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定义中,吸引力法则指思想集中在某一领域的时候,跟这个领域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他吸引而来。
在这个定义中,它认为当一个人的信念和思维足够强烈时,会吸引他想要的东西到达身边。
我一直是个坚定不移的无神论主义者,但对这个法则十分感兴趣。
在读小学时,我特别喜欢隔壁小姐姐的自行车,车架小巧,车身由乳白色和淡紫色组成。
在幼时的我眼中,这种漂亮的小车车简直就是仙女的坐骑。尽管那时我并不会骑,却也想拥有它。
后来我过生日,父亲送我的礼物,就是这么一辆漂亮的自行车。
在此之前,我确认自己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这辆自行车,只是在见到邻居小姐姐和她的“仙女坐骑”时,会羡慕地想,倘若我也能够有一辆就好了。
放在现在,这种心态大概就是网络上所说的“柠檬”,是“酸”。可我从来不否认这种“酸”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它会让我们在潜移默化中,为了达成目标而行动。
倘若把钟表倒着调,让时间往前呼啦啦倒退几年——
倒退到窗外阳光漫漫,蝉鸣聒噪,教室顶端的吊扇总是在缓慢地转动,老师写在黑板上的粉笔字端正清晰。
趴在教室桌子上,偷偷地翻看压在课本下的杂志的我,也在盯着纸张思考,是否有一天,自己写的东西也能够印在上面。
就在前不久,和高中时的闺密一起吃饭,因为大学和工作等问题,我们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见面。
在简单地交流彼此近况之后,她对我发出感叹:“从上学时候,我就觉着你有一天能靠码字生活。”
我想了好久,十分认可:“那时候我也这么想。”
现在回忆起来,只觉彼时我真是一腔孤勇,唯余热爱。
什么都不懂,也不了解,就敢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有朝一日能依靠文字吃饭。
当然,倘若我只是想而不付诸行动的话,这将永远都是白日梦。
高中时,繁重学业外,我忍不住地在笔记本上戳戳画画,记下来一个又一个的脑洞。等毕业后,我开始借助于键盘,慢慢地把自己的脑洞填满,圆起来。
直到今天,我终于实现当时的愿望。
或许吸引力法则真的是个伪科学,但我认可积极思维所能够带来的力量。
想要得到一件东西,就朝着它的方向奔跑啊。
我所欣赏且崇敬的人,是那种坚定自己目标并为之努力的人。
哪怕中途遇到风波,也不会就此放弃。
譬如《柚子卿卿》中的萧则行,在了解到自己的心意后,会为了柚柚能够接纳他而默不作声地下套;譬如柚柚,也会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坚持奋斗。
他们都为了自己的目标而采取相应行动,而非一味地等在原地,空想。
也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有了如今这个甜甜的故事呀。
吸引力法则并非奇迹,爱与信念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