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街道西头开一家被褥厂。说是厂,不过是两间破屋子加两台弹棉花弓,另外雇两个沾亲带故的辍学少年做帮工。还都不正经干活,按土话说,放那里“蓄秧子”的。与母亲从事的新兴产业相比,弹棉花无疑是一个濒临灭绝的职业。男人倒似乎乐在其中。其实,在母亲嫁过来之前,他的厂子是开在家里的,只因母亲受不了整天“嘣嘣哒哒”的嘈杂声,才把“厂址”迁到废弃的砖窑里来。从此,男人就跟那些在棉纺厂上班的女工一样,不得不早出晚归了。他每天早上会塞给沈小尾一两块钱,叫他在陈师傅的铺子里买几个肉包子;晚上回来,男人正好碰到沈小尾在聚精会神地看动画片,开始是《大力水手》,后来是《天空战记》,再后来是《圣斗士星矢》。男人知道沈小尾最喜欢的是耍星云锁链的阿舜,每逢阿舜的“星云风暴”一出招,他就会兴奋得哇哇乱叫。然后,男人会轻轻地走过去,拍拍沈小尾的肩膀,眯着眼睛说,小尾,又看电视啊。
因此,男人给沈小尾最初的印象是,他比父亲舍得花钱,他也不反对他看电视。他似乎也不凶,虽然曾经严重灼伤的半边脸看起来很恐怖,但沈小尾会把眼神跳一跳,单瞧另半边脸,那边脸上有一颗很耀眼的黑痣,一说话就会像豆子那样蹦来蹦去。他的肩膀比较窄,甚至还没刘旭东的宽,那件褐色灯芯绒外套穿上去有些空荡荡的,上面总是密密麻麻爬满了细棉絮,就像匍匐着一群白蚂蚁,母亲用鸡毛掸子也永远刷不干净。
三
国庆节过后,刘旭东沮丧地发现,他追赶上沈小尾需要越来越多的力气了。以前他在决定起跑之前,总要先偷袭一下那个叫蔷薇的女孩子,摸摸她弯腰收拾课桌时翘起来的圆屁股。等听到蔷薇一声杀猪似的尖叫,他才扑腾一下弹得远远的。整个过程就像一次必不可少的准备活动。但是现在不行,如果再这样的话,他只能在距离沈小尾家倒数第二个拐角赶上目标。万一被他母亲看到,那就很危险了。他见过那个总是黑着脸膛的女人,他觉得她是那种可以随时提着菜刀杀出来大喊大叫的泼妇,再说,他也对女人豢养的毒蝎抱有一种天生的敌意。总之,他不想在那个女人身上惹麻烦。
沈小尾则不然,他似乎从无休无止的奔跑中寻找到了一种快感,他不仅在有刘旭东追逐的傍晚跑得贼快,就连在鬼影子都见不着的清晨,他也会甩开双臂,撒开双腿,像脱缰的汗血宝马那样在街道上狂奔。他已经越来越感觉到什么叫神速了。神速就是他那样的,一眨眼的工夫,楼房树木和人群统统落在了身后。他想,如果照这个趋势跑下去,要不了多久,刘旭东就会成为他的腿下败将,永远只能呼吸他肆意驰骋所卷起来的滚滚浓烟了。
1995年的秋天,如果你在我们落草街,你就会看到两个少年亡命般的追逐。越过他们被汗水濡湿的亮晶晶的额头,先是一轮夕阳在高速旋转着沦陷,然后是血红的晚霞从天空的四面八方飘移聚集。等那些丝绸般柔软的物质慢慢糅合成了一匹布,他们就不得不像舞台上的演员,向观众宣告落幕了。然后,刘旭东和沈小尾会一前一后地爬起来,分道扬镳。
但是这一次,刘旭东把沈小尾骑在身下的时间比往常都要长,他就像坐在自家的软皮沙发上,先是“扑哧扑哧”地喘息了半天,然后慢吞吞地吸了一支“熊猫”,他甚至掏出了他的瑞士军刀开始削指甲。刘旭东的反常让沈小尾又有了第一次那样的恐慌,他无比绝望地趴着,感觉有一条管道正将地面的冰冷源源不断地输送给身体,让他浑身发抖呼吸困难。他想这回完了,刘旭东不会轻易放过他了。后来刘旭东把沈小尾拖起来,他用了那种出人意料的探询口气,沈小尾,你干吗这么怕我呢?我又不是鬼。
沈小尾不说话。他不敢望刘旭东。在他的印象里,这次好像是刘旭东头一回叫他的名字。刘旭东叫过他小朋友,叫过他死瘸子,叫过他瘦猴子,就是没有叫过他沈小尾。所以他搞不懂他说这话的意图是什么,他又要耍什么阴谋。他惊惶的样子惹得刘旭东呵呵笑起来,笑完了,他竟然走近来摸了摸他湿淋淋的头发,说,沈小尾,我知道你跑得快,不过你永远也不是我的对手。在我们落草街,还没有一个人比我跑得快,不信你去问坐过牢的刀疤脸,杀猪的二柱,还有我们体育老师,我都跟他们跑过,狗日的,一个也没我跑得快。所以,只要以后你见了我不跑,我不仅不追你,我还让你做“圣斗士”,到时候,我就会罩着你,再没有哪个操蛋的敢欺负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