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的黑
谁把黑夜的“黑”给偷走了?
——题记
1
你见过真正的黑夜吗?深沉的、浓烈的、黑魈魃的夜?儿时是有的,小学作文里,我还用过“漆黑”,还说它“伸手不见五指”。
从何时起?昼夜的边界模糊了,夜变得浅薄,没了厚度和深意,犹如墨被稀释……渐渐,口语中也剥掉了“黑”字,只剩下“夜”。
夜和黑夜,是两样事物。
夜是个时段,乃光阴的运行区间;黑夜不然,是一种境,一种栖息和生态美学。一个是场次,一个是场。
在大自然的原始配置中,夜天经地义是黑的,黑了亿万年。即使有了人类的火把,夜还是黑的,底蕴和本质还是黑的。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
这是《诗经·庭燎》开头的话,给我的印象就是:夜真深啊。
那会儿的夜,很纯。
一位苗寨兄弟进京参加“原生态民歌大赛”,翻来覆去睡不着,为什么?城里的夜太亮了。没法子,只好以厚毛巾蒙面,诈一回眼睛。在他看来,黑的浓度不够,即算不上夜,俨然掺水的酒,不配叫酒。
习惯了夜的黑,犹如习惯了酒之烈,否则难下咽。
宋时,人们管睡眠叫“黑甜”,入梦即“赴黑甜”。意思是说,又黑又甜才算好觉,睡之酣,须仰赖夜之黑:夜色浅淡,则世气不宁;浮光乱渡,则心神难束。所以古代养生,力主“亥时”(约晚十点)前就寝,唯此,睡眠才能占有夜的深沉部分。
现代人的“黑甜”,只好求助于厚厚窗帘了,人工围出一角来。
伪造黑夜,虚拟黑夜……难怪窗帘生意如此火爆。
2
昼夜轮值,黑白往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乃自然之道、人生正解。
夜,是上天之手撒下的一块布,一座氤氲的罩体,其功能即覆护万物、取缔喧哗、纳藏浮尘,犹若海绵吸水、收杂入屉。无夜,谁来叫停众生的熙攘纷扰和劳顿之苦?何以平息白昼的手舞足蹈与嘈沸之亢?夜,还和精神的营养素——“寂”“定”“谧”相通,“夜深人静”意思是:夜深,心方静远……而这一切,须靠结结实实的“黑”来完成:无黑,则万物败露,星月萎殆;无黑则无隐,无隐则无宁。
所以我一直觉得,黑,不仅是夜之色相,更是夜的价值核心。
黑,是夜的光华,是夜的能量,是夜的灵魂,也是夜的尊严。
“不夜城”绝对是个贬义词。等于把夜的独立性给废黜了,把星空给挤兑和欺负了。它侵略了夜,丑化了夜,羞辱了夜,仿佛闯到人家床前掀被子。
将白昼肆意加长,将黑夜胡乱点燃,是一场美学暴乱,一场自然事故。无阴润,则阳萎;无夜育,则昼疲。黑白失调,糟蹋了两样好东西。
往实了说,这既伤耗能源,又损害生理。我一直纳闷为何现代鸡发育那么快?真相是:笼舍全天照明,鸡无法睡觉,于是拼命吃。见光吃食,乃鸡的秉性,人识破了这点,故取缔了黑,令其不舍昼夜地膨胀身子。
现代鸡是在疯狂的植物神经紊乱中被速成的。它们没有童年,没有青春,只有起点和终点。人享用的,即这些可怜的被篡改了生命密码的鸡,这些一声不吭、无一日之宁的鸡。毕其一生,它们连一次黑夜都没体会,连鸣都没打过。
我想,应给其重新起个名:昼鸡,或胃鸡。
无黑,对人体的折磨更大,可谓痛不欲生。据说逼供多用此法,不打不骂,只用大灯泡照你,一两日挺过去,第三天,你会哭喊着哀求睡一会儿,哪怕随后拉出去枪毙。
3
黑夜,不仅消隐物象,它还让生命睁开另一双眼,去感受和识别更多无形而贴心的东西。
成年后,我只遇上一回真正的夜。
那年,随福建的朋友游武夷山,在山里一家宾舍落脚。夜半,饥饿来了,大伙驱车去一条僻静的江边寻夜宵。
吃到一半,突然一片漆黑,断电了。
等骚动过去,我猛然意识到:它来了,真正的夜来了。
亿万年前的夜,秦汉的夜,魏晋的夜,唐宋的夜……来了。
此时此刻,我和一个古人面对的一模一样?
