎这才是阅读的成就。现在想来,这种“折叠记页法”间接的原因是懒惰的坏习惯,折叠书页,顺手就来,不费一点事。直接的原因则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不仅说读书,就是见到的书也没有几本,读书的一些文化讲究就更没有了,比如读书应该使用书签,这“书签”原本就没有听说过。
青少年时的读书实在是一种“贫苦”,读的都是当时推崇的一些小说,就像坝上农村贫困时期吃“糠窝窝”,勉强填饱肚子,但没有多少营养,就更不能接受读书文化的熏陶了。至于那折痕,更是成为了读书留在心头的伤痕,年龄越大,越感到是一种不应该的遗憾。
关于“书签”,第一次接触是四十年前的事了,依旧记忆深刻。有一次书记请我到他家吃饭,坐到餐桌旁后,发现端菜的竟然是我技校的同班同学,我当时感到很诧异,将书记和同学的姓氏联系起来,才忽然明白,这老同学原来是书记的女儿。饭后告别的时候,老同学从写字台上顺手拿起了两张书签,一张画着屈原,一张画着李白,两人都仰着头颅,不屈地看着天际。老同学说她也不怎么看书,留着没什么用,送我派个用场。这样,我第一次接触到了书签。
回到宿舍,就把这两张书签派上了用场,但是,折书页已经形成了习惯,使用书签,很是觉得不方便,后来这两张书签也不知藏到了那两本书中,再也没有见到过。
随着和书的更多接触,知道了一些读书和藏书的关系,才懂得对书的尊重和爱护。读书,首先要爱书,不能无谓地糟蹋书的品相,保护书的品相,应该像保护眼睛一样,不能在其中充斥哪怕微尘一样的渣滓,将书页折叠出折痕来,这是绝不应该的。不折叠书页,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书签。
使用了一段时间的书签后才知道,原来这书签本身就是一种关于读书的文化,谈读书,是怎么也绕不开书签的。
朋友好乾赠送了一套线装《任丘县志》,蓝色封面的左上角,竖着贴着一条白纸,上面印着“任丘县志”四个字,这条印着书名的白纸条,原来就叫作“书签”。可见这书签是和书名联系在一起的。古代的线装书都是活字印刷或毛笔抄写,手工装订,所用的封面不但纸张厚,高级一点的还会用皮革做封面,颜色还深,蓝的、黑的,淡一点的也是土黄,活字印不上去,用毛笔直接书写不但附着力不好,而且会影响清晰度,于是古人就把书名写在麻纸上或宣纸上,再粘贴到封面上,这粘贴到封面上的白纸条,就被称作“书签”。
随着印刷技术和装帧技术的机械化和现代化,作为书名的书签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人们把记录读书进度的标签叫作了书签,这大约就是今天书签的含义。
书签和藏书票一样,本身就是一种与书籍相关的艺术品。一次参观蔚县剪纸作坊,离别时,老板送了五张以剪纸为题材的书签,让人耳目一新,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剪纸书签。
好友商汤赠送我一本他和儿子商中夏合著的《一起走过》,打开书后,只见在封面和扉页的中间夹着一张精美的书签,忽然让我的心中涌起了一丝温暖,这是作者精心设计出的对其作品的一份爱戴,也是对读者的一份尊重,这蕴含着何样的温情暖意。
前几天,购买了一本中国书店出版的元代萨都剌的影印本《雁门集》,翻开书页,里边飘出了一张塑封红叶做成的书签,让我感到很是欣慰,这何尝不是出版社对读者、以及对这本古籍的爱护和尊重呢。
书签虽然是一件文品,但由于它承担着联系读者和书籍情感的使命,所以,书签就被读者赋予了鲜明的个人文化特色。经常见到外出旅游的人,带几片红叶回来,用作书签,有的还在上面写几个字,谓之“心语”,这不仅是书签,更是纪念了。
退休之后,拥有了时间,并且是可以自由支配时间,翻书的次数一下多了起来,有时一本书不但要用书签记忆进度,还需要用书签记忆一下重点页码,这样使用书签的次数也就多了起来。退休前印过两盒名片,没有用完,也不好意思像发小广告一样插到别人的车门把手上,于是信手拈来,被用作了书签,既省事,又能废物利用,特别窃喜,这是一种自我特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