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普通城里人到乡下散步,特别是在四、五月里,不为他对事事无知感到惊奇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到乡下散步,不为自己对事事无知吃惊也是不可能的。成千上万的人浑浑噩噩地过了一生,分不出哪是椈树哪是榆树,也听不出画眉和山鸟的鸣声有什么不同。住在现代城市里的人能够分辨这两种啼声的大概是极其罕见的。这倒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见过这两种鸟,而是因为我们从不去注意它们。我们同各种小鸟比邻而居,但我们的观察力却极其迟钝;很少人能说出苍头燕雀是否鸣啭,杜鹃是什么颜色。有时候我们会像小孩儿似的争论不休:杜鹃是不是总是在飞翔的时候,还是有时也栖在树枝上唱歌;查浦曼是凭借对大自然的观察,还是根据自己的想象写出下面两行诗句:
布谷在橡树的嫩枝上歌唱,
带给人们第一束明媚春光。
但我们的这种无知也决不完全是坏事。从无知中我们就会不断获得发现的喜悦。只要我们本来是懵懵懂懂的,每年春天大自然的各种现象就会带着清新的露珠呈现在我们眼前。如果我们活了半辈子还从未看见过杜鹃,只知道它是一个飘逸游荡的声音,那么当我们第一次看见它由于自己干了坏事,急匆匆地从一个树丛逃到另一个树丛,或者当我们看见它在鼓足勇气、准备飞落到长满衫树、可能埋伏着复仇的敌人的山坡之前,像鹰隼一样悬在空中,长尾巴瑟瑟抖动着,我们一定会产生一种又惊又喜的感觉。不要认为生物学家在观察鸟类时就没有这种喜悦心情。两者的不同是:生物学家的欣喜是持续不断的,或许他的一生就是在这种恬静的孜孜探索中度过;而一个普通人某天早晨初次见到一只杜鹃却喜出望外,仿佛天地都为之一新!
讲到喜悦之情如何产生,就连生物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也有赖于无知,使他得以不断发现新大陆。书本上的知识他可能已经从A读到了Z,但他还是要用自己的眼睛去印证一下每一个色彩绚烂的事实。不然他就仍然感到自己的知识只是半吊子。他要亲眼看一下雌杜鹃——罕见的景象!——如何在地面上生蛋,然后再把蛋衔到巢中,哺育出一个杀婴犯。生物学家会手执一副望远镜日复一日地进行观察,为了证实或否定杜鹃确实是把蛋生在地面上而不是窝里。而且即使他的运气好,碰巧看到了这种行踪极其诡秘的小鸟在下蛋,也还有许许多多其他有争议的问题有待他去克服。譬如说,杜鹃的蛋同它投放在某个巢内的其他鸟儿的蛋颜色是否相同呢?科学家们显然不必为他们失去的无知悲叹。如果说他们似乎已经无所不知,那也只是因为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在他们揭露出的每个现象后面,永远都有一个神秘的无知的宝库等待着他们去挖掘。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赛壬海妖唱给尤利西斯听的是什么歌;在这一点上,他们同托马斯·布朗爵士没有什么两样。
我举了杜鹃的例子来说明一般人的无知,决不是因为我对这种鸟可以发表权威性的见解,只是因为有一次我走过一个教区,见到那里几乎簇集了非洲的所有杜鹃。我突然发现自己,或者我随便遇到的任何一个人对这种鸟是多么孤陋寡闻。但你我的愚昧无知决不仅限于杜鹃一件事亡。宇宙万物,从太阳、月亮直到各种花卉的名字,我们都不甚了了。有一次我听到一个聪明的女人问别人,新月是不是总在每周的同一天出现。后来她又添了一句:不知道也好,因为如果弄不清月亮什么时候出现在天空的某个方位,抬头望到,就会给人一种惊喜的感觉。但是我却认为,就是对那些熟悉月亮升落时间表的人来说,新月也总令人感到惊异。春天的来临,百花争艳,情况也与此相同。我们非常熟悉花卉每年开放的时间,知道樱草总是在三、四月开花,而不是十月,因此,当我们看到一株季节未到就开花的樱草,也会有喜出望外之感。我们还都知道,苹果树开花总在结果之前,但如果我们在五月里一个晴朗的假日到一个果园去走一遭,还是会惊奇不已的。