山河依旧?草木依旧?虫鸣依旧?
是,应该是。那种弥漫天地、不含杂质、水墨淋漓的黑,乃我前所未遇。
星月也恢复了古意,又亮又大,神采奕奕。还有脚下那条江,初来时并未听到哗哗的流淌,此刻,它让我顿悟了什么叫“川流不息”,什么叫“逝者如斯”,它让我意识到它已在这儿住了几千年……
我被带入了一幅古画,成了其中一员,成了高山流水的一部分。
其实,这不过是夜的一次显形,恢复其本来面目罢了。
而我们每天乃至一生的面对,皆是被改造过的不实之夜。
几小时后,灯火大作,酒消梦散。二十一世纪又回来了。
这是一次靠“事故”收获的夜。
对都市人来说,这样的机会寥寥无几。第一,你须熄掉现代光源,遭遇或制造一次停电。第二,你须走出足够远,甩掉市声人沸的跟踪,最好荒山野岭、人烟稀少,否则一束过路车灯、一架红眼航班,即会将梦惊飞。
所以,这是运气。
4
夜的美德还在于,其遮蔽性给人生营造了一种社会文化:个体感和隐私性。
如果说,白昼之人,不得不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演绎集体生活模式,那么,黑——则让人生从“广场状态”移入角落状态,夜——成了除住宅空间外更辽阔的私生活舞台。所以,“夜生活”即同义于“私生活”。
我向来觉得,生活的本质即私生活,私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白天,人属于人群,不属于自我,正是夜,让世界还原成一个个私人领地和精神单元,正是黑的降临,才预示着生活帷幕的拉开。
但棘手的是:现代之夜的“黑”,明显减量了,不足值了。
现代生活和城市发展的一个趋向是:愈发的白昼化,愈发的广场性。风靡各地的“灯光工程”、“不夜工程”、无孔不入的摄像头,即为例证。凡诱惑之物,必成为一种资源,进而孕育一份产业。终于,有人瞄上了“黑”,并把它变成巧克力一样的东西——
二〇〇五年,北京商务区开了一家名为“巨鲸肚”的黑暗餐厅。顾名思义,这是个伸手不见五指的人造空间。该餐厅分亮光区和黑暗区,客人先在亮区点餐,将手机、打火机、表链等发光品交存储,再由佩夜视镜的侍者引入暗区。
一时间,该餐厅生意火爆,预订期长达一周。说是进餐,不如说猎奇,因为没人把吃当回事。据说饭菜并不可口,大家消费的是黑——绝对的、久违的、正宗的、业已消逝的“黑”。
我想,谁要打造一栋类似“夜未央”的诗意空间,肯定更卖座。我也会去消费。夜如何其?夜未央,夜未央……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一点不厌光,相反,我深爱星月之华、烛火之灿。
夜里,微光最迷人,最让人心荡漾。
我厌倦的是“白夜城市”“不夜工程”,它恶意篡改了大自然的逻辑和黑白之比,将悦目变成了刺眼。
对“黑”的偏见和驱逐,这个时代有点蠢。
我觉得,人类应干好两件事——
一是点亮黑夜。一是修复黑夜。
同属文明,一样伟大。
耳根的清静
这个崇尚肉体的时代,竟从未想过要为耳朵做点什么。所有感官中,它被侮辱与损害的程度最深。
——题记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李白)
“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王维)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贾岛)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
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
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小窗幽记》)
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儿时,逢夜醒,耳朵里就会蹑手蹑脚溜进一个声音,心神即被它拐走了:厅堂有一盏木壳挂钟,叮当叮当,永不疲倦的样子……那钟摆声静极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它,我边默默帮它计数,一、二、三……边想象有个孩子骑在上面荡秋千,冷不丁,会想起老师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我想,这叮当声就是光阴,就是黄金了罢。
回头看,那会儿的夜真静啊,童年耳朵是有福的。
多年后,读“湖上笠翁”李渔的《闲情偶寄》,谈到睡,他说:“睡必先择地,地之善者有二:曰静,曰凉。不静之地,只睡目不睡耳,耳目两歧,岂安身之善策乎?”
