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初春,张瞳拿定主意,准备向老婆提出离婚。没等张瞳开口,老婆先说话了,老婆在电话里口气很急,快来!我妈出车祸了!
张瞳赶到医院时,正好碰到蒙着白布的担架车推出急救室。后面跟着撕心裂肺的老婆。这个时候谈离婚显然不合时宜,只有先把丧事办了再说。
张瞳老婆只有一个弟弟,在外地上大学。老婆一家是随岳父调动工作从很远的外地迁来的,亲戚都在原籍,一时赶不过来。这边除了几个后攀的老乡,几乎没有什么亲人。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医院打了好几遍电话来催,说尸体不能久留,得赶紧拉走,请主事的人抓紧过去办理。岳父被这突如其来的横祸击倒了,思维已近混乱;老婆除了哭就是发呆,根本不能理事。作为长婿。张瞳只好硬着头皮出面。先打电话到火葬场联系灵车,安排追悼会,安排火化,选骨灰盒,定饭店,张罗酒席,迎送客人。第二天,张瞳又陪老婆到西郊陵园选定骨灰安放位,交押金,交管理费,提供碑文。最后,请人看了日子,下葬,封椁,算是告一段落。
过完岳母的“五七”,张瞳考虑是不是该和老婆正式谈离婚的事了。张瞳了解老婆,算是个比较讲原则的女人,会一分为二地看待“他在岳母新丧时提出离婚”这个问题的。况且,在岳母的丧事上,他也算尽了贤婿之力了。岳母泉下有知,谅也不会怪罪吧。考虑再三,张瞳还是将摊牌日期又往后推了些时日,想尽可能地缓解一点老婆的精神压力。
算算岳母过世将近半年了,老婆的情绪也基本上复原了。张瞳决定不再拖了,选定一个日子,就在这一天和老婆摊牌。这天,张瞳正要开口,老婆先说话了。老婆说,今天是农历七月十五,该去看看妈了。张瞳后悔自己没选准时间,选了个鬼节。
七月十五是个大节,到陵园祭灵的不少,香火缭绕,鞭炮齐鸣,还夹有新丧亲人者或高或低的哭声。张瞳和老婆寻着岳母的碑陵,开始祭拜。这时,一个发现让张瞳吃了一惊。张瞳发现,自己的名字赫然刻在墓碑上!字刻得很大,隶书体,还套了红,很醒目。老婆的名字在自己并排右边,老婆弟弟的名字在两人上方正中。三个名字分别以“儿”“女”“婿”的身份共同“敬立”了此碑。
张瞳出了一身冷汗,看了看相邻的两块碑,一块上面没有“女儿”,自然无“婿”;另一块上倒有,但女儿很多,有四个,因此每个“婿”名字都很小。张瞳接连看了四五块,没有一块碑上面名字比自己大的。张瞳看得后脖颈直发冷。
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名字?甚至在陵园要求提供碑文时,都没一点这方面的意识。回去的路上,张瞳脑子里一直思考着一个问题:和老婆离婚后,墓碑上自己的名字怎么办?抹掉?怎么抹?张瞳留意过,碑是用大理石做的,刻上的字根本无法抹掉。除非用凿子凿掉,但这样会在上面留下很深的凹痕,成何体统?何况,凿掉的理由也不充分——岳母去世时他张瞳的确还是“婿”嘛!不抹?任它留在那儿?那么,以后老婆带着继任丈夫、老婆的弟弟带着妻子谒陵时,会是番什么景象?冲着刻有“张瞳”名字的墓碑作揖磕头?并且,很可能还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孩子如果问,张瞳是谁呀?怎么回答?再往后,孩子又有了孩子……张瞳不敢想下去了。
(选自《文艺生活》200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