每年春天重新熟悉一下各种花草的名字也会给人以特殊的乐趣,这就像重读一本印象已经模糊的书一样。蒙田曾说,他的记忆力极坏,读旧书也总像读新书一样津津有味。我自己的记忆力也很不可靠,任什么都记不牢,所以我可以反复读《哈姆雷特》、《匹克威克外传》,就像读一个作家的带着油墨气味的新著一样。我读完任何一本书,都有许多事再也记不起来,只好下次再重读。记忆力不好有时候会叫人非常痛苦,特别是对一个事事都讲求精确的人。但这是就那些生活除消闲自娱尚有重大目标的人而言。如果单从享受乐趣的观点看,认为记忆力不佳就一定不如记忆力强,实在是很可怀疑的。记忆力欠佳,一个人就可以翻来覆去读一辈子蒲鲁塔克或者《一千零一夜》。一些细枝末节当然也可能留在最为健忘的人的脑子里,正像一群羊钻出篱笆不可能不留下几撮羊毛一样。可是整只整只羊却跑得一干二净。大作家也就是像羊这样跳出了一个记忆失灵的头脑,只留下点点滴滴的遗痕。
如果说连书读过了都会忘记,那么一年中的某个月份、这一月份曾经呈现给我们什么,一旦事过境迁就更容易遗忘了。在某个短暂时刻,我可以对自己说,我对五月了如指掌,就像能背熟九九表一样。五月份开什么花,花的形状、开放顺序……什么都考不住我。今天我还非常有把握地认为毛茛长着五个花瓣(也许是六个吧?上星期我还记得很清楚呢),但明年我的计算就都生疏了。为了不把毛茛同白屈菜弄混,我可能不得不重新温习一遍。我将再一次用一个陌生人的眼睛重新观察一下外部世界这个大花园,五颜六色的大地会叫我惊讶得喘不过气来。我将犹疑不决,认为揭雨燕(一种形状像燕子但个子更大的黑色小鸟,它是蜂鸟的近亲)从来不在巢中栖息,夜间只飞到高空中,究竟是根据科学呢,还是出于无知?我还会再一次惊奇地发现,会唱歌的是雄性,而不是雌性的杜鹃。我甚至还要再学习一次,不要把剪秋罗误认为野天竺葵,再重新发现在众多树木中,梣树发芽迟还是发芽早。一个外国人有一次问一位英国当代作家,英国主要的粮食作物是什么。这位作家毫不犹豫地回答:“稞麦。”这种愤愤然的态度似乎不无某种不拘小节的宽宏豁达,但没有文化修养的人其无知程度就更不堪说了。使用电话的人很少知道电话机的原理。电话也罢,火车也罢,活字印刷、飞机也罢,人们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物,正像我们的祖父对福音书上记载的奇迹从不怀疑一样。人们对日常事物既不深究,也不理解。仿佛是每个人都只活动在一个小小的圈子里,他所熟悉的也只是限于这个小圈子里的东西。日常工作之外的知识,大多数人都看做是华而不实的装饰品。但尽管这样,无知还是经常刺激了我们,叫我们有所反应。我们有时候会悚然一惊,开始对某一事物思索起来。对不论是什么事进行思索,都会使我们心醉神驰。我们思考的可能是死后的归宿,也可能是一个据说曾经叫亚里士多德为难的问题:“为什么从中午到午夜打嚏喷是件好事,而从午夜到正午打嚏喷却预兆不幸?”我们所知道的人生最大乐趣之一,就是这样逃遁到无知中去寻找知识。无知的乐趣,归根结底,就在于探索问题的答案。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这种乐趣,或者以武断的乐趣取代了它,也就是说,以能解答问题而沾沾自喜,他也就开始僵化了。像乔义特这种充满好奇心的人是很令人羡慕的,他在六十多岁的时候还坐下来孜孜研究动物生理学:我们大多数人早在他那个岁数之前就已失去无知的感觉了,甚至还为我们那点儿少得可怜的知识自鸣得意,认为年纪增长本身就意味着饱学博识。我们忘记了一件事:苏格拉底之所以被看做是个智者,并不是因为他什么都知道,而是因为他在七十岁的时候领悟到他还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