古人以睡养生,睡之有三:睡目、睡耳、睡心。睡之第一要素,静也。
为求静中之颐,那些神仙级的古人还有游觅“安榻”的风尚,即四处借地儿睡,比如深林泉畔、石竹幽窗……总之,在“静”上添更多的附加值。以古天地之清宁,还朝三暮四、环肥燕瘦,真奢靡啊。试看当下星级酒店,哪个在“静”上达标?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
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帖。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一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量,他并不关注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制暴。
我们拿什么抵御噪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把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其实,耳朵也是一副心灵器官。人之烦躁和焦虑,多与耳朵有关,故有种医术,叫音乐疗法。
但,耳朵总要反抗点什么。它的反抗即生病:失眠、憔悴、抑郁……科学家做一研究:观察马路两岸的树,噪音污染越重,树越无精打采,枝头耷拉,叶子萎靡,俨然一个惊恐的孩子。和人一样,树是有情绪的,是长耳朵的。
为抚慰可怜的耳朵,我淘过一张CD,叫《阿尔卑斯山林》,采的是纯粹的自然之声:晨曲、溪流、雀啾、疾风、松涛……买回家的那个下午,我急急关好门窗,打开音响,一个人浸泡到傍晚。
那个下午,耳朵在逃窜,我携它一起私奔,向着遥远的阿尔卑斯。
弥漫山林的,无论什么动静,都是“静”。久违的静,亘古的静,伟大的静。我给耳朵美滋滋过了个节,像杨白劳给喜儿买了尺红头绳。
此后,我多了个习惯,每逢机会,便录下大自然的天籁:秋草虫鸣、夏夜蛙唱、南归雁声、风歇雨骤、曙光里的雀欢、树叶行走的沙沙……我在储粮,以备饥荒。城里的耳朵,多数时候是饿的。
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
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工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
无一座城市致力于“音容”,无一处居所以“寂静”命名。
我们几乎满足了肉体所有部位,唯独冷遇了耳朵。
甚至连冷遇都不算,是折磨,是羞辱。
做一只现代耳朵真的太不幸了,古人枉造了“悦耳”一词,实在对不住,我们更多的是“虐耳”。
有个说法叫“花开的声音”,一直,我当做一个比喻和诗意幻觉,直到遇一画家,她说从前在老家,中国最东北的荒野,夏天暴雨后,她去坡上挖野菜,总能听见苕树梅绽放的声音,四下里噼啪响……
苕树梅,我家旁的园子里就有,红、粉、白,水汪汪、亮盈盈,一盏盏像玻璃纸剪出的小太阳。我深信她没听错,那不是幻听和诗心的矫造,我深信那片野地的静,那个年代的静,还有少女耳膜的清澈——她有聆听物语的天赋,她有幅画,叫《你能让满山花开我就来》,那绝对是一种通灵境界……我深信,一个野菜喂大的孩子,大自然向她敞开的就多。
我们听不见,或难以置信,是因为失聪日久,被磨出了茧子。
是的,你必须承认,世界已把寂静这一大自然的“原配”,给弄丢了。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一一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我听不见花开的声音。
我只听见耳朵的惨叫。
消逝的地平线
——纪念古代“登高”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
