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一部电影之前,坚持不看影评。所以,我希望在读这篇小说之前,不要先读创作谈,以保持阅读的纯粹性。这个要求,是不是有点奢侈?
从前,有人说,你的小说可以当诗来读,也可以当散文。我问,是吗?她补充说,从任意一页开始读,语言本身的魔力,就足够令人着迷。这似乎是褒奖,亦让我警醒:肉丝多而香,会令人忘了整碗汤的美味。
后来,经过更多的自我审视,我尝试转弯、变速,又尝试“在一碗肉丝汤里少放一些肉丝”,于是有了这篇《斜坡快乐》。
写小说是一件极孤独的事,埋下头去,至少三小时后方能抬起脑袋喘口气,脑力活加体力活,且得不到什么世俗的好处。就如王小波所言,选择了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反熵”之事。所幸仍有人在读,在写,想到这个,就觉得孤独并不坏,至少不孤单。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不难过,因为保持清醒地“反熵”,特别性感。
有信仰的人,多么幸福,即便是迷信。最可怜的是,陷入无意义茫茫虚空的我们。所以试图在“无意义”中打捞一点什么。文学可以成为信仰吗?当我读到一篇喜欢的小说,我会觉得,这是一只可以抚摸的猫咪。同时会想,我也可以有这般美妙的睡姿吗?也可以拥有一身金黄的柔滑吗?无意义的世界,自动化的生活,无趣的填时间运动,在此,忽然洞开一道光,哦,暂且把这当作“意义”。
关于什么是好小说,我曾以为,悲悯、有趣、探索,这三者缺一不可,如今看来,这也是一种教条主义。也许好小说千姿百态,而坏小说,千篇一律。现在为止,我最爱的小说,仍是王小波的《白银时代》。“老师说,世界是银子的。然后是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这句话没头没尾,所以是一个谜。”这是一个谜。我抛开物理学的解释,一头扎进去。老师是学生的阴影,学生与她的阴影恋爱。即使王小波迷,也鲜有人谈到这篇,我仿佛独享这篇小说的性感。它不可言传,它是谜,迷死人的谜。
写小说,无法回避暴力和凶杀。然而写暴力,最可怕的是写成一场血腥展览。我读过一篇小说,写一个人冷血杀人的经过,通篇都极其客观、流水账式地、毫无表情,不知主人公为什么杀人,看不到他的成长经历与内心世界。如果仅仅是动物式的情绪宣泄,那至少让我看到作者的悲悯吧,但没有。作者虽然躲在小说后面,却不小心透露了一丝丝猎杀的快感。我不想猜测作者是不是一个没有共情心的残忍的反社会人格者,但我想知道这样一篇小说到底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如果暴力仅仅为了暴力,阴暗仅仅为了阴暗,那就好比带我们参观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厕所,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杀戮快感是容易的,因为它把人“物化”了。不易的,是对“物化”的反思。所有故事都是旧的,所有的道路都被人走过。大同的死法,小异的活法。活法、死法都需要一个说法,说法就是小说。我认为,小说不是大说。玄幻、修仙、言情、武侠、悬疑,还有知音、故事会,统统都是大说,大说特说。大说关键在于说“事”,而小说,说的是“人”,把每个人当成每个人。
写《斜坡快乐》,开头我并不知道后面有什么,与其说是我在写他们,不如说他们自己在我的笔下吃饭、聊天、打麻将、爱、恨、疼痛……因为怕影响睡眠,我通常只在白天写作,可夜深人静时,他们又时常会跑出来,细数命运的莫测。因此,在小说完成之前,我尽情地跟笔下人物一起吃、喝、拉、撒、尖叫、悲伤……完成之后,只得将他们狠心抛弃。
我仍觉得短篇小说的美,在于“短”,即隐藏于文字底下的部分。斜坡是一个客观物,无所谓快乐或悲伤,因而《斜坡快乐》到底有多快乐,连我自己都捏一把汗。也许,恐惧是我的天赋,它使我免于迷信任何一种狭隘的审美,也免于流露沾沾自喜的丑态。感谢小说,让我这个零社交的怪物,能够搭盖属于自己的自由世界,拥有少而珍贵的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