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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太忙

时间:2024-05-17    来源:馨文居    作者:潘向黎  阅读:

  慢与闲 古与淡

  与朋友聊起“慢生活”,她马上想起的是王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她说:“王维在辋川过的是真正的慢生活!”

  当然是 “人闲桂花落 ,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山并不空,有人,只不过这个人是闲的,于是能够感受到山的空,春夜的幽美。

  心闲,心外的声音便只是衬托一世界的宁静,这声音,可以是鸟鸣,也可以是人语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更美妙的是人在大自然中的声响:“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皎洁的月光照着松林,清泉流过石上(这句从视觉转成视觉兼听觉,以下主要是听觉),竹林喧响,原来是洗衣归来的女子,荷花纷纷晃动,便知是沿水下行的渔船过来了。大自然和人,都是活泼的,但是特别和谐,因此达成了一种大宁静,宁静得很彻底,优美得很深刻。

  唯有一颗清静的闲心与诗心,才能写出这样的一种彻底的宁静和深刻的优美。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一个人独自在竹林中,但是并不孤寂伤感,而是无比清静悠然自得。“弹琴复长啸”,唯一的见证是照进深林的月亮,它似乎是知音?是与不是,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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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紧,因为一切都出乎自己的本性,人是自在的。

  高人都擅长独处,喜欢“我与我周旋”,但也不拒绝自然的相遇和交往——“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正因为能够享受独处,一个人也可以充分领略山水云烟之美,自然不会刻意去寻找聊天的人,但是如果恰好遇上,也会聊得很开心。

  对王维而言,明月、清泉、深林,与浣女、渔夫、林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遇便遇,不遇便不遇,不论是否遇见,彼此都是安然自在的。也因此,季节的更替,时光的流逝也变得不再重要。春天的芳菲就任随其消歇,想留在山中的人自可以留在这片宁静之中,也就是说,不论外界如何变化,人都可以拥有不受其影响的宁静圆满的内心。

  其实最能体现慢生活的,是王维的这一首——《积雨辋川庄作》:

  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

  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

  不但心闲、人淡,没有欲望,没有计较,也没有了是非,简直一切都无可无不可,眼前所见,心中所念,都是自然的、洁净的、优美的,但也都是淡淡的,微温的。

  除了王维,空山静夜也让人想起韦应物 :“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韦应物所怀想的朋友,和在秋夜散步的他自己,都是在清幽的慢生活里的。人说韦应物“古淡”,这种风格和他的生活完全合拍,不刻意,不强求,不计较,不紧张。因为淡,所以很松弛。

  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也是彻底的慢生活: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一切都是随心所欲、漫不经心的,在山花盛开处对饮,又像是没完没了的对饮把山花给喝开了。一个狂放不羁的诗人,和一个山中隐居的幽人,就这样一杯一杯又一杯。诗人喝醉了,便毫不拘礼地对朋友说:我要睡觉了,你且回去吧!明天再来接着喝,你还可以带着你的琴来助兴哦。

  杜甫的《客至》也是真正的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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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都说《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是杜甫生平第一首“快诗”,但因为喜讯突如其来,其中的喜悦是难以置信、悲喜交集、手足无措的,因此泥沙俱下;而“舍南舍北皆春水”的喜悦,是从容的,宁静的,如此单纯,如此明净。前者是狂喜,心理切换也是飞快的,后者则是平稳的愉悦,是慢生活中的慢喜悦,更好。“群鸥日日来”,说明人没有任何机心,其实就是没有什么欲望和算计,就是心“闲”,因此人与环境是和谐的,人与人也是和谐的,一切都平心静气,自然而然,毫不刻意,多么自在。

  《客至》发生的时节是春天,而夏天更容易令人烦躁,到了夏天,古人是如何慢生活的?

  孟浩然的《夏日南亭怀辛大》,是写夏夜和纳凉最好的唐诗:

  山光忽西落,池月渐东上。

  散发乘夕凉,开轩卧闲敞。

  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

  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

  感此怀故人,中宵劳梦想。

  这首诗的“清景幽情”历来备受称赏,我印象深的是有人说它“深静”,确实“静”得很“深”:沐浴后披散着头发、大开门窗、躺着纳凉,清风送来了荷花幽微的香气,竹叶上的露珠滴到池面上发出细微而清脆的声响(因为是晚上,所以对景物的感受主要不是视觉的而是嗅觉和听觉的,非常准确),如此清幽的氛围,不由心生一念想取琴来弹,可惜也没有好朋友在这里欣赏(这里诗人应该是几乎无动作,只是心理过程,近似于《红楼梦》里写凤姐初见刘姥姥,“忙欲起身犹未起身”。但必须去掉“忙”字,因为诗人分明是舒服而懒洋洋的,懒懒地“欲起身犹未起身”,就想到取了琴来弹也没有人欣赏,马上就作罢了,有点像为懒得起身找了个借口,诗人觉得遗憾的,应该不只是朋友不能听自己弹琴,而是朋友不能和自己一起共享美妙的此时此刻),然后是思念起了朋友,晚上梦见了他。

  明净恬淡,透明莹洁,清芬四溢,晶光流转,诗人只是舒舒服服地纳着凉,这个夏夜却被诗人写成了一块巨大的水晶。

  什么是慢生活?这些诗已经告诉了我们。首先是时间节奏和心理节奏上的缓慢。而空间的开阔疏朗有助于这两种缓慢的充分展开,达到从容和悠闲。其次,悠闲之后,要卸下各种心理负担,不紧张,无压力,随心所欲,可行可止,从“悠闲”达到“闲适”“适意”,让心灵得到充分的舒展。这才是美妙的慢生活,或者说,才是我们心心念念的真正的慢生活。

  “开轩卧闲敞”,孟浩然纳凉用的是“卧”的姿势,慢生活的最佳形体姿势,应该就是这一式——“卧”。

  “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王维《送别》);“湘水上,女萝衣,白云堪卧君早归”(李白《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李白《赠孟浩然》);“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杜牧《秋夕》);“怅卧新春白袷衣,白门寥落意多违”(李商隐《春雨》);“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辛弃疾《清平乐·村居》)……

