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每一个人都希望追求到的,它可以说是人生潜在的最大的目的。只是有时我们不曾意识到,或有时,它以其他目的的姿态出现,使我们觉得有更高贵、更堂皇的理由放弃快乐,去达成那更重要的目标。实际上,我们所要达成的那目标之所以值得全力以赴,也仍然是因为我们要追求一种更崇高、更不自私、使自己觉得更不平凡的一种“快乐”。
快乐是一种权利,每人都有权使自己快乐,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它也是一种道德。妨碍了或剥夺了别人的快乐,是违反道德的事。好人和坏人的分别多半在于他们是否关心别人的快乐。肯把别人的快乐放在心上去衡量的人,才是有了作为一个好人的基本条件。
人不该剥夺别人快乐的权利。当一个人蓄意去侵犯别人、打击别人、欺压别人的时候,对他最简易的形容词就是说他是个“坏人”。因为他巧取豪夺,损人利己,以达到这样的目的为得逞。
为别人设想是一种美德。这项美德说来不难,只要会设身处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了。但是,人们仍会时常做出“己所不欲,乐施于人”的事。这说明,做好人需要一些对自己的约束。要使自己能够把别人的处境设身处地多想一下,就会有善意在一念之间了。这一念之间的善意,在人类自私的天性之下,是很重要的。
现代人常常觉得,一个人,应该“聪明”一点儿。这里所谓“聪明”,说穿了,不过是多为自己,少为别人,或干脆只为自己,不为别人。这种只为自己,不为别人的想法,初看起来,像是因为一点儿也不付出,所以没有损失,但实际上,正因为每一个人都一点儿也不付出,所以每一个人都只能保存了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小小的一份,也只能享有这小小的一份。甚至只这小小的一份也有被更会巧取豪夺的人夺去的可能。相反的,如果大家都不要那么“聪明”,而肯付出,多为别人,少为自己,那么,每人付出了自己的一份,却得到了许多人付出的许多份。这便是初步的合作,共存共荣。即使为自己打算,由“利他”而“利己”,也是最好的途径。
“清静无为”、不主张“拥有”的老子,却说过“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话,是从反面求正面的至高哲理。
我们不能否认,当一个人觉得自己纯良、高贵,无愧于心,被别人所爱戴与信赖的时候,最为快乐。
那些背负了良心的债务,剥夺了别人的快乐,来饱私囊的人们,他们口袋里所装的,并不是快乐,而是沉重的羞愧,良心上的负担,和因失去了别人对他们的信赖与尊敬而感到孤立无援的恐惧。
我们不否认金钱的重要。它能使生活无忧,能买到想要的东西。因此我们不妨说——它也能买到快乐。如果我们不做别的打算,只希望借更多的金钱之力,来使自己快乐,那就会发现,它所买到的将只是无止境的锱铢必较,患得患失,唯恐不能获得更多,和唯恐失去眼前所有而焦虑不已。
快乐来自知道“适可而止”的恬淡心情。贪欲只能使自己总觉眼前一切不够如意。这种“否定眼前处境”的心情,正是一种最不快乐的心情。
温馨启迪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有这种美德,就会快乐;肯付出,多为别人,少为自己,由“利他”而“利己”,也能使自己快乐。被别人爱戴与信赖,是快乐;有“适可而止”的恬淡心情,也是快乐。哲理深厚,论辩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