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远在大洋彼岸的《纽约时报》,将“中国最成功作家”的桂冠戴到了郭敬明头上,结果招来一片斥责之声。不想郭敬明并不十分领情《纽约时报》给予的定论,最近干脆亲自弄了一顶更加光鲜亮丽的高帽扣到了头上——说自己是“中国最好的作家”,这一下更引起了轩然大波。
郭敬明的这一手,其实已有先例。若是顺着小郭的话往前捋一捋的话,恐怕要找到“名女人”刘晓庆的头上。刘晓庆当年就曾豪情万丈地说过:“我是中国最好的女演员!”刘大姐曾经获得过5次百花奖和1次金鸡奖,投自己一票也算不了太矫情和太没数。而郭敬明,“除了2004年,每年都写长篇,每一部小说都排在销售榜第一的位置”,也是属于作家中的实力派了。但据此就想抢“最好”的宝座,恐怕还得打个问号。因为一个作家是否“最好”,不能只凭作品的数量和销量,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标准。但不管怎么说,我挺佩服刘、郭二人的坦诚和直率。郭敬明如果将抄袭一事像“我就是中国最好的作家”那样痛快地承认一下,就更加令人高看。他的自我定位,决不至于像范跑跑夸自己是一个“坦诚而真实”的人一样。
与郭敬明相比,倒是那些不如郭敬明的文人,却想抢占文学艺术的制高点,要下一番比郭敬明更苦的用心,还不知能否如愿以偿。
近日,众多网友惊讶地发现,自从新浪系统升级后,很多博客原来的匿名留言,在升级之后显示,留言者居然就是博主本人。被卷入该事件的众多文人,在自己的博客里纷纷“人格分裂”:一会儿扮演自己的粉丝,把自己往死里夸:一会儿扮演捣乱分子,和“粉丝”大战三百回合。还大言不惭地在自己的照片下留言:“美得让人流口水……”引得众网友笑疼了肚子。这样叫卖自己的行为,不是比郭敬明厚颜多了?
有一画家,煞费苦心地创作了一幅长卷。有某企业的老板愿出近百万元的高价收藏。于是有了一个捐赠仪式。我去了。惊奇地发现,那位老板将画卷又转赠给了一所民办学校,这就等于是老板拿出了近百万元来资助这所学校。然而有消息灵通人士告知,这所学校的校长,就是那个老板!怪不得我听到有人在下面议论说:这不过是将钱从左边口袋里掏出来,又放到右口袋里去罢了。然而这样一来,画家的“身价”提上去了,企业家还赚了个以百万巨资资助民办学校的美名,双方得到了双赢。只不过此种行为,成了名符其实的王婆卖瓜。皮肤过敏的人看了,容易起鸡皮疙瘩;胃口不好的人看了,容易恶心。
自夸不是不可以。世界上真正有自知之明的人很少,而从骨子里认为不如别人的又少之又少,在这个倡导平等的社会,没有人愿做奴隶,也没有人自视为“矮人”。所以很多人其实都喜欢自吹自擂。要紧的一点是,得注意分寸与火候,不能吹得太邪乎。翻开本地报纸,见有这样的一篇消息:省城文学界热评×××的长篇新作。从配发的照片上看,参加的人数,总共不到15个人。区区15个人,怎么能代表如此大的“界面”?那位作家的新作,我有幸拜读过,实在说不上好来。也可能人家写得不错,但我的感觉就和韩寒一样:“一点都没能读下去”。但即使真好,我看也不值得到省城去抖搂一番。如果没有车马费加上饭局伺候和招惹着,我相信恐怕连15人也搬不到场的。
网坛有个芙蓉姐姐,那可真叫大名鼎鼎,独领风骚。木桶般的腰肢,偏偏要扭出个S型的pose,而且还敢大言不惭地吹嘘自己“长了一张妖媚十足的脸和一副性感万分的身材”,“走到哪里都得饱尝眼神的无情追杀”,成了“一个很焦点的女孩”。经常招来网友们的谩骂和嘲笑。只是我不知道,那芙蓉姐姐能否算个文人?——芙蓉姐姐会跳舞,据说正在写自传体小说,文也文得,舞也舞得,如果算是文人的话,她的叫卖是最成功的。其他的人,说得难听点,还得拜倒在人家的石榴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