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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长跑之谜

时间:2024-04-01    来源:馨文居    作者:严歌苓  阅读:

  第一次碰到这群奇怪的长跑者,是在旧金山。

  那是一个新年除夕,我急匆匆地去赶最后一班轮渡回家。轮渡七点半启航,七点二十五分左右,我还在一公里之外。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贪图阿拉米达岛的优美宁静,没意识到一切桃花源都有赖于与世隔绝,因此这个靠渡船连接都市文明和我们住宅的小岛,到了晚上七点半摆渡结束后,就剩一条通道了——那是一座吊桥,仅供汽车过往。

  据说我们岛上一旦发生凶案,罪犯是很那跑出去的,只需把吊桥打开。对于我这个不会开车的人,赶最后一班渡船练出了长跑的耐力和短跑的速度。这一次我瞪着轮渡码头楼上的大钟开始了一公里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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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我发现自己混迹在一个不见首尾的跑步者队伍里。这群跑步者一律穿红色礼服裙。

  高大的男子居然也能找到合适他们尺码的女性晚装,仔细看,那些晚装多半都是针织面料,可伸可缩,并且十分性感,但供乳沟炫示之处,飞长着丰密的胸毛,被大踏步跨越弄成迷你裙的紧窄裙裾下,一双肌肉铮铮的飞毛腿。

  他们中三分之一是女人,自然更加红艳似火,个个如飞奔逃婚的红妆新娘。其中几个人发现了我惊人的跑步速度,七零八落地跟上来,开始提问。

  “跑这么快,是去抢啤酒吗?”

  “喂,还有三公里才到啤酒站,你这样的速度不等跑到就累死了!”

  我顾不上回答他们,心里更奇怪了:什么啤酒,啤酒站?

  一个年轻女郎一口澳洲英语,她问我:“你为什么不穿规定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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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他们的英文不完全是美国乡音,有英国音、澳洲音,还有爱尔兰音,于是我不顾赶不上轮渡而要花几十块钱乘出租的危险,气喘如牛地跟他们搭起话来。我问他们什么是“规定服装”,他们非常惊异,说“hash俱乐部”通知每个成员,这次“hash”长跑的规定服装是红色夜礼服,不分男女。

  我只是在早餐菜单上看到单词“hash”,就是把土豆煮了之后,切成(或剁成)小碎块,再用油煎,是西式早餐里的家常食品,全称为“hashbrown”。据说把肉和剩菜乱切一通,改头换面地重新烹饪,就叫“hashup”,用中国话来解释,就是热剩菜,或者热杂烩。我更好奇了,杂烩和长跑又是什么组合,刚才他们还提到啤酒,这三者是什么关系?

  当我问他们什么是“hash俱乐部”时,他们才明白我只是个短期的偶然同道人。他们全是一副没法长话短说的无奈,离开了我。

  回到家,我从我先生莱瑞那里打听到,“hash俱乐部”是个国际性民间组织,主要活动是喝啤酒和长跑,可以先醉后跑,也可以边跑边醉或先跑后醉,绝大多数人都选择先跑后醉。他们有队歌、队舞,每次长跑,还有规定服装,偶尔地,他们会来一次惊世骇俗的服饰展示,比如无论男女老少,一律红色晚礼服。他们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做“一帮有跑步恶癖的酗酒者”(abunchofdranks.115zw.)。

  当我平行于那群为酗酒而跑步,或为跑步而酗酒的红衣男女时,万万没想到几年后我自己也成了“hash俱乐部”的成员。

  2004年我们到了尼日利亚,很快就认识了一个腿有残障的黎巴嫩人,他是阿布贾地区“hash俱乐部”的部长,每星期六组织一次由各界酒徒参加的hash长跑。这时我对于酗酒长跑者的历史,也有了相当的知识。

  首先我知道它起源于一群驻扎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的英国殖民军官,以及其他侨居吉隆坡的英国人。俱乐部全称为“hashhouseharries”,缩写为hhh。其主要动机是以长跑抵消一个周末过度的暴饮暴食所积累的恶果。而又以暴饮啤酒来弥补长跑的体力消耗和犒劳苦旅艰辛。

  我曾经借我的小说中人物说:“无聊一点也不难受。”但到了阿布贾半个月之后,我把这句话改为“有酒的无聊一点也不难受”。每到一个聚会,四面八方是酒徒,周末从星期五下午三点开始,没有电影院、剧场、图书馆、餐馆可去,所以大家都设酒宴,彼此邀请,一模一样的尼日利亚啤酒管够。

  因为喝啤酒,也就产生了新词汇,叫“beerrun”,就是出啤酒差,派谁出啤酒差,谁就得挨家搜集空酒瓶,再成箱地运到商店,然后为各家买回一箱箱啤酒。还有“beerrental”,指的是买酒喝酒退瓶,三件事合而为一。因为啤酒进肚子没多久又出来,巡回很快,所以人们认为不是买它,而是租了它。

  也就在这类饮酒会上,我认识了阿布贾的“hash俱乐部”部长。黎巴嫩人若严格按“hash俱乐部”部规,官阶是阿布贾kennel的grandmoron,直译就是“阿布贾狗窝的大白痴”。他在这场酒会上就拉了几十个壮士,我和我先生也在其中。

  在靠近赤道的地方进行野地长跑,是需要意志和冒险精神的。假如这帮外交官不无聊到一定程度,大概不会以那么极端的形式来抵消无聊。阿布贾一带没有山,但所有的路不是上坡就是下坡,稍微偏离市区,就是野溪荒谷,丛林繁密得如同无人区。

  hash长跑每次推选一个小组,负责选择路线,大队人马上路时,再由他们领路,标路线、布置**阵。他们用撕碎的白纸屑标出路线,隔一两米撒一片纸屑。他们还要负责误导人们,把纸屑撒到一条歧途上,让累得垂死、热得冒烟的人们误跑一大段冤枉路。这条歧途有时兜个圈子再转回正道,有时干脆断在蒿草或灌木中,也许在一个小屋大的蚂蚁城堡下,它戛然而止。

  我对于歧途的判断有以下几条经验:

  第一,白纸屑摆得过于昭彰显著;

  第二,路况优良;

  第三,似乎通向一个村落。

  尽管和领路人不断斗智斗勇,我还是走过不少冤枉路。这样被迫的额外锻炼,给自己的唯一安慰是我比自己想象得更结实、更耐活。

  我先生的一次误入歧途后果比较严重,他发现自己不知怎么到了一个小村子里,被一大群大致**的黑色身影团团围住。美国人这几年在很多民族心目中做反派,所以我先生急中生智,拿出一口夹生但发音纯正的浩萨语来。他马上被另眼看待,全须全尾地被护送归队。在时而可见“美国佬必须滚”的尼日利亚,这次历险多少让我后怕。

  平常我先生学语言,我会不以为然,打击他说:除非他再次发配尼日利亚,浩萨语毫无用处。这回救命的正是被我斥为无用的语言。美国兵在战场上一旦被俘,立刻大义凛然地一撕前襟,呈出三十多种语言写的投降书,看来是远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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