  只不过当“卧”和“南山”“白云”相连,就不是随便一躺,而是谢安“东山高卧”的那一种卧法,或者“雪满山中高士卧”的那一种卧法,包含着隐居的意思。

  能不能过上慢生活,关键就是一个“闲”字。需要三闲:闲暇、闲境、闲心。其中闲心最重要,也最难得——“人闲桂花落”,首先须人闲,烦心尽解、俗虑全消,才能“真与烟霞相接纳”。心若不闲,山就不空,桂花松子都白落了,明月照也白照,清泉也白流了;世界仍然是嘈杂的,纵使表面上不在忙碌,心也是辛苦的。

  有了闲心,闲暇才是真的,闲境才是活的,才可能领略明月清风、天空地静的“慢”。

  那么,如何才能心闲?或者更进一步,我们梦寐以求、可望不可即的慢生活,在当下究竟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抑或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王维、孟浩然们的提示是:第一,减少欲望,不要执着于目标,拒绝功利性焦虑。第二,远离人群,摈弃俗世常规,让自己的天性舒展自如。第三,无论什么处境,都要随遇而安,安顿内心。

  可是如今的许多人,何止是目标明确,目的性强,简直是整个人生都活在一张明晰的时间表里,不但有目标,还有无数分阶段的小目标;然后就是心急: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不能输在任何一个人生阶段,每一天都要全力以赴,“根本停不下来”;要捕捉每一个机会,要第一时间达到最佳效果,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要有效而精准,“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不仅如此,还什么都要快速、再快速、最快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时间计量单位已经是以秒计了:秒回,秒懂,秒删,秒杀……这样的日常,与其说快捷、高效,不如说是令人惊骇的。

  与慢生活无缘的“人生赢家”,真的是赢了吗?会不会赢了别人、赢了世界,输掉了自己?

  而曾经,等待是慢的,“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旅行是慢的,“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客愁也是慢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相思也是慢的,“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整个生活都是慢的——“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细数落花因坐久,缓寻芳草得归迟”……

  “慢”,令人细细体味的,不正是人生的真滋味吗 ?执着于目标,热衷于效率,精准迅捷,一刻不闲,如此生涯,谈何适意?何来自在?

  如何能慢?如何得闲?文学家韩愈早就说了,就是十个字:“顾语地上友,经营无太忙。”

  经营无太忙!人生苦短,何须机关算尽,何必终日奔忙?慢下来,一寸寸光阴细细活过去,一层层滋味慢慢品出来,如何?

  边相遇边错过,错过了又相遇

  几年前,我在上班的大楼超市里买时尚杂志,无意中在旁边的货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心的处方笺》,作者是日本的河合隼雄,作者简介说这是一位心理大师。我一直相信人人都在和各种心理问题缠斗或者周旋,所以对心理学的书保持一种类似于对医生的既敬且畏的兴趣。

  翻开第一篇,题目叫《人心不可测》——马上让我想起白居易的诗句:“天可度,地可量,唯有人心不可防。……阴阳神变皆可测,不测人间笑是瞋。”第一段,居然就看到这位心理学家宣称:“我反而认为人心是最不可能被读懂——这恐怕与绝大多数人的观念截然相反。”

  出乎意料。有意思。我立即买了这本书。后来想起来,这是许多年来我在超市里买的唯一一本书。

  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被戴着棉布手套的铁拳不断击中胸口,受到不无痛苦的冲击的同时,心中一些多年的积郁出现了松动,某个地方甚至坍塌了下来,光线和风第一次进来了。他的语气是一种“豆棚瓜架雨如丝”的平和和从容,却绝非“姑妄言之姑妄听之”,而是内容惊人的直接,而且不给人留任何虚妄的念想。比如 “好事不成双”,他解释成“好事不大可能成双”,发生一件好事的同时,紧跟着就会有一件坏事随之而来。明乎此,就能在出现好事时预见到,为了保持平衡,可能接下来会出现一些坏事,可以预作准备。可否争取那低概率的“好事成双”?他回答: “虽然我们一般都认为,要想好事成双,就要付出努力,但其实这往往靠的是运气。”——就是说,不能。

  还有《百分百正确的话就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像对伤心的人说“不要哭了,别再伤心”,“这种时候说些百分百正确的忠告,只能加深对方的自责和羞耻感”,还会因为暗示对方伤心是错误的,“把当事人逼进了自我否定的死胡同”。——所以,这种话,不要说。

  还有“有时,唯有背叛才能保持距离”——“为了将(两个人组成的)一心同体的存在切成真正的两个个体,就要进行流血的野蛮治疗。这就是背叛……不能单纯地评论是善是恶。”——无情,但是有理。许多亲密无间的关系,如果不坚决破裂,就会窒息;而人在“求生”的时候,自然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还有这些处方笺:“离灯塔太近,就有触礁的危险”;“全情投入后,才能彻底离开”;“抱怨的时候,往往是最好的时候”;“决定逃跑的时候,就别心疼东西”;“被抹杀的欲望会变成伤人的利刃”;“理解别人是豁出性命的工作”;“太过明理的父母会让孩子无所适从”;“物质的丰裕让教养儿女更难”……

  正如日本著名诗人谷川俊太郎所说:“他说的每句话都毫不费解,都有着让人连连点头说出‘还真是这样啊’的力量。对于那些我们‘以为自己懂了’的‘常识’,他稍微换个角度,说出的话就能让我们有彻底颠覆之感。”

  但是他颠覆谬误,是为了确立正确的“常识”,那些常常被遗忘、被遮蔽、被扭曲的常识。这是一位学者对世人、世间最大的善意。不仅如此,河合隼雄比谁都有资格鄙视世人、刻薄他人,但是他,完全没有,只有理解,只有冷静,因为懂得,因此有十足的耐心。

  难怪村上春树会说:“很遗憾,在河合先生去世之后,文学世界里再也找不到一个能像他这样理解我的人了。”

  接下来去苏州过年,我毫不犹豫地带上了这本书,并且这本书和苏州博物馆的文徵明书画展一样,给我的新年带来了特殊的气氛。河合隼雄,就这样作为一位心理学家,在我心里留下了印记。

  后来,有一天在沙发上,发现了一本彩色封面的《爱哭鬼小隼》,是儿子在看的,一看作者,居然是——河合隼雄。仔细一认,就是那个河合隼雄!于是抽空看了起来。这是作者生前的最后一部作品,回忆自己的童年的,那是河合隼雄还被叫做小隼的时候,那时他因为善感而爱哭,备受困扰,结果母亲的一句话解救了他:“真正悲伤的时候,男孩子也可以哭的呀!”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母亲,让孩子接纳了自己的情绪和特点,走上了自信的路。

