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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阳光洒下,五月的风吹起

时间:2024-03-03    来源:馨文居    作者:林淳一   阅读:

  一

  我终于还是做了逃兵。

  五月的阳光薄弱透明,透过国槐树细密的枝叶,一点一点地落在地砖上,斑驳迷离。我搬离理科班的那个早上,连空气都新鲜起来。

  作为文科班的新人,我默默躲在最后一排,摞起高高的书堆。

  郑扬抽出我笔记本的时候,我下意识抓住,谁知道他张口就开始说:“孟荔,你小时候……”

  我连忙放开本子,反手过去捂住他的嘴,他说起我小时候的糗事,可以做到不假思索,滔滔不绝说上一整天。我没想到刚转来他们班的第一天就被戏弄,更没想到这动静引来了班主任,紧接着我们两个都被请出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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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怪你,这可是我给老师的第一印象。”此刻,我恨不得拧住他的耳朵,可他一米八的身高遮天蔽日,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么好欺负了。

  “小说总共分为二十章,其中女主因为意外差点死去十次,包括差点饿死渴死以及被野猪……撞死,其中男主解救她八次,又因为自己的武功高强脱险两次?”此刻他看完我笔记本里的小说大纲,拼命忍住笑,夸张地抹去眼角的泪水。

  “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女主武功高强,就不应该等着男主来救她。”等他笑够了,才注意到我正气鼓鼓地瞪着他,又急忙严肃地加了一句。

  “不是……女主一见到男主,就……不怎么会武功了。”我说着,不知不觉红了脸。

  “有这时间,你还不如多记记地理书上的概念或者看看天文杂志,研究浩瀚的宇宙可比小说有意思多了。”

  老师终于意识到让我们两个站出去是个错误的决定,便招呼我们进来,扔过来一份卷子。

  二

  我和郑扬的恩怨可以说从上一辈就开始。他妈妈是科室主任,而我妈妈只是个普通医生;我语文比他高二十分,他数学却能比我高三十分;他从小便沉迷于天文宇宙杂志,而我沉迷于各类小说;最后他在文科班混得风生水起,而我在理科班叫苦不迭。

  当只得了三十一分的物理卷子被摆在妈妈的面前时,她终于同意我转去文科班。

  因为比别人落下将近一年的课,我不得不放下快写完的小说大纲,每天花十八个小时背书。我闭着眼睛、捂着耳朵、嗡嗡嗡地背书时,他拿起一本杂志哗啦啦地翻看,一边喝汽水一边说:“你的小说,我帮你改了改,删除了一些狗血的剧情,要是哪天过稿了,稿费给我一半就行。”

  我白了他一眼,接着背书。

  “郑大少爷如果您没事的话,可以给我画画气流图,我将不胜感激。”没想到我的书还没有递到他的眼前,他便噌地站起来,走向教室外。

  是林蓝来了,她站在逆光的窗外,勾勒成一幅好看的剪影,眼睛里盛满了少女该有的明媚光芒,像黄昏时初绽的晚樱。

  我虽仍盯着课本,但目光不再移动。

  “就喉咙痛,有点发烧,舌苔发白,胃口不好,再没有其他症状了吗?”郑扬热切地问,就差拿笔将林蓝的话一字一句地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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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没有了,谢谢你。”她说完,微微颔首致谢。

  “咱们这关系,你谢什么。”

  他回来时,我像见到霉菌一样厌恶地瞪他一眼,抱着笔记本,哼哼了一声离开。

  如果说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那林蓝就是高级VIP(贵宾)。她是后来搬到我们小区的,据说是因为身体不太好,想离医院近一点。她虽然看起来很瘦弱,但五官精致到聚集了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走起路来轻盈得像踮起脚尖的芭蕾舞者,仿佛只要再转一个圈,就能赢得满堂喝彩。

  郑扬他妈妈做的香菇打卤面非常好吃,小时候我经常背着我妈去他家蹭吃蹭喝。邻居间熟悉起来,碰上一些小毛病,林蓝的妈妈干脆连医院也不去了,经常直接带着林蓝到郑扬家问诊。我总是一边猜想她是因为太过瘦弱才会经常生病,一边去盛第三碗饭。