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
——杜牧《九日齐山登高》
有天,忽意识到,古人比今人多一股冲动:逢高即上,遇巍则攀。
奇峰巨顶不必说,即便丘峦高阁,也少有无视者,总要上去站一站,临风凭栏,意气一番,感慨几许。所以,凡山亭江楼,词赋楹句总爆满。
也巧了,古代好辞章,尤其时空激荡的豪迈与峭拔之文,多与“登高”有染。王勃《滕王阁序》、陈子昂《登幽州台歌》、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杜甫《望岳》、崔颢《登黄鹤楼》、范仲淹《岳阳楼记》、岳飞《满江红》……皆为“高高在上”所得。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在古人那儿,登高眺远,既是抒怀酬志的精神仪式,又是放牧视野、孜求彻悟的心智功课。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高,带来大势大象,带来疏旷与飘逸,带来不羁与宏放,带来生命时空的全景式阅读。视野对心境的营造、地理对情思的熏染,使得“往高处走”——有了强烈的召唤力,成了风靡千年的诱惑,于诗家墨客,更是一味精神致幻药。
然而,“登高”并非文人独嗜,百姓亦胸有丘壑,尤其在一个特殊日子里,更是趋之若鹜、乐此不疲,此即九九重阳的登高节。
我始终认为,这是中国先民一个最浪漫、最诗意的节日。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心旷神怡,菊色饱涨……值此良辰,若不去登高放目、驰骋神思,实在辜负天地、有愧人生。
从“登高”意义上说,这几乎是个绝版的节日。今人仅视为“敬老节”,无疑让它的美折损大半,伤了筋,动了骨。
登高节、重阳节、茱萸节、菊花节,乃一回事,但我尤喜“登高”之名。
九九习俗源于战国,古人将天地归于阴阳,阴即黑暗、沉寂,阳即光明、活力,奇数谓阳,偶数谓阴;九乃阳数之首,九月初九,双阳相叠,故称重阳。加上“九”“久”谐音,重阳从一开始便是欢愉之词。曹丕《九日与钟繇书》云:“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
后来,重阳节又繁殖出了一串新解:除凶秽,招吉祥;延年益寿,祈福求安。仪式也愈加丰富:饮菊花酒、贴菊叶窗、佩茱萸草、吃重阳糕、祭先祖、送寒衣……但有个核心不变:登高。
登高,除赏秋,亦有惜时别离之意。九九乃秋之尾,尔后草木迅速凋零,虫声偃息,万象复苏要等来年了。此时登高,将谢幕前的风景尽收眼底,将天地之恩默诵于心,颇有依依不舍和立此存念的意思。
故有人称九月登高为“辞青”,与三月“踏青”呼应。
这种对时令的感情,除了膜拜,其他很像爱情或友谊。
眼前的欢聚与热闹,会让很多人思念远客和往事,追忆昔日的葱茏年华。最感人的,当数王维《九月九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当然,对老百姓来说,寻欢仍是兹日最大主题。
“今日云景好,水绿秋山明。携壶酌流霞,搴菊泛寒荣。”(李白《九日》)
秋收毕,仓廪实,人心悦,少不了邀友约醉,醍醐一场。隋人孙思邈在《千金方月令》中道:“重阳日,必以糕酒登高远眺,为时宴之游赏,以畅秋志。酒必采茱萸甘菊以泛之,即醉而归。”
辞秋,注定是一次丰盛的饯行。物质和精神,都恰逢其时。
王勃那首澎湃万丈的《滕王阁序》,即重阳宴上泼醉所致。
登高的去处,一般是山、塔、楼,所以,在一座古城,大凡能将风景揽入怀中的高处,几朝下来,皆成了名胜。对古人来说,若城内或近郊无高,是非常败兴、非常严重的一件事,至少重阳这天没法熬,无处立足。所以,筑阁砌楼便成了古建时尚,“江南三大楼”之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皆受驱于重阳雅集、登高揽景的欲望,一俟矗起,则声名大噪,“游必于是,宴必于是”。
某日,走在高楼大厦的街上,我忽想:重阳那天,早年北京人会投奔哪儿呢?何处适于登高放目?