  心理学家到了晚年回看自己的童年,那种深度,像清澈的水,看似浅,其实水流是很深的,平静之中有一种绵绵不尽的力量,那是一个人性的洞察者在即将退出此生的时候,对人生的无限眷恋和对人世的深切祝福。

  孩子很喜欢这本书,反反复复地看,我也喜欢这本书,书里的话似乎是一双手,能伸到时间的那一头,安慰我孤单压抑的童年。于是这本书在我们两个人的手上来来回回地传递着。虽然知道我们从中得到的感动和乐趣肯定不一样,但一本书居然能让年龄和教育程度相差这么大的两个人同时喜欢,除了《小王子》,《爱哭鬼小隼》是第二本。我说:河合隼雄真是了不起!儿子说:你抢了我的台词!

  这时候,河合隼雄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丰满了,他同时还是一位能征服两代人的作家。但是我仍然将他设定为一位遥远的陌生人,而且是一位早已去世的“古人”。

  直到有一天,因为要去日本,我翻找日本师友的名片,无意中发现了一张名片:河合隼雄。不会吧?是哪一个河合隼雄?名片上的身份,是文化厅长官。赶紧看《心的处方笺》的作者简介:“曾担任文化发展厅长官。”居然就是同一个人!那么,我是什么时候见到他的呢?想起来了,是2005年11月初,我应邀到东京参加日本文化厅和日本笔会主办的亚洲女作家论坛,住在东京大仓饭店,到的第二天,文化厅在大仓饭店的一楼举办了欢迎酒会,就在那里,我见到了河合隼雄。记得他中等身材,像大多数日本男人那样一身西服,举止温文收敛。可是,即便他比一般日本男人多了一点和蔼的笑容,因为事先对他一无所知,我还是只把他当作了一位日本文化官员,我面对官员一向不知该说什么好,何况是一个初次见面、除了彼此“请多多关照”而注定无法真正交流的日本官员,于是,我们寒暄了几句,交换了名片,就再没有交谈。酒会上每位作家一一致辞,外国作家都由专人翻译译成日文,而我一时兴起,提出不用翻译、自己用生疏的日语致辞。记得在我说的时候,站在我一侧的河合隼雄一直笑着,可能还点过一两次头,当我讲完、自己忍不住笑起来的时侯,他也笑着,大力鼓掌,掌声响亮。现在想起来,那不仅仅是他作为文化厅长官“职务行为”的礼貌,可能更是一位心理学家,洞察一个外国人那样做的心理压力,因此给与的额外的鼓励和友善吧。

  可惜我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位了不起的心理学家,而只是将他当作一位那天出场的身份最高的官员,虽然身份最高,也只是一位陌生的官员。虽然那天我的服饰、谈吐、举止在表面上应该还算合乎礼仪,但真正的他——这样的一位心理学家和作家,是应该得到我发自内心的敬重的。对于这一点,河合隼雄应该会感觉到的,没有得到那样的敬重,他不会在乎,在乎的人,是我。尤其当我知道,在我见到他之后不到一年,2006年8月,他就因脑梗死而陷入昏迷状态,2007年7月去世了,这种在意就变成了愧疚。

  我不敢说我见过他,因为虽然我们在东京交换过名片,也交谈过几句,甚至还彼此鼓了掌,但是当时的我,全然“不知”,又“无心”,所以我其实不曾见过河合隼雄。当面错过,再无机会,就是如此。

  在此之前,这种心情,我只在汪曾祺先生去世时体会过。

  幸亏我成为了河合隼雄的读者。那么我还是可以从书里得到教益。我们的初见是《心的处方笺》,再次相见是《爱哭鬼小隼》,因此我依然可以时时到书里听他语气平和地聊天。

  在《心的处方笺》后记中,河合隼雄写道:“现在是不是一个不太了解常识的时代呢?所以,就终于到了连常识都可以出书来卖的时代了……出现了许多有好多知识但却没有常识的人……媒体一类的地方,总容易拿‘非常识’当作卖点,所以也许会让人产生‘没有常识的人会比较有价值’的错觉。可是对于不了解常识的‘非常识’,我可是喜欢不起来。”

  唉,现实的喧嚣动荡、世事的反复无常和人的脆弱怯懦,常常会遮蔽或者扭曲常识,这样人就失去了避免迷失与颠狂的最后基石。需要经常重读一些谈论常识的书的,也许不止我一个人吧。

  我会反复重读河合隼雄。边相遇边错过,是无缘;错过了又相遇,是另一种缘。

  相遇和错过,也许并不那么绝对。至少,这一次的人生,我感觉是如此。

  从洛阳花到野芳

  ——一个滁州故事

  很多年前,偶然在电台中听到一个节目,有个一把年纪的男声唱道:“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温暖,寂寞,伤感,珍惜,惆怅,复杂的情绪,近乎天真地表达出来,令人怦然心动。是第一次听到这首词,但是好像很熟悉;不知道是谁写的,但是好像和作者早已经知心,那种感觉很奇异,因此总也忘不了。

  后来无意中发现,这是欧阳修的一阕《浪淘沙》。

  欧阳修!怪不得。

  再后来,读到了前人的评价:“因惜花而怀友,前欢寂寂,后会悠悠,至情语以一气挥写,可谓深情如水,行气如虹矣。”(俞陛云《唐五代两宋词选释》)

  说到欧阳修,自然会想到他的《醉翁亭记》,在中国,除了文盲,恐怕人人都能随口背诵这篇名作开头那震古烁今的五个字:“环滁皆山也。”在我心目中,滁州是欧阳修的滁州,滁州是欧阳修的精神故乡,因此当我第一次到滁州,感觉竟是蒙欧阳修之邀,前去与他“且共从容”的,一路上都在怀想与欧阳修有关的事。

  欧阳修,因为“出人头地”的典故,人人知道他是苏东坡的老师和伯乐,但是却未必知道他的老师是谁。那是另一个光芒闪烁的名字:晏殊。他是欧阳修的坐师、同乡。为什么要强调同乡二字?因为大词人晏殊、晏几道父子,加上欧阳修,都是江西人,因此他们同为“江西词派”的代表。这个北宋前期的雅词派,是与柳永为代表的俗词派对立的一股力量。一雅一俗,双峰对峙。

