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的三句话
——评黄永臻散文集《在时光里行走》
南马
在“精神舌尖”领域,一篇文章是一道菜,一本书是一桌佳肴。
哈尼族青年作家黄永臻最近做出了一桌具有民族风味的文化大餐——《在时光里行走》。“恩典”了我一本,食之品之,说三句话。
一本有点不消费评论的书
一般读者对于一篇文章,看了标题后对内容可以快速瞄上几眼,喜欢的就拜读,不喜欢的就“狗头拜”了。于一本书也如此。对于我辈“识字分子”又学习搞点评论的“资深食货”者来说,一篇文章、一本书摆在你的桌上,你必须从标题到内容一一过目,且不得放过一个亮点,一个瑕疵。前者是阅读的消费,后者是评论的消费。
在评论的消费活动中,最怕的是“被消费”。一部经典好书,读若甘馀,或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或春风二月倜傥有加,这样的阅读和评论消费,自是饿老熊见蜜蜂桶—巴之不得的美事。甜甜的蜂蜜被几成饿殍的老熊消费掉了,蜂蜜完成了天神赋予的使命,饿熊获得了正能量,一石二鸟,双赢。但在中国的当下,精神食粮的制造者们,因为良莠不齐,眼手高底,其产品也是良莠杂陈,参差峥嵘了。面对一部平庸之作,你得拿出“悬梁刺股”的精神来读她。读完了,你算消费了—你的时间、精力乃至于财力都被平庸所耗去,最多大骂一句:他外婆的烂书!这宛若市场上的小贩—不赚金钱赚吆喝。知名评论家雷达曾说过,一部几十万、上百万字的作品,耗时阅读下来,写几千字的评论,真是“出不敷入”啊。这就是评论“被消费”的客观时景。
而我读了哈尼族青年作家黄永臻最近出版的散文集《在时光里行走》,内心里生不起那句“国骂”来。不但不想国骂,还想说一句:谢谢你永臻,你给俺精神上饱了一回!
《在时光里行走》是一本有点不消费评论的书。它至少给了我认知的收获,审美的愉悦。从行走的履痕里,我认知了“故乡何处”“金水河的下午”“做一个老师的幸福”“哈尼女性的温良”“死亡与欢乐同在”;看到了“大坪的雨”“沱江的美”,“凤凰花开”,还有“加级寨的春天”,以及“村口那棵大榕树”……当然,我还看到了书中存在的一些瑕疵和问题,这些瑕疵和问题就是当下散文创作的致命短板。
一本有点湿度的书
法国女汉学家安妮·居里安曾经写过一篇独具特色的研究汪曾祺先生的文章,题目就叫做《笔下浸透了水意》。她发现,汪曾祺的作品里总有水,即使没有水,也有水的感觉。1987年汪曾祺去美国波士顿,安妮·居里安刚好也在那里,但已买好了去外地的机票。为了见汪先生一面,她特地推迟了行期。在与汪先生的互聊中,她提出了汪先生作品中“水”的问题。汪先生回答说“是这样”。后来汪曾祺在《我的家乡》一文中写到:“这个问题我以前没有意识过。是这样,这是很自然的。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耳目之所及,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品的风格。”他在给金实秋的《汪曾祺文集》上题词时,写下了“文中半是家乡水”的字句。(见金实秋编著《汪曾祺诗联品读》,大众文艺出版社2009年4月版第141页。)汪曾祺的作品“初读似水,再读似酒”。
汪曾祺先生生于江南泽国,文中半是家乡水。黄永臻作者长于西南山寨。家乡到处是山,山上长满了绿,地上长满了泉。绿色的风从山脚的梯田里摸上来,你随便抓一把,绿就被捏住了,水水的,有湿度。新批评派认为,作家的创作八成以上的作品来源于18岁以前生长环境的馈赠。这个观点我举三只手同意。永臻的《在时光里行走》有湿度,有血肉,不干燥,更不枯燥。这个湿度来源于他“有根”(艾吉语)。有根就接了地气。
“打从记忆起,祖先的坟地、寨神林、村庄、父母亲和兄弟姐妹、亲戚、母语、节日、伙伴、梯田、小河、箐沟、小路、树林、牛群猪狗等等在成长的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有了他们才有了我的生命,才有了我的童年,这一切就是直到今天还能回忆的故乡成分,他们养育了我的特征和血性,以及我的族性,形成一股脐带让我与故乡永结骨肉情感。”(《故乡何处》)
