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地写作,一直不是我欣赏的风格。所以李白和杜甫,我更欢喜李白,东坡也算得上一个,光那道东坡肉就能感受到苏轼的风度,遑论其诗?杨遥也有这方面的基因,我以为。不过,我还不会傻到拿他和李白、苏轼比,我这里是在说他的小说,自然,不做作,没有雕琢和匠气,一如其人,狡黠也狡黠得可爱,羞涩也羞涩得韵致。所以由他去结构短篇,那真是鱼儿掉进水里,正合其意。
横断面之小人物之生活流
短篇有短篇的好处,就是不需要去铺排大场面,大时空,专从小处着眼。而杨遥的小,又有别于他人之处,那就是将自己三十多年的生活撕裂开来,每一块儿都是故事,这故事可能是完整的,也可能是不完整的,甭管这些,至少放在杨遥的笔下,它们会自动形成一篇篇精致的小说。我想,用生活的横断面来形容,应不为过。只是,大多数作家是本着某一目的,或褒扬,或批判,或思索,再去想故事怎么写;而杨遥则是唱反调,先有某一段生活的影像,把它写下来,写着写着,就生出了意味。所以他的自然不是技巧到极致的巧夺天工,而是好像压根儿就没经过打磨这套程序,任由生活在小说中流动。
这样写有问题吗?我想是有的,比如,他的许多作品好像没写完似的,读者本想继续读下去,一看,没了。《白袜子》就是如此,大明对中年女上司P爱慕已久,为此,他不仅拒绝了女友结婚的要求,还让女友一个人去打胎,而他却跟着P下乡去了,在宾馆里,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和P发生了关系。可他非但没有感到满足,反而失望至极,结尾是:
大明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想,要是明天没事,回去以后马上和女朋友结婚。不知道他们的孩子今天做了没有?他拨号,对方的手机还是关着。
大明的孩子到底做了没有?女友还会接受大明吗?大明以后和P怎么相处呢?我们这些关心,在杨遥眼里,那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类似的,还有《雁门关》,“我”陪北京几个朋友到雁门关玩儿了一通后,去车站送他们回北京,结果因为火车超员,他们没能上车,然后“我”就把他们送到了一家洗浴中心。到这儿,就没了下文。
往往是这样,当杨遥的叙述流不知不觉地勾起你心里的痒痒肉时,他却霸气十足地甩甩头,坐到地下,死活不干了。任前面是灯红酒绿、花花世界,与我何干?
还有一种情形是,你本以为小说到这儿,故事已经讲完了,该收尾了,可他却慢条斯理地继续唠,比如《北京的阳光穿透我的心》,“我”到北京寻找自己的梦想,在费了一番周折后,终于找到一个促销饮水机的工作,干得也越来越好,可是“我”感觉自己不适合做销售工作,就毅然辞了职,和同事们吃了散伙饭后,消失在北京的夜色中。故事到这儿该算完整了吧,可杨遥偏不停下来,他又叙述了“我”后来在北京找工作的两段经历,其中还穿插了“我”去北大寻找余杰的事情。再比如《我们迅速老去》中,读到王丽临走前劝“我”忘掉李铃,“我点点头,不知道自己是哭还是笑”时,满以为爱情的青苹果就此落地,小说也该画上句号了。没想到,杨遥又横生枝节,讲了老季的躲避婚姻和李铃再一次闯入“我”的生活。
很明显,杨遥不按常规出牌,你想完,我偏没完,你想看,我偏把门砰的一声闭上,就是要让你辗转反侧,不得安稳。杨遥啊,杨遥,你到底卖的哪门子关?不过你还别小瞧,他这一招起作用了,他让你在读小说的过程中,嗅觉忒钝,越钝就越好奇,好嘛,不被他牵着鼻子也不行了。而事实上,杨遥一直在守着自己的规矩,这规矩的制定者,则是如他一般的小人物。比之于大人物,小人物缺钱,缺权力,缺地位,缺资源……这种种缺失,最终归结到命运上,就是小人物更脆弱,更容易受到伤害,更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生活于他们,常常是因诸般束缚,可以随意转向的水流,他们也因此挣扎得更凄凉,更悲催,更无可奈何。这挣扎哪里是结束?哪里是开始?哪里又是完整,乃至完美呢?所以,杨遥的零零碎碎的,“很难从开头猜到结尾”(李云雷:《杨遥:文学路是最近的路》,《北京青年报》2011年8月17日)的故事就有了一种言说小人物的新的指向,这种指向就是——不确定。而当杨遥在书写这些不确定的生活时,又能把它们码出来某种意味,并萦回在小说结束的一刹那,乃至以后的邈远时空中。这样一来,其角度的小,也就不再是小,而是大了。