  自此之后,我的生命中就多了一个林蓝。

  三

  五月的微风带来阵阵清香,玫瑰色的夜幕降临时,教学楼就亮起一盏盏的灯。

  当我拿着一道关于行星的问题,大呼小叫地跑向郑扬的时候,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叫我闭嘴,而是淡定地夺过我的笔记本,塞给我一盒沉甸甸的东西。

  一个便当盒里,放着八块精致玲珑的日式点心,都是我垂涎过无数次但因价格望而却步的东西。

  趁着我的口水还没有不争气地流出来,我急忙夺走盒子,生怕他反悔。

  “欸欸,别走呀,来尝一下,最好每种都尝一下,看哪种最好吃。”

  我拿起一块粉色的樱花糕,塞满整个嘴巴,口齿不清地问他为什么突然买这么多好吃的,他没有马上回答,等我吃到第三块的时候,才漫不经心地说:“哦,这是为我和林蓝出去玩做的准备,我每样都买了一盒,不知道哪种口味比较讨女孩子喜欢,所以先让你挑一下。”

  听到这,我将嘴里的桂花酥一口喷了出来,正中郑扬的面部,没想到刚好碰上班主任进门,她罚我站了三节晚自习。

  我苦不堪言地捧着书做题,不久后,一团字条滚到我的脚边。

  我弯下腰装作去捡笔,捡起来展开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斜向一边的细长字体:下周三校庆日放假,我打算和林蓝一起去游乐园,她希望有个女生,你最好一起来吧。

  尊严和理智让我拒绝了他,我不得不再次感慨男生的情商之低。

  “你真的不去吗!游乐园可是小说里男女主角发生故事的好地方,说不定就有灵感了呢!”下课后,他不依不饶地对我说,“你来定我们要玩的项目,我会买哈根达斯冰激凌哦。”

  我还是动心了,屈服于这个世界的美食和物质,毫不客气地在他的计划表上写下自己喜欢的所有游乐项目。

  晚上睡觉前,我瞄了一眼课桌上的台历,下意识地瞥见下周三的农历时间,惊奇地发现那天竟然是我的生日。

  四

  这一年,我十七岁。

  说起来很可笑,我是个害怕过生日的人,缘由不过是小学时那件看起来无关痛痒的事。

  那时候,过生日也流行邀请朋友一起玩,虽然我从来不是一个善于察言观色或者维持关系的人,在班上也没有任何的影响力,但是,我也想和一些受欢迎的同学一样,能收到用彩纸包裹着的精致礼物。

  当我激动地发出那些花了我整整一个通宵才完成的邀请贺卡后,老师便宣布了同一天春游的消息。春游那天,我带了扎着拉花的蛋糕和大家分享,但同学们好像都不约而同地忘记了礼物这回事,简单的生日歌唱完后,大家挤作一团分蛋糕,画面和我再无关联。

  年少虚荣的心被碾压得一文不值,那种从满心欢喜的希望到被无视的绝望,我再也不想经历。

  没有期待,便没有失望,这也是我往后很多年都信奉的一条真理。在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和任何人提过自己的生日,甚至一听到别人讨论生日就避开,唯恐大家问起我怎么过。

  十七岁的生日不过也是平常的一天,我决定不把这件事告诉郑扬。

  郑扬让我帮他提前去游乐场买每天限量发售的气球,付钱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天气变了,打开手机一看,明明昨天还显示的阴天,变成了大雨。

  硕大的雨滴掉下来打在我的头上时,我还站在卖冰激凌的小车旁,郑扬和林蓝刚刚坐上地铁,估计还有一个小时才会到。

  谁也没有想到这场秋雨大到被载入A市史册,一个小时内,夸张的降雨量加上老旧的排水系统,导致多处交通瘫痪,地铁口被淹。

  我当时当然不知道这些,只是瑟瑟发抖地站在避雨棚下,格子衬衫已经被飘来的雨水打湿了一大半。到了约定时间,我仍然没有看到他们的身影。

  游乐场的人都匆匆离去,我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继续等他们。又一个小时后,郑扬终于打来电话,说他们坐的那趟地铁口被淹,不得不提前下车云云。

  “真是对不起啊,我们估计过不去了……”他还没有说完,手机便没了信号。

  我拉着那只气球,浑身湿得快要拧出水来,大声打了几个喷嚏后,游乐园的保安大叔让我赶紧离开,我终于还是在大雨中哭了出来。

  这明明是我的生日啊,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惨,几分钟后,郑扬又打来电话,我连忙憋住泪水,吸了吸鼻子,恢复平静。