“梯田不是古建筑,也不像非物质文化,不是掸掸灰,随便涂抹一下或说说写写就可以永久地吃老本的遗产,流入田里的每一滴水到一粒谷子的收获都需要主人一年四季无微不至的关怀……梯田不是一朵艳丽的玫瑰,不是你想怎么赞美就怎么赞美的。它是与哈尼人民有着血肉般的关系,是哈尼族群众最真实的生命依托。”(《心在梯田》)
这样的视觉和认知,非对哈尼梯田有根的人莫属。
永臻集子里最有“湿度”的部分,在于他的行走中。
他《回家》,故乡的“上帝把山岭、树林、村寨、梯田、河流都安排得合理到极致,大小不一的道路穿过水沟穿越田地向寨子汇聚,仿佛是一个人的血脉伸进心脏”。这是“有根”的视角。
他在“阳光不减,空气柔软而温和,红花绿叶在灿笑,鸟儿们在闹下午最后的一阵狂欢,几只花白的蝴蝶在起起落落地飞舞”的初冬的《金水河下午》里,从“天空瑟瑟地下起一场雨来”开始,把审美的目光投向了细小的草丛里,大片的叶子上,投向了两只被雨水淋湿的麻雀来到露天乒乓球桌上晒羽毛,还有嘀嘀嘀叫个不停的飞驰摩托车,“骑手的车技真是高透了,背后还带着3个着装花哨的姑娘,她们长发飘飘,受刺激后发出尖笑声,最后随摩托车声消失在街角的一边去。”“因了这样的视觉、听觉和触觉,作家的胸中就有些东西要生发。”接着作者写到:
“金水河的下午像一本书,是的,它是一本够我领悟的书,这个下午我可以不必翻书了。一个下午的现实在狭小的空间里展露了它的真实面貌,所展现的没有一样是假的,这是一个生活的舞台,你恰好就是其中的一个角色,只是你不能像庭院边上的芦苇在风中优美摇曳,不能像一群蝴蝶自由飞到高高的芒果树上去而已。”
作者的认知不是来源于虚空和抽象,而是生发于绿茵茵水淋淋的现实生活。
他在凤凰树下守花的过程更为独到精彩:
“冬天的凤凰树,光溜溜的枝头挂满了长长的黑黑的果实,好似皂角树的果实,又像一把把收割的镰刀吊在高高的枝头上,随风晃动……四月,一些细小的嫩绿冒出来了,慢慢的,枝头上的叶片逐渐多起来,而有的枝头上看不到叶子,如果抬头仔细看看,没有叶子的枝头开始抽出更小更嫩的小枝来,又在这些绿绿的小枝上长出一些花骨朵,如不加以细心观察,还以为是突然结出无数个果子来。可不是,到五月初的某一天,你就可以欣赏到绿色‘果子’绽放的花,吐放红色,靠近花蕊处的一片花瓣呈紫白色,独独的一片在红色中还算显眼,在远处观望,看似数不清的蝴蝶。红艳艳,一簇簇,紫白相间,十分耀眼。”
很显然,作者是以“花痴”的角度去“守花”的:
“有的树直接不要绿叶了,头上全是开满了争艳的花,以独特的方式来证明它的怒放。一树火红的花、一夏浪漫的情调、一条浪漫的路。凤凰花,一条路因你而生动,一个季节因你而秀美。”
观察到位,描写到位。如果到此结束,是一篇别致的状物散文。在凤凰花下,在美景图中,作者的“私想”机器并没有“歇火”——“花的生命其实是永恒的,她会以轮回的方式延续生命,花象征着美好,她不是红颜薄命,更不是红颜祸水。一到盛夏,连成片的火红从树头消逝,悄然淡出人们的视野,她知道生命要舍得隐退,舍得失去。在她最灿烂的时候,从容离开,这也是所有花包含的高贵精神。”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永臻看来,这是凤凰花的真实写照。
在我看来,人有人格,物有物格,花也有“花格”。《凤凰花开》不但写出了凤凰花的形态,神态,更是写出了凤凰花的花格。
红河三月,草长莺飞,杂花生树。加级寨梨花如雨,行人如织。永臻去了,却在梨花般的“田园诗”中看到了“担心”:
“我担心因为花的美招来无数喧闹的游客,扰乱这里的清静与朴实。我还担心这里的村民因外界文化的影响对经济觉醒的速度过快了,一个花鸟闹春的山村,会沦落为商场和吃喝‘一条街’”。
丑陋的文明人格与白如雪的梨花花格两相比较,我们还需要多嘴吗?梨花树的根植入大地,所以才会为春华秋实奉献自己的一份本分。作家创作要有底气,与泥土相连,才能“有尊严”地写作。这种反思、批判、担当精神,在《长街宴》《探访最初的平河》《贵生福禄》等篇什中也弥漫不散。这种创作旨归,是对当下散文园地中“平庸化”“柔软化”“甜蜜化”的反动。
一本有点青涩的书
显而易见,《在时光里行走》的瑕疵也是明摆着的。一言以蔽之,青涩也。表现在结构、句式语言两个方面。
何为青涩?青涩者,因不滑润而涩噎也。
