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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秘密

时间:2024-01-28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绿云扰扰  阅读:

  我以为充满了惊心动魄,却没想到如此轻松自然,就像我习惯了夜跑,在深夜挥汗如雨。

  直播

  我在直播间跟大家聊减肥,从一百二十斤到九十三斤。我一米六的身高,从小就是个小胖妞,我下决心减肥是从高三那个暑假开始,断断续续使用了各种减肥方法,一直到二十五岁才算是稳定在九十斤,我太有实战经验了。

  粉丝们看着我的前后对比照片,都纷纷点赞和评论。其中有一个粉丝表现得过分热情,几乎我的每一场直播都会来,总是对我嘘寒问暖,一会儿问我吃饭了吗,一会儿问我有没有睡好,还给我刷礼物,有时还会玩命儿夸我,说我美得像天仙,是全世界最可爱的仙女。

  夸得我尴尬癌都犯了,每当这时我脑子里总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高高瘦瘦,眼睫毛比我的还长,下巴中间有一条浅浅的凹痕,笑起来尤其明显,俗称“屁股下巴”,很多大帅哥大美女都有这样的下巴,比如林青霞、金城武。这个人在我看来是有些闷骚的,高三的时候每次下课路过我们教室,如果刚好遇到我坐在窗边,就会冷不丁拍我的头,我觉得他是对我有点意思的,但这么多年来,一直未曾跟我表白。所以眼下这个可疑的粉丝,我猜想有可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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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我心里总会冒出粉红色的泡泡,又忍不住有些得意,你看我瘦下来还是很好看的吧?

  五一的时候,我回了一趟老家,我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又做了一场直播、中间出去喝水的时候,我看到我爸在隔壁房间鬼鬼祟祟的,一进去正看到他在电脑上给我刷礼物,“狗子不是狗子?”我睁大了眼睛问。

  原来从我的第一场直播开始,我爸就开始做我的粉丝了。我心想我爸可真会取名字,我之所以误会是那个家伙,也是因为他的小名就叫狗子,他本名李焕拘,字写得跟狗爬的一样,我第一次念出来“李焕狗”,还寻思这父母取名字真朴素。

  高一我们还在一个班,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刚入学大家都还没认全,分发作业的时候,念到他的名字,全班哄堂大笑。

  他吱溜一下跑到讲台,严肃又有几分讥笑地说:“是李焕拘,谢谢。”

  那会我戴着三百度的近视眼镜,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嗬,真帅。

  我在初夏的夜晚,躺在小时候睡的床上,脑子里全是李焕拘的帅脸,一晃这么多年,回忆却越发清晰。

  铁饼

  我和李焕拘第一次有深入的接触是学校开运动会的前夕,班里要选一个人去扔铅球,李焕拘是体育委员,巡视了一圈,没有人愿意报名这个项目。他趁我同桌不在,一屁股坐在我旁边,敲了敲我的课桌说:“你去参加女子组铅球项目吧,全班就你看起来最壮。”

  我心里咯噔一下,那时候我体重一百二十斤,在班里女生里确实是最胖的。但被一个好看的男生这样直接地评价还是第一次,我心里原本的自卑瞬间化成了愤怒,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掩饰我的尴尬:“我不去!别来烦我!”

  声音很大,吼到全班都听到。李焕拘灰溜溜地跑了。

  后来不知道是不是他在背后跟班主任提名了我,我被班主任直接点名去参加比赛。所以我和李焕拘的开局并不算和谐,充满了火药味。

  班主任还要求李焕拘作为我的教练,带我放学后去练习铅球。就这样,我每天非常不情愿地跟着他到操场,他虽然很耐心地跟我讲解动作,但我的运动能力真的很差,常常还没扔出去,就先把自己给绊倒了。李焕拘好几次被我气到吐血,他捶胸顿足地说:“就这么几个动作,有那么难吗?”

  到后来他开始调侃我:“让我看看你小脑在不在?”

