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生于明天顺五年(1461年)十二月六日,卒于嘉靖五年(1526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字希哲,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因长相奇特,而自嘲丑陋,又因右手有枝生手指,故自号枝山,世人称为“祝京兆”,明代著名书法家。
祝允明的科举仕途颇为坎坷,十九岁中秀才,五次参加乡试,才于明弘治五年(1492)中举,后七次参加会试不第。甚至其子祝续也在前一科中进士,于是祝允明绝了科举念头,以举人选官,在正德九年(1514),授为广东兴宁县知县,嘉靖元年(1522),转任为应天(今南京)府通判,不久称病还乡。
祝允明擅诗文,尤工书法,名动海内。他与唐寅、文徵明、徐祯卿并称“吴中四才子”。又与文徵明、王宠同为明中期书家之代表。楷书早年精谨,师法赵孟頫、褚遂良,并从欧、虞而直追“二王”。草书师法李邕、黄庭坚、米芾,功力深厚。
有一年除夕,祝枝山为一富户写了两副春联:
“明日逢春好不晦气终年倒运少有余财”
“此地安能常住其人好不伤悲”
富户一见气得七窍生烟,将祝枝山告到县衙。
县官责怪祝枝山写春联添丧气,祝枝山大呼冤枉,他拿起笔,在那副春联了添了几个标点,春联立马变成了:“明日逢春好,不晦气”;“终年倒运少,有余财。”“此地安,能常住;其人好,不伤悲。”
县官一读,这是多么好的春联呀!结果不仅没有怪罪祝枝山,反而判富户赔偿祝枝山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