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学的时候,我对上海的“鸳鸯蝴蝶派”文学颇感兴趣。这一派当时办了本杂志,叫做《红》。在初中一年级的上半学期,我与几个同学就编了本杂志叫《白》。杂志只出了一期,是手抄的。我在上面写了篇武侠小说叫《白玉马》。我假期回家时把《白玉马》念给母亲听,母亲一边听一边抹眼泪。这件事让我得意了很长时间。
其实,在杂志上发表武侠小说并非我一时心血来潮。我上小学时就酷爱武侠小说,并因此产生了要做一个武功盖世的现代大侠的念头。记得是在写完《白玉马》的那个冬天,我为了锻炼自己,培养特殊的体质,一个冬天里我都只穿一条单裤。我因此得了关节炎,膝盖疼得要命。我却不愿意放弃。我知道那些身怀绝技的侠客们在练得真功之前,都是经过了一番痛苦的磨砺的。但我走路的样子被家人发现了,就强迫我穿上棉裤进行治疗,还将大葱头捣烂,拌上生南星,涂在我膝盖上,总算将关节炎治好了。自然,家里人也不会再允许我穿单裤去练什么武功和“异能”了。我于是改练暗器。那时的北京,街上还可以买到袖箭和飞刀,我就买回家苦练,常常练到手腕酸痛。
暗器之外,我还苦习拳脚,先是练太极拳,后来我觉得太极拳动作太慢,在实战中难以发挥,就改习少林拳,很是下过一番工夫。不过,我的习武遭到母亲的阻拦。因为我练习飞刀,家里的门板和木柱已被扎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母亲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
我后来停止了练武,倒不是因为母亲的训斥。随着年纪的长大,眼界开阔,我慢慢意识到,一位侠客,纵然他能壁上行、草上飞,百步穿杨,技艺超群,在科学日渐发达的时代里,他的活动舞台终究会变得越来越狭窄,其对时代的影响和贡献,自然也不能与那些大科学家相提并论。这以后,我的兴趣转向科学领域。但路见不平、疾恶如仇的侠客精神,已经在我心里扎下了根。
1933年,我正在上海的大同大学读书。有一天,我从龙华骑车回学校,在大学附近的车站路不小心碰倒了一个人。我急忙下车向他道歉,那人却不想放我走,还拉来一个警察。他们俩一定是相熟的,因为警察二话不说,上来就打了我一个耳光。我则反手一巴掌印在警察的面颊上。警察一下子被打蒙了。怎么也不能相信我这么个大学生竟敢还手打他。待到醒过神来,举起警棍就要打我。我抓住警棍,只轻轻一带,就将警棍夺到手中。警察一看遇到了硬茬,吹响哨子召来两个同伙。我手执警棍,在3个警察围攻下,闪展腾挪,东挑西打,很是尽兴。
正打着,大同大学有学生见到了,马上跑回学校宣布我正在被警察殴打。立刻就有几百名学生赶来,将设在车站路的警察分局团团围住。警察局一看情势不妙,很快就答应了同学们提出的条件:向我赔礼道歉,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类事情……
第二天,上海著名的《时报》即将这件事作为头版头条新闻,用套红标题刊出,题为《学警冲突》。林语堂主编的《论语》杂志后来也就此发了一大篇议论……
温馨启迪:
作者围绕少年时的梦想“做一个武功盖世的大侠”,回忆了自己的少年生活。文章以时间为序,截取生活中最重要的几个片段,写了自己的少年梦想,表达了作者对少年生活的怀念和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