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那天,我站在一棵树下,看着一片一片碎成屑的纸,越烧越小,作焦状,变了颜色,弥漫出股刺鼻的味道。这味道好难闻,氤氲出我满眼的泪。
眼前这些东西,我用了全部青春那样长的时间来细细书写它,而烧掉,不过转瞬。
时光荏苒,逝水流年。
那些片段,此刻由我亲手埋葬。
至于遗忘,我只能交给时光。
考试结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家中狂补电视剧,边看边吃,时而又睡得昏天黑地,以致走出家门前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涨了十多斤的肥肉。
那天天一亮,宅了半个月的我就被展展给拖了出来。原本还在床上挣扎反抗,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回想着,此前美其名曰声称一考完要同她来一场超过三百公里的离家出走,不然就一边打工一边旅行这些话时,深感自己有些食言而肥,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就范了。
那天,阳光确实很好,像展展说的一样。久未出户的我被光照的简直要睁不开眼。路过KFC的时候,里面走出一群人,展展迎了上去,看样子,是她的朋友。
盛夏的正午,阳光很是毒烈,不过一小会,就已经让人很不舒服了。那时我看了看展展,仿佛没有要走的意思,心里更烦躁了些。已经忘了自己原本是在看什么,只是那时仿佛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我不动声色,缓缓上前走去,停在人群外,确定那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是久未某面的他。这个人,四岁时用鞭炮烧坏了我的棉袄帽子;五岁时让我莫名其妙大腿受伤留了好大个疤;六岁时我们一前一后走进了同一所小学,分到一个班级。
如今,他还像原来那般,见到生人就腼腆,根本不会仔细去看来人的样子。即使我们斜对着面,我也没办法将自己的脸,去同他的记忆相重叠。如流的往事从我的脑海中翻涌出来,而我想对他说的话,却只能停留在嘴角边。
听不到他们谈些什么,只能呆呆地看着他。看他牵着那女孩的手,瞄两眼手机又抬头看看大家,余光好似瞥了我一眼,却还是连一声招呼也没有打。我愣在一旁,恍惚中想起毕业前,我偷了一张他的同学录,仿古纸页上有这样一行小诗:‘劝伊好向红窗醉,须莫及,落花时。’纳兰容若的诗,感叹现在的印刷厂家都这么有文化。那时,我将自己稚嫩的文字写在这用于惜别的毕业纪念册上,想到我的话将睡在一个华丽的本子里,而这些话听来却颇有些心碎的感觉,我不禁有一些伤怀。
那时,我这样写道:‘人说,爱情通常是一念之差,最幸福的不过是你曾温柔呼唤,而我恰好有过应答。若是我低声问你,如今,你可会给我个应答?’所幸待我写完,他的班里已经关掉了门,而那张被偷走的纸页还依旧同我的毕业照夹在一起。可叹我们虽然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陪伴过对方,却遗憾我们都已经长大。在这个必须习惯别离得人生里,我们都变成了匆匆过客,踩着落叶一路风尘,赶赴各自的命定之约。曾经他的温柔呼唤,错在是我懵懂不知情事,而多年后等我懂得回答,他却已经牵起别人的手,付出百倍温柔了。
那时,我只感觉天越来越热,照在我通红的脸上,等展展回来拉起我的手,人群已经慢慢散去。迎面走来,他一楞,却又恢复到之前淡然如水的样子,停在我面前,说:‘考到哪了?’熟悉的身影下是陌生的声音,我们之间的对话,依旧不需要名字,可说这话时的距离感,不言而喻。我回他说:“太原”。他应了一声,思虑一番后,却还是转身一走,牵起了那女孩的手。
眼望阳光中他静静离开的背影,我才明白,许多的情绪,开始与终结只隔一步之遥,既然没有终点,我或许也不必再付出这些无怨无悔的等待了。我再也不该耗尽所有,去换来看似举足轻重的得失了。
那天回到家,我从书架隔缝里扒出些笔记本,被阳光照着的一侧有些已经发黄,大大小小有7本,款式不一。时间就是这么过去的,懒惰如我,竟还有一件事能坚持这么多年。我换过很多个笔名,有过很多兴趣,却只喜欢过这么一个人。而这样多的回忆,多年来似乎都只是冰冷在我墨迹不明的纸张里,没有听众,没有读者。这些年我笔下的他,是我写给自己的。
现在,他如愿考到一所知名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不过陷在‘枯燥的’古典文献里的他已经失掉了吟诗作赋的兴趣,而我仍旧小心翼翼的收集着他的每一首诗,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看看,念着他曾经是怎样意气风发的对我说:‘人要诗酒趁年华’的。
从前我总想着上天是眷顾我的,小学中下游的我能够被分到拿钱都难上的中学,中学垫底能够在中考中一跃考上重点高中,重点中学倒数还能在高考考上一本,三个月的假期生活虽然浪费了,却还有一个较好的大学环境让我改头换面。如今我身处大学,有着发梢微卷的及腰长发,一米六八的身高,体重也总是五十公斤上下,走在校园里总会吸引一些目光。我及力摆出一副不与异性亲近的模样,以为自己只要身边不出现别人,不爱上别人,我们就还有可能。可只怕你身边换了多少人,我们都回不去了。想到这些年,虽然一直看着他如破茧般的明媚蜕变,而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什么是镜花水月,痴心妄想。
我们的人生或许才刚刚开始,但我想,真正属于我们的故事可能早已经没了续集。我该承认,星空中的月光再亮,仰望着,看久了到底还是冰凉。没有人知道,我不说,是因为我最害怕的并非长夜漫漫,那些看不到结局的无期等待,而是覆水难收,再没了仰望星空的理由。我不够勇敢,因为我太害怕失去。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曾经于我而言,最痛苦的不是看到这个人,他怀抱别人时的快乐或是忧伤,而是不论他有再大的快乐,又或是多小的忧伤,都与我无关。
我终于知道,不管过去,现在,或是遥远的将来,人世中的你我只是被称为过客,路过对方的生命。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我终于能承认,我们回的了过去的时光,却再回不了当初的心境。
曾经,我以为我没办法忘记他,忘了他的声音,忘了他的笑,忘记他的脸,能够到最后只记得他的名字,和想起他时心里泛起的那一点点微澜。现在看来,或许是时光还不够久远,直到有一天我会忘记他的名字,忘记想起他的那种感觉,连回忆他也忘了去回忆。这样多年后,除非他再站在我面前,否则我可能永远不会去回想日记本里没有的片段。
我同他的故事,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但却应该在这一刻结束。就这样吧,我情深至此,余下的就只有这些年的苦楚,加上微微桃花色的相思。或许,此去经年,我会想起自己曾经喜欢过一个人。至于曾经是怎样喜欢的,我想,时光会替我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