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基·柯林斯是我最早知道的英国人。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读了他的《月亮宝石》,印度王冠上的宝石带着诅咒流落于英国,谁拥有了宝石,谁将遭遇灾祸。故事的具体情节我记不清了,但我记得那三个缠头的印度人,他们好像吹着笛子,好像还玩着蛇,他们是宝石的守护者,是命运的使者,他们追随宝石,直到天边。
现在我会告诉你,这个故事是殖民心理的例证:他们对“东方”的占有欲,对“东方”的恐惧,以及潜意识中的罪孽感。但二十几年前,在“月亮宝石”中我只看到了“英国”,那遥远、神秘的岛屿。
后来,一个人长大了,上中学,上大学,工作,经历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像同时代的中国读书人一样,我也在欧亚大陆上从东到西地漫游:阿赫玛托娃和帕斯捷尔纳克苍茫的莫斯科,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宏伟的彼得堡;布拉格弯曲纵横的街巷,卡夫卡和昆德拉像鼹鼠一样溜过去;还有柏林、维也纳,那是尼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和弗洛伊德的城市;当然条条大路通巴黎,穿着睡衣的卢梭、矮小的萨特、秃头的福柯、精疲力尽的罗伯·格里耶和玛格丽特·杜拉斯……一大群法国人等待着我们。
通往西方的路有两条,一条陆上,一条海上。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当代中国读书人的求知之旅通常都是搭乘北京至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但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从海上西去,搭一艘十九世纪的船,最终在海平面上看见岛屿浮起,海浪拍打荒凉的礁石——那是不列颠群岛。从地图上看,它像欧亚大陆挂在胸脯上的一枚坠饰,几百年来,它一直犹豫不定:是归入大陆的怀抱,还是转过身去,独自漂向茫茫的海洋?它骄傲、世故、顽强,它眺望大陆上的风起云涌、楼起楼塌,骨子里是不动心的,就像一张绅士的脸,心藏在灰色的眼睛后面。
我喜欢英国,喜欢福尔摩斯,他的瘦脸、他的黑披风,他冰冷、坚韧的理性;还有狄更斯,我认为他比巴尔扎克至少高明1.5 倍,他笔下雾气沉沉的伦敦是人类想像的奇观;还有罗素,又老又无耻的罗素,他镇定自若地解说这个世界;还有披头士,穿学生制服的天使般的摇滚,我觉得他们和王尔德一样疯狂却又优雅。我甚至喜欢黑方、红方,它比较重,还有Burberry 的雨衣和格子围巾,那是自然、考究的趣味,相比之下,巴黎的时装像马戏团的行头。
当然,我还喜欢费雯丽、戴安娜……对我来说,这个岛屿是一种银灰色的精神现象,低调、华贵、坚硬牢靠。英国人培育和发展了经验主义的思想传统,他们相信,理性解决不了的事发疯更解决不了。这种传统下的哲学家通常“不好看”,他们保守、冷静、负责任,不直奔“终极”,不把哲学、历史想像成诗,你不能设想在英国会有海德格尔或卢梭,就像不能设想英国人会把一切砸烂从头再来。
英国的文学也有同样的气质。我读过格雷厄姆·格林的所有中译本,我奇怪为什么中国作家很少提到他,我认为他是现代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的尺度感、他对人性的精细观察、他内在的深厚和艺术姿态的平衡都是中国小说家所缺乏的。
但格林下盘太稳,太讲内功,他在中国遭到冷遇也许是因为他不像英吉利海峡对面的同行们那样凌空蹈虚、花拳绣腿,他大概从来就没想过怎么破坏小说,他只愿把小说写好。
很多人不喜欢英国文化,但我喜欢。如果让我讲道理,我希望我是罗素;假设我写小说,我希望我是格林。我愿意想像:很早以前我已经坐上船,向着那个岛屿出发,威尔基·柯林斯,这个十九世纪的三流小说家、这个阴郁的老家伙就是我的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