小时候故乡的山野里多野果树。有一种叫“揉揉果”的,实际是今天柿花家爹—就像多依果是苹果的长辈一样。这种柿树科的树是一种落叶乔木,高可达15米,树干直立,树冠庞大,结果为柿子,卵形,鹌鹑蛋大小,嫩时绿色,后变黄色,橙黄色,果肉较脆硬,老熟时果肉变成柔软多汁,呈橙红色。虽然红于树上,但即摘即食却不甘口—有一股青涩味。长大后才知道,这种果子含有一种化学成分,导致因不滑润而涩噎,需要进行“焐熟”的工艺。乡野孩子馋果急,常执果于掌中反复搓揉,至果肉变软涩味尽去即可食用,味清甜。这就是“揉揉果”的出处。
散文是文学作品中的水果。或清甜,或甘甜,方可入口难忘。永臻先生的散文集中,部分篇什就有点“揉揉果”没有揉过或者没有“焐熟”的味道—有点青涩味。
艾吉先生在序言《守望中寻找》一文中,把“说理多了些”作为《在时光里行走》的一条“罪状”钦定下来。关于“说理”,我曲线(迂回)同意艾吉先生的观点。在《行走》一书中,凡46篇,以说理为主的篇什有12篇之多,占四分之一强。其实,从文学的角度看,说理之文体,是中国最早的文体之一,也是散文的老祖宗。早在先秦时期,该文体就蔚为壮观了。当时周朝礼崩乐坏,诸侯暴征,处士横议,“百家竞起,九流互作”。诸子著书立说,主要是“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汉书·艺文志》),而且是“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肖统《昭明文选·序》)。孔孟之言说,老庄之主张,或辞达好辩,或引物连类,随物赋形,为后世“说理”文的滥觞。当下的杂文、时评、小品等等就是此一类者。在红河州当下的说理文创作中,作者无几,有质量的作品更是凤毛麟角。永臻的说理文章切入高远,连类引物,随物赋形,说理透彻,不干燥,不青涩。如《故乡何处》《心在梯田》《长街宴》等即是。这是阅读肯定的,也是黄永臻的难能可贵处。人以群居,物以类聚。在《行走》的编辑技术上,如果把这些“臭味相投”的说理文专编一辑,给读者的感觉可能就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我要同意艾吉观点的是,在非以说理为主的篇章中,作者加入了过多的“理”,显得有“掉书袋”(王蒙语)之嫌,且有的理与文风马牛不相及。以《加级寨的春天》和《山夜》为例。
在《加级寨的春天》中,作者从第五个自然段开始到第九个自然段,中间插入古人的事来“说理”。全篇2597字,说理部分就占了1380字,多乎哉?多也。
《山夜》后半部分也是在“说”,而且说得不够到位。这破坏了散文艺术的肌体,成了艾吉先生所说的“就像戳进人体的刺,肯定会伤害健康”。这是文章结构上的青涩。
在文章结构上的青涩,还有一种表现如《大坪的雨》,作者的情感真挚,思维活跃,节奏急快,但语言却滞后,在描写叙述中缺失控制,什么都想进入文本,却因杂乱而主题趋散。
来看句式语言的青涩。
我成长的村庄因一些传说或谜一样发生在村民身边的现象而神秘……童年的村庄里那些从大人嘴里流传出来的魔怪故事时至今日仍旧以谜的形式在脑中飞荡。(第108页)
所以才会有河流一样的人群跑向他们心目中的地方像照镜子一般欣赏从未见过却似曾相识的景色。(第115页)
她的温良像一本厚重的教科书始终教导着哈尼人民要知道敬畏自然神灵和崇拜祖先以及尊敬母爱才是这个民族文化的“诺亚方舟”。(第145页)
也不可能出现穿着短裙的儿媳在自己的老公公面前跷着二郎腿吃饭而春光撒落了一地却不知脸红的尴尬局面;更不可能出现妯娌间因赌麻将不公而将相互扭打成人仰马翻的惨景。(第150页)
类似的句式语言还很多。这可能与作者的英语科班出身有关。读这样的句式和语言,一如乡间的揉揉果没有揉熟一样,感觉上很是有些青涩。
三句话说完了。再加一句:总之,散文集不是“散编集”,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边装的。黄永臻还年轻,属于他的时光还很多,他可以“行走”的点也还不少。是止步还是开走,是开始还是结束?他的地盘他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