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的雾气如往常一样清冽,但裹挟着暖昧的味道。阳光稀稀疏疏吝啬地铺洒到窗户上,映衬得雏菊摇曳生姿。我在那微不足道的一丛绿意中试图想起昨天刚看的展览究竟是“冬日·午后”还是“冬季·午后”,想了五分钟未果,终在邻居遛狗外出关门的一刹间按掉了还没来得及肆意发作的闹钟。
我瘫软在被子里,觉得深陷这浅浅的暖意中好似云端漫步,舒缓而从容。我对音乐很不了解,但在这懒散的消磨时光中,似乎可以感受到一种轻快的节奏。不必细看,只凭余光就能察觉出昨天这里有争执的痕迹。那瓶丹宁色甲油颓败地敞着口,正在匆忙消亡。
我用力嗅嗅,房间里还残存着发酵了的淡奶油攀附在下水管口的气味,黏腻湿糜,阴魂不散。好像一块毒疮,正在偷偷腐烂着整个房间。这种败坏的味道狰狞地侵蚀每一个入口且所向披靡,很快,房里每一个物件都沾惹上这种败象,那盆雏菊也丑陋起来。
打开电视,某不知名频道竟在大谈特谈今日星座运势,天蝎座据说会有意想不到的际遇,幸运色橙色。我本想夸张地耸肩以示不屑,孰料镜中映出的自己却像个四肢不协的小丑。我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突然清醒地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似乎失恋了。
当“失恋”这个字眼第一次跳人脑中,我才发现自己面对强力来袭的不适感有多手足无措。好像被迫抽离某种习惯一样,你必须迅速在空白的地方找到替代品,否则空缺处永远刺眼。我起身喝牛奶,然后复又躺下,望着狠下几次心才舍得买的剪纸吊灯发呆。我发呆不是因为神伤,而是对分手的理由费解。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但足够用心的人彼此适应。我们做所有情侣都喜欢做的事,不欢喜也绝不嫌恶。然而就在昨天,他仿佛如梦初醒般呢哺道:“分手吧,去找那个你一直想找的人。”
除了这句话,他再没有施舍给我半点时间拿来辩驳。然后他像实施一个运筹良久的阴谋一样不但给了我当头棒喝并且果断地逃之天天。结果就是我直到现在也无法释怀的悲愤。我悠悠缅怀着过去的点滴甜蜜,想起上个月在闺蜜婚礼上当伴娘抢到捧花无比兴奋的自己,不禁升腾起一丝惆怅。就在我正盘算着如何安排接下来的生活时,突然接到一个久违的老友打来的电话:
“我又失恋了,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
她故弄玄虚的停顿让我甚至把同病相怜的默契压制着没有脱口而出,我配合更似探秘般的回应:“你决定怎样?”
她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变得情意绵绵起来:“你还记得AD吗?”
我当然记得,那是我们学生时代共同的秘密,也是维系我们情比金坚的利器。AD并不是王子,他不算耀眼也不乖张,但正是在温和外表下隐隐释放出的魅力才在众人之中显得格外特别。我们共同发现了他,然后心满意足地分享着彼此的感受,也像心有灵犀般,从不去点破,我们在竭力保持着某种难以言说的平衡。她大概猜出我在回忆,所以耐心等待了片刻后终于给出答案:“如果你还没有遇到对的人,那我们就一起去寻找AD吧。看看不利用任何媒介谁可以先找到他然后和他在一起?”
