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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2年8月至1960年8月,我家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居住了八年。
省法院位于太原市钟楼街,原先的街名是按司街。钟楼街上栉比鳞次的商铺,使得这条永远显得狭窄的马路终日熙熙攘攘。我不知道,法院这么严肃的机关,为什么要设在这里?直到年长以后才明白,这里历来就是按司衙门。京剧《玉堂春》中,弱女子苏三吃了官司,被押在洪洞监牢。直到王三公子发迹出任山西巡按,才下令起解苏三到太原,就是在这里,经过“三堂会审”,冤案剖白,王三公子与苏三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日伪时期和阎锡山时期,这里也是法院。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先后建起了东楼、北楼,省检察院建起了西楼。我童年的记忆,几乎全部在这个大院里。
省法院在东侧是合作大楼,对面是新旧开化寺,西侧是靴巷、大钟寺。再往东西南北延伸,有酱园巷、姑姑庵、柴市巷、察院后、柳巷、老鼠窟、鼓楼街、大小剪子巷、桥头街、帽儿巷等老之又老的街巷,我对这些街巷的演变和发展几乎都尽收眼底。法院周围的电影院有太原电影院、大中剧院、大众电影院、长风剧院、山西大剧院等。1950年代的电影我差不多全部看过,五分钱一张票,一部电影,跟着跑片子的转着看。逢年过节,按司街上闹红火,踩高跷和划旱船的通过这条街,我也是挤在人群中看个够够的。
法院里和我同龄的孩子不少,我们的玩法,有时很野。玩的地方比较游击,只要大人不撵,爬高钻低,无所不至,甚至可以到解剖室解剖台上躺下来,假装非正常死亡的人,任着“法医”解剖。
记不得是1953年还是1954年,我和四姐等小朋友正在我家居住的四合院跳皮筋。一位年轻的女解放军站在了我们面前,问道:小朋友,你们知道刘院长在哪里吗?我四姐边跳边回答:在办公室。那位女军人又问:刘院长家在哪里?这个时候,母亲掀帘出来,接着二姐也出来了。刹那间的景象让我和四姐目瞪口呆,母亲、二姐和那位女军人抱在一起哭起来了,又一起拥着她进了屋。这就是大姐第一次回家。
大姐从北京回来,她甚至不知道父亲在省里的职务,一下火车就看到了判决犯人的布告,布告下方有大大的院长刘秀峰几个字。于是,她在问寻中找到了自己的家。
大姐第二次回家,带回来我们的姐夫。因为没有哥哥,所以,父母亲让我们叫他大哥,以后有了二姐夫、三姐夫,依次叫二哥、三哥。姐姐们都腼腆,不好意思开口。我敢,我正在发愣的年龄。大喊一声:大哥!姐姐们也都跟着我这样叫了。
大哥大姐那次回来,是我们家空前的一次大团圆。每天夜晚,我们家里都充满欢声笑语。我和三姐、四姐,把床上的大蚊帐当做幕布,自编自演,唱呀跳呀,父母亲好开心!也是在那次,父亲提议,我们去照个全家相。
这是我们家唯一的全家相,照片中每一个人都洋溢着喜气。只有我是规规矩矩的,大概那时我刚懂点事,不敢撒野了,一本正经地挨着父亲,留下了一副傻傻的模样。
谁也没想到,五六年后,我们就永远地失去了母亲,再也不会有这样圆满的合影了。这张照片,是我们每一个姐弟的珍藏版。
自从有了妹妹后,我常蜷缩在父亲的被窝里睡觉。那时候,父亲政务繁忙,每天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左右才能回来。有时候我是睡醒一觉才看到他的,撒个娇缠着他给我讲故事。母亲说,你爸爸的故事多得很,歌谣也多,抗战最艰苦的时候,他编了一首摇篮曲,太行山上好多地方的老百姓都会唱。因此我也常缠着父亲唱一两句。有时他实在困了,变个花样,给我背上一两首唐诗。父母亲很注重我们姐妹的文化素养,姐姐们在学校订有适合她们的刊物,给我则订着《小朋友》。记得有一天早晨,父亲起床后,撑起被子边叠边对我说,你听爸爸念《小朋友》上的这一段话,看这句话里有什么毛病:“他一共只有18岁。”我傻乎乎,不理解。父亲说,年龄是一年年增长的,岁数不能用加法。怎么能用“一共”这个词呢?这大概是我最早接触的语法修辞问题。