  有几次我扔是扔出去了,但却是反方向,差点把他给砸了。他摇着我的肩膀说:“要不咱们还是放弃吧,我怕你上了比赛砸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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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越这样说,我越不服气,我天生就有一种不服输的性格,我要让他看看我张贝贝的厉害。

  比赛前最后一次训练,我已经可以扔出去四米了,这是我的最好成绩,他拍拍掌,说:“祝贺祝贺,你终于扔对了方向。”

  我白了他一眼,心想明天你可瞧好吧。

  第二天运动会,轮到我上场,我在周围的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他,居然给我拉了一个小小的横幅,上面写着:加油!张贝贝!

  我心里忽然有点感动,打算好好回报一下他。最后我扔出了五米,他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给我一个拥抱,又忽然收回手,说:“孺子可教也。”

  那天阳光明媚,不知道是不是刚运动完,我觉得我的脸有些烫。

  晚上回家,我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好像比原来瘦了一些,我想我瘦下来应该还不错。

  双雄

  我们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建立起了友谊,我叫他狗子,他叫我贝贝,两个字叫起来比三个字简单亲近。

  那时候,我们还会在课余玩一种游戏,叫酸李子生死局,只要是李子成熟的季节,选最酸的来,剪刀石头布后谁输谁吃酸李子。不知道是我运气太好,还是他太倒霉,几乎每次都是他吃,他说酸得天灵盖都要掀起来!

  小时候真的很无聊,但又很有趣,我们一起做了很多事情,比如一起报名学校广播站,最后两人都入选了播音员,每到周五放学的时候就是我们的广播时间,读一些诗,讲一些笑话,放我们都喜欢的歌。一直一直做到高三分班,我去了文科,他去了理科,但我们还是搭档。每次广播前,他都会把稿子从我们教室窗户扔进来,叮嘱我赶紧顺稿子。

  我们一起度过了好多个黄昏,广播里放着“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不知道现在的小孩还听不听刘若英,我的少女时代,每当听到这首歌,内心总弥漫起一股忧伤,大概那歌词太反映我的心情了。因为无论我和狗子一起做多少事情,都不会有人觉得我们是一对儿,我是我,他是他,我是惊慌失措闯入他领地的猪,他是优雅开屏、绚烂夺目的孔雀,猪和孔雀是不可能被别人误解的。

  托我带给李焕拘的情书没有一麻袋,也有一小麻袋了。她们表情虔诚,也很天真,但我还是得把李焕拘的原话告诉她们:“李焕拘说他不看,你送了也白送,回家拿这页纸多做两道题不好吗?”

  我发誓,这真的是他的原话,劝退了很多姑娘以后,我问李焕拘:“你喜欢什么样的啊?”

  “我喜欢吃火锅,打桌球,玩游戏。”

  “哦,那学校里没有叫这些名儿的姑娘。”

  我和李焕拘相视一笑。在我眼里,他真是一个很认真在研究玩儿的人,玩游戏机一币通关,打桌球一杆全收,即便这样,学习成绩也是班里前十,考重本的种子选手,羡慕不来。

  学校荣誉榜上,每学期的成绩前十,我和他的名字都在上面。有同学开玩笑说我们俩是“一中双雄”,这大概是唯一一次把我和他拉得最近的称呼了吧,我内心的小鞭炮炸得四处散开,温度很高,以至于烧到了耳根子。

  邀约

  直到高三下学期,老师说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广播站的工作就放下吧。我们一起做了最后一期广播,那天我有了一点小私心,我给自己点了一首歌,《想念是会呼吸的痛》。一想到以后我再也没有借口找李焕拘对稿,心里就空落落的。

  这唯一的交集就要结束了,连文科班和理科班的拖堂都不一样,有时我放学了他还没有,有时他放学了我还没有,我们的频率从此就不在一条线上,我能见到他的时机越来越少。

  “你总说时间还很多,你可以等我,以前我不懂得,未必明天就有以后。”我隐秘地用这首歌表达着我的情绪。他看起来心情并没有异样,不知道有没有和我一样的感伤呢?