我一瞬间觉得这简直是异想天开。我们都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可能再完全不顾所有地投身到所谓爱情事业中为爱痴狂。然而我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也许觉得与其守株待兔,不如做一点不计后果的尝试。
我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连AD可能会在的城市都没有一一列举消除就踏上了一条莫名其妙的征途,为了更加顺利我甚至还翻出一件皱皱巴巴的橙色连衣裙。我想人有时会需要那么一点邪门的勇敢来成全自己非得此时此刻才会暴走的冲动。找到AD也许不会给我的生活带来任何变化,而“去找他”,本就是日趋麻木的我所能做的最接近青春最拥有热血的事情。
我全无头绪,不得已在路边看了很久的掐架。我被那破口大骂的大婶口吐莲花的技能所折服,觉得任何形式的取胜都是意志的绝对胜利。不是有本书叫《脏话的历史》吗?可见有些情绪非得靠一种极端激烈的载体发泄出来才能得到淋漓尽致的抒发。而我终不可逗留过久,当太阳释放出越来越多的能量并变得炽热时,我才意犹未尽地离开,甚至有些悻悻然地走进一家咖啡厅。
这家咖啡厅装潢得毫不考究,只有墙上一把宝蓝色小号似乎有些趣味,多少给过于昏暗的房间带来一抹明丽。我没有想要喝的东西,但干巴巴坐着很像要把自己逼到突兀的位子,来人总会因此多光顾自己几眼,而我不喜欢被人注目,所以只得缓慢而艰难地翻动酒水单。奇妙的事情总在百无聊赖中发生。邻桌一对恋人正在谈判分手。我似乎无心在听,但依然可从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中整理出属于这个故事的逻辑。女孩很快起身离开,留下疲惫不堪的男主角与我面面相觑。也许在这尴尬的对视中我们感受到一种默契,那就是很明显我们都和目前的生活疏离。他坐了过来,在我简单地自我介绍后决定帮我去找AD。
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一次规划——与一个陌生人达成一致。我们有片刻的安静,然后他突然匆忙起身道:“今晚八点,橘子大街33号见,你一定要来。”
说完他就离开了,仿佛从来都不存在一样,而我认为我应该赴约。
从没有什么时刻像我即将赴约前这般忐忑,我幻想了无数次与百分百男孩的偶遇也不及现在一半的慌张。我想确实有那么一种境遇:它因未知而迷离,因渴望而美好。我需要在这不确定的未来中创造一种注定。我没有回家,依然穿着那件艳丽过度的橙衣,我不知道即将面对的环境是否值得我焕然一新地出现。我磕磕绊绊地走着,脚步凌乱,下意识地有所拖延。橘子大街,是这座城市的心脏。途经一家西饼店,里面的翻糖蛋糕做得出神人化。我踟蹰片刻,还是谨慎地走开了,我得争取准时到达。繁华的街道此时正是一天中最人声鼎沸的时刻,无数的商贩和游人正争相融入车水马龙中。我向一位老者问路,她混沌的双眼仿佛从来不会聚焦。逶迤的小径像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通道,神秘而瑰丽。
当我置身在小径尽头之时,高耸的府邸提醒我确实坠人梦境。
两个侍者拦住了我的去路,我不得不羞赧地退到一边等候随身物品的检查。当一个人拿出香蕉样的塑料容器问我这是否属于某种新型利器时,我屏住呼吸打开了它:“如你所见,这是香蕉携带器。”
侍者云淡风清地笑笑,略微一侧身示意我可以进去。我心虚地踏人大门,左顾右盼间才想到侍者刚才的笑是否代表着他对民间智慧的不屑。我一点点挪步,赫然发现大厅里人潮涌动,轻慢的旋律和着觥筹交错的笑脸,情愫在你来我往中辗转缠绵,我甚至看到了昨天才在新闻各大头条曝光的女星。恍惚间,我终于被上午才认识的朋友发现,他款款走来,一袭蓝丝绒西装衬出他的英挺和优雅,我抬头看看这琳琅满目的“宫殿”以及周遭姹紫嫣红的上宾,忽然觉得窘迫。我在不经意间进入到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而我与这里却格格不入。这是一个身居显赫地位的“王子”举办的欢乐沙龙,参与者皆是名流巨贾。我不是爱丽丝,没有红桃皇后需要我打败,也没有疯帽子先生和我叙述衷肠。于是我像一个跳梁小丑一样挣扎在如何收场的困境中。我从不知道被抛弃是这样的感受,也从没想过原来还平行存在着一个与我生活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地方。
