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打电话给我,说才知道你手腕摔断了。你怎么搞的,我以为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干这种事。你这样优雅的人,不应该呀。我来这个组了,好几个人都说,你们单位的某某很优雅……
某某就是我。优雅不一定,大约是说我没那么麻利。不像同事,属于腿快手快嘴快的人,大约她也是这么定位自己的。我有些讪讪。我当然不认为这是啥不光彩的事,可是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所以摔断手腕之后除了按规定向一把手请假以外,没跟别的领导说过。后来主管领导说要委我以大任,不得已才跟她说,现在还不行,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这才一个月多一点。
同事的这个电话,完全是因为我的缺席。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我是那个萝卜,她是暂时来填这个坑的。所以我除了讪讪,还有些过意不去:因为同事也是领导级别,领导现在都不作兴干具体工作了。她如此身先士卒,虽然不是我的安排,到底和我有些关系。
同事说,祸兮福所倚。我说是啊是啊。依老子的意思,如果不是手腕摔断,我大约有其他无妄之灾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同事的“福”似乎另有含义:可以暂时撇开杂务,安心休息。这话也没啥错,不过谁愿意以这么大的代价换取区区几天的长假呢?说到杂务,就更扯了,某某本来就是劳动者,只有活儿怕她,哪有她怕活儿的?
说起摔跤的这个日子,有些特别:中秋节。地点也让人难忘:先生的农村老家。那时公公婆婆住在村里,我们小家庭举家回村,大家庭阖家团圆,一点儿没错。如果不回家也许就不会摔了,但这个日子不回家是不可能的,所以说摔跤不是回家的错。
当然也不是天气的错。虽然之前连阴雨已经下了五六天,但并没有人人都摔跤,或者人人都摔断手腕。当然也不是门口水泥地的错。这水泥地已然存在了若干年,经历过若干个连阴雨天,也没有把谁的手腕摔断。
此时哪怕是玄学家,也看不出一点诡谲的征兆。我想拐点应该是从讨论喝酒开始的。我们一家四口开了一辆车,哥一家三口开了一辆车,小姑子两口开了一辆车。先生和儿子都要喝两口,就说回去让我开。我说儿子的新车我还没开过。不过随口一说也就过了,同时一闪而过的还有上塬的路,虽然不算太高,但也称得上山路十八弯。不管什么节日,男人们都想霸占多一半,具体而有效的办法就是喝酒。本来家务做得就不多,喝多了还可以心安理得地放肆地笑,放肆地睡。好的办法就是女人们也喝,但女人们总是心不齐。不止不齐,简直就是一盘散沙。所以只得将喝酒的快乐拱手让人。
要说手腕摔断的直接原因,其实是一件极小的事,也是一件极大的事。是一件说出来有伤大雅的事,也是一件无可非议的事。那件事就是:米宝要拉屎。说它小,是因为司空见惯且很好解决;说它大,就是最会打太极的官僚也不能限制人上厕所。说它有伤大雅,是因为文学排斥它,如果谁堂而皇之地用分行文字描述并冠之以“诗”的名号,就会被大家嘲讽为“屎尿屁”诗人。当然,一家人平时只有米宝自己说得这么直白,我们一般会说拉臭臭,或者就简称拉。米宝之所以这么直白,正因为她的纯真无邪:本来就是这样一件事,说出来难为情才莫名其妙呢。
对,我手腕摔断就是因为一泡屎。
在这之前我和米宝躺在屋里床上玩,和她在上海的两个姨奶奶视频(大姨奶是去上海看儿子的),互道节日快乐。视频完她下床出了门。静下来的空气让我刚才高度集中的精力松散下来,像刚刚开始四散的羊群。那时候中午两点钟,喝酒的人正在高谈阔论。石桌正对着屋门,石桌旁是葡萄架,架上是开始休眠的葡萄藤。
爸爸,拉屎!去叫奶奶!这些声音仿佛是无关紧要的背景音,我无动于衷。
妈——
忽然惊觉,迅速起身朝屋外冲,因为我知道米宝刚才就来了这么一次,结果无功而返。这一次可不敢怠慢了。
走走,我们去门外!葡萄架下有松软的泥土,葡萄藤也需要有机肥料。奈何距离“将进酒杯莫停”的一群人太近,为了照顾他们眼睛口鼻和胃的感受,我们只好舍近求远。
米宝扭头就向门外冲,她知道我要她去什么地方。
