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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烦恼

时间:2023-11-28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马小淘  阅读:

  快要步入牛年的时候我想在鼠年最后奢侈一把,在哪和哪都离着十万八千里又每天堵车24小时左右的北京打了一回车。轱辘不怎么动,计价器噼里啪啦跳,拥堵的时间,广播里传来一位师哥的声音;该师哥是我们播音系的著名人士,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师哥以轻快的语气主持着一档似乎是专门给开车人听的节目,前言不必搭后语,别让人更烦就行。说着说着,师哥说到《成长的烦恼》主人公如今的近况,我一听,想起那齐头并进不着调的一家子,为计价器皱上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遭遇《成长的烦恼》时,我也正成长着。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比《八仙过海》还胡扯的片子,这地球上怎么可能存在着那样一家子,天天不琢磨为社会添砖加瓦,总是吃喝玩乐没事找事。看着看着就逐渐嫉妒起来,同样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人家那三个孩子怎么过得那么乐呵呢!他们的烦恼太可爱太着三不着两了,比起我们的烦恼,那哪里算得上是烦恼啊,简直是甜蜜!真是文不对题。

  一

  “融四岁,能让梨。”是说古代著名人士孔融,在获得挑梨优先权的情势下,选了一个最小的,声言把大梨留给哥哥和弟弟。四岁的孩子面对鲜美的水果,却轻松咽下口水,轻描淡写地发扬了风格。

  十岁之前,我对这个先人后己的著名故事倒背如流,甚至可以生动地臆造孔融高风亮节的谦让语气,因为无论是听还是讲,次数都太多了,所谓熟能生巧就这么来了。我想,这也几乎是每个同龄人成长中耳熟能详的片段吧。孔融让梨、曹冲称象、司马光砸缸……那些早已陨落的生命在家长嘴里还原成涉世未深的孩童。穿过悠悠历史,他们以年龄相仿的身份活灵活现智勇双全,小小年纪不同凡响,让年少的我在对比中无地自容。

  小学时酷爱积攒文具,无论铅笔、格尺、橡皮个个华而不实,都要形式大于内容,先中看才考虑是否中用。铅笔盒成了我的私人微型博物馆,陈列着各式花架子文具,每晚做好作业我都如葛朗台抚摸金币一般将宝贝们把玩一番方可安心入睡。爸爸出差都会带回各地的文具,以丰富我的馆藏。一次,爸爸从北京归来,进门便慷慨地掏出五六支自动铅笔。我饿虎扑食般攥住笔,激动得几乎无语,好像连“爸爸”也没有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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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笔还没有握热,就又出了差池。彼时,表弟也在我家。如果把当时的情景拍成短剧,那么分镜头剧本上可能会出现表弟可怜巴巴的眼神,也就是说,他出神地盯着我手里的笔,露出艳羡的痴相。作为短剧的女一号,我当然可以忽略他的感受,事实上我也沉浸在“发财了”的喜悦里,根本已经忘了他。可是,女一号的母亲也就是我妈妈上场了。她只说了一句话,就凝固了我的心情:淘淘,现在你该怎么做?她说。

  乍听是问句,其实是命令,表面是循循善诱,内里是掷地有声。我太熟悉这个声音这个语调了,每到此时必须启动温良恭俭让的程序,给出合理反应。这声音已经成了一道咒语,在每一个得意忘形的瞬间,将我打回原形,拉回规章制度早已制定完毕的现实。

  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表弟,从牙根里艰难磨出一句:你挑一支吧。

  说时迟那时快,表弟短胖的手指捏起了我最中意的那一个。那是我一生最恶从胆边生的时刻,可我只敢悄悄撇了撇嘴。我至今记得那只笔华丽的模样:淡黄的笔头和笔帽,中间部分是透明的,五颗颜色各异的塑料珠穿在笔杆中,起着并无实际意义的装饰作用。真是奢侈品派头啊,工夫在诗外,一个写字的工具,没必要做得那么花里胡哨。

  我僵笑地收好其他笔,生怕妈妈再丢出一句什么饱含威胁教育意义的话,心情从发了不义财的喜悦变成吃了哑巴亏的委屈。那一刻,我是真对四岁的孔融肃然起敬了,我都十岁了,还是达不到他老人家当年的境界。并且,人家是在并无怂恿暗示的情况下自发让的梨,我是迫不得已在讲政治讲纪律的家庭氛围中割的爱。崇拜过后,转而难免小人地想,孔融大抵不喜欢吃梨吧?如果是我,我也可以让梨,可以将风格发扬得更没余地,我干脆不吃,梨子你全拿去,我连小的也不吃,特别的梨给特别的你。不过,梨可忍,笔不可忍。大人们不懂不是什么事都能举一反三的。