  我趁着放歌的间隙,偷偷看他,我以前好像没发现他下巴上有一条浅浅的线,他的指尖碰触着稿子,认真地看着。那天的广播,我觉得比从前要快,说完最后一个字,关上话筒,合上稿子,李焕拘背上书包对我说:“走,庆祝咱俩最后一次合作,去吃一顿散伙饭。”

  对李焕拘来说,散伙饭自然是要选火锅的。他说火锅看起来热热闹闹,香菇,蟹棒,肥牛,毛肚纷纷跳进汤里,又纷纷浮上来,吃完这个下一个又好了,吃快了烫嘴,吃慢了肚子叫,总是来不及的样子。我问他:“为什么是火锅呢?其他菜也一样热闹呀。”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知道吗?我喜欢火锅,但我也讨厌火锅,因为火锅对我来说总预示着一种离别。我爸和我吃的最后一顿饭也是火锅。”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以我浅薄的人生来说,安慰的话也不知如何讲起,以前开家长会倒是见过他妈妈一次,知性优雅的样子,从未想过他竟已失去爸爸。

  接着他又迅速地说:“说点开心的事好了。敢不敢跟我约定一起考Z大学?”

  我嘴里的牛肉丸还没来得及吞下,差点噎住,心脏开始狂跳,作为一个胖妞,被他邀约一起考大学,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狠狠掐了一下大腿,确认没有做梦,我含糊不清地说:“好呀。”

  赶紧吞完最后的残渣,又补充说了一句:“好呀!”

  生怕他没有听到,那样嘈杂的环境,我隔着烟雾看到他的笑,我有一种捡到了大元宝的喜悦。

  少女时代那小小的暗恋,各种明里暗里的伪装,小心翼翼地隐藏着,就像蟹棒,明明是各种鱼肉的混合,却要假装是螃蟹的肉。

  所以我也佩服我自己,一边忙于学习,一边隐藏着心思,谁知道这一隐藏,就是很多年,因为我始终不曾有勇气。

  跑步

  我想我什么时候才会有勇气呢?自从高考结束后,我就开始每天沿着我家小区楼下操场跑步,从最初的一公里到后来的五公里,我慢慢延长跑步的时间和距离,但收效甚微。据说跑步半小时才能消耗一碗米饭的热量,我边哭边跑,呜呜呜,恨自己为什么要吃两碗饭?后来改吃西蓝花,吃到两眼发绿光,见到西蓝花就反胃。到上大学之前,我终于甩掉了五斤肉,我和李焕拘在大学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大声喊:“哇,你瘦了!”

  “真的吗?!你是不是安慰我?”以前我会说“是啊,我瘦了”,后来听我宿舍的室友说温柔的女生总是会把问题抛给对方,无论对方说什么,都可以先无辜地问一句“真的吗?”,这样会让对话有来有往,更能激发对方的诉说欲。

  “二号食堂二号摊位的红烧小排很好吃。”

  “真的吗?有多好吃呢?”

  “你们宿舍楼前面那个超市今天有特惠!”

  “真的吗?打几折呢?”

  “我们英语课的老师好年轻。好漂亮哦!”

  “真的吗?我不信。”

  李焕拘疑惑地看着我:“我的英语老师不就是你的英语老师吗?张贝贝,你最近有点奇怪。你以前说话都是速战速决。现在怎么表现得像个智障?”

  我的自作聪明以这次对话而结束,宿舍里的姑娘们又教我用嗲一点的语气说话,每句话的结尾加一个“嘛”字,好不好嘛?行不行嘛?开心一点嘛!我差点咬到自己舌头,大小姐们说话都这么累的吗?我在李焕拘面前这样说了几次后,他伸手摸摸我的额头:“你发烧吗?胡言乱语的。那个说话凶凶的张贝贝哪儿去了?”

