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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难民向东北的迁移与社会生活综述

时间:2022-01-01    来源:馨文居    作者:尤 嘉  阅读:

  【摘要】 东北是清朝的龙兴之地,为了维护统治,清初政府对东北地区实施了封禁政策,伴随着日俄对边境地区的入侵,清政府意识到加强东北边防的重要性,放宽了对东北的封闭政策,民国初期政府也进一步加强了对东北地区的开发​‍‌‍​‍‌‍‌‍​‍​‍‌‍​‍‌‍​‍​‍‌‍​‍‌​‍​‍​‍‌‍​‍​‍​‍‌‍‌‍‌‍‌‍​‍‌‍​‍​​‍​‍​‍​‍​‍​‍​‍‌‍​‍‌‍​‍‌‍‌‍‌‍​。1919—1929年直鲁大旱,大批难民涌入东北地区​‍‌‍​‍‌‍‌‍​‍​‍‌‍​‍‌‍​‍​‍‌‍​‍‌​‍​‍​‍‌‍​‍​‍​‍‌‍‌‍‌‍‌‍​‍‌‍​‍​​‍​‍​‍​‍​‍​‍​‍‌‍​‍‌‍​‍‌‍‌‍‌‍​。针对数量庞大的难民群体,东北各地方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安置难民​‍‌‍​‍‌‍‌‍​‍​‍‌‍​‍‌‍​‍​‍‌‍​‍‌​‍​‍​‍‌‍​‍​‍​‍‌‍‌‍‌‍‌‍​‍‌‍​‍​​‍​‍​‍​‍​‍​‍​‍‌‍​‍‌‍​‍‌‍‌‍‌‍​。来到关外的难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或是沿街乞讨,或是占山为匪,或是出卖苦力最终得以在东北存续。

  自清入关以来,东北地区一直是清政府非常看中的地区,由于对于汉蒙联合抗清的担忧,清初期,为了将“龙兴之地”保护起来,清政府采取了封禁东北的政策,因此东北人口处于一定的停滞时期,经济发展也很缓慢。然而随着清末时期外来国家的侵犯,清政府开始意识到对于东北地区固防的重要性,放宽了对东北的封禁。辛亥革命后,清政府统治结束,民国初期的政府进一步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招垦,移民优待等手段来吸引各地区向东北移民,开垦放荒,以此来发展东北地区的经济,维护国家的权益。1919—1929年在关内地区发生了空前的天灾,致使关内地区尤其是直鲁地区的人民生活困难,无法维持生计,大批难民为了维持生活被迫移民其他地区,在南方地区耕地垦荒趋于饱和的状态下,东北尚未完全开禁,政府鼓励向东北地区移民,而且东北与关内地区的交通相对便利,在此推动下,关内难民大部分向东北地区流入,关内难民的社会生活也发生了变化。

  一、关内难民的迁移和安置问题

  在难民未流入东北以前,政府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对东北地区招垦,陆续发表了一些条例。在关内地区发生灾荒后,难民的社会生活也成了一个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据哈路警总段调查,平均每日达四千名以上,所有难民个个鸠形荣色,褴褛不堪,往往因不获登车,旅贫用罄,不得已当街典卖妻女者……”[1]以此可见,难民生计非常困难,无法得到保障。而且难民群体大多为农民,农民以耕地为生,失去土地的农民就失去了生活保障。为了救济难民的生活,政府对此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首先是难民的交通问题,为了方便难民迁移到东北,政府发布了一些优待难民乘车的政策。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当局安插北来难民办法》来专门对难民来东北生活做出了优待规定:“旅东直鲁人士所组织之专体,动于乡议,先后奋起 向南北满铁路当局呼吁,总多分为四等票车,减免票价……”[2]在此规定下,难民流入东北的交通方式得到了保障,方便于难民流入东北地区。

  其次是难民的安置问题,关于难民的安置,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的援助,政府开设收容所来容纳流入东北的难民,并将难民安插到各地垦荒放荒,通过一些优待条例的颁布减轻难民的生活负担,并且随着移民人数的不断增加,收容所的规模和放荒力度也不断扩大。另一种是来自于社会组织的救助,近代报刊起到了表达人民意愿,传递政府政令的一个最为主要和重要的作用,《大公报》《申报》等一些较为典型且内容涵盖全面的报刊成了传播消息的主要途径,对于难民的生活也有一些报道,这些报道中对难民社会生活的报道多以难民的救济和难民生活的状况为主,借此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对难民进行援助。社会各界慈善组织也纷纷加入对关内难民的援助中,如各地的同乡会,赈灾会等等,关内难民的生活也逐渐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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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内难民流入东北后的社会生活变化