  “我们打算去天文馆了,你坐二十三路公交车可以直接来……”

  “你以为我那么傻,看到这么大的雨,我早就回家了,你们玩好了,也早点回,我可不想划着皮筏艇去接你们。”我用无所谓和打趣的语气说完,不等他接话,就挂了电话。

  我明明难过得要命,却还是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有时候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五

  为了掩盖昨天的狼狈,第二天,我过分热情地邀郑扬聊他昨天在天文馆的经历,没想到他却像霜打了的茄子,感觉受到了比我还大的委屈。

  我很少见他这样失落,问起来,他又不肯多说。最后,他塞给我一盒点心——那天我挑出来最好吃的一种,说了句“这没用了,你吃吧”,就离开了。

  几天后,我才得知,林蓝因为那场大雨病了一场。当我安慰郑扬说不是他的责任时,他也不怎么搭理我。我可以理解他第一次约女孩出去就惨遭失败的悲痛心情,于是把自己新写的大纲给他看。

  郑扬皱着眉头看了一会,终于没有忍住,笑了出来。

  “多年后,女主拥有盖世武功,江湖人称‘山下小百合’。但其间纵使女主制造那样多和男主相遇的巧合,终究还是敌不过命运的一意孤行,和内心深处的那个人分道扬镳。时光回溯,她才发现那些巧合不是巧合,而是必然。她没有等到他,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郑扬指着本子的最后一行念完,忍住笑说:“山下小百合?你确定女主不是从日本穿越过来的?还有最后,男主知道了女主的心意,还是没去找她?这也太烂俗了吧?”

  我看着他终于恢复了点正常,才像往常一样和他聊起来:“她不是最喜欢百合吗……不过,话说,你这语气怎么和我的责编一样?她每天至少说八百遍我的梗烂俗,没亮点,平淡之类……可是,人家毕竟每天看八百篇稿子,你连一本完整的小说都没看过,你又凭什么这么说?”

  他不置可否地一笑:“作者不就是要写读者想要看的吗,这有什么惊奇的。”

  “女主经过千辛万苦,最终威震武林,但也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承认了喜欢男主,男主大笔一挥,不计前嫌,和女主归隐山林,成为江湖人传颂的传奇。”

  我看完郑扬改完的结局,装作就要把本子摔过去:“去死吧,我笔下的女主才不会那么怂!”

  作为同一小区长大的玩伴,郑扬、林蓝和我经常一起吃饭。看到除我之外的两人走在一起,感觉他们般配极了,仿佛全身都闪着完美的光,炫目得让人想要落下泪来。

  那天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林蓝突然说到想看我写的小说。

  听到这,我差点被前面横在路上的树枝绊倒,我写小说的事,只有郑扬一个人知道,没想到,他还告诉了林蓝。我感觉我的脸开始发烫,然后低着头小声说:“没什么好看的。”

  好在她没有不依不饶地问下去,我才恢复了正常的呼吸。

  高三是一场让人来不及躲避的大雨,当高考倒计时的数字毫不留情地递减时,教室里剑拔弩张的气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光阴流转,季节更替,考试过了一场又一场。我抓住被考试和课堂压榨的唯一一点空闲时间奋笔疾书地写着小说,不敢想象如果没了这项活动,我会怎么样。

  当郑扬走进教室宣布高三年纪的学生也参加圣诞舞会的事情时,我几乎没把头从笔记本里抬起来,等到所有人都欢呼雀跃时,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圣诞舞会?而且学生都要穿正装?我没在做梦吧?

  六

  当班主任说起圣诞活动的注意事项时,我才完全相信这件事情。原来,这一年,我们学校和英国一所高中签署了合作条约,作为友好合作的第一年,英方派了一个班的学生来交流,刚好赶上了圣诞节,所以学校决定正式过一次这个对西方学生来说很是重要的节日。

  不知道从哪里搬来的十二棵圣诞树被放在广场上,黄昏的时候落了小雪,亮晶晶得像霜糖一样撒在了树顶。彩灯和彩绳绚烂,远远地可以听到广播里的圣诞颂歌。

  舞会在桌子被搬空的大讲堂里进行,所有年级的学生均可参加,但必须成对进入。我虽幻想过无数次我穿着晚礼服和高跟鞋在舞池里翩然起舞的样子,但现实一次次把我拉回来,有郑扬和林蓝这对佳人在,谁还会邀请我呢?

