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塞翁失马”出自西汉刘安的《淮南子·人间训》,作为一部以道家思想为主,兼顾儒、法、阴阳五行等学派的综合性哲学著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史学研究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然而在筛选并过滤掉各家学派思想争鸣背后,单就从辩证法和心理学的角度来阐释“塞翁失马”的行为意识形态重构。
众所周知,“塞翁失马”的下半句是“焉知非福”。故事想说明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其正反两面性,并在一定条件下二者能转换之。譬如好与坏、真与假、善与恶等,与《老子》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涵义如出一辙。但其理论逻辑与行为模式同行为心理学具有一定的排斥性。首先,塞翁丢失马匹,说明马匹管理工作不到位,他不但没把马追回来,反而主观思想消极怠慢,放任自流,给马群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存在工作失职。其次,丢失的马匹竟带回胡人的一群骏马,实为偶然所得,实乃“不义之财”,并非主观意义上的努力所得。再者,塞翁之子不慎从马背上掉下来,摔断大腿,因此躲过服兵役“一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塞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照理说,塞翁之子因腿瘸得以保全性命应属于行为心理中的“意外之喜”,但塞翁认为此乃好事一桩。试想,倘若年轻力壮的男子都如塞翁那样,对自己不负责,对家人不负责,对国家不负责,胡人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直至亡国灭种,悔之晚矣。人之已死,形毁魂灭,谈何百家思想的“百花齐放,兼容并包。”同时,塞翁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思维特质和个性成长,甚至决定其性格,而正如精神分析学派大师荣格所言之“性格决定命运”,并将影响其一生。
由此,不禁使人联想到鲁迅笔下阿Q的“精神胜利法”。文中有云:“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中国人的精神胜利法发明固然很早,后来与异族周旋失败,这方法便被充分的利用。”可见塞翁和阿Q二人在行为心理模式上具有惊人的相似:无节制的自我膨胀,无休止的自我辩解,无限制的自我暗示。这类人往往在遇到天灾人祸,突发事件时首先想到的不是积极应对,采取危机处置预案,实施抢救并转运伤员,而是抱以“只要天塌不下来,就和我无关。”的消极心理,坐在一旁等待结果,并因此行为模式波及到他人,似瘟疫一样扩散开来,以致出现群体性心因性的“蝴蝶效应”。
回到“塞翁失马”一事,我们不禁要问塞翁有无饲养马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这其中是不是因为马匹生病了?是不是马圈草料饮水供应不足?抑或是马匹进入发情期了?倘若此假设成立,这正是夸大养殖再生产的绝佳时机。同时,塞翁是否掌握微观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操作原理?个体和聚群管理模式是否合理?马圈整体布局是否合理?通风采光环境如何?等一系列养马学识。倘若任由塞翁听之任之,极有面临破产的可能,并由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可见,塞翁既不是一个合格的牧民,也不是一个合格父亲,他不仅未能尽到身为人父的教育、引导和保护职责,而且缺乏最基本的养马牧马技能。没有尽到一个父亲教育、引导、监护孩子的责任。而最为严重的是塞翁之子因骑马而摔断大腿的事件表明,塞翁冷血麻木,愚昧无知,对儿子的生命和未来漠不关心。按照正常逻辑,儿子摔断大腿,塞翁应寻找医生,而不是在那里说“这怎么就不是一件好事呢?”的荒唐言论。要深知,儿子一旦残疾,别说保家卫国,连基本生活都难以自理。拖累个人不算,全家因此而受累,更别说今后谈婚论嫁和事业前途了。况且塞翁晚年生活谁来负责?儿子身心健康成长谁来教导?这一系列疑问都是早晚要面临的问题。
在辩证法中,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转化性和同一性是事物的两种基本属性。事物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双方各自以对方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互为媒介,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孤立地存在和发展,这同行为心理学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还原故事本身,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虽有失偏颇,但孩子毕竟是父母的影子,父母的言行很容易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严重的会导致孩子心理扭曲,影响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而此时再套用“精神胜利法”,孩子有垮掉的可能,家庭有破裂的可能,未来有暗淡的可能。
“塞翁失马”之后未必“焉知非福”。一味按照“精神胜利法”的塞翁式行为心理学模式,其结果势必会造成小事化大,大事成灾。何谓福?何曰祸?在辩证主义哲学中,这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商讨的心理问题,但这并不会影响到事物发展的变化进程。对此,我们需对“塞翁失马”进行追本溯源,探究其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不能一味按照古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逻辑看待主客观问题。正如警惕“古人云”一般,我们要时刻警惕“塞翁失马”的行为重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