  “你是不是欠的,就喜欢我凶你。”

  李焕拘眼神亮亮的,狡黠地说:“是啊,我家家风奇怪,就喜欢那种做事雷厉风行,说话直截了当的。”

  我想了想,算了,还是做回我自己吧,我爸从小就教我,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有我的闪光点。不过,刚才他那个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喜欢我这种吗?

  我想了想,想不明白,算了,我还是先去操场跑十圈吧。我最近体能有些进步,一口气跑十圈不带停。

  演技

  “看到没?无论刮风下雨,你总能在操场上看到张贝贝在跑步。”每当李焕拘坐在看台上和同学吹牛的时候,总要指着跑过去的我跟他们这样说。风把他的话带给我,每当这时,我就跑得更起劲了。后来全校都知道操场上的跑步女王张贝贝,她不是在跑步,就是在去跑步的路上。

  有一次学校办了一场半程马拉松比赛,我居然跑到了第六名,赛后我赢了一小笔奖金。我打算请李焕拘吃饭,当然还是火锅。

  那一天,是有些不一样的。我第一次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化了一个淡淡的妆,手法笨拙,但好在还有满满的胶原蛋白,一点点腮红,一点点大地色眼影,还有我唯一一支奶茶色的唇膏,不张扬,刚刚好接近我的唇色。我在我为数不多的裙子里挑了一件及脚踝的黑色长裙,那是我瘦了十五斤后买给自己的奖励。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已经有了曲线,我好像第一次知道了腰线的位置,还有紧致的小腿线条,我在想我做好准备了吗?似乎还不够,只是一顿饭,放松点,你还没有变得更好。

  一切就绪,只差一双鞋。那双花去我一个月伙食费的高跟鞋,我穿上走了几步,不太对,扭扭捏捏,这不是我喜欢的样子,最后我索性挑了一双白色跑鞋,我想吃完火锅也许还能去操场跑个五公里。

  见到李焕拘以后,他第一句就问我:“没睡好?”

  我倍感疑惑,每天跑完步我基本上倒头就能睡。我说没有啊。

  他指指我的眼睛:“那黑眼圈这么重?”

  我顿感尴尬,我想他指的是我笨手笨脚画出来的卧蚕,学艺不精,卧蚕变黑眼圈,李焕拘这种直男,就活该他单身。帅有什么用,还不是孤家寡人一个。

  我没好气地说:“管好你自己啦!”

  他哈哈大笑:“这就对了,我以为你穿成这样就不会粗言粗语了,我放心了,你还是你。”

  我真的好气,闷头喝了几杯啤酒,但酒量太好,我眼不晕头不痛,这样可不行啊。我心里暗自思索着,不如试着表演一下头晕眼花?

  演技是否拙劣,我也就管不了了。总之,李焕拘是扶着我出店面的,拦了一辆出租车,我歪歪扭扭地靠在一旁,出租车司机技术不太好啊,拐弯咋那么大动静呢?我都坐不稳了,只好偏向一边,顺势靠在了他肩头。

  宽厚的肩膀,紧实的手臂肌肉,我心里咚咚作响,表面却闭上眼假装睡着。这是我人生第一次靠他如此近,不知是谁的心跳声那么大,我想我的脸已经红成了关公,好在后座很黑看不清。

  我紧紧闭着眼睛,身体不敢有半点动弹,靠上了就像粘上了,不管后来出租车如何摇晃,我都舍不得从他肩头离开。我知道过了今晚以后都不会再有,像我这样的怂人,表白是不可能的,我可不想把他吓跑,做好朋友显然比恋人要容易多了。

  夜色真是温柔得不像话,他好像也并不介意我多靠一会儿。

  欣赏

  神经大条如他,作为系里最帅的学霸,忙于实验,忙于各种大学生机器人比赛,就是不找人谈恋爱,姑娘们都开始心焦。他除了学习,就是拿奖以后请我吃火锅。每次见面,我都精心打扮一番。但在直男的审美里,我的一切时尚都白搭。比如我穿阔腿裤,他会问我今天打什么鱼;我穿皮质吊带裙,他说我像个屠夫;我穿黄色豆豆鞋,他说我是小黄鸭。

