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做文章
S君:你好!
你要俺在你的博客里提意见,真不敢当!其实,论做文章,你比我好,我只是年纪大点,“阅”历多点,既然你说了,我也就说点看法,如有说不妥的地方,还望见谅!
你在博客置顶的《爱是人生永恒的附丽》这篇文章其实还没有《爱情的感悟》写的好,《爱情的感悟》表述“爱情就是一种体验,一种吸引,一种心动,一种肾上腺激素分泌增多的生理反应而已”的观点还是比较新颖且有挑战性的。在论证这个观点时,文章是层层递进,段与段有连接,举的例子论据也有说服力(只是举例部分句子略显太长),文章有“气”势,开头结尾一气呵成。
再看《爱是人生永恒的附丽》,这篇文章写得富丽堂皇,实际上是《爱情的感悟》的扩版,其实两篇文章的表述内容是不同的,就象大专辩论会的正方、反方;前者(正方)表述爱情是“理性”的,后者(反方)表述爱情是“感性”的。在“感性”内容的基础上扩版,表述的观点难免会有些混杂。
“爱是人生永恒的附丽”这句话细细看来,好象有一点语病。“爱”——主语,“是”——谓语动词,“附丽”——宾语,“人生永恒”修饰宾语“附丽”。连起来“爱是附丽(爱是依附)”,这句话语法不是很通,宾语应该用名词,“附丽”是动词(附着;依附之意)不能做宾语,或许语法上还有其他解释我就不清楚了。
其实,你表述的应该是鲁迅先生说的“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这个主题。“爱是人生永恒的附丽”意思不是很明了,还不如用鲁迅的那句话做题目,效果会好些。
《女人的内心应该强悍一点》篇幅比较大,阅读这篇文章时,使我想起在业余大学读书上《西方美学》课听厦大教授讲课的情景:教授在上面滔滔不绝,恨不得把他所知道的知识全教给你,学生却似懂非懂,楞似“鸭仔听雷”,在下面昏昏欲睡,这种教课效果可想而知。文章也一样,有丰富的内容,也要能吸引读者才行。好的文章,作者都是在如何吸引读者、感动读者方面下功夫的。
鲁迅先生说过:文章“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可作小说的材料缩成(sketch速写),绝不将(sketch速写)材料拉成小说。”你的文章有“将(sketch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趋向。
鲁迅说他自己写文章也是反复修改,改得原稿都面目全非。有些人不是这样,做文章总喜欢增加一些与主题关系不大的内容、形容词;“生造除自己之外,谁也不懂的词语”;有的句子让读者拐了好几个弯才搞清楚在说什么(有的还搞不清楚)。
你引荐的《傻死了!》这篇文章写得的就很好,其写作方法值得一效,文章评论很到位,语言很生动,文笔很好。
它开头写道:“我写字不爱用感叹号。有理不在声高,无能的家伙才要扯着嗓门说话,喷人一脸唾沫星子。这一回,实在是忍不住,恨不得这个长得像棒子似的标点,能有力地挥舞一下。”
诙谐的开头吸引读者急着把下面的内容看下去,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他的行文风格有点象鲁迅杂文的“味道”,只是“泼辣”了点。
文章中间对那女孩听男友的话(叫她去死)她真的就去跳楼这一事件的评论也很到位,他写道:“一个女人,毁灭自己的办法很多,这是最愚蠢的一种。一个女儿,要让父母伤心的方式很多,这是最悲绝的一种。她真是傻死了,傻得让人窒息。所谓“傻得不透气”的说法,如果有个排行榜,这一种行事风格,可以列在第一。”
在这里所用的“毁灭自己的办法”、“让父母伤心的方式”、“行事风格”等词汇与他的讽刺语调很合拍,恰如其分,很有幽默感。
结尾也很精彩,他写道:古罗马神父奥古斯丁,有这样一句玄妙的话:“云朵流散了,但天空还在。”“你以为自己是一朵乌云,其实亲人早就拿你当成天空了。”
这样的结尾意犹未尽,引人思索,这是文章的微妙之处。
《舒婷和我之间的距离》题目按理应改为“我和舒婷之间的距离”,因为比的对象是她。或许你还有其强调用意?你引用:毛遂按剑而前,对楚王说:“今十步之内,王不得恃楚国之众也,王之命县於遂手。”的故事很有趣。你说与舒婷之间的距离虽只有五步(十步的一半),胆量却比毛遂弱得多,但至少你还有“取而代之”之动机。
其实,舒婷的成名除了她的才华、勤奋外,与她所处的年代、契机是分不开的。“四人帮”垮台后不久的那个年代,正是中国民众经历了人性禁锢、精神和肉体压抑后、人们的情感需要剧烈释放的年代。“1978年12月,舒婷的《致橡树》在《今天》发表,没想到这是她走上诗坛的一个契机。”接着,1979年,《致橡树》在《诗刊》第4期转载后就象一条导火线,“她”迸发着美丽的火花,把人们未被泯灭的人性、急需宣泄的情感一下子“引爆”出来,《致橡树》发表后所引起的轰动效应及持久性是连“女诗人自己和我们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这首爱情诗的意义实际上已超越爱情的领域。”《致橡树》奠定了舒婷在诗坛的地位。以至有些比她更有才华的诗人的影响力都不及她,这种现象其实可以说是契机的效应。
正如我国首位奥运冠军许海峰一样,他打破了中国奥运史上金牌“零”的纪录,成了中国奥运历史上的英雄。现在,中国人在奥运会拿金牌的比比皆是,但谁的名气能超过他?远的不说,就说他同队的王义夫,六次征战奥运会,夺的奥运金牌、奖牌比许海蜂多得多,王义夫在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还差点就“倒”在射击场上,这样的“事迹”,其“光环”还是没能超过许海峰,原因自不必多说。
其实,当诗人是个崇高却很清苦的职业,“收入少”不说(也不好说),还得跟自己“过不去”,陈仲义、舒婷伉俪在给谢春池《我是一个诗人》一书的题词是:“诗人,就是不断与自己灵魂较劲的人”。
一个诗人或者一个作家的成名,肯定是跟自己的灵魂不断较劲后的结果,老一辈作家瞿秋白与鲁迅就是这样,他们忧国忧民、呕心沥血,不但要跟自己,还要跟敌人较劲,结果“较劲过度”得了肺病。瞿秋白假使当年不被国民党杀害,估计也会同鲁迅一样卒于肺疾,因为象他那样“肺病常咯血”的体质很难熬到有“青霉素”的年代。
虽然如此,但话说回来,这也跟喝酒一样,明知多喝酒伤身,却还是有“嗜酒如命”想一醉方休之人。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文章得失何必由你说,谓我何求?“闲”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