父亲在一篇文章中回忆他在高院的工作,说他大概只有星期天的下午才会抽出一点时间看场电影或是到书店放松一下。我想起来了,这个下午差不多也是属于我的,无论是看电影还是逛书店,我都是小尾巴。我的小人书就是这样由少积多的。长大一点后,父亲不再给我买小人书,而是买大一点的儿童读物。再后来,他买回来的大部头小说,第一个读者不是他,而是我。有一天傍晚,父亲提前回来,送给我一本书,就又走了。还给我丢下一句,看完给我复述一遍。这本书就是当时风靡一时的陶承妈妈写的《我的一家》,后来被改编成电影《革命家庭》。看完这本书后,我的直觉是我们的家庭就是革命家庭。还有一次,父亲拿回一本书,这本书是后来在书店也没见过的《灵泉洞》,是著名作家赵树理送给他的。这本书是赵伯伯新创作的,书印刷得比较粗糙,薄薄的,字体也小。因为我已经看过了他的《三里湾》和《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熟悉了他的语言,因此,读起这本书,也不觉得困难。
给我买书的,还有大姐。自从大姐找到家后,差不多每年都要回来。有一年是因为她要转业到地方,部队领导与她谈话,说她弟弟妹妹多,父亲一个人的工资供养全家人,不富裕,她应该参加地方工作,减轻父亲的负担。她特意回来征求父亲的意见。父亲给她的回答是,你没有接受过完整的教育,你应该选择上学。大姐听了父亲的话,上了北大速成中学,之后,考上了北京大学生物物理系。大姐也带我到书店,买过的书有《古丽雅的道路》《丘克和盖克》《卓雅和舒拉的故事》《格林童话》等等。
每有一本新书,我都要一口气看完,或坐在门槛上,或躺在沙发上。我不讲究坐姿,也不注意眼睛卫生,结果导致我脊椎不直,双目近视。
2
有人奇怪,上世纪50年代你还是小孩子,怎么能记得那么多国家大事?可我就记得,“三反”、“五反”是印象里的,人民代表大会、“一五计划”、公私合营、三面红旗、大炼钢铁、“除四害”、反右斗争等等,我不明白实质内容,却是亲眼所见。
生活在那么热闹的地方,按司街上的商铺林立,挂牌子,敲锣打鼓,怎么能视而不见公私合营呢?“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十五年超英赶美”的大标语随处可见,怎么能印不在脑子里呢?
生活在法院这么一个地方,还能有个特殊的环境,能看到审判各色各样的犯人,也能见到临刑前犯人吃断头饭的景象。死刑犯临刑前,在东楼一层的一间房子里,送给他们饭,摆在地上的一张小桌子上,我们小孩子踩着砖头伸长脖子趴在窗户上往里看。公审日本战犯好像是在海子边的人民大礼堂。高院北楼建好后,有了一个很规范的法庭。台子上的几张椅子极具威严,审判长的那把后背最高,两边各有两把陪审员的椅子。台下有书记员的位置,被审判的对象则是站在被告席上,后边有一排排的长条椅。我见过几次民事案件的审判,记得有一个女孩子,战争年代,父母亲把她寄养在农村的一户老乡家。建国后,父母亲要把她接回来,老乡家坚决不同意。于是,就打起了官司。中间休庭时,双方都出来休息,有人问女孩子,你是愿意回父母亲家,还是在养父母家。那女孩子说:我只有一个家,就是我现在的家。显然,她与养父母是有深厚感情的。当时我想,我的父母真的不容易,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没把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奶出去,或寄养出去。这对谁来说,都是残酷的。
法庭闭庭期间,一般是锁着的。有的时候,我们就从链子锁错开的门缝里钻进去,演习审判犯人,谁都抢着当审判长,那么高的椅子,我们得爬上去才能坐稳。
慢慢地,慢慢地,我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劲地想着玩。我开始观察院子里的大人们,感觉到空气有点紧张。因为那时,北楼前头有了大字报,而这些大字报的矛头所指是我最敬重的省高院副院长韩林姨姨。有一天晚上,我看见韩林姨姨的丈夫,也是我敬重的一位革命前辈,与父亲在一起谈论什么,他们的表情都很沉重。又有一天,在学校里,我看到了平时不怎么到学校看望孩子的韩林姨姨。那个场面,让我终生难忘:虽是课间,同学们却都闷在教室里,淅淅沥沥的雨从玻璃窗的缝隙中渗了进来,夹着一丝冷风,不由得个个缩起了脖子。我拔腿回寝室取件衣服,却意外地在对面教室的屋檐下发现了湿漉漉的她和她的两个湿漉漉的儿女。她时而蹲下,时而立起,亲亲这个,又摸摸那个,忽而又冲动地死死搂住两个雨水泪水顺颊而下的孩子。看着他们凄凄苦苦的样子,联想到院子里的大字报,我太困惑了,不知道该不该上前问问。可是,我不敢,双腿太沉重了,木木地站在雨水中,任咸咸的泪水渗到我的嘴里。