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馨文居,您还没有 [ 登录 ] [ 注册 ]

冥休

时间:2023-10-14    来源:馨文居    作者:韦墨Ink  阅读:

  “冥婚”并非中国特有,但“冥婚”被赋予了更多的“中国特色”。于坊间,成为布依百姓好奇心爆棚的谈资;于雅堂,是为专家学者考究心爆满的魔力。通俗地说,“冥婚”就是为亡人觅配偶,即我们所说的“阴间结婚”。古时,若年少男女订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死亡,家人们普遍认为,如不完婚,亡人会不静,阴魂便不散,家宅乃不宁。所以为亡人举行结婚仪式,成为夫妻,方才入土乃安。

  论知名度,当数传统典故“曹冲称象”的主人翁了。这个倍受父亲曹操赏识与宠爱的“神童”,天妒英才,风去楼空,十三岁时便因病夭折。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记载,“曹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曹冲猝然撒手人寰,白发人送黑发人,令曹操痛不欲生,尤其是儿子生前尚未议亲订婚。恰巧,司空掾邴原的小女儿,也夭折不久。为完夙愿,曹操建议两家联姻,让这对小儿女“配阴亲”,合葬一穴,在阴曹地府结为夫妻。为此,成就史上最有名的“冥婚”轶事。

  翻阅史料,“冥婚”各朝代均有记载,尤以宋时期叙述笔墨最多,几乎未婚亡者的家人都要为其举行冥婚。据南宋康誉之《昨梦录》云:“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祭以合婚。”也就是说,凡未婚男或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寿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元史·列女传》亦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与康氏所述,无出其右。

  明末清初至民国时期,随着思潮的逐步开放,“冥婚”现象有所减少,但该风俗死灰依燃。有些人家户举办双亡者的结婚,谓之“搭骨尸”,两亡者亲家,谓之“骨尸亲”。其实“冥婚”之说,民众颇为熟悉,但史上还有“冥休”之论,“休”谓之“休书”,等同于当今的离婚,是男女双方解除婚约,由男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是一项违背现代伦理体制的社会制度,但受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观念所影响,在古时却是公认合法的。故此,“冥休”可理解为“阴间离婚”,而查阅“冥休”史料,唯一有记录的故事发生在唐朝。

  唐中宗李显的第二任皇后韦氏,其弟汝南王韦询病故无妻,为给自己的弟弟寻个弟媳,也为拉拢嫡系朋羽,找来中书令箫至忠的亡女来做韦询的妻子。当然,箫至忠见韦皇后亲自来“提亲”,不敢怠慢,当即许允。后来,唐玄宗李隆基与太平公主联合发动“唐隆政变”,旨在毒死李显,诛灭韦氏集团、拥护相王李旦为帝。箫至忠见势不妙,恐引火烧身,株连箫氏家族,遂命人深夜开棺抬出女儿灵柩,以此表明自己同韦氏毫无瓜葛,证明韦询已休箫女。

美文,小清新图片,馨文居

  这次“冥休”事件看似荒唐,却透露出诡异的丝丝荒诞。在权力角逐中,利用亡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有迹可循的,空口无凭的,在历史长河中都将灰飞烟灭,留下的无非是后人对它的解读,正如前所言,于坊间雅堂,成为大众仁智的评说而已。

 

现实之惑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深度阅读
爱情散文  名家散文  散文诗  诗歌流云  日志大全  人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