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律师王录春到江苏昆山市工商局档案室查询企业登记信息,被要求交纳了200元“查询费”,随后对方为其开具了两张盖有“昆山市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专用章”的发票。为何在网上免费公开查询的企业登记信息,在此却要收取高额的“查询费”?以第三方服务机构“咨询中心”的名义收费又是否合法?
已有前车之鉴,却依旧我行我素!如果事实真如财新网报道中所披露的那样,“当地工商部门不肯放弃巨大的经济利益是其中重要原因”;“尽管很多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网站查到,但律师查询这些档案多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要加盖工商行政机关的印章,工商局抓住这一点,哪怕一张纸,最少也要收50元”;“工商机关不肯因为一个行政败诉就轻易放弃自己每年上百万的收费利益”。
早在2013年11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李克强总理就强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应一律取消,决不能打“小算盘”、搞“小九九”,防止“上动下不动、头转身不转”。
很多时候,坊间对于“政府公信力”的话题已经当作如鲠在喉的冷笑话,“懒政”、“劣政”、“恶政”又在加剧政府公信力的不断下滑。
当然,从一个有着无尽欲求的凡人角度,去反观昆山工商局的这一举措,或者可看作是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的一项“创新经验”,直面反腐风暴挖空心思“开源”,“勇气”和“智慧”实在令人感佩!
剖析这起被媒体垢言的“昆山工商局收费事件”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在更多时候,人们对于乱收费现象已经习以为常到麻木,而有些部门也在人们的“包容”与“无奈”中,连自己都已经相信,这样的乱收费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也正因为如此,这一事件的显露,不管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隐情”或者“苦衷”,都值得昆山这座获得过“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首批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江苏省平安县(市、区)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等诸多荣誉的城市去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