譬如《结伴寻找幸福》中那帮靠捡拾垃圾过活的流浪汉,他们从一开始被一个漂亮姑娘吸引,到争先恐后地从门缝里看人家挂在铁丝上的女式内衣,再到怂恿田七卖掉狼狗黑豹以换取嫖资,这些荒诞行为的背后系着的其实是一根绳,就是寻求作为男人的最卑微的最起码的性需求,但即便如此,愿望能否实现也隐含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他们“一辈子受过的侮辱太多了”,谁能保证这次就不会前功尽弃呢?而越是这样,他们就越感到这次集体嫖娼的重要性,这是一种证明,是一种找寻最后的尊严之旅。所以,也就多了一分决绝,多了一分庄重,多了一分肃穆。可是到最后,杨遥也同样没有讲完这个故事,他用一幅镜头感十足的画面将这一过程定格:
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一群穿着干干净净的人拉着一条威武的狼狗朝狗市走去,他们走得很肃穆,谁都不说话。风还在刮着,一群鸽子从他们面前飞起,像天空中撒了一把盐。
他们会寻找到“幸福”吗?作者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但至少在此刻,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也不需要一个看似完整的结局,因为他们是小人物,小人物从来就没有结局,或者说小人物用他们永无结局的人生诠释了什么是最好的结局。
伤痕之愈合之重构
了解杨遥的人都知道,他的经历苦难而坎坷。在杨遥的简历中,我们会看到这样的话:“在村、镇、县、市、省五级部门工作过。”为什么杨遥要这样写呢?这可不是为了炫耀,其实他在写下这每一个字时,都将字背后的故事不知在脑海中复现了多少遍。当然,主要的,或他经历中最丰富的,给他留下印象最深的部分,还是他作为小人物群体一份子时的那段岁月,那些他自己的,或他曾经接触的也是小人物的种种伤痕,成了给他小说创作提供丰厚给养的土地。
然而,伤痕是一回事,书写伤痕是另一回事,有的伤是显在的,来自于外部世界的欺凌与侮辱,比如《唐强的仇人》中的唐强,《在六里铺》中的徐强;有的伤则是内在的,来自于内心世界与现实的摩擦和冲撞,比如《闪亮的铁轨》中那个少年,《在A城我能做什么》中的“我”。而杨遥在书写伤痕时,更关注的恐怕不是伤痕本身,而是伤痕之于人的精神和情感的微妙波动,你不得不佩服他这一点,他做得非常到位,甚至有时,我都想用尽善尽美来形容。
不过,伤痕终究是伤痕,尽管我们每天都可能接触到新的伤痕,但原有的一些伤痕总有愈合的时候,而且,即便免不了会偶然间回味、舔舐旧日的伤痕,生活境遇的改变,以及身心的成长与对生活的重新认识和思索,都会让回顾和凝视呈现出一种新的状态。对不起,很绕,是吧?其实,我想说的是,杨遥近几年正在或已经给他的小说注入了一种新的色彩,那就是久违的温情。小人物的被侮辱、被损害,内心的孤独、焦虑和反抗,精神的驻停与流浪,这些在他小说中时常出现的元素,渐有退隐之势,而小说的明媚一面愈加凸显。比如《雁门关》,“我”对结婚以来没能带妻子去过一次雁门关,而感到深深的愧疚,但又力不从心,于是从行动到心灵上经历了一次次救赎,读来,虽有诸般无奈,但那份隐藏在“我”坚强外表下的柔情,却如春日的田野,苍翠欲滴;《柔软的佛光》中,肉和尚宽厚仁慈,对病重的“妻子”不离不弃,对“我们”这些孩子也充满善意,即便是“逮松鼠”这样小小的愿望,他都尽力去满足。他虽在俗世,却一心向佛,山上与山下都因他而充盈着佛的柔光。《野三坡》叙述的是小孟一次荒诞的经历,但他一路上遇到的那些人又大多是友善和亲切的,即便是大娘这样的“老鸨”,都脱不了人性的善良之光。
那么,杨遥是不是陷入了“温情主义”?是不是他和现实达成了妥协?