  对于他的评价,我想想这些年我吃过他多少火锅,我也就原谅他了。

  如果说这段隐秘的感情,带给我什么,我想就是我变得越来越时髦了。大学最后一年,李焕拘开始叫我“时髦精”,那时候我瘦到了九十五斤,我开始接触视频剪辑,我把这一路的蜕变做了一些视频,放到网上后慢慢有了反响,有了粉丝,我觉得做自媒体也是一件不错的事儿。就像当年我热爱广播站一样,我喜欢一切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方式,比如广播,比如视频,我把所有的热情都投入到这样的工作里,尽管我自己并不善于表达那些隐秘的东西。

  有一期视频的最后,我写道:“变成更好的人,是因为他而开始,但并不会因为他而结束。你最终还是要成为你自己喜欢的样子。”

  这句话,也许带给了一些人共鸣,他们纷纷涌向我的后台私信,原来有那么多怯懦自卑的姑娘,在喜欢的人面前,从不表达。可是我想告诉她们,她们真的很可爱,不必非要为了谁改变自己,当然如果改变确实能让你变得更好的话,也不妨试试。

  很明显,我在瘦了以后,身体变得轻盈健康,整个人都散发着自信的光芒。后面这句是李焕拘说的,他说我现在像个灯泡,走到哪里都自带光芒。有一次,他看着我拍的视频,无比认真地跟我说:“我发现,我越来越欣赏你了,你咋能这么有毅力呢?”

  他没有用“喜欢”这个词,他说的是“欣赏”,他的眼神看起来很真挚,看来真的只是欣赏。

  他还第一次发现了我有毅力,在毅力这件事上,我当然做得很好,我想说我坚持喜欢你快七年了,并且坚持不告诉你,这样有毅力的事情,我一个人做得乐此不疲。

  很快就到了毕业季,我小心翼翼隐藏这么多年的感情,真的要说再见了吗?可是暗恋容易成瘾,我依然想要沉浸在这里面,也许,他一天没有喜欢上别人,我就还有可能?

  真巧

  李焕拘的单身时间跟我一样长,都是从母胎开始。我们虽然不在一个系,但我们经常走在一起,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我们是情侣,我想这是我瘦了以后才有的奖励。每当他们问我的时候,我总会说,我不是他女朋友。我会连连摆手,好像被踩到尾巴一样惊慌。李焕拘这时总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但我既然不是,就不要让人家误会吧。

  但其实我心里美滋滋的,粉色泡泡在心里绽放,我被看作和他是一对儿这件事,我真是求之不得。

  可惜直到毕业找好工作,各自完成了实习期,然后我又辞掉工作开始做自媒体,而他又升级做了项目组长,我们也依然没有成为真正的情侣,有些关系处着处着好像就定型了,我的同事说那个来找你的帅哥是你男朋友吧?真是一对璧人啊。

  不是璧人,是冤家。这么多年,嘻嘻哈哈,我们只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不知道李焕拘有没有过一瞬间是喜欢我的呢?如果他从未喜欢过我,又怎会一直和我消磨时光?他应该去找个喜欢的姑娘谈恋爱啊!

  此刻,我正躺在小时候睡的床上胡思乱想,脑子里频频出现他那张俊俏的脸,想着想着,我忽然接到了他的短信。

  “有空出来吃火锅吗?”我差点从床上蹦起来,我们自从上次见过后就至少半年没见了,没想到他也回到了小城。我立刻回了一条答应的消息,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一提到这个人,就失去了理智。

  我们约在从前的高中见面,校外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火锅店居然还没有关门,连老板都还记得我们俩,还多送了一盘肥牛给我们。

  半年未见,他还是那个帅气的李焕拘,而我还是那个花痴的张贝贝。岁月静好,一切未变?他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说没有。

  他说你是不是打算和我一起光棍一辈子啊?我手里的丸子没夹稳,哧溜一下滑到了锅底。

  我假装被辣油呛到,咳嗽了半天,试图绕开这个话题,我是爱情里的伪装者,无论什么时候,我都能小心躲藏。

  他找老板要了一杯温水,又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拍了拍我的背,说:“某天我妈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我想了半天,脑子里全是你的样子,你说我是不是喜欢上了你,我自己不知道啊?”

