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不易,获奖甚难。获评全国文艺大赛一等奖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收到喜报欣喜片刻之后,一位业余作家就陷入了长久的烦恼。
因为颁奖大会邀请函中一组数字,让他却步:报名费980元,会务费2980元,陪同人员与获奖者同样交费才能参会。加上往返路费,每人超5000元,70岁以上的获奖者为了参会,至少花费超万元。
还有一组数字,也让他为难:《精品集》每本定价330元,凡入选者买一本297元,买两本每本240元,买三本每本210元。买五本每本180元,聘为特约编委。买十本每本170元,聘为编委。买四十本每本160元,聘为副主编。购书者的作品优先收入精品集。
这两组数字给获奖者泼了一盆冷水,感觉发凉。原以为获奖是作品的质量和水平。这样看来,好像是在用金钱买虚名。举办方在利用虚荣心谋利。这样的比赛,很难让刻苦创作但经济困难的作者发挥潜能,为繁荣文化艺术作出贡献。倒可以为很有钱但作品并非一流的人提供机会。因此,这样的颁奖活动自然就成了有钱人的游戏,而推动文学艺术发展只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幌子。这类似于出钱买文凭,那是腐败现象啊!
话又说回来,举办方也有苦衷。民营企业,盈利是合法行为。非盈利组织办事,需要的经费从哪里来?那就只有从参赛者来,从获奖者来。因为参赛者、获奖者是他们的服务对象,收费也是合理的。收参赛费显然不可能,谁又怎么可能花钱费脑费时费功夫去参赛呢?那就收取获奖者的费用吧。
各类征文活动举办,确实激发了创作热情,推高了文艺的水平,这是毋容置疑的。但还是不能激发作者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高水平的精品力作难以脱颖而出。如何让这种活动正规化,真正发挥发现人才、聚集智慧、繁荣创作,建设文化强国的作用,需要有关权力部门高度重视,出台支持政策,用政策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