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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的赶尸、放蛊和落洞

时间:2023-11-28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夏歌  阅读:

  凤凰地处川东、黔北、湘西的极为偏僻的角隅,它静静地栖息在那里,像群山臂弯里一块温软的碧玉。

  无论从空间、时间还是文化来说,凤凰确实有点与世隔绝的味道。从地理位置看,它地处云贵高原余脉东侧的武陵山区,在重峦叠嶂环护下,它的真实容颜被遮掩在关山深处,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从历史时段来看,虽然从秦始皇分设36郡开始,它就归属于黔中郡,后又改为武陵郡,以后历朝历代也都有行政归属,但它在历史上一直被视为“苗疆”,其历史沿革没有汉族那样有浩如烟海的史籍记载,而只有一些断章残篇,或充满正朝对蛮族的歪曲,或语焉不详让人费猜。从文化脉理来看,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濮文化、巴文化,也就是史书上所称的“土蛮文化”,后来辰沅之间的楚文化与其整合,形成了一种娱鬼嬉神、巫风高扬的楚巫文化。它的隔绝,使它成为历史上少见的一块神秘地域,人们对它闻之甚多,知之不详,传闻、猜测、臆想,将这里披上一层又一层奇异的笼纱。

  在很长的历史年月里,外地人关于凤凰的有限的听闻,往往是同赶尸、放蛊和落洞等传说联系在一起。这些传说,更加激起了人们对这块土地的幻觉,于是它离真实世界也就更遥远了。

  最神奇的传说莫过于“赶尸”。中国文化讲究“叶落归根”、“入土为安”,当地凡在云南、贵州等偏远地区谋生的人,一旦客死他乡,家里人总要设法将其尸体运回凤凰下葬。山高路远,古代交通那么不便,这样的事谈何容易。于是民间便有了一些特殊的巫师,据说得异人真传,能借助符咒将尸体像赶羊一样赶回凤凰。我听导游描述过当时的景象:巫师将尸体穿上草鞋,天黑后开始作法,左手端着一碗水,右手手指在碗上虚空画符,口中念念有词,不停地将碗面的水用手指弹向尸体,等到功夫做够了,就含上一口水向尸体猛喷,一声吆喝:“起!”这时尸体便真的会立起来。这种巫术见光就会失效,于是巫师还要给尸体戴上棕粑叶斗笠,为它遮住月色星光。等做足这些功夫后,巫师喝一声“走!”尸体就开始了漫长的返乡之旅。由于尸体四肢僵硬,双腿无法弯曲,他们只能一蹦一蹦地跳着行进。十天半月下来,尸体的脚趾都已踢破,露出白森森的脚趾骨,样子十分瘆人。月黑风高,山长水阔,一群尸体像木偶一样跳跃前进,这是一幅多么恐怖的画图!五更鸡叫前赶尸者就要宿店,这时被收了法术的尸体就像直挺挺的木雕,搁在门背后或屋檐下,让人见了毛骨悚然。

  类似于“赶尸”的传说还有“放蛊”和“落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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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蛊是“草鬼婆”所为。我揣想“草鬼婆”一定是类似于巫师的角色,是女性的巫师,她们的“标准像”或许是这样的:端坐屋里,眼睛、鼻孔、耳朵全挂满了蛇、蜈蚣、蚊蝇之类的动物,样子很吓人。当地有句俗语,叫“无蛊不成寨”,据说湘西的村村寨寨都有这样的“草鬼婆”,就像村村寨寨都有巫师一样。成语“蛊惑人心”对“蛊”是这样解释的:“古代传说把许多毒虫放在器皿里使互相吞食,最后剩下不死的毒虫叫蛊,用来放在食物里害人。”看来放蛊在古代并不是某一地域独有的,只是它在其他地方已经失传,而在凤凰却一直滋生、传承、沸扬着。养蛊的妇女就是“草鬼婆”,她们将各色毒虫蓄养在蛊罐中,而蛊罐则藏在山间水边等不易为人发觉的旮旯里,蛊罐一旦被人发现或砸烂,“草鬼婆”即使不死也会得一场大病。养了蛊就要放,如果三年不放,蛊无食,就会咬畜蛊人。“草蛊婆”一般将蛊悄悄地放于食物中给人吃,中蛊的大都是孩子,症状与害疳疾或蛔虫病差不多,腹中鼓鼓的,人很消瘦,会做与虫蛇有关的噩梦,严重时会奄奄一息。所以当地农民对蛊是很提防的,他们认为,“草蛊婆”是柿子专挑软的捏,越是与她相仇,蛊就放不中你,反之就会受其伤害。最好的防范方法,是当“草蛊婆”走过身旁时,你马上将大拇指放在中指与食指之间,并拢藏好,然后口里默念“草鬼公,放不通;草鬼婆,放不着”,一直念到她远去,这样就可以避开蛊的伤害。“草鬼婆”并不都是坏人,她们中有些不想贻害于人,便将蛊放给棕榈树,那些替人受害的棕榈树不久便会枯死。