我趁着“王子”应付来客,慌忙闪退到角落,想迅速把自己带离到一个安全的栖息地,于是我兜兜转转跑进了卫生间。这里一袭洁白,高贵典雅。我一屁股坐在马桶上,那种踏实和安全让我感动得想哭。蓦地,我发现一尊栩栩如生的男性雕像正不怀好意地盯着我,它太过逼真的眼神让我升腾起被偷窥的愤怒。我试图挪移,然而它太沉重,但我无论如何也难以对共处一室的雕像视而不见。倔强的我使用了蛮力,但结果却是惨淡的——雕像被我从底座彻底拔了出来并不偏不倚地砸在马桶正,中,激起的水花吓得我夺路而逃,与正欲如厕的大胡子撞个满怀。
我竭力保持镇定,悄悄走到大厅一隅,抬头发现了一幅洛可可风格的名画。我惊诧于画中精美繁复的线条和色彩.几欲凑前时,忽然发现裙子一角被软椅紧紧勾住。任凭我怎么扯拽,它愣是死咬不放。我内心的咒骂几乎要喷泄而出,但是没有人发现身处水深火热中的我。很快,我看到“王子”远远地在向我招手示意,他身边簇拥着的人也在暖昧不明地冲我微笑,而我惟有频频点头和摩挲椅背来掩饰这份难堪。宾客们三三两两从我面前走过,有的目不斜视,有的则好奇打量,我不得不适时地做一些围绕椅子的不同举动来表示我只是刚好在这里忙碌。我就这样傻傻地愣在原地不知多久,一个侍者终于来通知我宾客们需要聚集在一起。我故作轻松地颔首,然后在“嘶啦”一声中结束了我和软椅的纠缠。
我将裂开的裙子胡乱系成个结,踉踉跄跄走到“王子”身边,这是全场第一次被大家注目,各种或探寻或鄙夷或好奇或艳羡的眼光交织成一股光柱,把我毫不留情地照得体无完肤。然后全场举杯,共享这浪漫一夜。酒的甘醇让我滋生出一股甜蜜的劲头,在飘飘欲仙中仿佛灵魂出窍。忽然,全场黑了下来,所有光影都被黑暗笼罩,大家在猝不及防间都不敢声张,大厅静谧得可怕。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呀,那有光!”我感到众人齐齐瞥向一角,一点微弱的萤光随着翕动的透明翅膀幽幽散发出蛊惑人心的魔力,在暗夜中美得无与伦比。很快,这种光越变越多,越来越亮,满耳都是颤动的声音,目光所及尽是萤火虫的轻舞飞扬。在多得难以尽数的萤之光下,大厅褪去了金碧辉煌的气势,变得迷离而梦幻,好似一片古老苍郁的森林,浅吟低唱;而刚才那群聒噪浮夸的男女,此时也像洗净铅华的婴儿,纯净无比。我置身于这言情小说中曾出现过无数次的画面里,依然惊叹得瞠目结舌,依然为那种环绕在生命之光中的奇妙感受激动得语无伦次。
我被这座荧光森林所折服,心中满满都是畅游天际、纵览群星的快慰。人群开始起舞,我隐约听到了天籁之声。“王子”拉着我汇入这精灵组成的世界,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童话故事是真的存在。我们以一种连自己都难以察觉的节奏缓缓摇动,生怕打破用心良苦营造出的梦境。我规避掉一切可能戳破美梦的话题,用力享受这本不属于我的一切。直到“王子”低语道:“今天的一切本来是为你上午看到的那个女孩准备的。”我才如梦初醒,这不经意的一声叹息就像平地惊雷一样把我结结实实地炸回到现实中。一想到自己只是“恰好”“偶然”地享用了他人的结局,乘虚而入的侵占感瞬间裹挟全身。我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什么,但终是不知所云。那种跳梁小丑的感觉再一次重重袭来,我慌乱地乱了步调,连带周遭几对沉醉曼舞的宾客交叉倒在一起。我觉得时机到了,再没有理由可以继续留在这里。
我突出重围,进而慌不择路地奔逃。直到逃出那座迷幻花园时我才惊觉自己又血肉丰满地重回人间。我失声苦笑,为自己竟可以目睹这一切而百感交集。一个声音忽然想起:“我带你出去。”我猛一回头,发现眼前的“救世主”竟是刚才厕所偶遇的大胡子。有时机缘就是这样,仓促中的一次擦肩就可能成为你身陷囹同时的那把钥匙。