清《燕京岁时记》记载:“每届九月九日,则都人提壶携楹,出城登高。南则天宁寺、陶然亭、龙爪槐等处,北则蓟门烟树、清净化域等处,远则西山八处。赋诗饮酒,烤肉分糕,询一时之快乐也。”据说,除以上各处,玉渊潭、钓鱼台也人气颇盛。而慈禧太后,去的是北海桃花山。
先人青睐这些地方,缘由莫外两点:身高和野趣。我盘点了下,清人眼里这群高丘,如今几乎皆废,或荡然无存,或只能算平地。像天宁寺、陶然亭、钓鱼台,实在既没身高,又无野趣。天宁寺畔倒是有座比它高几倍的烟囱。
昔日的“姚明”,如今都成了小矮人。当代京民若过登高节,恐怕得去爬香山或央视转播塔了。鉴于空气清洁度,能瞅多远尚未知。
有年去福州,夜宿于山宾馆,当被告知卧榻之侧即著名的于山和白塔时,心中甚喜,顿觉夜色阑珊、地气充沛,睡得特香。翌日拉开窗帘,我大吃一惊,那传说中的于山不过一土丘,连塔算上,高度也不及对面一栋楼。虽沮丧,但我清楚,这是心理落差所致,预期越大,失落越重。
千余年来,福州的地标即“三山两塔”,你在城里任一角落,皆可望见这三加二的全景图。历代画家绘福州,只要择五点之一摆画案,出来的全是鸟瞰图。
我想,古时九月九,“三山两塔”必是糯酒飘香、万头攒涌罢。
现在,福州人该去哪儿呢?
我看过记载,至清末,各地的“登高会”依然盛行,长沙的岳麓山、广州的白云山、武汉的龟山、南昌的滕王阁、西安的雁塔……都是著名的雅集地。连素无丘山的上海,也把沪南丹凤楼及豫园大假山作为“高枝”来攀。
啰唆了这么多,我究竟想说什么呢?
其实我想说,从前人的心目中是有“高”的,尊高、尚高、仰高,“高”对其人生步履和精神移动有股天然引力,有种欲罢不能、鬼使神差的诱惑。而且,先人所涉者,多为在野之高、山水之高、天赐之高,不仅慕之趋之,也忠实地护高、养高,捍卫身边的高物,不敢随便削弱和降低它,不敢做有损它尊严和荣誉的事。
还有一点,即他们自然之子的秉性、灵魂里的那股酒意。
在对时季的敏感、光阴的惜怜、与自然对话的天赋及能力上,今人皆比先辈逊色得多。不仅迟钝,而且寡情。
把重阳节改成敬老节,是文明的粗暴,是生存美学的大损失。
当沥青覆盖了旷野,当城市沦为蔽日峡谷,当石阶变成电梯,当丘山被逼得纷纷自杀,当天然之巍被夷为平地、化作砖头水泥,当世人和媒体眼中只剩下“珠峰”……登高节,只剩一个遥远的背影。
我们刻度变了,视觉和灵魂,刻度都变了。
我们所用尺码,和欲望一样,肥大而粗陋。
我们睥睨天下,肆意规划任何想要的海拔。
小时候,老师解释“地平线”,我马上就懂了。不久,它即出现在了我的作文里,那是日出日落的地方,那是“远方”的代名词。今天,城市的小朋友,谁见过地平线?我跑去问邻居的孩子,他拼命摇头。
在心里,我向古代那些平平仄仄、不起眼的“高”致敬,向蚂蚁般倚石扶树、跌跌撞撞的醉客们致敬。
我还要向那漫山遍野赤裸裸的笑声致敬。
还要向一坛坛躺在深秋里的菊花酒致敬。
我醉了。恍惚看见了刘伶、嵇康、阮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