  且来读一读大晏代表作《浣溪沙》: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再读小晏代表作《临江仙》: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蘋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再品欧阳修的几首名作——

  《踏莎行》

  候馆梅残,溪桥柳细。草薰风暖摇征辔。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

  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阑倚。

  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

  《蝶恋花》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玉楼春》

  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

  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

  可以看出江西词派主导风格:雅致的,光洁的,婉转的,深挚而不失分寸,是一种讲究而有节制的美。

  欧阳修的词,还是承上启下的。上承南唐宰相冯延巳,“冯延巳词,晏同叔得其俊,欧阳永叔得其深”(清刘熙载《艺概》)——冯延巳的词风,晏殊学到了他的俊雅雍容,欧阳修学到了他的一往情深;下启苏轼、秦观等人——“疏隽开子瞻(苏轼),深婉开少游(秦观)”(清人冯煦《宋六十家词选·例言》)

  春水,春山,春花,欢聚,离别,重逢,欧阳修对一切时光流转、聚散离合非常敏感。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这自然是《玉楼春》中的第一名句,但我更感兴趣的是“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本来是一片离别的愁云惨雾,欧阳修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不如再在洛阳呆上一段时间,大家尽兴地赏花,等到花尽春阑,再与春天、与朋友一齐道别,那时,想必就会甘心一些,感情上也容易接受一些了吧。

  这里出现了欧阳修人生中的一个关键词:洛阳花。洛阳花究竟是一种花,还是许多种花,似无定论。也许单指牡丹花,也许指洛阳春天盛开的所有花朵,我揣度着,洛阳花应该不仅限于牡丹花,但肯定包括了国色天香、雍容华贵的牡丹。其实这个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洛阳花,那是欧阳修在西京洛阳、和洛阳长官钱惟演、梅尧臣等士大夫师友一起欣赏的花,那是入世的繁华,知心的温暖,对于未来光明的启示。

  后来,欧阳修因为支持范仲淹而被贬到陕州夷陵去当县令,在那里,这位刚劲犀利的官员和内心丰富的文人,找到了人生中另一个关键词:野芳。

  《戏答元珍》

  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

  残雪压枝犹有橘,冻雷惊笋欲抽芽。

  夜闻归雁生乡思,病入新年感物华。

  曾是洛阳花下客,野芳虽晚不须嗟。

  被贬到偏僻山城,心中难免凄凉孤寂,但是诗人心中却仍有温暖的回忆和光明的向往:我曾经是在洛阳尽兴赏花的人,所以这里山野中的花开得晚,也大可泰然处之,不必悲叹。

  野芳,就是野花、山花。这时的欧阳修,虽然仍然依靠洛阳花的回忆来取暖,但是已经饶有兴味地注意到尚未开放的野花,并且期待它们的开放带来春天的消息了。

  几年后,欧阳修被朝廷召回,后来因为支持庆历新政,又被贬到滁州。在当时普遍的想象中,滁州偏僻荒凉,文人雅士到了那里应该会很苦闷,没想到欧阳修却发现这里历史悠久,民风淳朴,山水草木,分外灵秀,亭台泉洞,别有洞天。加上欧阳修明智地选择了为政宽简,又体恤民情,第二年就见成效,滁州百姓安居乐业了。于是,在滁州的山水之间,欧阳修的心情好了起来。

  在这里,他真正体会到了山野之花的美:“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这几句,浑然天成,却别出心裁,行云流水,又错落有致,真不知从何处想来!山中的四季,标志与城中不同,欧阳修敏锐地捕捉到:在这里,是野花的绽放,代表着春天来了。这里没有华贵明艳的洛阳花,只有山中野生的山花,纤细、小巧,质朴,但是这些大自然的女儿,自由自在地在山中萌生、开花,无拘无束,随意开落,天真无邪,远离一切庙堂的算计和尘世的喧嚣,又是多么洁净,多么自由,因此是一种绝美。她们的香气也是那么若有若无,幽微清淡,令人神清气爽,陶然忘机。一个文人的心灵,在山水之间、山花幽香之中,得到了完全的舒展和安顿。

  和“野芳”相映衬的,这里不再有高贵风雅的士大夫师友,而是“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的滁州百姓。看到滁州百姓安居乐业,还有余裕出来游玩,作为太守,欧阳修心里的成就感,是不言而喻的。

  曾几何时,在洛阳的时候,他是被照顾被宠爱的年轻一辈。他中进士后的第一个职务,是到洛阳充任留守推官,其上司就是钱惟演。钱惟演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国王钱俶的儿子。钱惟演一生政绩平平,但交友风雅有致,且十分厚遇文士,对欧阳修这样的青年才俊更是照顾得无微不至。

  一次,欧阳修和朋友一起登嵩山游玩,返城途中走到龙门恰遇大雪,两人正在观赏雪景,忽见一队人马冒雪而来,原来是钱惟演派来的厨子和歌伎,来人转达钱惟演的吩咐说:“游山辛苦,两位可以在这里多留一阵,慢慢赏雪,府里公事不多,用不着匆忙赶回。”上司如此宽厚,如此善解人意,而且心思如此风雅,对于年轻文士来说,真是美梦一样的事情。

  欧阳修一生都怀念那段时光,或许,在他笔下,洛阳花,正象征着那段年轻无忧时光,而他不忍别离的“春风”,或许就是钱惟演这位难得的好上司了。后来,当我们看到他极度赏识、大力提携苏轼等年轻才俊的时候,依然可以看到“洛阳春风”在他身上留下的影响。

  读到过一句话:“一个人不可能付出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爱。”相反,一个人得到很多爱,却不一定学得会付出。但欧阳修就是欧阳修,他不但学会了,而且更阔大,更深厚。因此,在文学领域,他成了开创“宋调”的文坛领袖;在治理地方上,他也将仁爱之心发挥得淋漓尽致,给滁州山水增添了人文的光辉。