  民国初期,关内难民在人数上整体呈现上涨的趋势,原因有二,一是天灾,由于天灾的不断加重难民被迫流入其他地区来维持生计;二是人祸,首先是民国初期社会动乱,军阀霍乱,匪患也不断增加,尤以山东为严重,“为匪者,不计其数”。其次是由于在关内地区的生活极其穷困潦倒,因此被迫移至他处讨生活。在天灾人祸的催化下,难民人数不断增加,难民流亡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在1928年达到了1089000人的顶峰。

  关内难民流入东北,在东北的社会生活也各有不同。其中一些难民的基本生活都无法满足,无地可耕,无处可去,流落街头的难民占据了一部分数量,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这些只能采取三种方式生活。一种是沿街乞讨:“……查该难民皆系直鲁两省人民因客岁天灾人祸当地无法生活各逃生命沿途行乞云”。另一种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难民生活无处可去,只能靠偷窃盗取或持刀抢劫为生。第三种难民靠做苦力维持生活,一方面政府修筑铁路等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会实行以工代赈,难民通过帮助政府修筑铁路等维持生活。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在关内做苦力的难民大量流入东北地区,这些人人数众多,“山东苦力来满今年较早半月接收北满苦力或突破百万”[3]但这些人的生活并不好,收入微薄,无法养活自己和妻女,这些难民据统计只占了百分之二十。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难民被骗。进入东北后,因各省政策不同,难民们不了解当地诸事,物价等事宜,一些奸佞小人利用其信息的不对等和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心理,对其进行欺骗欺诈。还有一些负责铁路、水路运输难民的官员船员和相关负责人对待难民态度恶劣,更有甚者对难民进行打骂凌辱,“该航轮船员非常虐待巧取余利粗粮稀饭每碗卖与难民要洋两毛稍不遂意且行打骂”[4]。以上这些,都造成了一部分难民生活的艰难,无法维持生活。

  虽然一些难民生计无法满足,但是有一部分难民的生活却得以维持,而这部分难民主要靠耕地为生。这些难民或受政府安排垦荒,或自行去政府领荒。为了帮助难民解决生计问题,政府实行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难民垦荒,在1930年吉林省颁布年颁布《安插难民办法》中“对于没有资本的人,则由地方公款拨借资本,并贷与籽种农具,约定年后归还”。政府通过这些手段等帮助难民,同时也借此加强对东北地区的开发。

  在难民的生活习惯方面,在异地迁徙的情况下,水土不服,吃穿用度情况也同原本的生活习惯不大相同。在饮食方面,关外人民常食用的食物如玉米、红薯等,大部分都是直接蒸煮完整食用,而关内尤其是南方地区的人民的习惯是将作物研磨后再进行食用。东北地区在蔬菜的储存方面喜欢通过腌制酸菜来囤积食物,而关外则大多不是这样,因此关内难民出关后不得不适应关外的饮食习惯。也有一些关内难民将自己原本的饮食习惯带到关外,例如山东地区的煎饼、鲁菜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关外人民的饮食习惯;在居住方面,难民所住之处大多为狭窄简陋的房屋,居住场所多为土坑土炕,来到东北地区的关内难民并不能一时之间完全适应;在耕作方面,难民在关内的耕作方式与关外不同,耕作产量也并不及本地人多,但仍然能维持一定的数量。

  三、关内难民流入东北地区的社会生活的总结

  民初时期,军阀战乱,匪患不断,加之发生了严重的天灾,使得关内难民出关人数不断增加。首先,关内难民移民东北后生活大多为贫穷,靠耕地为生,维持生计仅仅只是勉强温饱,妇女儿童生活大多都要靠乞讨和家中男人支持,生活贫困潦倒,有一部分难民由于自身环境等种种原因,生计无法得到满足,只得流落在外,生活得不到保障,更甚者不得已而流亡以至犯罪。难民的产生本身是因为天灾人祸而不得不背井离乡,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和自身的坚强与乐观。虽然难民生活状况并不乐观,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北地区的土地开发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固边守边的需要。其次,难民流入东北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以及信仰宗教等也相应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这些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满汉文化的融合与发展,难民自身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也得到了改变,这对民族的统一与融合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路遇.清代和民国山东移民东北史略[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2]范立君,谭玉秀.民国时期东北流民问题的整治——以20世纪20年代为中心[J].中国农史,2008,(02).

  [3]池子华.中国流民史[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125,126,134.

  [4]朱新繁.中国农村经济关系及其特质[M].上海:上海新生命书局,1930:305.

  作者简介:

  尤嘉,女,汉族,辽宁本溪人,吉林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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