  圣诞的气氛在一场场小雪中越来越浓郁,有了舞伴的女孩们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起当天的礼服和发式,只有我一个人闷闷不乐地盯着窗外。

  我只好用小说转移注意力,为了让男主的形象更加饱满,我曾不止一次地看向郑扬,然后再发散思维,比如,今天,我正在构思男主角面对二十一次与女主的“偶然”相见,盯着郑扬脑补以下画面:她捡起他无意中掉在地上的玉佩,想大声吟诵“彼其之子美如玉”,当他回眸的一瞬间,眸子里像敛了万里湖光,她觉得双脚离开地面,飞上云端……

  “喂,你为什么总是色眯眯地看着我!”

  “啊!”

  我没能回过神来躲过郑扬的纸团,只能大声叫出来证明自己是个无辜的受害者。谁知道下一秒,他走过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孟荔,你好像也是个女孩子吧?”

  “重新组织下你的语言!”

  “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圣诞舞会?”

  有那么几秒,我觉得自己的心脏暂时停止了跳动。

  “林、林蓝呢?”鬼使神差地,我问出了这句话。

  “世界上最大的巧合,是来我们学校交流的学生中刚好有一个是林蓝在语言网站上认识多年的朋友,他们自行凑对了。”他叹了口气,无比惋惜地说。

  我在家翻箱倒柜找出一件还看得过去的冬天的裙子,又找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小东西。当我戴着一对还算可爱的胡萝卜耳坠,拿着一个鹰尾面具出现在郑扬的面前时,离进场还有一个小时。

  看到我的装扮,郑扬很大声地笑出来,我觉得他也没有好到哪儿去,那身礼服简直像发了霉一样。

  “耳坠不错,不过,这不是假面舞会。”他笑着从我的手中夺过面具,胡乱塞进自己的书包里。

  “来,我们试试吧。”

  “试、试什么?”

  “华尔兹啊,不然,你来干什么。”

  “可……可我什么也不会啊。”

  “临阵磨枪。”

  当他轻轻地拥住我时,我局促地将手臂搭在他的肩上,伴着礼堂外的风雪,我可以嗅到他身上凛冽的气味。

  我们不停地重复舞步,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踩到他的脚,一曲终了,他挽着我,说:“进场吧。”

  进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打扮得多么糟糕,那些女孩子站在灯光下,绾着光滑的髻,穿着丝绒质地的礼服长裙,仿佛一颗颗璀璨的星。

  果然,临阵磨枪有点用处,我和郑扬竟然也断断续续地跳完了一曲。结束的时候,他指了指自己的礼服,说他妈妈已经把新的熨烫好送来,他去换一下。

  说实话,我确实不喜欢跳舞,现在刚刚好有时间停下来,我拿着一堆蛋糕和饮料,找了一个角落坐下。

  我不禁感叹女孩们是多么神奇的生物,在教室里,她们是可以连续刷题的超人,在这里,她们又变成了翩翩起舞的蝴蝶,尤其是一些英国的女孩,她们在舞池里的优雅让人移不开眼,若不是远处那场小范围的骚动,我差点被淹没在这场迷人的浪潮里。

  是林蓝,她捧着一束玫瑰,有些局促地站在那里,周围的人在欢快地起哄,而她旁边,根本不是什么外国人小哥哥,而是郑扬。他戴着我的鹰尾面具,换上了一件暗蓝色的礼服。

  他们伴着重新响起的音乐娴熟地跳起舞,我泣不成声,原来,我永远是故事外的那个。

  那一刻,钟声响起,美梦破碎,灰姑娘要回家,从来没有成为公主。

  七

  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仍然哼着小曲去上课,只是再也不把目光投向郑扬。下课的时候,他走到我的旁边,还那个面具给我,刚说了个“我”字,我就打断了话题:“谢谢你,我想好好学习了。”

  他好像有千言万语要解释,最好只说了句:“好吧,加油。”

  “对了,之前拿给你改的大纲,我已经拿回来了,我……不想写小说了。”我对着他的背影说。

  当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之后,成绩一点点提升。我不再多说无用的废话,大家也都有默契地默默努力,距离那场雪,那个舞会,好像过去了一百年的时光。

  压力大的时候,我也只是站在教室外看向远方,心里想着人生那么多条路,我还是选择了最平常的那条。

  最后,我勉强考上了重点大学,郑扬不负所望,去了985名校A大,只是看到他的专业志愿时,我诧异了一番。

  “你怎么没有报天文学?”