  可以说,在洛阳备受照顾的欧阳修,到了滁州太守的任上,已经自觉地担当起了新的使命——成了照顾别人的人。于公于私,他都在照顾别人,体谅别人,为别人的快乐而费心而经营而绸缪。当别人快乐的同时,他也感受到真正的快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虽然远离了洛阳花,但是找到了滁州的“野芳”。这里的山水之间更适合一个经历过坎坷的文人愈疗创伤,放飞性灵,也更宜于一个心地仁慈的地方官员和百姓、僚属一起无拘无碍地分享快乐。

  到了滁州的欧阳修,已经不再思念洛阳花了,而是深深沉醉在野芳的幽香和酿泉酒的醇香中了。

  就这样,欧阳修在给自己取号“醉翁”的同时,重新命名了滁州。

  他醉了,不知道自己化作了春风,染绿了琅琊山,唤醒了泉水,温热了人心,留下了佳话。

  他喝一点点酒就醉了,因为他的心,早就醉了。

  置身“蔚然而深秀”的琅琊山中,伫立醉翁亭畔,听着酿泉泠泠流动,看着欧阳修手植的欧梅,我突然无比真切地觉得:欧阳修并没有离开。一恍惚,就看到他满面笑意,提起笔,在天地之间瀑布一样挂下来的巨幅之上,酒意拂拂地写下那篇不朽巨作,开头正是那绝妙的五个字——环滁皆山也。

  是啊,环滁皆山也。这里的山,高可眺,深可隐,清可濯,幽可憩,芳可撷,秀可咏,古可掬。

  守着酿泉、赏着欧梅,能不一醉?听着古筝、品着太守宴,能不一醉?

  太守大人,不,醉翁先生,在这样的山水之间,我们都愿陪您一醉!

  小角度知己与“非常情”

  妙玉和宝玉的关系,一直是《红楼梦》里耐人寻味的。耐人寻味,而不是引人注目。它就像大观园角落里的一株纤小的花草,不少人不会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多半叫不出名字,但是这株不常见的花草却不简单,不但天下少见,而且自有其非日常的风姿和韵味,竟是一株异卉。

  我是反对把这两个人的关系归于爱情的,也不赞成理解为:宝玉习惯性到处无差别怜香惜玉,而妙玉暗恋贵公子加上妙龄思凡。曹公的心思自然不会这么油腻,而且要比这样的想象“刁钻”。

  一个是带发修行的佛门中人,一个是怡红快绿的富家公子;一个性格孤傲、有洁癖、浑身的精致、高端和不自然,一个待人随和、耽溺于美和温情、成天无事忙瞎操心;一个冷,一个热;一个深敛,一个坦荡。这样的两个人,他们的内心本来应该是不可能有交集的,即使妙玉偶然进了大观园,人生轨迹偶然有了交叉,但他们对彼此的内心也只应该是个清淡隔膜的过客,这才合逻辑。

  但是逻辑是逻辑,生活是生活,生活比逻辑广阔得多,生活有时候有逻辑,有时候无逻辑,甚至反逻辑。丢开逻辑的问题,反正妙玉和宝玉,就是没有互为路人,而且某种程度上是互粉,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纯度颇高的感情关系:小角度知己。

  这不是曹雪芹写着写着,一时兴起而设定的情节,也不是他修改过程中增加出来的,是他一开始就拿定了的主意。在前八十回里,妙玉的戏很少,但是她却是警幻仙子那里上了“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占据一个与黛玉、宝钗、贾府“原应叹息”四姐妹并列的珍稀位置,这是曹雪芹明白宣告她的重要性;她名字里又带一个“玉”字,和宝玉相同的“玉”字。

  有一种说法,书中凡是名字带“玉”的,都与宝玉有夙缘或重要纠葛:黛玉是宝玉心中的阆苑仙葩、唯一真爱,就连丫鬟小红,据说本来后面也和宝玉会有交集——只是曹雪芹来不及写出来,这个因为脑子清楚、口齿伶俐得到凤姐赏识的丫头,原来叫红玉,因为重了宝玉的名字,改成了小红,据说那个被去掉了的“玉”字,依然在暗示她后来会在宝玉生命中扮演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色——有一种猜测是,她会在宝玉落难贫苦之际,来救济帮助他。(在程乙本中,这个丫鬟才被改名叫小红,这一点,我站程乙本,因为庚辰本,除了第二十七回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下“红儿”,几乎是一路“红玉”到底的,一个身份卑微的丫鬟居然对怡红院中正牌主子如此不避名讳,实在不好理解。)

  “玉”字尊贵,绝不能随便用。因此,妙玉的“玉”字,显然是曹雪芹半明半暗地昭示妙玉这个人物的重要性。

  在红迷中,妙玉一直不太讨人喜欢,近些年更是每况愈下,说她冷淡刻薄,自视太高,矫揉造作,装腔作势,表里不一,可厌可笑……变幻莫测的时代,忙碌奔波的生涯,大多数人确实没有心理余裕来宽谅和细赏这样的女子。

  那么曹雪芹对她的评价如何呢?评价极高。警幻册子上,妙玉这页是“画着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断语是“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明确说了,妙玉其人,是可爱的金玉之质,但结局是与她的品格和心愿非常对立的,陷入污浊,非常不幸。结局归结局,命运再不济,她都是“金玉质”,没有疑问。

  这三个字太抽象?有具体的解释。

  大观园建好了以后,需要尼姑、道姑,于是——

  又有林之孝家的来回:“采访聘买得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到了;连新做的二十分道袍也有了。外又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皆不中用,到底这姑娘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十八岁,法名妙玉。如今父母俱已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服侍,文墨也极通,经典也极熟,模样又极好。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去岁随了师父上来,现在西门外牟尼院住着。他师父精演先天神数,于去冬圆寂了。遗言说他‘不宜回乡,在此静候,自有结果’。所以他未曾扶灵回去。”王夫人便道:“这样我们何不接了他来?”

  妙玉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很不寻常。贾府初次请她,她的回答是“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这话里有女孩子的任性和爱娇,明里是拒绝,暗里是试探对方的诚意和表明自己要求的待遇,以及待遇之中最看重的是什么(是尊重),所以连林之孝家的也未曾觉得她是完全关上了门,而是将她的情况和态度原原本本向王夫人汇报,让王夫人拍板。因为她的条件实在过人,所以她的这种作派,连一向绝不以善解人意著称的王夫人都能接受,很理解地命令下个请帖请她。

  妙玉这个人,尚未出场就让人感觉到了她的清高矜持,甚至可以说是相当骄傲。但,一个女孩子,文墨也极通,经典也极熟,模样又极好,出身高贵,又正当十八岁的妙龄,她不可以骄傲吗?

