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好久,弄句常见的宋词作为标题,虽不大满意,倒也比较符合心绪。
其实往日也曾想念过他,只是没有像这个教师节里那么强烈地想念着。
一别,二十年。没他任何音信,也没有再见过面,怕是某日在某个地方偶然相遇我们都认不出对方了。
印象中,他永远是不苟言笑的样子,国字脸,浓眉大眼,常剪平头,留有八字胡,一年四季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有时布鞋显得很脏。
他是我小学四年级、五年级的班主任,负责教语文。音乐有时也是他教着。年龄大概二十六或二十七岁,是个未婚青年。和蔼、慈祥这样的词汇,很难与他沾得上边,他笑起来时隐隐是皮笑肉不笑。
多年后的今天,我都还不大相信他居然能把《只要妈妈露笑脸》这首儿歌唱得那么悦耳动听,让人难以忘怀。
我从四年级到五年级一直担任班长,成绩也总是第一名,加上家里不时杀猪卖肉,就与他走得近些。他很喜欢喝酒,也很喜欢炒猪肝、粉肠、猪肚作下酒菜。有几次放了晚学,他掏出几块钱递给我,沉声叮嘱:“明早帮我拿些猪肝、粉肠来,别忘记了啊!”
也有过好几次,他微笑叫我去他住处吃午饭,我都拒绝了,因为有些我不熟悉的老师也在他住处吃午饭。另外,少年时的我很怯生。
匆匆二十年里,每次想起他时,我总会想起深秋的一个傍晚。他站在讲台上,左手叉腰,一边看课本,一边叫我们跟着他大声朗读白居易的一首诗:“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响亮的读书声长久在教室里回荡,落日余晖斜斜地照到讲桌上面,也照在了他灰黑色的布鞋上,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深深印进我的脑海里面。在他生动的讲解中,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古典诗词的魅力。
他抑扬顿挫的语调,以及活生生的动作,充满了艺术性,不经意间把一粒叫“文学”的种子播撒到我心中。据说他是个代课老师,但他的教学水平丝毫不比那些公办老师差什么。
即使周末,他也很少回家。只有放暑假或寒假了,才见他回家。一些同学讲,他家距离乡里的太平中学很近,他们村叫思揽村。1997年秋天,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乡里唯一的一所中学——太平中学。
当家人们兴高采烈的时候,我心里异常难受,头一次感受到了离别的哀伤。真的舍不得离开他!
进入太平中学,学校的一切都让我万分失望。饭菜差,治安差,每天我都像一只惊弓之鸟。名为太平中学,实际上一点都不太平。我常怀疑学校的领导们脑袋被驴踢了。当时我分在一个尖子班,可是教室里还有一个普通班。九十多人同时上课,你想学习,差生们却不想。你认真听课,下课去一趟公厕,回教室时课本、笔记本、钢笔不翼而飞。
某个男生课间跟女生聊些课堂内容,放学回到宿舍,一群陌生的初二、初三的人突然闯进来,直接拳脚相向,打完了,领头人的嘴里才蹦出一句:“以后再敢泡我马子,要你命!”被打的男生一头雾水,还没弄清是怎么一回事,又有一群初二、初三的人冲进宿舍勒索饭票和钱、牙膏、洗衣粉、洗发水。虽然我没被谁打过,可我一天到晚也是心惊胆颤,坐立不安。
每当我们到教室上课,宿舍的门常常被人踹开了,锁在木箱子里的饭票和钱,就像放在教室里的钢笔和课本一样不翼而飞。多次向班主任和保安反映了情况,结果班主任和保安总是说:“你们先安心上课,学校会把一切调查清楚的!”最后一切不了了之。反复如此,令人彻底心寒。我也愈加怀念他的好了。
听说班里有两个男生是思揽村的,我笑着问:“你们村有个叫赵福球的人吗?”二人摇头回答说,没有。待到他们问我:“你说的赵福球是哪个屯的人?”我只能苦笑着说,不清楚他是哪个屯的。
记得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回到家里已是傍晚五点多钟,简单跟父母说了几句话,我就直奔小学看他。他正坐在书桌前批改作业。“老师!”我站在住处门口喊了一声,他站起来,招手叫我:“进来坐啊!”他边说边指着原先他坐的椅子,见我坐在椅子上了,他坐到床上,关切地问我在学校如何,我开口正要说话,他的一只布鞋忽然掉到地上,我俩一齐低头去捡,“砰”两个脑袋撞到了一块,二人都笑出声来。天黑了,他挽留我吃晚饭,我摇头拒绝,一路小跑回家。
后来几次周末回家,忙于帮父母干农活,我都没去看他。
有一天中午,我从地里回家吃午饭,路过小学大门,看见他静静地站在校园主道上看右侧公告栏上的世界地图,“老师!”我快步跑到他身边,他点点头,指着墙上的世界地图,转身对我说:“好好读书,以后说不定你就可以走遍世界了!”我憨憨地笑了笑,没说什么,并没有意识到这次见面之后他会长久地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1998年初春转学,到另一个乡的中学读书。这所中学,通常是月底才放两天假。
很快就放暑假了。暑假很快又结束了。初二开学后的第一个月,我请假回了一趟家,跑去小学看他,竟傻了眼。他住了三年的瓦屋已易主了,整个校园里再也没有他的身影。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读完初中,在母亲的坚持下,我复读了一年,然后读高中,最后又读了大专。偶然想起他,心里总有些感伤。2006年秋日的一个午后,风凉如水,我看完三毛《蓦然回首》这篇散文,想起他了,不禁惆怅了很久。他还教书吗?在哪教呢?结婚了吧?孩子是不是六、七岁了?是否仍是那样喜欢喝酒?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中盘旋。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应该还是很喜欢喝酒。
别后的第十九年,平平常常的一个上午,我穿过破旧不堪的校门,站在公告栏的两张地图前,想起杳无音讯的他,又一次惆怅了很久。我们当年的教室已变成一块空旷的场地,风从远处吹过来,地上的纸屑毫无规则地打转,发出了难以用文字来形容的响声。
家离小学大约四、五百米,二十年间我走进校园的次数屈指可数,只因里面已没我想见的人了。我们栽于主干道两旁的风景树,起初仅有一米多高,历经二十年的风霜,高如三、四层楼,郁郁葱葱。
2017年三月,略微闷热的一个晚上,在遥远的异乡,意外地与别了二十年的小学同学俊方重逢,听到我说我的QQ空间里有我们小学的毕业照,俊方很是激动,叫我把照片发到他手机上。“大部分人,我都不记得了。嗯,那时我们的班主任叫什么名字?”俊方眯着眼问。我先是一愣,随即说:“赵福球!”心里顿时有点郁闷,这老同学怎么可以把我们班主任的名字忘记了!
回过神后,我感慨不已。原来,对于自己来说是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对于其他人来讲,不见得一定是的。
也许他已忘了我的名字、我的模样,甚至回忆里都没出现过我这么一个人……想到这里,我心头百感交集,似乎明白了很多东西,又有几分茫茫然。
总是别时容易,见时难!
夜深,人散了。我独自坐在末班车上,穿过大半个城市,忍不住推开车窗,狂呼一句:“老赵啊老赵,你在哪呢?老子想死你了!”窗外的半城灯火,默默进入我的眼帘。
我心里想,二十年前那个下午那次见面,应该不是最后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