  郑扬看着一脸疑惑的我,笑着说:“小荔枝,你不知道天文学是理科吗?”

  “那你为什么……”我只是觉得我心里的某些东西倒塌了。

  “喜欢不能当饭吃,这只是我的业余爱好罢了。对了,孟荔,我和林蓝都报了A市的学校,你要不要一起?”

  这是我很多年后才想明白的事,爱好不一定能当饭吃,而喜欢一个人,也不意味着能得到他的整个人生。

  最后离校的那个晚上,大家在烧烤摊前啃着烤串,坐在一起聊着未来。等大家都散完了,我们一起回小区,分别的时候,郑扬站在我的背后说:“孟荔,你还会接着写小说吗?”

  我诧异地转过去,有些不知所措,最后茫然地点了点头。我没想到,他竟然放松地笑了出来,然后和我告别。

  我留在了本市的学校,整个暑假,我卸掉QQ,关了手机,回到乡下奶奶家,和一切人断绝联系,不停地看杂志,研究样文。

  为了某种忘却的纪念,我写了一个痴迷天文的男主的故事,男主离开女主去英国留学,十年之后,终于学有建树,将发现的那颗行星命名为女主的名字,并将证书寄给了她。他履行了小时候的承诺,送给了她一颗星星。

  过程并不顺利,那篇稿子在磕磕绊绊改了四五遍之后,终于过了编辑的审核。我看着保存的五份不同版本的文件,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大学生活繁忙得让人忘记该怎样生活,我还是会忙里偷闲地写一点稿子,希望离自己能写书的目标近一点,再近一点。大二的时候,室友要去A市的音乐节,问我要不要一起。

  A市吗?我点点头同意。

  A市是一座很有历史韵味的城市,名胜古迹数不胜数。音乐节结束,室友去酒店休息,而我决定一个人逛一逛这里的大街小巷。

  A大是这里最好的学校,根据旅行攻略,我最终还是来到了这里。

  没有宏伟的大门,但只看那校名几个大字,我就能感受到它厚重的校史和文化。还是春天,树上不知名的白色花瓣在大风中急速落下,如同落下一场春日急雨。

  A大的天文系全国有名,我觉得郑扬选它和这个有关。没走几步,我已经看到了好多有关天文活动的宣传。时光静谧,校园里有参天的古树,保留的红墙朱瓦的建筑,我按下快门,在四月明媚的春光下,定格成一幅幅让人无法忘怀的画面。

  我在一张宣传天文社的海报前驻足,没想到在海报底端找到了郑扬的名字,细长的斜向一边的签名,不会错,没想到,他当了天文社的社长。

  不一会,一群女生叽叽喳喳地走来,她们停在了我的后面,开始聊天。

  “你知道吗,天文社的帅社长还是单身呢!”

  “据说他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女孩……”

  “照小说里的情节发展,或许……他在等心里唯一的那个人?”

  “好肉麻!”

  他在等一个人吗?我听着她们的对话,脑子变得很乱,他不是和林蓝在一起了吗?他还在等谁?无论是谁,我都知道,他再也与我无关。

  高三毕业那年暑假,郑扬一家搬去了城南,从此,我不用费心躲避,也不会轻易遇到他。

  很多次我都幻想,如果我早一点说出自己的心意,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可是,年少时最隐秘的心事,最想说的话,最爱的人,因为懦弱,永远只能藏在心底,勇气于我而言,是不可得的奢侈品,我败给了自己。

  八

  学校离家近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经常回家。周日,我起了个大早,收拾房间的旧物。当翻到高中时写小说的那个本子时,拿起来饶有兴趣地翻阅。

  看着自己稚嫩的笔记,我又好笑又感动。

  内容止于高三的那个圣诞节,日期遥远得让人沉沦。看着我曾经奋力写下的文字,郑扬在旁边的批注,只觉得安静又美好。原来,只有文字才能在时光中留下清晰的刻度,我把它当作青春的纪念品。

  可是……

  再翻过去一页,竟然还有郑扬的笔记,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他写:“女主等了男主那么久,最后终于在一起了,那我们还要等多久?”