  如果她平和谦抑沉着内敛,那岂不是公然又一个宝钗——佛门中的宝钗?如果她喜怒哀乐,性情流露,甚至敢于任性使气,那岂不是出了家的黛玉?曹公怎么会这样写?怎么会让他的十二钗发生这样无趣的相似?

  妙玉的重头戏在“品茶栊翠庵”一折。贾母带众人去栊翠庵喝茶,通过贾母之口说出栊翠庵花木比别处好看,另外还有好茶,处处照应“栊翠”二字。妙玉本来应该陪着贾母等人喝茶,可是她偏偏悄悄把宝钗、黛玉的衣襟一拉,二人随她出去,来到耳房里“吃体己茶”。这时候,很难说妙玉是否声东击西——主要是想邀请宝钗、黛玉去喝茶,不过宝玉跟去了,她的喜悦如同云层后的月亮,是完全掩饰不住的。她用自己平时吃茶的那只绿玉斗给宝玉用,她和宝玉说了几句话,就十分欢喜,笑了起来。她“正色”强调,宝玉是借了宝钗、黛玉的光,与其说是欲盖弥彰的笨拙掩饰,不如说是一种骄傲的姿态。至于她将黛玉贬成“大俗人”,倒是一个聪明而高冷的少女,在炫技的兴奋之中,控制得不好,戏过了,直接导致黛玉和宝钗提早离开。这时候,按照平时的情形,宝玉多半也会跟着林妹妹和宝姐姐离开,但是一个少年的好奇心和宝玉身上特有的理解力起了作用,他留了下来,而且陪笑继续和她聊天,将刚才不无尴尬的气氛重新调整成默契愉快的感觉,还半自嘲半逗乐地说:走了以后,要不要叫人打几桶水来洗地?妙玉又笑了起来。

  妙玉身为出家人,当然是受到很大限制的,但是她在宝玉面前,非常珍视和强调的,是自己超越出家与否的个体的特殊性:性情高洁,超尘脱俗、品位过人,有与众不同的三观,而且决不妥协。宝玉的一拨就转、心领神会,表明了他对作为生命个体的妙玉这个人的尊重,对其与众不同的个性的接纳和欣赏,对她不合时宜的逻辑和举止的理解和“微调”,这当然让妙玉非常高兴——遇到这样懂自己的人,谁会不高兴呢?

  好感也好,情愫也罢,现实留给他们的是这样小的一个角度,这样“刁钻”的一条路径,如果不是绝顶聪明又知情识趣的人,怎么能够发现这样的小角度,小心而谨慎地抵达一般人视而不见的境界?如果不是心思细密,又肯在非日常的事情上耗费心思,又怎能通过这样的九曲回肠的路径,抵达默契,相视而笑,成为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己呢?

  小角度知己,是很容易错过、也不容易抵达的一种关系。不但要通过小角度的考验,达成默契,就是在彼此心灵的多宝格里,要放在相应的位置,我把你放在什么位置,你也要把我放在相应的位置,不可以没有位置,也不可以放错位置。

  这是非常高难度而低概率的事情,所以能实现的人,也通常会给予这种稀有的关系足够的重视和珍视。

  第六十三回,过完生日的宝玉,意外在砚台下发现妙玉给他祝贺生日的帖子(就是生日贺卡的意思吧),“直跳了起来”,做了一连串在众人眼中“大惊小怪”的举动:他马上要回帖,又为了不知道该如何措词,决定出门找黛玉商量(如此郑重其事),然后偶然遇到了岫烟。岫烟是一个不俗的女孩子,而且是妙玉的老朋友,但是面对她不了解的贵公子宝玉,她依然按照人之“常情”对妙玉的“非常情”故作不理解,嘲笑了几句。成年以后,我们早晚会懂得:岫烟是对的,在“常情”的世界里,“非常情”的人都是有错的。但“非常情”的宝玉一片赤诚,对他“非常情”的知己非常维护,“忙笑道:‘姐姐不知道,他原不在这些人中,算他原是世人意外之人。因取我是个些微有知识的,方给我这帖子。’”每回读到这里,总是感动。宝玉果然是宝玉,独一无二的宝玉,但凡世间洁净的心,他都愿意去了解、去体贴。

  岫烟听了,对宝玉刮目相看,丢开了“常情”的面具,与宝玉进行了一番“非常情”的交谈,将妙玉所谓“槛外人”的来历娓娓道来,并且让宝玉自称“槛内人”来回应妙玉。

  在这里,曹公告诉我们,小角度知己,不但需要珍视,而且是一件考验智慧的事情。如果不是岫烟,即使宝玉和黛玉商量了,也未必能获得最佳答案。另外,宝玉之所以会想到和黛玉商量,也说明他深知黛玉不会妒忌也不会多心,他和妙玉是需要郑重以待的朋友,聪慧如黛玉,怎么可能会错意?

  类似的知己关系,还有平儿和宝玉。第四十四回中,平儿受了委屈,被让到怡红院中,宝玉、袭人等安慰她,宝玉细心地安排她换弄脏了的衣服、洗脸、化妆。在平时,平儿是贾琏的爱妾,凤姐的心腹,这是世俗的界定,宝玉也深知这些,并不曾想挑战;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平儿还原成她自己——一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宝玉立即抓住难得的机会,给了这样的女孩儿应有的待遇,然后因为终于在一个好女孩面前尽了一份心而“心内怡然自得”。