没多久,韩林姨姨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我当下就知道,她被打成山西省最大的右派分子之一,开除党籍,行政降四级,被发配到园林局劳动改造。这种打击也许她还能承受,毕竟她经过了白色恐怖,经过了解放战争,经过了那么多的政治运动。可怕的是她的丈夫,就是那天我见到的与我父亲谈话的人,很快与她解除了婚姻关系,他们的五个儿女几日间与她分离。后来,父亲对我说过,那天他们两个男人之间的谈话,是父亲力劝他不要选择离婚,政治上的打击已经够她承受的,如果走离婚的路子,父亲怕有意外。又过了很多年,韩林姨姨对我说,我开始有些埋怨你父亲,怎么只知道使用而不知道保护呢?还是她的一位同样被打成右派的同事,偶然间看到我父亲当年的检查,才知道,正因为我父亲力保他们,才戴上了同情和使用右派分子的帽子。我太崇拜韩林姨姨了,好长时间,我都将她当成“林道静”式的女英雄,因为她的孩子多,大儿子石头比我大一岁,二儿子明明比我小一岁,我们能玩到一起。有时候,我们都会“疯”在她家的床上,甚至拉开被子,蒙住头,大喊大叫别人来找自己,或是圪蹴在葡萄架下,听她给我们讲闹学潮的故事。我的眼前常会浮现出她穿一件蓝色的旗袍,围一条红色的围巾,站在抗议游行的前面,高呼口号的形象。因为她与山西才女、“五四”文学先驱石评梅是同乡,我也会把她想成石评梅的样子。她不但给我们讲故事,而且还带着我们去省政府梅山会议厅看电影。有的时候,我父亲通知她星期天开个党组会,加个班之类的事,她也会当着我们的面,嘟囔一句:又不让休息!总之,她可敬,也可亲。她怎么会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呢?我百思也不得其解。但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她走了,走得黯然。
接着,其他三个副院长也相继离开法院,跟我在一起玩的毛猴、彦芳和小赖也走了,连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有一天,我看到高院的一位法警到我们学校给我开了一张转学证。我要到哪里去上学?这也许是我不该问的,那种情况下,我也会沉默。
那一段时间,法院的空气很沉闷,很多我喜欢的叔叔阿姨都相继离开,他们都被打成右派分子。我们家也要走,要到一个叫“侯马”的地方。不可思议。母亲将家里的铺铺盖盖和锅碗瓢盆打包到一只大木头箱子里,法警叔叔们到车站去托运。我的腿不识闲,也跟着去了。火车站的行李员检查行李,顺便问了一声:里面有油吗?法警叔叔们没吱声,我倒好,嘴快得很“有,有!”好容易才打整好的箱子,要被拆开重来。气得法警叔叔们跟我发火了:“小屁孩,回去!”我一个人满肚子委屈,怏怏回来。法警叔叔们为此还误了午饭,回来将晃晃荡荡的半瓶子油递给我母亲:就这么一点点食油就让我们翻了个底朝天,你家这个小狗狗,闹死了。
我们家要彻底离开法院了,从1952年8月到1960年8月,整整8年。临走时,母亲把家里大一些的东西,放在了父亲的司机马新锐叔叔家。她一字一句地说:顶多两年,我们就回来了。
母亲的话,在1962年8月变成了现实。全世界,只有我的母亲最理解我的父亲,青梅竹马到如今,她的生和死都是为了她的丈夫。
3
一转身,就到了父亲去世的1985年了,那年,我们都已进入中年,学会了思考问题,并逐步走进父亲的世界。
父亲去世后,组织上将当年《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刘秀峰同志在一九五九年所受批判和处分的甄别结论》交给我们,为我们了解省高院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
父亲期待中央会有公正的结论。两年后,省委经中央同意,做了这份留着尾巴的甄别。1962年8月,我们丢下猝死在侯马的母亲,举家回到太原。
拿到了这份迟到的甄别书,我们姐妹都陷入沉思,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们开始了一条漫长的为父母找回尊严的艰苦路程。