  大概一两个月后,在表弟的铅笔盒里看到那支曾经灿烂妖娆的笔洗净铅华的样子:淡黄被侵蚀成深浅不一脏脏的颜色www.xinwenju.com不知以什么颜色定义更合适。塑料珠子不知去向,空荡荡的笔杆再无光彩……仿佛把亲生孩子过继给别人,又亲眼目睹孩子过得不好,我的心一阵悔不当初的疼。

  现在想来,当然知道妈妈也是一片苦心希望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可以大方地待人接物,自幼懂得分享。可还是觉得教育没必要深入到生活的每个细节,非润物细无声啊。以任何名义,也不该迫使别人出让最喜欢的东西。我不是愤愤不平,顶多就是有点不平,没愤愤那么严重。而且,我也不敢保证,如果当初我父母不是这么教育我的,哪怕仅仅少让我给表弟那根笔,我会不会变成一个比现在更贪婪自私的人。生活不可假设,这很难说。

  三

  “向雷锋同志学习。”不用多说,这也是毛主席题词的。我似乎在课本上看到过题词的影印缩小版本,也对雷锋叔叔带着军帽手握长枪的标志性照片印象深刻。雷锋叔叔,我曾经多次在演讲中这样称呼他,已经习惯了。现在想来,人家22岁就牺牲了,比我现在的岁数还小,叫叔叔不合适。另一方面,要是按出生年月算,他老人家是40年代出生的,比我爸还大十几岁,叫大爷更合适。不过他的生命凝固在22岁不会再有变动,他死的时候确实是风华正茂,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所以,就没大没小直接称呼他为雷锋吧。

  我22岁时念大四,刚刚结束一段恋情,因为畏惧投身社会决定考研。而雷锋在22岁之前已然成为了一个高尚的道德典范。别说22,雷锋11岁就打土豪分田地,当过儿童团团长了。我确实连他一半也赶不上,甚至人家在年龄是我一半的时候觉悟就比我高得多。

  从很小的时候就会唱:“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雷锋这个平凡又伟大的人,和那头顶军帽手握长枪的形象是我对“奉献”两个字最初的认识。当然,小孩子在作文以外不喜欢用这个文绉绉的词,我们一般说的是:做好事。雷锋叔叔就是以做好事闻名的。“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那可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把自己的藏书拿出来供大家学习,为丢了火车票的大嫂买车票,把全部的积蓄捐给灾区……闲言碎语不多讲,雷锋事迹也不是一页纸能列举完的。他仿佛有一双神的眼睛,总可以悲悯地发现困窘的人,需要帮助的地方。

  那时候,我们管做了好事的人称为活雷锋,一这么说,我就猛地意识到正版的雷锋已经死了,心里一阵难过。雷锋叔叔是小学时我们全班同学的偶像。我们被雷锋叔叔感动了,觉得他做事绝对强悍。一产生些自私自利的坏念头,就觉得雷锋叔叔责备的目光在看着我们,这是老师说的,更灵异的是:当时我们全信了。为了不辜负老师,我们都发自肺腑地默默发愿,一个雷锋倒下去,千万个马小淘站起来(以我为例)。就如同周星驰电影里说的:“除暴安良是我们做市民的责任,而行善积德也是我本身的兴趣,所以扶老太太过马路我每星期都做一次,星期天和公众假期也有做三四次的。”尤其是到了3月,临近学习雷锋纪念日,我们就闻风而动。扫街道,清垃圾,看望孤寡老人,并自带工具到各单位去搞卫生。甚至2月都成了预备役3月,每到2月中旬我们就策划着一个个推陈出新的学雷锋活动。一般说,到商店或类似的公共场合搞卫生我们比较热衷。当然,我们绝不会去没熟人的地方,都是10岁上下相当未成年的孩子,再成群结队家长也是惦记的。所以所谓的学雷锋场所,一定要有接洽的关系,也就是说要有学生家长负责照应。一般情况下,劳动前会有专车接,劳动后也有专车送,我们把少先队旗伸出车窗招摇过市。商场总是有专人负责卫生的,脏还真脏不到哪去,但是我们也真是眼里有活,甭管脏不脏,能擦的地方我们都擦,能扫的地方我们都扫,跟无实物表演似的,相当入戏。我们干活的同时,会有家长负责在一旁拍照。扫地、倒水、擦汗的多角度拍摄照片一应俱全,比狗仔队拍明星拍得还清楚。拍照完毕,家长会感动地劝我们这些小雷锋别忙活了,到休息室喝点饮料,好好歇息,而后一人发一个笔记本做纪念。我们真觉得自己义务劳动了,也就笑纳了饮料和本子,钻进了送回家的专车。一周以后,附带照片和公章的感谢信会如期寄到学校,升旗仪式上大队辅导员会念得慷慨激昂。我还记得微风商店的感谢信有这样的句子:3月5日下午,贵校二年六班的少先队员马小淘、菲小风等同学来到我们商店……脏活累活抢着干,把我们商店收拾得焕然一新,我在这些孩子身上看到了五讲四美三热爱,看到了雷锋精神在神州下一代身上闪光……感谢信后附带照片,照片中还有我弯腰扫地的低调背影。写信的是微风商场的菲经理。去了十几口子,只提了我和菲小风,其他同学都被一个等字给囊括了,因为我是领头的中队长,菲小风是他亲闺女。广播过后,我们班主任将一堂自习课改成了课外活动,以奖励我们的雷锋事迹。就是苦了菲小风她爸,年年3月4日晚上失眠,如临大敌地琢磨着怎么调配车辆,怎么安排摄影,还得思忖感谢信怎么锐意创新。后来我们老去一个商店也没什么新鲜感,就改去付小鱼家的小卖铺了。那不过是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卖铺,可搞卫生的地方无非一个窗台,十几个少先队员一人擦一遍,都快把窗台擦掉漆了。付小鱼妈妈蔫头耷脑站在柜台里,琢磨着这帮祖宗什么时候学完雷锋,她好继续做生意。后来感谢信来了,也附带着铁证如山的照片,可是小卖铺窗户太小,光线不好,照得不够清楚。并且,让我们很不满的是:付小鱼家是小买卖,没有公章,太不严肃了。