  宝玉是识人的。平儿确实是宝玉所料的那种“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她当然不会像妙玉那样写一个帖子,但是她和宝玉也是小角度的知己。第五十二回,平儿到怡红院,私下和麝月谈论金镯子的事情,这时候的平儿表现得高贵而大气,她非常理解宝玉成天在丫环脂粉堆里混,她并没有觉得那是好色或者不成体统、不上进,相反,她认为宝玉在这些人身上“留心用意,争强好胜”,眼下之意,将丫环们调教得有上佳表现,是一项正经事,几乎就是一项事业。这不是和宝玉的心思合拍吗?宝玉在众人眼中的不合时宜,在平儿眼中,却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她知道宝玉是什么样的人。她明白他,她也懂得他对自己的明白,所以她坦然领受宝玉的照顾,也会在适当的机会自然而然地回报。并且,就像宝玉不需要平儿感谢自己那样,平儿也不需要宝玉感谢,所以她是瞒着宝玉的。她瞒着的,其实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番心意:她知道宝玉在乎什么,所以先想到要照顾宝玉的感受和脸面,然后才想到要避免老太太和太太生气,所以她对宝玉的丫环坠儿偷窃金镯子一事决定息事宁人。这时候的平儿,确实不再是贾琏的爱妾、凤姐的心腹,而是一个冰雪聪明、知情识趣,颇为脱俗的好女子,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善良、平和、顾全大局,但我觉得她是做了一个“小角度知己”应该做的:懂得你的可贵,主动体谅你爱护你照顾你成全你,而且完全不需要你领情。难怪在窗下偷听的宝玉“喜的是平儿竟能如此体贴自己”。

  《红楼梦》告诉我们:只有真正识人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小角度知己;只有肯以“非常情”方式付出的,才配有这样的小角度知己。

  也许你会说:这么麻烦,又没有什么用处,谁稀罕什么“小角度知己”?

  那么,恭喜你,无限辽阔的常情的世界在等着你!

  贾政父子的孝心

  《红楼梦》后四十回,一直被群嘲为“狗尾续貂”,我自己也是从小就不接受后四十回。

  后四十回的作者,过去的标准答案是高鹗,后来有争议,现在,连人民文学出版社新出的《红楼梦》珍藏版的布封面上都写“曹雪芹著 无名氏续”了,部分颠覆了我从小的认知,所以从小说惯的“高鹗的后四十回”,只能变成版权含混的“后四十回”了。

  好吧,完整的表达应该是这样的:我从小就不接受当时相信是高鹗所续、现在则不知道是谁续写的后四十回。

  各种搞笑级的生硬细节,整体黯然失色的对话,各种后语不搭前言,让人随时随地得重度尴尬症。

  搞笑、尴尬还不说,“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这个结局,从回目到内容,俗得大红大绿,俗得彻彻底底,俗得无以复加,即使曹雪芹的棺材板压得住,庸人气味也容易熏坏了猝不及防的我们。

  有人说后四十回的主要功劳在于使《红楼梦》完整了,我觉得它的主要功绩在于:让普通读者也能充分体会天才作家与寻常写手的区别。

  所以我一直认为,宁可《红楼梦》是残缺的,也不要俗手擅自来续写。在我很多年的印象中,后四十回,除了好歹没有让宝黛幸福,黛玉终究还是泪尽而亡,这一点还对得起曹雪芹,其他的一无可看。

  “我的”《红楼梦》,就是那出神入化、撼人心魄又沁人心脾的八十回,后面的四十回,非常遗憾,空白与残缺也比狗尾续貂的所谓完整好。因此,无数次重读,后四十回,基本上是不看的。

  但是心里偶尔也有一丝疑问飘过:续写《红楼梦》的人很多,为什么唯独这个版本被重视?也许是在所有的狗尾之中,这一根还算不错的?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

  前年偶然重读了后四十回,却被第一百二十回的一处吸引了。写宝玉出家,来向父亲辞别。

  且说贾政扶贾母灵柩,贾蓉送了秦氏凤姐鸳鸯的棺木到了金陵,先安了葬。贾蓉自送黛玉的灵也去安葬。贾政料理坟墓的事。一日接到家书,一行一行地看到宝玉贾兰得中,心里自是喜欢;后来看到宝玉走失,复又烦恼。只得赶忙回来。在道儿上又闻得有恩赦的旨意,又接家书果然赦罪复职,更是喜欢,便日夜趱行。

  一日行到毘陵驿地方,那天乍寒,下雪,泊在一个清净去处。贾政打发众人上岸投帖,辞谢朋友,总说即刻开船,都不敢劳动。船中只留一个小厮伺候,自己在船中写家书,先要打发人起早到家。写到宝玉的事,便停笔。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贾政又问道:“你若是宝玉,如何这样打扮,跑到这里?”宝玉未及回言,只见船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贾政不顾地滑,疾忙来赶。见那三人在前,哪里赶得上?只听得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贾政一面听着一面赶去,转过一小坡倏然不见。贾政已赶得心虚气喘,惊疑不定。回过头来,见自己的小厮也随后赶来。贾政问道:“你看见方才那三个人么?”小厮道:“看见的。奴才为老爷追赶,故也赶来。后来只见老爷,不见那三个人了。”贾政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贾政知是古怪,只得回来。

  众家人回船见贾政不在舱中,问了船夫,说是老爷上岸追赶两个和尚一个道士去了。众人也从雪地里寻踪迎去,远远见贾政来了,迎上去接着,一同回船。贾政坐下,喘息方定,将见宝玉的话说了一遍。众人回禀,便要在这地方寻觅。贾政叹道:“你们不知道,这是我亲眼见的,并非鬼怪。况听得歌声,大有玄妙。那宝玉生下时,衔了玉来,便也古怪,我早知是不祥之兆,为的是老太太疼爱,所以养育到今。便是那和尚道士我也见了三次:头一次,是那僧道来说玉的好处;第二次,便是宝玉病重,他来了,将那玉持诵了一番,宝玉便好了;第三次,送那玉来,坐在前厅,我一转眼就不见了。我心里便有些诧异,只道宝玉果真有造化,高僧仙道来护佑他的。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说到那里,掉下泪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掉下泪来。自从十一二岁读《红楼梦》至今,陪黛玉宝玉流过泪,陪探春迎春流过泪,陪尤二姐尤三姐流过泪,陪晴雯鸳鸯流过泪,只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陪贾政落泪。在我心目中,他不仅是冷面大家长,而且是书中第一号乏味人物,怎么,到了红楼梦寒、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时,我竟然会陪着他落泪?