  我不能理解养蛊的人是出于什么心理,蛊不能治病,只会害人,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呢?这是出于某种阴暗的心理?还是某种文化背景使然?显然它还是楚巫文化的产物,多一种巫术,不就是技高一等么!

  但“草鬼婆”与赶尸一样,只生活在阴暗世界中。她们一旦被人认定是养蛊放蛊者,就会受孤立,受敌视,甚至有被人活活害死的。

  至于“落洞”,也是楚巫文化枝头的另一枚果子。在湘西,既然山川万物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那么山有山神,洞也有洞神,这是自然不过的。凤凰人把洞神叫为“通神”,所谓“落洞”指的就是年轻女子与洞神的交合。凤凰处于地质上的喀斯特地貌,最大的如奇梁洞,能藏兵数万,我们在洞内观光款款行走3个小时,还只是窥其一斑,可以想象湘西那些幽深莫测的山洞会充满多少让人惴惴的未知,于是“通神”比起其他神怪就多了许多诡奇和神秘。年轻女子与洞神的交合,与历史上有些地方将年轻女子献给河神一样,虽然就其愚昧来说是同出一辙,但“落洞”则多了些许美好的主观成分。苗疆女子出嫁比较早,一般都是16岁就有了婆家,“十三娘,十四爹,三十六岁做爷爷”,这句民谚就记录下了当地早婚的痕迹。女孩子到十七八岁如果还待字闺中,就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这个年纪的姑娘在青春的落寞和闭锁中,芳心寸断,自哀自怜,极有可能出现精神恍惚。她们的症状表现为独坐一隅,喃喃自语,潮红的脸色越来越俏丽,有时候又会将自己打扮得像新嫁娘一样,出现莫名的激动和兴奋。事实上这可能是一种精神上的变态。山村姑娘“心比天高”,她们心性孤洁贞静,自视甚高,幻想自己的一生能托付给一位不同凡响的“王子”;但她们又“命比纸薄”,现实生活是个粗粝丑陋的世界,村中多是一些愚钝蛮野的小伙子,生活离她们的愿望差得太远,日子还没有开始她们就已看了个透。她们的精神发生了恍惚,似乎冥冥之中真的有一位英俊的神癨在等着她们,让她们忘情、激动、迷离。到了这个时候,她们实际上已经坠入了自怜自爱的深渊,离香消玉殒、魂销魄散已经时日无多了。

  见到女子出现这种症状,家里人都认定,哪位“通神”已经看上她了。

  山区没有专门的医生,巫和医都是由巫师一人兼的。巫师对这种精神错乱的女子,唯一的办法是让大家以恭敬的心情等待故事的结束。于是人们隐约听到箫鼓之声和迎亲的彩幡,恍惚看到一个生命从凡间走入神话。那些女子总是含笑而死的,像一朵含笑的百合花。

  “赶尸”、“放蛊”和“落洞”的传说,使湘西远离了凡界。这些故事是真的吗?它听起来像怪异小说,但讲述者却言之凿凿,甚至可以指称到某时某地某个人。传说毕竟只是传说,时至今日再没有多少人会相信这些了,它只是作为旅游胜地的一个“卖点”,同沱江的鱼干和小铺的姜糖一道,向我们展示着风干了的湘西文化。

  凤凰,这块神奇的土地,你似乎永远不能认识它,而只能去想象它,感知它,意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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