  我瞬间被水呛到,我幻想过无数种捅破这层窗户纸的场景,却唯独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种。李焕拘此刻正深沉地看着我,眼睛亮亮的,我埋下头小声说道:“那得问你自己,我怎么知道?”

  李焕拘笑嘻嘻地又问:“那你喜欢我吗?”

  这个家伙后知后觉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还这样直白地问我,那……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我觉得这人很烦,瞬间回想起他第一次劝我扔铅球的时候,这人咋那么烦人啊!我身体里某种叛逆的因子充盈了起来,我冲他嚷道:“是,喜欢你,喜欢你好多年!”

  然后我听到李焕拘的声音:“真巧,我也一样,只是我刚刚才发现。”

  记得

  故事写到了这里,我发现李焕拘很擅长“”扮猪吃老虎”,又或者他真的在感情上慢半拍,已经无法深究。那天吃完火锅,他送我回家,我们在月亮下走着,走着走着,他的手就牵起了我的手,我们曾经无数次走过校园的黄昏,走过食堂,走过图书馆,走过火锅店,我们肩并着肩,我们的手平静地放在身体两侧,无数次我幻想我们的手叠在一起,我以为充满了惊心动魄,却没想到如此轻松自然,就像我习惯了夜跑,在深夜挥汗如雨。

  如果说这个故事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我们有一天突然发现,小时候我们曾经住在一栋楼里,他住三楼,我住四楼。那一年他十岁,他的警察爸爸在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那段时间他妈妈几乎快撑不下去,他每天自己默默地上学放学,回家做饭,照顾妈妈。我们在不同的小学,也许我们在楼道里打过照面,但我不曾有印象,我总会在门外大声叫我爸爸开门,即便我胸前挂着钥匙,因为知道爸爸在家,所以我懒得自己开门。

  后来爸爸跟我说:“以后你自己拿钥匙开门,不要再喊我,楼下的小孩刚失去爸爸,他听到了会伤心。”

  我从此再没有在门外喊过爸爸,这是我生命里的一件小事,我为那个男孩感到难过,多年后那个男孩对我说:“那段时间每当听到别人喊爸爸,我心里好痛,后来我习惯了没有爸爸的生活。”

  我抱住长大后的李焕拘,我希望他的余生因为有我,而感到快乐。蹉跎了这么多年,好在我们最终还是找到了彼此,我的暗恋没有被辜负,我的毅力有了结果。不过我还是想告诉我的粉丝,喜欢一个人还是说出来吧,说了也不会死人,不说也许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年。

  然后我看到“狗子不是狗子”的评论:“上了大学再说,早恋容易被家长老师围追堵截,难度太大,还是要以学习为重。”

  我给这条点了个赞。我爸真是一个好温柔的人哦,我也希望自己像他那样温柔,那样有共情能力。

  对了,这个故事还有一个不太重要的小尾巴,我也是偶然才得知的。

  “原来《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并不是写失恋啊,而是写给过世母亲的,歌的背景是作者的妈妈去世了,他抱着妈妈的骨灰来到了东京铁塔,那是他们曾经说好要一起去的地方。你知道吗?”

  “我一直都知道这首歌的背景,这首歌陪着我度过了很多想念爸爸的日子,那天你播放了这首歌,我记得。”

  原来他什么都记得。

  “如果我一直是个胖胖的姑娘,你还会喜欢我吗?”

  “我想我就是从你扭着胖胖的身体扔铅球开始喜欢你的吧?”

  “不怕我砸到你吗?”

  “砸到就让你对我负责一辈子。”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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