小丫头跑太快了,身子和脚跟不上头的速度,急得我直喊“慢点慢点”!出门一个圆滑的小下坡,紧接着一个排水沟,眼看着米宝没有刹车的迹象,我右手“噌”地伸出,一把抓到了她。“啪”地一声,世界安静了。米宝扑在地上,我只觉得腰火辣辣似被敷了某种神药一般,手和脚都动弹不得。米宝“啊”地哭起来,院子里仍一片喧哗。我艰难地对米宝说,奶奶动不了,叫你爸爸,大声叫……米宝是很厉害的宝宝,立刻止住了哭声。
儿子终于跑出了门,要扶我。我说,米宝要拉,带她去……
儿子又叫他爸。印象中是婆婆先出来,拉我手,意识混乱不清中我还明白婆婆的腰不行,就制止了她,再说我也动不了。可能是婆婆去叫的先生,他怎么拉我起来的记不清了,隐约记得他拉着我的右胳臂。腰部仍然火辣辣的,左手腕很痛,倒也没有痛不欲生的感觉。我佝偻着腰一路小碎步趴到床上,双手伸开,感受着我被折成九十度的腰一点点地变直。
这就是整件事的经过。没有优雅,只有狼狈不堪。
几天之后,当我可以把我的关注力投注到我的鞋子上时,看见右脚鞋子内侧有几片苔藓的青绿,右裤腿内侧也有苔藓的斑痕。当时隐约记得我看了一眼地下,那道划痕足有两尺长。所以,我这跤摔得也太有技术含量了,妥妥的一个劈叉!起伏不平的水泥地上一个勇往直前的劈叉。
万幸的是,我的腰没事。这个被痛楚折磨了十几年的倒霉蛋居然逃过了这一劫,除了上帝之手,还能怎么解释?
也是当我能够把我的关注力从肿痛的手上移开的时候,我说:有人说所有的当下都是最好的,这话也许有道理。
先生说,你能这么想最好。
其实有些话我没有说:比这不好的会是什么?开着不熟悉的车,下山路十八弯……
读史铁生的《宿命》,莫非在出国前夕遭遇车祸双腿瘫痪,他有十万个不甘心,他一直在回想车祸那一秒之前发生的事,最后找到了罪魁祸首:树影婆娑里的一枚光滑结实的茄子。如果这样,那不过就是个偶然事件。可是莫非就是不甘心,为什么就那么巧,一秒不差严丝合缝就在卡车驶过来那一秒轧到了那只茄子?他由马路边缘被摔到了马路中间,卡车急刹车还是压到了他的脊髓,让他死不了也活不成。他就这么一点点往前倒推发现根由是他的学生在课堂上无故大笑,一次两次屡教不改影响到了课堂秩序,他只好罚学生站在教室外面。他按时下课,却发现学生仍在罚站,就问他上课时为什么笑。莫非问了他二十分钟,那学生便傻笑了二十分钟。这时候校长过来了,问莫非愿不愿意去看歌剧,她有一张票,但她得去开会去不了。莫非很喜欢那部叫《货郎与小姐》的歌剧,便欣然接受。所以莫非有理由相信,这二十分钟他其实就是在等校长。或者说这学生要他等校长,为的是把他引向一个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其他的一切事件,买包子、和熟人打招呼,都只是在调整那一秒的时间差。
当然,学生的笑还不是真正的开始。真正的开始是那学生发笑的因由,那才是导致莫非不幸的真正开关。谜底在莫非成为作家后被揭开。那个课堂发笑的学生和其他学生一起来看他们的老师。莫非又问起那件事。学生仍是笑:说了你们也不会相信,我看到一只狗对着学校大门口的标语放了个屁。
一个屁。狗屁。
我们且不说作家设定这个情节有何深意,这个答案对莫非来说实在是莫大的讽刺与伤害,他苦苦的思索也是个笑话。正所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小说的结尾是:“上帝说世上要有这一声闷响(狗屁),就有了这一声闷响,上帝看这是好的,事情就这样成了,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七日以后所有的日子。”
或许,这就是莫非对宿命的总结。
每当我们说“这是命”,一定是有悲凉的、痛苦的、不幸的事情发生,人们幸福快乐的时候一般不会说“这就是命”。所以,莫非,或者说作家史铁生对莫非命运的主宰者其实是不满的,认为这命运的安排是不公平的。可是他又说,“上帝看这是好的”,所以也可以说他最终还是接受了截瘫是比较好的结局这一看法:不幸中的万幸,他(莫非)还活着。
就是啊,也许上帝的慧眼看到他出国时会发生意外,比如一只巨大的铁鸟从万米高空坠落,或者他不小心滑入科罗拉多大峡谷的某个岩缝里,或者葬身坦桑尼亚塞卢斯野生动物保护区的某只猛虎的血盆大口里,所以在他出发之前让一只狗放了个屁。我相信这个猜测是可信的,因为上帝是万能的,也是慈悲的。
所以,人生的各种际遇,都不过是屁事一桩,很小,也很好。又想起蜡笔小新那句著名的“格言”:“放屁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