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经向47家被巡视单位提交了巡视反馈情况报告。据报道,西南某省一些单位不仅用公款送钱,甚至还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给县委书记和县长送钱的具体数额,然后按当地潜规则,一般由两名领导干部去送,其中一人进县委书记的办公室,另一人则站立于门外,进去的领导干部出门时再用手拍一拍空口袋,以示“利是”已送出。(1月8日新华网)
羊年伊始,中央巡视组提交了一份简单而复杂的“人民答卷”,可谓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众所周知,党组会议一般是为了贯彻党的政策方针,践行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决策,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宜,进而避免个别领导搞“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避免以权谋私,独断专行。但当“给领导送钱”堂而皇之地成为党组会“重要议题”时,势必成为对党组的莫大讽刺。要知道,作为一个机构的领导核心,其党组成员须具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拥有较高的党性修为和廉洁为政的崇高思想。
当然,类似情形并非个案,因为很多“民主决策”正是打着“党组会议”的幌子而进行的,其用意无非是想推卸责任、规避风险。此时此刻,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因为一旦败露便可以拿“集体决策”来当遮羞布和挡箭牌,最终实现“无人担责”的局面。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换言之,与班子会不同的是,党组会虽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参会者必为党组成员,范围非常小,一般人员是没有资格参加的,知情权和发言权都非常有限,甚至还常被蒙在鼓里。相信对于“给领导送钱”这样的“敏感议题”,肯定是党组几个人内部掌握的“机密”,不可能公诸于众,更不可能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如果让群众知道了,肯定不会答应,说不定还会举报。按照传统伦理,若是一般的民间“礼尚往来”,人情交往,尚可理解。倘若上升到党组层面,以“以党之名”召开党组会研究送钱问题,看似是为了赢得领导欢心,继而惠及位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实则是为个人谋私利,是“集体荣誉感”号召下的“官场现形记”。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若要釜底抽薪,遏制这类荒唐事的再次发生,归根结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除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构筑严密的财经制度,彻底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里,提高行政运行透明度,引入群众监督制度,将从严监管、从严治吏成为反腐败工作中常态化举措,最终的系统化体制构建才是预防腐败的良方猛药。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为官者,是谓“上正其品,下正其行;内正其心、外正其形。”当你觊觎那垂涎欲滴的腐败滋味时,要掂量掂量,周遭总会有一双火眼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