  每年3月过后,学校都会发一个学雷锋做好事统计汇报表。要登记上各班在3月做了多少好事,收到多少封表扬信,还要有一些活动日志。我作为中队长就负责填这个表。有一年,我连把到我家一楼邻居爷爷家下棋都算成看望孤寡老人了,虽然人家老伴确实去世了,但人家有儿有女。我咬咬牙觉得虽然夸张了些,但好歹不算无中生有。没办法,为了给班级多凑一件好事,脑汁不绞尽怎么行!反正类似的事情都凑数算上了,我们全班一共做了十几件,为了凑整,我写了十五。填好表要交给大队辅导员,往她办公室去的路上,碰到了一班和七班的中队长,一看人家班级那表,我惊得顿时失态。他们的数字相当排场,都是五六十件好事,并且有零有整。我一看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掉头就回班级了。把一班和七班的剽悍行为跟班主任一汇报,我们当机立断,把十五前边加了个四,变成了四十五。虽说没赶上那两个班,但好歹也没太悬殊。当时我就琢磨,那两个班也没停课啊,哪有工夫平均每天两件好人好事?就算有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真的能挤出那么多时间吗?

  上中学之后,学业负担变重了,初中升高中要考,高中升大学也要考,学雷锋一类的活动就不那么轰轰烈烈了。再到3月,纪念雷锋的活动从和家长配合做好事变成了写作文歌颂雷锋,由体力向精神过度。

  “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世界上最光荣的事——劳动。世界上最体面的人——劳动者。”以上两句很有文采的话不是我说的,是《雷锋日记》里我最经常引用的。当时觉得很鼓舞人心,后来觉得雷锋说话也挺武断,有点说一不二的架势。不过人家思想境界那么高,有这个资格,一般不会说错。那时喜欢的人物挺多的,但是可以称为偶像的大抵没有几个,雷锋位列首席。小学毕业那年看了《简·爱》,喜欢得坐立难安,磕磕绊绊看完,激动得想在屋里走两圈。可是你若问我长大想做雷锋还是夏洛蒂·勃朗特,我定会毫无犹豫要求当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哪有闲工夫写《简·爱》啊!而且雷锋做好事不留名那叫真英雄,著书立说太高调了,不光荣!我不是说现在就应该反过来教育,说夏洛蒂·勃朗特比雷锋好,我的意思是这俩没那么冲突,难保夏洛蒂·勃朗特就没热心送过生病的大嫂回家,雷锋就没盘算过讲述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树立完美典型的时候,文学艺术也可以捎带着介绍介绍,不然还真有点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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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雷锋的热度不是我自己减下去的,好像就是自然而然的,像时装潮流更迭一般,也说不清什么时候开始,没人号召我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学了。纵使是3月,纵使是5号,也不觉得非得找个迷路的大妈把她送回家。倒是十天以后的“3·15”成了人心大快的日子,不知是不是假货太多了,一年就这么一天能出口恶气。

