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八年夏至一九三○年春,我在日本作亡命客。事隔半个世纪。当时在日本的见闻,大部分记不起来了。而且,为了维持自己在日本的生活以及仍在上海的家的开销,不能不埋首写作,投向国内的报刊,取得稿费。因此,就没有时间游览,借此了解日本的风土人情。
但是,有一二件事,在我的尘封的记忆里至今没有褪色。姑且写出来以为纪念。
我初到日本时,住在东京的一个旅馆。但在神户登陆乘火车到东京时,就有一个穿洋服的日本人(那时一般日本人都穿和服)用英语和我攀谈,天南地北,不着边际,但有一句话却使我惊异,他说:“我久仰你的大名。"我到日本用的假名是方保宗,而此人却说"久仰大名",真把我弄糊涂了。我当时不置可否,就顾左右而言它。到东京住了旅馆,刚把行李安置好,这个日本人又来拜访了,说了些客套话后,忽然说:“你的真名是沈雁冰,笔名是茅盾,是个有名的革命党和作家,我个人是十分钦佩你的。"这时,我才明白在火车里第一次他来和我攀谈时说的"久仰大名"这句话的意义了。当时我猜想他也许是日本的**员,但也不与深谈,只谦虚几句又把话头转到一般的客套。这个日本人刚走,一个身穿和服的中国人(我那时穿的是洋服),叩门而进,一看,是熟人,陈启修,"五四"时期的北大教授,一九二七年大革命时期武汉《中央日报》的主笔,那时我是《汉口民国日报》的主笔,因是"同行",常常来往。他本来是留学日本的,能说一口流利的日本话。他开门见山说:“我也住在这旅馆,你如果有事要和旅馆老板或下女打交道,我来当翻译。"他又悄悄地说:“刚才来拜访你的那个日本人是特高,专门调查流亡在日本的中国人的行动。你出去买东西、访朋友,都有人钉梢。"我这才恍然大悟,这个日本人对我如此之"殷勤"之所以然。陈启修又说:“我改名陈豹隐,特高也知道我的底细,也常来,不过,我到日本也是避难,不搞政治活动,随他们怎样调查罢。"我问他:“你为什么也要避难。"我的意思是蒋介石并没通缉他,何"难"须避?他笑了笑道:“在汉口时,我不是跟你说过,你们骂我是顾孟余的走狗,然而顾孟余并没以走狗看待我。"这是指夏斗寅叛变时,陈见顾询问局势如何,那时顾已买好到上海的轮船票,预备逃走,却对陈说,夏斗寅不堪一击,武汉安如泰山。陈慨然说:“从那时期,我知道顾孟余早就不信任我,我也开始不信任顾孟余了。现在很难说,他们也许还把我当作**员,所以我还是要避难,安全一些。”在和陈的谈话中,知道他来日本已半年多,写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一篇名曰《酱色的心》,即以为小说集的总称。他送我一本,说请"指教"。我说:“真想不到你这位鼎鼎大名的北京大学法科教授,竟然也写小说。"他苦笑道:“聊以消闲。《酱色的心》,指武汉时代你我都认识的某些人,也指我自己。红黑混合谓之酱色。某些人之所以为酱色是当时完全红透的人对他们的看法,我之所以为酱色,是现在全黑的人们对我的看法。好罢,我就坦然受之,作为小说的题目。"
那时东京的银座有夜市。这是道旁的地摊。就在人行道上铺一方油布或者粗布,最简陋者竟是几张报纸,摆开了各式各样的货品,地摊的主人就坐在这些货其中间,高声叫卖。货品有家用什物,儿童玩具,乃至旧书,日文的,英、法、德文的,还有中文的。这些摊位有大有小,据说要上税,按其摊位之大小,税亦多寡不一。运气好的做成几注生意;运气坏的,没有成交,那就不但白赔了数小时的声嘶力竭的叫卖,也白赔了税。我每次去逛夜市,看到冒着冷冽的夜风,坚持到午夜,以博蝇头微利的人,就想到这个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就在这豪华的银座,一边有高贵的咖啡室、舞厅,一边却有这些可怜的摊贩,这难道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表现么?
可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怪现象还不止于此。我在报上看到这样的报导:风化警察强xx了一个咖啡店的女侍者。什么叫“风化警察"呢?原来是专门维持风化的特种警察,专门在公园,在什么神社的院子里,查考有没有一对儿在作"有伤风化"的事。这恐怕是日本特有的"制度"罢?输入而且模仿西方文明的日本毕竟还有"东方"的特色。因为,在日本那时,"恋爱"是自由的,但"野合"是犯法的。风化警察看到有"野合"的一对,就要带这一对到警署,查问地址、职业,是否各有所属,或者已订婚而尚未嫁娶,或者是先行交易然后再论嫁娶。总之,麻烦得很,警官认为必要时,可以判拘押几天或罚款若干。这里所讲风化警察强xx了咖啡馆女侍者的事,出在大都市的大阪。有一位"风化"警察特别忠于职守,经常整夜到处巡逻,维持"风化"。有一次,他在午夜三点钟街头既已人静,公园、神社内连人影也没有的时候,闯进一家已经打烊的咖啡店查看有没有人在干那有伤"风化"的事。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他在咖啡店楼上发现了并头睡觉的一对儿。女的是该店的侍者,男的不知何许人。这被发现的一对儿申述了许多理由,又苦苦哀求,但"风化"警察是只认识"风化",不知有"人情"的。他不问如何,命令这一对儿离开那咖啡店,说要带到"本署"去。可是到了半路上,这位"风化"警察改变了主意,说男的可以不去,只要女的。这样拆开了后,他自己就来扮演那已走的"男的",当他的大嘴巴贴到女的脸上时,就挨了清脆的一掌,女的也转身跑了,"风化"警察却不肯罢休,追到一个小学的操场前,追上了,他发疯似的把女的拖进操场,就在那里强xx了她。这位"风化"警察努力要使女的"保守秘密",但是无效,第二天,这个咖啡店女侍者告到警察署,自然也被报馆里知道了,于是"舆论"大哗。没有把强xx犯拘押起来的警署长官为了平息"舆论",对各报记者说:“m是这里的模范警察。这回的失态,也许是一时的错误,然而为纪律计,我们觉得还是罚他的好,却不必张扬其事。我们已将他解职。"
这件事,引起了我这样的感想:把一个人的职业派定为专门查问男女间的"秽亵",事实上是引诱这个人去做"有伤风化"的事,但却美化此职业的名称曰"维持风化",这真是对于人的本能的嘲弄,怎能怨得他不"失态"。这也是只有文明社会的统治者们才会想出来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