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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年末“突击花钱”怪象

时间:2023-10-14    来源:馨文居    作者:韦墨Ink  阅读:

  年末近在咫尺,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年超过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多位专家表示,年末突击花钱现象再次出现。(《第一财经日报》11月18日)

  年末“突击花钱”并不鲜见,不同过往的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人心,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大背景下,2014年则增添了些许“年味”。

  说到此,有必要弄清楚为何会产生“突击花钱”现象。据财政部财科所副研究员李全接受采访时表示:“年底花钱既是自然规律也有人为因素。首先,年底不是财政部门在集中‘花钱’,而是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年底结算量比较大,很正常地就形成了大量资金集中结算的情况;其次,由于部分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没有完成,或完成了但没有及时结算,就会对下一年度的预算造成缩减的可能,这导致各预算单位都会在这一期间集中结算。”按照当前的部门预算制度,若地方每年存有结余,须直接上交;此外,我国预算编制普遍采用“基数法”,如果去年预算有结余,第二年预算基数会被缩减,类似一些地方拼了老命也要保住“贫困县”帽子那般,对他们来说,这反而是“入不敷出”的。“多出来的钱,地方政府得花完,因为不花完也不是自己的。”多位地方官员称。

  多年来,年末“突击花钱”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跟财政资金使用率低下有关。“突击花钱”容易造成集中开会、密集批复项目;容易导致产能过剩、资金浪费等,甚至滋生腐败行为。“突击花钱”现象也从侧面反映了目前预算体制的一些弊端,尤其是预算执行的基数法,根据年初计划,实行粗放型预算,既不能体现财政具体供需,更为年末“突击花钱”埋下了伏笔。

  除不合理的预算外,一些地方预算部门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地编制预算,往往虚抬预算;而政府支出需层层审批,影响了支出进程。此外,政府获得财政资金的时间较晚,也是造成突击花钱的重要原因。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每年年终时相关部门开始编制明年的财政预算,此后把预算形成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再形成提案,报人大批准,最后成为法案,政府再按照法案来实施。每年人大审议通过后可能已经到了3月,已对财政支出造成了不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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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羊补牢时不晚”,为进一步规避“突击花钱”现象,财政部早在5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加强财政支出力度,随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出进度明显提高。除预算设计之弊外,外界讨论的重点,并非在于年末“突击花钱”本身,而在于“为花光预算”滋生的浪费和腐败现象。比如为尽快花光钱,屡见地方的天价采购,必须在最后的时间内消化掉。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下,公共财政的浪费很难避免,“乱花钱”依然会成为“腐草丛生”的潜规则。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针对年末“突击花钱”现象,从中央到地方都明令禁止,如何有效戒除“突击花钱”问题,从根本上还是要完善预算制度。政府花钱看似财政问题,但本质上却是法制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法制问题。只有完善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发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才能从源头上限制年底突击乱花钱的问题。

  可喜的是,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已通过,它的修订完成是一项重大改革节点。标志着我国预算体系的不断完善、预算制度的日趋健全;意味着很多不明确的权力与责任,都有了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借《预算法》大修之机,真正把年末“突击花钱”的歪风打压下去,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这是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更是“依法治国”的法治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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