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自认为是一个很爱小动物的人。我曾经思考过这种喜爱源于何处,与其说是天性,倒不如说是一种情结。
这种情结的来源很明确—缺什么就想什么。除了吃喝,我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小动物,从小到大都没能拥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宠物。原因很简单,巴掌大的家和处女座的妈。
小时候从大杂院搬到楼房,是这种缺失的背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北京的胡同里建了一批楼房,一层有两三户,面积都不大,多为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两居室。
这两室里得有一室作为客厅,另外一室当卧室—我自己没有单独的房间,只能天天晚上在客厅里搭行军床睡觉,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我上完中学。
这跟我之前住的大杂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活动层面,以前整个院子都属于我,而此刻,我连自己的“收藏”都没地方放,实在没能力再给小动物腾出一丁点儿的空间。
无法养小动物的另外一个原因与我妈有关。她是标准的处女座,最善于按无菌标准把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能收纳的都收纳,凡露在外面的全盖上;穿什么衣服及坐在哪儿都有规矩,东西放在哪儿和怎么放皆有条例;绝不允许包括她在内的任何人在未洗漱前的非睡觉时间在床上待着;衣服进门就得换,脏衣服若是随便放便是打破了规则。以至于到现在我去别人家做客,人家不招呼,我就不敢坐下来。
总之,她用怀疑的目光打量包括我在内的一切外部世界进来的东西,认为我们带着灰尘和细菌。共同生活的那些年里,我自认为是蛮干净的孩子,但已经是这个家里最脏的了,遑论再放进来一只小动物。
基于以上两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拥有过宠物。
二
上小学时,我的很多亲戚仍旧住在平房,可活动的空间很充裕。我堂弟养了三只狗,我表姐拥有一只大白猫,这令我非常嫉妒。
我当年对这只蓝黄眼睛的大白猫格外喜欢,尽管要掏着大梁骑自行车,花30分钟走街串巷赶过去照顾它,也乐此不疲。许是我过于热情,它对我的照顾很不买账,我经常折腾一身臭汗、一手血道子,也没能把它按在我腿上摩挲。
当然现在想起来不免愧疚,自己根本不懂猫的习性,跟人家也不熟,进门就硬拉过来按住胡乱撸一番,实在是可恶。后来那大白猫看见我进门转身就跑,想必它恨透了我。
我抓住一切机会接近小动物,非常准确地诠释了“招猫逗狗儿”这个词。彼时,我家楼下一片风声鹤唳,野猫野狗们视我如魔鬼,远远看我走过来便四散逃避,留下一地的残羹剩饭,以为我是来抢饭的。其实它们真的误会我了,我冲过来只是想摸摸它们。
后来我妈可能看出我实在想养个动物,有一天她跟我说,只要我期末考试能得“双百”,就给我买一只宠物。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整个学期都为那只神秘的未知宠物魂牵梦萦,想起来就傻笑。
我经常会幻想,自己到底会得到怎样一只宠物,是一只可爱的小猫还是一只听话的小狗?兔子也是很好的,长得好看又温柔,实在不行,家禽我也可以接受。
有一天晚上我做梦,梦见我坐在翠绿的草坪上,一声呼唤,从远处跑来一只乖巧的大狗,一下把我扑倒在地,伸出舌头舔我的脸,把我的脸舔得湿湿的—醒来一看,脸确实是湿湿的,连枕巾都让口水弄湿了。
就这么着,将幻想当动力,我果真考了个“双百”。我妈没想到养动物的动力如此之大,她一看不能拖了,一咬牙说:“行,算你争气,我给你买去!”我欢呼雀跃,幸福洋溢,相当谄媚地为她从头到脚按摩。
第二天,她果然给我拿回一只小动物。我兴奋地冲了过去,是一只大蛤蟆。我的世界崩塌了。
三
看到我朝思暮想的宠物趴在盒子的一角一动不动,看起来像一坨屎,我欲哭无泪。我妈看我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警告我不要不知足,这种不脏、没臭味,又不会乱跑的动物是她精心选择的,叫角蛙。不要她就拿走了。我一听这句话,赶紧把它拥入怀里,安慰自己,蛤蟆就蛤蟆,好歹是个活物。
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是抱着负责的态度去饲养它的。当年我根本不了解这玩意儿怎么养,那时没有网络,我因为它特意跑到图书馆里查阅相关资料,又跑到西直门的花鸟鱼虫市场找卖蛙的店家询问养它的经验,并拿个小本子认真记录下来。
我越调研越心凉。养蛙的优点诸如安静、老实、省地方,每一项都精准“踩雷”—在我看来,这些简直是养宠物的致命缺点。
但最让我崩溃的是,这玩意儿饲养起来相当麻烦。比如,它需要水,但是水不能没过它的嘴巴,否则它就会被淹死;不能喂太频繁,脂肪太多可能导致健康问题;不能随便移动装它的盒子,否则它会被吓死……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与它基本上没有互动,它只会在角落里趴成一坨—甚至都不会换个角落趴着—只有喂食时,它才会稍微动一动。
在饲养了一段时间后,我就再也对它提不起兴趣。我没办法每天盯着它一动不动,不能陪着它耗费青春,无法把防止它死亡当成乐趣。
一个月后,我在一次家庭聚会上通过鼓吹角蛙的各种优点,用它跟我表弟换了一盘任天堂的游戏卡,五百合一的。
我眉飞色舞:“这玩意儿酷而不俗,不同凡响,拿出去巨有面子!”