我长长吐了口气,如释重负般跟着大胡子走了出来。原来他只是一个三流的画家,完全是误打误撞来到这里。我含笑看着他,觉得心中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动。我把我的故事简单告诉他,大胡子决定实现“王子”对我的承诺。
于是,仅仅是三个小时之后,我又和一个陌生人踏上了寻找AD的旅程。我提议去当年和AD -起读书的城市找线索,大胡子毫不犹豫地拉起我奔向了车站,那里还有今天最后一列开往F市的火车。火车的颠簸和车厢中此起彼伏的鼾声让我浮想联翩:我只是跟随了一个不入流的画家,居然就可以体验到漂泊。这种去无定向的流亡曾是多少怀揣异梦的少男少女向往的人生,每个人都渴望末日来临之前过把瘾就死。但是真正付诸实践的人少之又少,总有层出不穷的理由说服他们来日方长。而所谓青春,所谓梦想,早已在明日复明日的蹉跎中被磨得面目全非。我暗自庆幸可以被带领着入围最后的机会,大胡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述每一个不得志的艺术家都曾有过的苍白往事,我在他接连不断制造的烟雾中露出疲态,在忽明忽灭的火光中沉沉睡去。
醒来已是拂晓,玻璃窗凝结了一层晨露。空气中满是灰尘和头油的味道,远山已隐隐显出黛色,邻桌的旅客不知何时下车,留下满桌狼藉和一块渍着果汁的旧毛巾,有几处已脱了线。大胡子似乎一夜没睡,然而还是神采奕奕。我猜想也许不眠之夜才能逼出他的灵感。他随手扔掉罐装咖啡,轻快地笑笑:“我们到了。”
我丝毫不觉得累,在雾霭中和大胡子肩并肩游走在早已熟稔的小道。仅仅离开三年,这里的一切都披上了一种旧色,好似沉淀了半个世纪的油画不久前才重见天日。当年每日光顾的油条摊老板娘也分明比之前更显老态,再不复三年前的红润饱满,我看着她颤抖着端来豆浆的模样,忽然感慨岁月在不经意间带走了太多,而留下的,则沉重得叫人喘不过气。我忽然降临的伤感被大胡子全部看在眼中,他在付账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们必须成长。”
他那一刻的故作严肃让我觉得滑稽极了。
我在大胡子的怂恿下小心翼翼地打电话问了几个可能知道AD去向的人,结果是AD毕业后一年左右也来到了我和好友所在的城市。这真是开在我身上最大的玩笑,但我丝毫不为此恼怒,我甚至在窃喜。大胡子看出我的心思,他淡淡地说了“恭喜”然后继续徜徉在人烟稀少的空街上。我不慌不忙地跟着,盯着他的后脑勺想总该说点什么。大胡子用力吸吸空气,突然兴奋地喊道:“看呀,我们在静止的街道上呢!”他莫名的情绪高涨让我着实吓一大跳,我怯怯地点点头,看了看还没完全睡醒的城市,觉得此刻真的安静极了。大胡子扭过头看我,然后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速写本,撕下其中一张递给我:“喏,看看。”我好奇地接过来,发现是一幅用烟蒂拼凑而成的我的肖像。粗糙的轮廓里依稀可以看出一点我的神韵,我哑然,然后不满地抗议:“我以为你会画我。”大胡子咧开嘴大笑起来,很久很久,他突然说:“你已经知道AD在哪,所以我就不和你回去了,这是今天最早一班车票。”他将车票重重地往我兜里一掷,那郑重的感觉好像在交接什么仪式一般,他扔下完全不明所以的我大步朝前走去,没有回头而且愈走愈急,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悻然地向车站方向走去,浑浑噩噩难以适应。然而我明白,大胡子已经完成了他对我的承诺,他只是需要一个人再接着走更多的路,去更远的地方并且永无止境。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都会遇到形形色色、千姿百态的过客,他们来去匆匆,不为久留,只是在需要时彼此陪伴。他们教会我们成长,展示一个个我们从未到达可能也永远到达不了的世界,我们交换彼此的秘密,倾听对方的心声,然后在一个美丽的地方分手,自此相忘于江湖。
我必须坦然接受一切的突如其来和一切的情非得已,我必须具备独自上路的勇气,和大胡子的分开虽然急促但也是必然。我一个人坐在临窗的座位上遐思,昨夜的一幕幕忽然反刍一般闪现。在火车鸣笛声响的最后一刻,一个气喘吁吁的人影飞奔到我对面。在我们对视的一瞬间,彼此惊呼:“是你?!”