当年父亲被划为“犯有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的直接原因是传达贯彻了原司法部办公厅主任王怀安《学习和贯彻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报告。这条颇为勉强,哪有下级不传达上级文件之理?关键是做这个报告的王怀安被打成右派分子,发配到北大荒劳动改造,就因为如此,我父亲受到牵连。我们姐妹几次去王老家看望他,他把我们当做自己的女儿,并向我们表示道歉。当时受他牵连受到处分的还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而他自己与妻儿老小天各一方二十年,才得以平反回到北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此时,我们才知道他是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人之一,是他亲手将他等三人起草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草案递给毛主席,毛主席看了,用湖南话赞扬草案“熨熨帖帖”。这个草案在建国初期,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一度时期,法院工作有章可循,搞得有声有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制建设最为健康的时期。
但是,这个过程是实在太短暂了,反右斗争中,法院成了重灾区,那些主张法治的法官自然难逃厄运。许多主张法治的法律工作者被打成右派,律师被打成右派的就更多了。王老说,你们的父亲,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秀峰冒着被打倒的危险,顶着重压,坚持贯彻法院组织法,主张法院要“独立审判”、“上诉不加刑”、“公检法既要互相配合,也要互相制约”。主张在判死刑上,一定要慎重,坚持依法定罪。他保护了一大批法律工作者和无辜的被告,纠正了许多冤假错案。因此,被定为“犯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王老再三说:包括你们父亲在内的一批主张法治的法律工作者,是我国政法战线一代人的优秀代表。
跟王老的数次交谈,给了我们信心。于是,我在脑海里开始搜索老法院的各位与父亲搭班子的老同志,联系最多的是原副院长韩林姨姨。几十年了,我们姐妹将她视为我们精神上的母亲,有困难,有心事,都去找她。她曾经跟我说,你父亲是我们的班长,班长当得好,能发挥我们每一位副院长和各庭庭长的作用。法院工作有其特殊性,当时法院的大部分干部都从战争中走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更欠缺。你父亲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在省委是很有影响的。他对我们这些读过书的干部比较重视,相应安排在庭长、办公室、审判员等重要岗位上。副院长成恒长早年留学日本明治大学,专修法律。回国后,在山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后任法律系主任,为中国民主同盟太原市主任委员。他在法院分管民庭工作,是你父亲的得力助手。反右斗争中,你父亲重用的这些专业干部基本上都被打成右派,因为你父亲对这些同志下不了手,因此以“领导反右斗争不力”而被罢免。被打成右派的有7位同志,占到全院干部的16%,紧接着,法院领导班子全盘被端掉。
在对我父亲处分的第五条是“对干部使用和吸收入党的问题”,在法院这一政策性极强的专政机关,不重用这些有知识的干部是寸步难行的,父亲为此又背了一个黑锅。
后来担任高院院长的赵耀仁,当年被“捎带着”打成右派的朱静芳,被打成右派的李印笔,还有虽然未戴右派帽子,却进入边缘的巩玉清、濮稼先等等,都深情回忆了我父亲。李印笔在给我写的信中说,他想起我的父亲,大哭,多好的干部啊。我专门到榆次去看望他,他说,你需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如果要开座谈会,我拖着病身子也要去。巩玉清阿姨还专门写了纪念我父亲的文章,从点滴小事写父亲的品格,文章收入《峰高水底清》一书中。朱静芳对着我,反反复复地念叨她与我父亲的最后一面:看大字报时,相对而无言,无言胜有言。濮稼先当年是年轻人,进入老年后,仍能一字不差地背诵我父亲字斟句酌出来的判决书,他说,这些文字相当精准,体现了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王老说过的话,我牢记:我国终于迎来了法治建设的春天,这是中国人民的极大幸福啊!