他唾沫横飞:“这是大容量的卡,一卡在手,天下你有!”
交易当天,我们一手交卡一手交蛤蟆,严肃地对对方说“不悔,不变,不退,不换”,庄严地完成了这笔生意。
我看着表弟欢天喜地地举着它走出门时,心中不免对他感到些许愧疚,但看着包含500个没见过的游戏的卡,这种愧疚瞬间消散,自忖买卖自愿,这桩交易可以算是以物易物的经典案例。
后来玩了才知道,这五百合一是把一个游戏的每一关拆开计算出来的,满打满算统共不超过20个游戏。
此后我就再也没饲养过什么小动物,认识我爱人后这种屏障又加了一层—她天生惧怕所有带毛的东西,不管这种动物长得多么可爱。
自此,借组成自己的家庭而养个宠物的雄心壮志也算彻底搁浅了,直至如今四口之家,我再也没有了此打算。
四
这情形在去年有了些许改变。去年,我养了几只守宫,坦率地讲,颇有些当年养大蛤蟆的感受。这玩意儿不喜欢与人互动,你想摸它,你追它跑,直到最后你不忍心再动手。相信我,当你听到守宫的叫声—我此前完全不知道这玩意儿还会叫—会不由自主生出一种正在虐待动物的内疚。
养守宫可以给你一种交了外国笔友的感觉,因为它跟你似乎没有生活在一个时区。白天它藏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它不动的程度达到生死不明的地步,你只能通过第二天早上消失的食物来判断它还活着。它只在半夜生龙活虎,为抓蟋蟀撞缸之声锵然,你想看它一眼,需要大半夜爬起来打开手电悄悄凑过去。
这玩意儿酷爱吃活蟋蟀,每天得吃十几只,所以我得为了它养一大箱子蟋蟀。从前至多养几只,没有什么特殊的感受,现在几百只一起活蹦乱跳,噼里啪啦,如同下雨,让人切身体会到了数量的威力。
此中有不到一成的蟋蟀会叫唤,足以让你体验到睡在野地里的趣味,睡眠轻的用不了几天就神经衰弱了;蟋蟀善于跳跃,经常不知道怎么就顺着箱子盖的缝隙蹦出来了,在家中四处乱窜。养了一年守宫,因为彼此见面不多,家里人对爬行类动物的认识并未明显提高,但抓蟋蟀的技术突飞猛进。以前我闺女怕虫子,见到后必然尖叫一声,现在走着走着一弯腰就抓一只,淡定地扔回箱子里。
养守宫本身没有太多技术含量,但让人的密集物体恐惧症有所缓解,还能锻炼出抓蟋蟀的本事,也算是一种意外收获。
这玩意儿看起来傻了吧唧的,但毕竟是壁虎,爬墙能力相当厉害。前一段时间,我喂完其中一只忘了盖上盖子,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它“越狱”了,翻箱倒柜不见其踪影。此后一周,我天天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撅着屁股各处找它,直到腰病犯了才无奈放弃。
就在我认为它已经“撒手虫寰”,在我们大扫除准备扔一批垃圾时,它出现在阳台角落处我准备扔掉的书本下,这位置离它的爬缸有三个屋的路程,距它的上一顿饭已有月余。它不吃不喝依旧精神头十足,许是知道再晚一天现身,它的老家就会被我端了。
遂小心翼翼将其请回爬缸,奉为神宠。
这终归是“没毛的”,家里还是养不了带毛的动物。虽有遗憾,但心里不再做打算,猫猫狗狗只能借着去朋友家做客的机会撸一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