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一直以为,姐姐就是为弟弟操心的人,我有三个姐姐,她们对我很凶,认为我是一个惹是生非的捣蛋鬼。
我的妈妈成天忙于洗衣烧饭,算计着怎么合理地花每一分钱,所以就经常让我的三个姐姐来照顾我,姐姐们很尽责。她们喜欢肥皂和热水,每天总会给我洗三四次澡,比我大一岁的三姐在五岁的时候就是大家公认的完美主义者。她经常用手抓我的脸,嫌我脸上的雀斑有碍观瞻。她认为我的雀斑丢了全家人的丑,于是请求妈妈不让我出门,以免丢人现眼。
我的姐姐们都不喜欢棒球棍、铁锤、木条、石块和所有那些我高兴起来会舞弄的东西。她们说这些东西会弄死人的。我的姐姐肯定认为人的手只是用来抓食物、戴手套和祈祷的。
在那年月,“姐姐”在我看来就是长得又丑又瘦又大的人;总是想把生活弄得没意思的人;喜欢吃蔬菜喝牛奶,随身带有镶着花边手绢的人,喜欢洗澡、上学、听老师的话,作业总是做得很整洁从不沾上墨水的人。
当阳光明媚和风宜人的时候,我很想去草地上玩,可我的姐姐们会把我拦在门前的台阶上。我只有痛苦地梦想着自由,而她们却在玩那些乏味的、半天也编不成什么像样图案的绷毛线的游戏。
有的时候我也设法摆脱她们,去寻找我的快乐。我的姐姐们就会拼命追我,仿佛我是一条发疯了的狗,她们在我身后喊着要我当心之类的话,好像这世界到处充满了危险。
偶尔,我的姐姐们也会带我去看电影。尽管她们往我嘴里塞了饴糖,但我还是不会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我会在磨光发亮的大理石地面上打滚,冲着屏幕上的坏人大喊大叫,常惹得引座员和影院经理过来喝止我。
我的姐姐们会想办法管我。她们会放下座板,把我夹在座板和靠背之间。我被夹得难受,请求她们放我出去,但她们就是不听。一旦我抽身逃脱,我就会躲在某个角落里,用弹弓向观众席射纸团。然后,我的姐姐、引座员和影院经理就来追我,于是我在过道和空行之间左奔右突,直到他们捉住我为止。
由于我的种种“罪行”,姐姐们就对我实施报复。她们会在妈妈上街采购时,用绳子将我扣在后院的栅栏上,或喂我吃烧不烂的菜根。
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大姐和二姐就开始和男孩子约会了。这时每到星期六我就进行噩梦行动。我会把她们用来臭美的那些鞋子、腰带、裙子、丝巾藏在不同的地方。当她们大喊大叫,歇斯底里的时候,我就和她们谈价钱,让她们答应,为她们每找到一样东西,就要给我二角钱的酬劳。她们恨死了,但也拿我没办法。每个星期六我都能从她们手上挣到一元多钱。
有姐姐还是挺有趣的,当然这不但因为我每周六可以从她们那儿得到一笔零用钱,而且我还能从她们那儿寻到开心。自从她们开始谈男朋友,就常有电话找她们,而我就成了捎口信的。我的大姐回到家就会问:“有我的电话吗?”我会说:“一个叫逗什么的先生给你打了一个电话。”她很容易就会上当,问:“逗什么?”我会大笑着说:“逗你玩!”
我还会从糖果店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叫我的三姐听电话。那时她最崇拜影星琼·克劳福德,走路说话都模仿她的样子,连发式也不例外。
当她拿起话筒,我就说我是好莱坞的电影导演,有一次在糖果店看到过她,被她走路的姿态、头发的式样吸引住了,所以想请她到好莱坞当一个替身演员。她立即就用琼·克劳福德的声音询问道:“为谁当替身?”见她这么轻易上当,我禁不住想笑,但还是竭力一本正经地回答她:“金·多朗(著名男丑星)。”
我们之间的小小战争很快就停止了,我发现我的姐姐们漂亮、善良、充满人情味。仿佛是一瞬间,我由一个爱捉弄她们的人变成了她们的忠实卫士。我允许那些个开着雪佛兰牌汽车油头粉面的小伙子进我们的家门,并热情地招待他们。
我还发现,姐姐们对我慷慨大方,在圣诞节或我过生日的时候我总能收到她们为我精心准备的礼物。我入伍离家时,她们流下了许多眼泪。在部队,我常收到她们写的一封封情真意切的信,这些信息能给我温暖。
在我回忆这种种恶作剧的时候,我对她们给予我的宽容和爱心表示敬意,我同时也感谢缪斯女神将她们带进了我的生活。
亲情就像是佳酿的酒,越放越醇,越放越香,只有经过岁月的珍藏,我们才能发现它的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