  我在妈妈的催促声中失魂般下楼倒垃圾,发现楼下的小花园正在施工改造。

  小石桌被移走的一刹那,我跌入记忆的旋涡。

  小时候的世界总是明亮得不真实,那时候,我不怎么爱学习,漫画书和杂志却是一本接一本地看。妈妈老唠叨成绩的事情,然后长吁短叹地将自己主任的儿子和我对比一番,我讨厌死这个叫郑扬的男生了。

  很快,我就发现,他经常在楼下的小石桌前看书。石桌旁有一棵硕大的石榴树,我从后面爬上去,在细密的石榴叶的遮挡下,毫无顾忌地朝他的书砸去一个熟透的石榴。粉红的汁液浸开来,在他的杂志上留下痕迹。他好像没有注意到什么异样,只是小心翼翼地挪开石榴,再拿纸巾擦干净。

  “喂!”

  他没有理会坐在树上的我,仍不动声色地看书。

  到底是我没有忍住,跳下去好奇地看究竟是什么书让他如此入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二十八星宿,那一期的天文杂志介绍道:东方为苍龙象,北方为玄武象,西方为白虎象,南方为朱雀象,是以,“天之四灵,以正四方”,这就是“四象。

  我第一次听到那样好听的星宿名字,“招摇”“帝席”……他讲清晨看到氐宿升到中天,就是草木凋零之时,而诸葛亮的八阵图,是从这天上的积卒星得来的。这个与我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孩,耐心地用手绘出它们的形状。

  那个晚上,我们一起在六楼的天台上看了星星,他不厌其烦地给我指出各个星座的方位。我始终记得,那里有星光灿烂,漫天温柔。

  很多年后,回想起那一刻,我只觉得万象皆为宾客,不知今夕何夕。

  我对他可笑的憎恨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常常去他家蹭饭,向他借一些往期杂志,一起去天台上边打瞌睡、边等英仙座的流星雨。他见到过我小时候被狗追着满街跑的惨象,我却因为记性不好,想不起他的任何一件糗事。

  可是,就像那浩瀚的宇宙,每天都有无数星象消失和灭亡,每天又有新的星象诞生。林蓝搬来的时候,整个世界已经天翻地覆了。

  我和郑扬的二人组很快变成三人组,搬东西时,他从不主动问我,而过分殷勤地去帮林蓝。虽然林蓝从小身体不好而我能吃三碗饭,但我还是忍不住会自卑和难过。

  五月和煦的风,游乐场的那场大雨,圣诞节的舞会,过往如光感饱满的电影胶片,被岁月的齿轮带着从眼前掠过。

  他还在等待大纲本子上留下的那句话的答复吗?

  我终于还是去问了林蓝,她如今在一个和我有着十三个小时时差的城市。

  简单的寒暄过后,我问起那年圣诞节的事情,本以为是个沉重的话题,没想到她非常随意地说了句:“那个男孩啊。”

  “那个男孩?”我一连发了三个问号。

  “对啊,他借了郑扬的面具送了我一束花,我当时很尴尬,只和他跳了一支舞,之后便没有交集。”

  “啊?我还以为……”

  对于我主动找她聊天,她显得有点吃惊,但还是很有兴致地和我聊起过去。那天我才知道,原来郑扬以为我看到了大纲笔记上他写的话才那样冷漠,为此,他难过了好长时间。原来,我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给我准备了惊喜,却被大雨扰乱了一切……

  我找出那支放在抽屉角落的钢笔,打算写一封信给郑扬,告诉他,我不会再让他等下去了。

  这支钢笔还是我小学时那次生日,他没好意思在大家面前拿出来的那支。

  春游结束的傍晚,郑扬才找到我,塞给我这支钢笔,我当时嫌弃它太丑,更加难过了。他说,等他赚了钱,送给我更好的东西。没想到之后他便记住了我的生日,并在十七岁那年想给我一个惊喜。

  我转头望向窗外,暗蓝色的夜空早已缀满了一颗颗不断闪耀的星星,原来,时光尽头,男女主相逢才是最好的结局,我突然知道下个故事要怎么写了。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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