  我有时候还是会想起雷锋,想朝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方向努力,可是内心有些挣扎,不说专门利人,单是毫不利己就让我望而却步了。某次又扫兴地发现自己无法高标准严要求地对自己,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想了解一下雷锋的星座,看是不是我妈生我生的不是时候,才造成了我的后进。于是,我严肃地百度了一下。几秒钟,我和电脑里戴着帽子端着长枪的雷锋面面相觑了。1940年12月18日,雷锋的生日;原来,他是个射手座的男子。我认得几个射手座的男孩,一旦决定与谁分手都异常绝情,超快的刀,多乱的麻都能斩。雷锋叔叔去世得太早了,情感上的干脆利落应该尚未显露出来。射手座,热情豁达,热爱新鲜事物,视野开阔,不计较个人的得失,雷厉风行的火象星座。

  搜完星座,我又顺便点了几个关于雷锋的网页。不看不知道,一看雷锋真奇妙。我发现,多年以后人们对雷锋的挖掘和认识已经超越了完人、典范的绝对化阶段。时间迁逝,雷锋仿佛从X光片被还原成照片,高洁的骨架上终于被允许出现丰满的血肉。原来,雷锋也穿皮夹克,原来,雷锋还戴过梅花表。每月不足10元津贴,价值200余元的手表。被时尚感染的雷锋,定然是节衣缩食旷日持久地攒下了那块表。血气方刚的雷锋,怀着射手座火热的心,可以把全部的200元积蓄捐给灾区,也可以满怀希望攒出一块200元的手表。如若用当下最通俗的方式衡量,雷锋的梅花表,俨然已经超过了一只经典款的PRADA包包。也就是说,当年那个古道热肠做好事的雷锋,如果生在我们的时代,或许是个时髦的潮人。多么动人,他从圣坛上走下来,成了穿PRADA的雷锋,怀揣最火热的心,同时那颗心也是最年轻最可爱的。

  很容易便可以理解当年整理雷锋材料的人为何省去了皮夹克、省去了梅花表,只拎出了那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袜子。彼时需要的正是一个高大全的楷模,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种时代精神。所以,一部分事迹被炒得沸沸扬扬,另一部分又藏着掖着,生把雷锋宣传得像单细胞生物般只走一条窄道:他精力旺盛蓄势待发,时刻准备着帮别人渡过难关。他不知疲倦也没有忧伤,一心爱着全国人民,年复一年意犹未尽。他没有瑕疵也从不狼狈,在先进事迹以外一片模糊,仿佛不是血肉之躯。他已经死了,任由谁把他涂抹成臆想中最瑰丽的颜色,在死后被神化得完美无缺。

  然而,在得知他的皮夹克和梅花表之前,我并不敢把自己与雷锋当成平等的人。他高高在上,只许说崇拜,不能谈喜欢。就如同纵使最有信仰的人也不可以轻松地说:我喜欢上帝。因为上帝有人类遥不可及的境界和能力。现在,在没有人反复强调雷锋的伟大之后,在他的时尚和品味浮出水面之后,用成年的眼光,我至少敢于偷偷地说:我喜欢被还以本来面目的雷锋。尊敬,并且喜欢。他是个内心强大的圣徒,以超强的定力把对人生的追求贯彻到底。他亦是个热爱生活的青年,在物质贫瘠的年代敢于自由享受属于自己的生活。我可以确定,他非常幸福。如此单纯又高洁的男子,的确可算是极品了。

  我想起幼时最喜欢的动画片《雪孩子》,十几年过去,雪孩子纯美的形象仍藏在我记忆里。小兔妈妈到外边找萝卜,怕小兔寂寞就给它堆了一个雪孩子。眼睛是两粒龙眼核,鼻子是半截胡萝卜。雪孩子活灵活现,有些虚荣地看不上那半截子不新鲜的胡萝卜,一次次把它丢在地上。于是小兔嘱咐妈妈带个漂亮的萝卜回来,给雪孩子换鼻子。小兔和雪孩子其乐融融一起玩耍……小兔累了在屋里睡觉,房子却失火了。雪孩子别无他法,只得冲进炽烈的火场救出昏迷的小兔,自己却一点点融化。小兔醒来,地上是两粒龙眼核和一汪透明的水。妈妈回来,带着俏皮的新鼻子,然而雪孩子已经不见了……每到结尾,会有抒情的音乐响起,我也必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调皮地排斥难看的鼻子,无私地救出危险的小兔,短短的动画片里,雪孩子性格鲜明。干净、漂亮、善良,雪孩子简单的性格与雷锋有几分相似。其实也可以说,雷锋也是个雪孩子,有一颗最纯粹无邪的心。

成长 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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