还是保持冷静,先。杨遥本人的生活这几年的确是蒸蒸日上,他调到了山西省作协,在文坛也小有名气,他的作品和他本人也受到一定的重视,原来的阴霾自然要隐遁不少,但是环境决定论未免有武断之嫌。对他的创作产生影响的,恐怕更多的是生活的苦难和好转的交相作用,因为曾经的苦难,而不能忘却;因为现在的好转,而打开了另一扇经验的门扉。当眼前的生活呈现出别一番景致时,笔下的小人物就不再是一种有限的丰富,而变得无限的生动和丰富起来。所以照我看,不拒绝书写笔下人物的美好一面,恰恰是作为一个作家自信和成熟的表现。
寓言之虚构之想象
李云雷在一篇《“小人物”的美学》的文章中说,杨遥的想象力极为丰富,他能将纪实和虚构巧妙地结合起来,这话没错。在我的理解中,想象和虚构应该同义,而在杨遥的寓言体小说中,我又不经意地发现了另一对同义词,纪实和虚构(或想象)。《闪亮的铁轨》《你到底在巴黎呆过没有》《为什么骆驼的眼神总是疲惫》,这些带有明显隐喻特征的寓言体小说,看上去是想象虚构的产物,但它内在的情感却是真实的。杨遥就说过:“我理想中的小说是读者随便翻开一页,读着一段,就想往前读,或者返回去从开头读,能做到这一点需要靠情绪与氛围,故事是达不到的。”(同上)这个我信,当我们进入他的小说后,真不知道哪里是纪实,哪里又是虚构,许是情感的力量早已将那些不真实的东西掩盖甚至埋没了。不过,有一点我更感兴趣,就是情绪氛围和好故事能不能鱼和熊掌,皆而有之,是不是注意了某一面,就必须舍弃另一方面。当我带着这个疑问准备和杨遥唇枪舌剑一番时,他给我发来了刚写的小说《白马记》,呵呵,答案有了!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看到的杨遥迄今写得最好、最成功的寓言体小说。故事曲折多变,结构圆融,节奏感强,而其营造出的情感和氛围,又是那么蕴藉含蓄。几乎在他以前小说中出现的所有元素,都被有机地包容了进来。至于说表达的寓意,就更为迷离多义了,这让我忽然想起李商隐的诗《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何止是五十弦呢……
下面啰唆一通,算是对我的话所言不虚的证明吧。从流浪汉闯入小镇到悄然离去,《白马记》故事的发展环环相扣,又层层递进。他吹笛耍蛇,还有一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白马;他救治被蛇咬伤的孩子,教训恶人王二和孙三,作者在不疾不徐的叙述中,也将他的游侠气质和神秘魔幻色彩推向了极致(在杨遥的许多小说中,都显露了他对武侠和武侠精神的向往,这也是小人物的出路之一,以幻想的理想化生存状态,获得对苦难生活的适应和心灵的慰藉。包括那些奇人异人的出格,乃至极端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作者心目中武侠精神的某种投射)。可是我们期待什么,并不一定就能如期而至。否则《白马记》就不是《白马记》了。果然,当我们猜测流浪汉会有更神奇的作为时,他却来了招“变形记”,正式干起了“美容整容”的买卖(虽在教训恶人之前,他已经挂起了牌子,但并没有真的下过)。接下来发生的事儿就戏剧化十足了,白牡丹为了和吸毒并殴打强迫她去卖淫的丈夫离婚,来找流浪汉“整容”,其实就是毁容。赵七追求白牡丹而不得,竟也通过毁容,一夜之间成为恶人,不光白牡丹的丈夫和王二败在他的手下,他还不费吹灰之力弄到了白牡丹。要知道,这些都是赵七毁容之后得到的“好处”,镇上人自然急红了眼,于是纷纷效仿,以谁毁容毁得彻底为荣,小镇终究成了恶人满街跑,善人无影踪。而小说的结尾看似水到渠成,却很是耐人寻味。当小镇上的人对丑恶习以为常之时,白牡丹以比以前更美的形象突然再次出现,让他们心安理得的丑恶,顿时照了个原形毕露,可这时他们再想通过整容整回去,那个操刀者——流浪汉已骑着白马不知何踪。
再看这篇小说的寓意。既有武侠精神滑向乌托邦的失望,又有真善美在现实中被集体无意识地漠视的悲哀,还有对小人物价值观如何扭曲的思考,但似乎这样描述又不那么准确,也不是所指意义上的全部。杨遥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还是公孙龙说得好:“白马非马。”
“非马”的境界可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的,有了这个开始,杨遥还是原来的杨遥吗?这你得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