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在网上又火了。这次火的原因,是他的离职。陈书记上任五年来,高调反腐,先后拿下97名贪腐官员;亲自参加3000米高空跳伞,力推巴县旅游。最让人津津乐道和引人关注的是,陈行甲敢说自己是“不收钱的县委书记”。在吏治腐败、权力滥用、人人唯财是图的大社会背景下,陈行甲书记能这样做、这样说,的确显得另类,成为网红也就不奇怪了。
“不收钱书记”该不该火?不收钱,其实是不受贿的另外一种说法,但不收钱听上去比不受贿让人感觉平和一些。因为受贿是违纪,是犯罪。从情理上讲,遵纪守法是一个人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公民义务,更何况一名官员、一名党章规定“除了政策规定的利益,不能有任何私利”的县委书记?我们幼儿园的教育中,老师就告诉学生,别人的橡皮不能拿,别人的座位不能占。为什么今天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却不知道这些做人的起码原则呢?换一个角度讲,一个男人天天在大街上讲,我没有偷别人东西,我没有搞别人女人,我没有犯罪......讲一两句,大家就当没听见。讲多了,肯定会被认为是精神病!我绝对没有质疑陈书记敢说自己是“不收钱书记”的真实性的意思,而是想问一下,在今天和陈行甲同时为官的书记当中,究竟有多少人收过钱,还有多少正在收钱?
领导的合法收入究竟有几多?2005年《南风窗》上的一篇文章,专门探讨中国官员的收入问题,讲得很客观。战争年代,党和军队领导人工资都很低,但实行的是全额供给制保障。那时领导干部的衣食住行和家庭一切开支,包括孩子出国(如毛岸英兄弟在苏联读书)都由公款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曾经实行过薪金制,但由于绝对平均主义思想盛行,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在有些人看来,显得太高,脱离群众了。当时国家领导人的工资规定只有600元左右,后来有人就不依了,说工人才30多元,国家领导人与工人的收入差别太大了,怎么能体现社会主义人人平等呢?因此,国家领导人从宋庆龄开始带头降薪,降了一半左右。但领导人降薪不能降低生活待遇,供给制就继续推行开来。领导干部从住房、用车、日常穿衣、食品供应到司机、秘书、保姆的配备,甚至什么级别的领导订几份报纸,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中央这么做,各级也都效仿。以官位为核心的各种保障制度就在全国铺开了。改革开放后,以前的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取消,县级以下的干部,就不得不为住房、车辆等问题操劳了。按现有的工资福利,一个县委书记一年的总收入加起来不会超过10万。县委书记也是人,他要有住房,要穿衣吃饭,养老婆孩子,同时也有养老送终、教育子女、人情往返的责任,他的合法收入远远不能满足有尊严的生活需要。低工资的社会现实下,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想方设法收钱,就非常普遍了。
清官能真正解决腐败问题吗?中国人的清官情结有几千年的历史。我们有很多戏剧、故事中,当百姓遇到冤屈时,经过层层波折,最后终于遇到清官,铲除贪官后,自己的冤情才得以平反昭雪。其实,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风气是否正派,与领导人有一定的关系,但没有必然联系。把国家的发展和社会风气的转变寄托在某一个领导人身上,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思维惯性。每当国家发生灾难和问题,人们会不约而同地把责任归结到某一个人或者团伙身上,而不去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明太祖朱元璋是历史上最严厉的国家领导人之一。他在反腐的问题,用过很多奇招、怪招,甚至采取活剥人皮的办法,把前任贪官的皮剥下来,用稻草填充后,摆在新任衙门的大堂内,以达到警示作用。其结果呢,还是阻挡不住全国“前腐后继”的贪腐局面。新中国领导人也曾经采取过极其严厉的办法惩治了一大批以刘青山、张子善为代表贪腐分子,同时每隔一段时间还要开展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力图震慑贪腐分子。事实上,这60多年来,官场上的风气从来没有真正清洁过。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潜规则盛行,越反越腐。陈行甲书记是不是真的没收过钱,是不是从来没有利用官场规则为自己办过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即使他真正的象海瑞一样清正廉洁,靠他一个人的力量,能彻底改变巴东官场上的风气吗?
昨天是中国宪法日。只有依宪治国,真正建设法治国家,改善官员的待遇,增加公职人员的合法收入,让每一个人都在法治的框架下工作生活,当“不收钱的书记”不再成为网红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中国梦的实现才不会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