4
本世纪初,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省高院要编纂一部《法院六十年》,找到了我们这些当年的家属,让我提供父亲在法院的情况。
这是我离开高院半个世纪后,第一次踏进高院。不过今日的高院远非昔日高院可比,早已搬至晋祠路,大楼面朝南内环,宏伟壮观、威严庄重。从接待室进门,层层盘问登记,我心里却总在想着我们老法院的那座熟悉的北楼,夜晚那扇亮灯的窗户。我要查证落实的史料不都发生在那扇窗户里吗?成摞的案卷,不都在那盏灯下一页页批阅吗?
我牢牢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在层层领导严格批准的情况下,在法院档案室里坐了三四个上午,我可以随时跟管理员索要当时的案卷。只可惜,当时没有智能手机,我需要的文字资料只能靠我一字一句抄下来。一个卡片相机随手拍了几张可做资料的照片。
也就在那几日,法院的同志带我们参观了法院六十年成就展。
有一张《山西日报》是山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公报,选举裴丽生为省长,我父亲的名字也赫然报端,他被选举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坐在档案室里,生怯怯的,要查的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我不知道哪些我能够阅读哪些又不能。我麻烦档案员将我父亲任职那个阶段的档案资料目录提供给我,像是捧着一册菜谱,定定心再开始点菜。
先点心中最关心的那桩通天大案——傅家邦五吨气锤案,因为当初对我父亲的处分决定中俨然写着:“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到一九五七年上半年,当右派分子向党猖狂进攻,罗隆基、黄绍竑叫嚣要组织平反委员会的时候,他就积极为反革命分子翻案,把证据确凿的重大案件当做冤案给推翻了(例如闻名全国破坏太原市重型机器厂五吨气锤的傅家邦案、闻名全省利用职权进行技术破坏的大同矿务局潘志荣案,等等)。”包庇反革命分子,可不是小事,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上,仍然将傅家邦案列为大事。
傅家邦何许人?档案里多处交代,十分清楚。出身于上海民族资本家家庭,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1946年上海学生反饥饿运动中,大学生抢夺火车,由他和地下党员丁仰炎(建国后曾任新华通讯社国际新闻编辑部组长、波恩分社首席记者、国际部副主任、对外事务局局长)亲自开着火车,到南京请愿(被称为史上最牛上访)。新中国成立之初,他响应党的号召,离开上海机床厂,离开父母和初识的情人,满腔热情来到太原重型机器厂,参加了我国第一座规模宏大的重型机器厂的设计和兴建工作。1954年,在五吨气锤的试锤中,发生锤裂,一时间震惊全国,成为通天的反革命破坏分子。1955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本人不服,上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在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五吨气锤确实算不了什么,而在建国初期,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五吨气锤就已经十分了不起了。气锤裂缝,影响至大。
通天大案,而且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判处死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可以维持原判啊!如此,对我父亲来说,既符合“上面”的要求,也符合下面法院死刑的原判。可谓省事,且不担责任。但是,坚持法治而不认可人治的父亲采取了多管齐下论证的办法,他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将此案进行下去。从资料上看,一是当时省高院以我父亲的名义发出聘书,特请国内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拟定了鉴定项目,比如,锤头上垫铁的作用,抬高打重和碰保险杆的作用,烤锤和垫木的作用,锤头有无旧裂纹的问题,最初用热胀冷缩办法卸锤头,对金属会不会在质上起变化或对锤头破裂有无影响等。二是请中央政法三机关派出专家和调查组听取各方意见并协同分析。三是派出由审判长李密为组长的调查组进驻太原重型机器厂,查看现场、观察实物、约访所有工程师和高级技工。