  后四十回还有另一处写得不错的:黛玉死后,“一时大家痛哭了一阵,只听得远远一阵音乐之声,侧耳一听,却又没有了。探春李纨走出院外再听时,惟有竹梢风动,月影移墙,好不凄凉冷淡”。我曾经鼻子有点发酸,但终究没有落泪。

  因此,贾府父子道别,的的确确,是《红楼梦》后四十回,唯一让我落泪的地方。

  贾政为贾母安葬,人生到了这个时候,去路已经看得很清楚,是最需要儿孙的温暖和支撑的,那是生命的延续,会让人看到希望,感觉到生命的热量。这时候听说宝玉不知去向,如果真的就此失去这个最看重的儿子,对一个父亲打击其实是最大的,也很残忍,幸亏贾政还抱了一些希望,觉得宝玉也许可以找回来,所以只是“烦恼”,而不是绝望的悲叹,他这时候心里想的,应该是赶快回家,设法到处寻找宝玉。

  然后,生命中的一场大雪突如其来。他遇见了宝玉,并且知道从此不用再找这个儿子了,不但自己,连同整个家族,整个现实的此岸,都失去了宝玉。

  我原来没有读细,一直以为是在船边的雪地上父子相见的。仔细看,不是。是“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是在船头上。宝玉来向父亲告别,他怎么会让父亲上岸?哪有这个道理?是他上父亲的船。

  回想当初无忧无虑时的宝玉曾对黛玉说,心里最重要的人是祖母,父亲,母亲,第四个就是林妹妹,看似随口一说,其实很可能是真的。宝玉特地来拜别父亲,而且是在雪中,光着头,赤着脚,一直走上父亲的船头。必须恭恭敬敬地拜谢和拜别过这个人,他的俗缘才能了断。

  父子一场,不相知也有不相知的爱法,那爱,绝不浅淡,也从不曾失了发自内心的敬重。

  宝玉怎么道别的呢?他“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

  想到第三回宝玉初登场的时候,“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真是今非昔比,便知道他是什么都抛下了,温柔富贵,烦恼绝望,就像他原来奢华的衣着打扮,统统都不再跟随他去往精神的彼岸,更不要说家人和童仆了。那件“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也许暗示了他的修行道行,也许是呼应他“怡红公子”的旧身份,也许是作者出于视觉审美效果:雪地上,还有什么比一件大红斗篷更醒目、好看的呢?

  宝玉出现得突然,又形容装扮大变,加上在雪中,再加上他并没有口呼“父亲”,所以他“倒身下拜”的时候,“贾政尚未认清”,他只是“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

  当儿女决绝的时候,父母的反应总是慢的。

  贾政还没有看清他的脸,宝玉已经拜完了四拜,又站起来行礼,贾政才认清了是宝玉。他问:“可是宝玉么?”这一句,问得多么心酸。

  “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只能“不言语”,因为说什么呢?说起来话长,而尘世的相聚太短。更往往只在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才得相聚,等到知道了自己是谁,就是不得不分别的时候了。尘缘如电,彼此终于原宥体恤了,却要离散了,这是悲;但是,父亲在分别之后也马上会明白,骨肉亲情尚且是幻梦,世间哪有可靠可信的?那时我们这一世的恩怨就都了清了,嗔痴贪怨,就各自解脱了,这是喜。

  宝玉和一僧一道离去,贾政在雪地上追宝玉。他不顾地滑,不顾威仪,拼尽全力,追得气喘吁吁。这是全书中贾政第二次失态。第一次,是他痛打宝玉的那一次。两次失态,都是因为这个儿子。他太看重这个儿子了,太爱这个儿子了。可是这个一本正经的一家之主、社会栋梁,他的失态,一点都没有用。贾宝玉该顽劣时多么顽劣,该决绝时多么决绝,何曾在意他那个濒临崩溃的父亲?

  世间多少父母,总是为了孩子而失态,然后这些失态,除了汇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浩叹之海,便统统归于无效。

  宝玉不见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这个父亲知道,他找不回来他的儿子了,即使他回家,动用所有的人脉,派出再多的人手,都找不回宝玉了。

  他是可以怒骂的,他是可以想不通,怨天咒地加自怜自艾的。剥去了贵族的血统和外衣,他不过是一个在世间按照常理生活、循规蹈矩的中年人,命运给他这样奇突的转折,他就不能觉得不公平吗?

  他没有。贾政在这里显示了他的贵族气和人性美。

  他的天份不低,所以,宝玉郑重的告别,他看懂了,那首当头棒喝的歌,他也听懂了。他马上领悟了:“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这是个明白人。

  知道真相之后,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上当受骗了,还是妻子上当受骗?都不是,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我”,而是自己的母亲——“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那人”并不是贾家的人,只是顶了荣国府二公子的名义来这温柔富贵乡一遭,贾母把他爱得像个凤凰蛋,是被他哄了,而且一哄就哄了十九年。但是这样的一场“哄”,也未必不好,因为终究是让贾母在儿孙满堂的感觉中离去,宝玉的十九年,也是带给老太太人生圆满的十九年,贾政可能也想说:哄得老太太喜欢了,哄得好!

  这种时候,满心只想着自己的母亲,这是何等的纯孝?不但老太太已经不在,连需要他表演、“装”的外人也没有一个,可见这是一个人发自内心,出乎本性的纯孝。

  最后一句:“如今叫我才明白!”是心酸,是感慨,因为父子一场,十九年后的临别之际才明白;更是不舍和伤感,十九年,多少欢乐多少心血,多少苦心多少期望,却原来都只是自己的痴心!更可伤的,破灭之时,竟然连一个可以谴责可以怪罪的人都没有。这叫一个父亲,叫一个人生过半、身心疲惫的人如何承受?但是他没有怪儿子,也没有怪天,只是“落下泪来 ”。

  遇到变故,第一反应很迅速,就是去全力争取,作为家长很称职;灾难来临之际,首先想的不是自己,是母亲——哪怕母亲已经不在了,这个心理反应的顺序一点都不变,作为儿子是纯孝;意识到母亲已经超脱了,此刻是自己在接受打击后,仍然不怨天尤人,也不作势暴跳如雷来宣泄,只是“落下泪来”。

  对比前八十回里面,你会发现,到了此刻,那个习惯性地端着、习惯性心口不一的贾政,已经变得不再掩饰他的内心了,他变得真实了。

  称职,尽力,纯孝,坚忍而不失真实,你还能要一个中年男人怎么样呢?

  “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这两句话,和忍不住掉下的眼泪,让贾政这个人物完整和丰满了。后四十回,所有的人都干瘪、失血,唯有贾政,被艺术的神光照到了。

  加上白茫茫大地上的那一点的红——纯白,大红,天地茫茫,那点红飘然而去,转眼不见。

  后四十回,还是有其价值的。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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