怎么会是你呢?在我狼狈邋遢好似逃亡一般的旅程中,在我踽踽独行刚刚分别的归途上,怎么会遇到当初那个也曾风尘仆仆赶来看我的你?怎么会遇到教会我如何爱人又如何伤人的你呢?已经有六年了吧,我们没有再见过面,他们都说你变化很大,可你看上去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我们被这毫无准备的会面搞得一时不知所措。不过很快你就热情地问起我的近况,我们嘻嘻哈哈一路闲聊,有时我甚至觉得我们从来不曾分开。你的一切都没有变,甚至连过去喜欢喝的饮料口味都没有改。你是几年如一日地在生活吗?还是在我没有看到的地方已然翻天覆地、沧海桑田?我们一路都在追忆过去和分享现在中穿梭,在我眼里你亲切又陌生。
火车到站了,我茫茫然不知去向,你让我陪你去见几个老友,我竟又鬼使神差地同意了。我们悠闲地走着,感受到太阳探出头的暖意。路旁卖栀子花的小孩缠上来要你买花送我,你推却不过脸倒红了,扭头笑吟吟问我要不要。我拉着你跑开,好像时光倒流。你四下看着这座城市,耳语般说着:“这里很舒服,你应该过得不错。”我笑笑,算是默认。推开餐厅的门,果然是你那几个一起摸爬滚打的好兄弟。在看到我们的一瞬间,他们惊讶极了,但瞬间就爆发出一股赤焰般的热情。大家不由分说地招呼我们坐下,急不可耐地等着听我们的传奇爱情。你摇摇头,说我早就名花有主。可大家偏都不管,非要历数我们过去的糗事。我知道每个人都怀念过去那无忧无虑的时光,所以即使是我们偶然一见.也能成为大家回顾往昔青葱岁月的契机。
想不起来是多长时间,我没有像今天这么轻松自在,这么酣畅淋漓。在现实社会里争抢更多利益的我们都是带着面具的木偶,没有人会笨到吐露真心。你一如既往和大家欢闹,也一如既往替我挡酒解围,我看着你,好像看透了所有时光。曲终人散,大家彼此道过珍重后各奔前程,握手时我们都知道也许要过很久才能重温今日的感动。你看着他们深深浅浅的背影,眼里全是怅然。于是我带你去看最新的电影,我们在空空荡荡的影院里各怀心事。静默,难以想象的静默。然后你突然吻了我,轻得好像怕吓到我一样。我却觉得你打破了微妙的平衡,尴尬让我不得不起身离开,你没有喊我,更没有追出来,我知道我们不过是一时意乱情迷。
我要回家,趁阳光尚属温热。我需要在自己没有被彻底暴露出原形时退回到那个我离开了二十四小时的家。我归心似箭,我一路狂奔,我发了疯似的想要重拾我本来的生活。
进入楼道的一刹那我呆若木鸡。昨天刚和我分手的男人此刻正静静地斜倚在门边熟睡,凌乱的衣角显示出他煎熬的一夜。仿佛就是这一夜,胡茬爬满了他的脸,好像.一夜间老了五岁。不过坚毅的额角还是显露出他倔强的脾气,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从不低头的恋人,却在昨夜创造了奇迹。我望着满满一墙他写给我的话,想象着昨夜他该有多辛苦多卑微,我才忽然明白最珍贵的其实一直都在我身边。
我轻轻摇醒他,扶着他进屋。他惊慌失措地问我昨夜究竟去了哪里,我歪着头想了想,笑着说:“我只是进行了一场奇妙的旅行,我见了很多不可能再见到的人,经历了很多不会再经历的事情,现在我比任何时刻都笃定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他讶异地张大嘴巴:“就在昨夜吗?”我点点头:“是啊,就在昨夜。”
后来,我派遣他去买油漆拿来刷墙,他笑眯眯地离开后我迅速脱掉那件并不适合我肤色的橙色连衣裙,然后掏出手机给老友发了信息:我不去找A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