四是进行外调,了解傅家邦的家庭背景和历史表现。五是进行公开审判,旁听者有省公检法部门领导、省高院各庭庭长、太重党政领导及由30名工程师组成的辩护团、省城重点大型厂矿的高级技术人员等。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交通远非今日之天上地下千里江陵一日还,调查和论证工作自然充满艰辛,父辈们对肩头的法律责任慎之又慎,进行得都非常缜密,国内外专家出具了各种计算数据和造成锤裂的主客观原因。调查组从太重取回第一手资料,各大型厂矿也都一一反馈意见。各种分析和意见收集,结果大不相同。有说政治上有重大嫌疑,其父有问题,有敌对情绪,是阶级报复,有意破坏,但证据不足;有说是有意破坏,不算冤枉,但死刑是不应该的;有说锤头破裂一方面是违纪操作,重打击,没烤锤,垫木薄,此外还有锤头疲劳裂缝,锤头有偏心;有说是超越职权范围擅自试锤,违反操作规程,有意提高气压,连续多次打击造成事故,认定为反革命破坏;还有说最多算是个责任事故,气锤是日本人拆运过来的,在上海仓库里存放多年,没有遮盖,风吹雨打,锈蚀腐损,试锤时,没有垫片,锤头承受压力,疲劳裂缝,多次打击导致破裂,加上傅家邦当时技术水平不高,经验不足,而造成事故。到上海外调材料也回来了,傅家邦本人是进步的知识分子,出生在爱国的民族资本家家庭。其父是全国政协委员,受到过刘少奇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五吨气锤案发生后,其父曾上书毛泽东、董必武和全国人大,详细说明傅家邦的经历和家庭情况,并对他所掌握的山西省高院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论证表示感奋。但是,鉴于当时全国的形势,公安部力主从严从重打击(此时宁左勿右思潮强烈,左的错误是认识问题,而右的错误却是立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还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他对办案人员说,判案力戒人云亦云,定式思维、只看现象不看本质。他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的讲话,增强大家实事求是的办案思想,甚至带领全院干部观看京剧《十五贯》,力求避免错斩崔宁的错误。也是在这个基础上,严格以专家定论和主客观因素而给此案定为责任事故,亲自签名向省委打报告,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这种判决对傅家邦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但是,毕竟从枪口下留下了一条性命。
我看到了当时父亲打给省委的报告,“刘秀峰”三个字,沉甸甸,他用自己的政治生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当我坐在省高院档案室里,默默地想象着父亲当年是如何一笔一画签下自己的大名的,那个时刻,他想到了自己将要承担的后果吗?除了父亲被打成右倾,此案的审判长李密因此被打成右派,革职回乡,终老故里;傅家邦的辩护人也被打成右派。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省高院才做了再判决,终于撤销原判,傅家邦无罪走出牢狱大门。
2012年初,一个博友,在我四姐的博文《人民的好法官——我们的好父亲刘秀峰》后,留下了纸条,言明她是傅家邦的女儿傅丽敏。她在纸条上说:“看了您的文章,我很激动,也了解到更多当年事情的经过。感谢您父亲还有其他为了我父亲的案子而遭遇不幸的人。我父亲由于遭受了长达17年的牢狱之灾,遭受了长期的精神折磨,1991年患了阿尔茨海默病,并于2001年永远离开了我们。由于我年纪太小,父亲从来没有机会向我提起当年的事情。”她还一再表示:“感谢您的文章,感谢您父亲这位秉公无私的人民父母官。”
紧接着,傅家邦的夫人李女士连连给我们几个姐妹打电话,她说,傅家邦1967年刑满释放后,留在山西一监就业,1980年9月无罪释放,回到上海,与她,一位李姓小学教师结婚,生女傅丽敏。她们从我四姐的博客中知晓我父亲和山西省高院的许多法官,为把傅家邦从枪口下挽救下来,做出了极为艰苦的努力,也付出了惨痛的政治和生命代价。
时光澄清了如此大的一件通天大案,父亲是人民的好法官。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能坚持“无罪推定”的执法理念。
省高院长大的孩子,对自己的父辈,又多了一份理解和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