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歌第一时间把喜讯告诉了王美娟,可王美娟的表现仍是不冷不热的。
“说实在的,你跟着忙了半年多才有的机会,只给两千块钱,一点儿也不多。”
“也可以了,”郑歌严肃地答道,声调低沉着,“除非你出了名,要不然……这一行也不是你想得那么好做。”
随即,王美娟发出一阵刻薄的冷笑。“是的,李经理已经给你灌了迷魂汤,只要你觉得值就行,又不是让我去。”
“你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太刻薄、太无趣了。”
“是吗?”王美娟又是一阵冷笑。
“确实这样的,李经理也是为我好,觉得我不干这个太可惜,太浪费自己的青春。”
“我的妈呀,郑歌,你真把自己当美男子了吗?别碰我,出去,继续做你的美梦吧。”
一阵难堪的痉挛从郑歌的脸上掠过,他沉默了一会儿,心里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气愤。归根到底,她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自己干的又不是坏事,还能给家里挣到钱,两全其美,你,王美娟至于这样吗?郑歌定了定神,走到窗户前,站在那里看两只麻雀在热热的夏风中翻飞嬉闹。
在这个问题上,王胜利选择站在了女儿这一边。不光王胜利,刘金花也这样想的,他们担心郑歌两边跑着,也没挣到什么钱,再把快递的活儿弄丢了怎么办。
郑歌很苦恼,可苦恼归苦恼,他能怎么办呢?是的,王美娟之前说的没错,他进这个家时什么也没有,整个家都是她们的,甚至他的病也是爸爸的好心治好的,还有工作和彭城的高房价,他有什么理由和他们吵呢?这种无奈的自卑开始加剧了郑歌的苦恼,同时呢,他又强迫自己不要这样想,不要想太多——既然和她已经成为夫妻了,也有了孩子,还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那就她说她的,自己做自己的,只要能挣到钱终究她会高兴,会理解。
可以说,郑歌这次是带着情绪去拍的照。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红酒公司的人却对他的宣传照非常满意,说他们想要的就是这种冷峻、酷酷的效果。连李经理也一个劲儿地瞅他,心里暗暗高兴,觉得他适合这种风格——记得当初她见他时,他还是一个极腼腆、内秀的小伙子,现在同那时已经判若两人,他的气质已经外露、怒放,脑子也已开窍,那剩下的就没什么了,至于他的美貌不用担心,毋庸置疑。
就这样,郑歌顺利拿到了酬劳,交给了王美娟。王美娟高兴了一个晚上,当第二天郑歌准备上班、逗女儿说话时,王美娟却推开了他,让他不要多和孩子说话,怕她大了受他的影响,学说了塔县话怎么办。
随即他就感到一阵难咽的呼吸卡住了自己的喉咙,他气得握紧了拳头,浑身不停地痉挛——难道自己和孩子说几句话都不行吗?那孩子以后大了怎么办,自己当个哑巴吗?还有,自己家乡的话就那么难听、那么可怕吗?老天爷……他愤怒得像头野牛似的挺起了胸膛,心里既感到了恶心,又感到了害怕。接下来一阵沉默之后,他摔门上班去了。
大街上一切如旧,熙熙攘攘的。郑歌到了公司,装上快件,出发。至于他的内心里,他已经哭很长时间了——他觉得王美娟太可怕,竟然连和女儿说话她都不愿意,自己就像个没有姓氏,没有身份的人,偷偷摸摸地在彭城生活。那以后怎么办?总不能不和女儿说话吧?现在孩子还小,不会说话,可她早晚会有长大的时候,到时也不能和她说话吗?那在家里,自己不就更孤独了吗?想想当初,以为有了孩子,自己就不会孤独的,可现实呢,王美娟竟然这样做。郑歌一遍遍地想着这件事,泪水不禁涌了出来,顺着他俊美的面颊滴滴答答……
到了中午,郑歌没有回家,就在路边摊吃了一笼包子。实际他已经不知不觉骑到了红星路,脱离了熙攘的滚滚车流,靠近彭城的地质公园。等他吃完付了账,要往回骑时,看见路边停了一辆大巴车,车身写着“山东旅游”字样。然而,这一次的悲痛使他没有控制住自己,一行人正排队上车时,他把三轮车往路边一靠,冲了过去——这些高高大大的叔叔阿姨们正说着自己的家乡话,多么熟悉,多么亲切,他和他们一个个地拥抱,最后他抱住了一位胖阿姨,紧紧地搂住她,甚至差不多要把她憋出泪。
一会儿,当大伙惊奇地把他围起来,问他为何这么激动地失声痛哭时,他犹豫了——这里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孩子还这么小……能怎么说出那种压抑的感受呢?最后他撒了谎,说什么突然心情所致,看到家乡的人激动的。只有那位胖阿姨没有问他问题,她从郑歌的眼睛里已经看出了那种忧伤绝望的情绪,看出他为何要搂抱自己的家乡人了。实际她也很激动,当导游催促他们上车时,她再次抱住了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