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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高八斗”与“白马英雄”:青年曹植的文才与理想

时间:2024-03-24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崔谦  阅读:

  唐代诗人李商隐在《可叹》一诗中写道:“宓妃愁坐芝田馆,用尽陈王八斗才。”诗的下句所化用的典故,出自南朝宋无名氏《释常谈》。书中记载:“文章多,谓之‘八斗之才’。谢灵运尝曰:‘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谢灵运在此处夸赞的,正是三国时期曹魏的杰出诗人曹植。形容一个人才华出众、文笔高超的成语“才高八斗”,也就由此而来。

  曹植(192年—232年),字子建,是曹操的第三个儿子。曹植一生在文学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不仅与父亲曹操、兄长曹丕并称“三曹”,成为建安文学的中心人物,其作品也在当时和后世极负盛名。《世说新语》文学篇所录《七步诗》,堪称自古以来脍炙人口的名篇,这首诗的创作原委也是人尽皆知的故事;而像《洛神赋》《赠白马王彪》《野田黄雀行》等诗作也都是兼具文学价值和文学史价值的佳品。除上文提到的谢灵运外,后世许多文人和作家也将极高的赞誉,给予了曹植和他的作品。诗评家钟嵘的《诗品》称他“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李白和杜甫也分别给过他“建安之雄才”和“子建文笔壮”“诗看子建亲”的评价。到了近代,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这篇文章不仅称赞曹植“文章做得好”,还肯定了他和父兄在文学史上的积极作用。

  曹植能取得如此成就,既是因为天资,又缘于他长期以来在读书和写作上的积累。据《三国志》记载,曹植“年十余岁,通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童年时期的曹植不仅对阅读、创作有着浓厚的兴趣,也比同龄人付出了更多的勤奋。有关曹植成年之前在文学上表现出的智慧与才华,史书中还记载了多个故事。其一是某日曹操看了曹植的文章后,惊讶于他的文笔和写作功力,故意问道:“你的文章该不会是有人代笔吧?”曹植面对父亲略带严厉的提问,却说:“我怎么会找人替作呢?当我侃侃而谈的时候,我说的话就是我的观点,当把它们写在纸上,就成了我的文章,倘若父亲不信的话,我愿意让您当面考考我。”泰然自若的回答,让曹操越发肯定了这个儿子的才华。其二是曹操为了彰显自己的丰功伟绩,在刚刚落成的铜雀台上大宴群臣,与他们饮酒赋诗。席间,他让自己的儿子们也悉数登台,要求他们以台为题,各自作一篇文章。众位兄弟当中,17岁的曹植一挥而就,率先呈上了他的《铜雀台赋》。文章这样写道:

  从明后而嬉游兮,登层台以娱情。见太府之广开兮,观圣德之所营。建高门之嵯峨兮,浮双阙乎太清。立中天之华观兮,连飞阁乎西城。临漳水之长流兮,望园果之滋荣……仰春风之和穆兮,听百鸟之悲鸣。云天亘其既立兮,家愿得乎双逞。扬仁化于宇宙兮,尽肃恭于上京。惟桓文之为盛兮,岂足方乎圣明!休矣美矣!惠泽远扬。翼佐我皇家兮,宁彼四方。同天地之规量兮,齐日月之辉光。永贵尊而无极兮,等君寿于东皇……

  通读这篇富于文采的短赋,可以看到曹植不仅写出了铜雀台的气派与宏伟,也恰到好处地称颂了父亲的功业。文中所蕴含的精巧构思和表达上的富丽文辞,不仅让在场的曹操对这个儿子暗暗称奇、大为赏识,也使之成了汉赋中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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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鲁迅在肯定曹植的文学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他的“事功”之心,敏锐地指出“子建活动的目标在于政治方面”。纵观曹植的人生历程,鲁迅的发现可谓相当准确。因受父亲和诸位兄长的影响,少年时的曹植和很多文人墨客一样,文学政治两手抓,既要“妙手著文章”也要“留金石之功”。对曹植来说,此时的他具备着两大优势,可以实现建功立业的人生愿望。其一是他正适逢曹操东征西讨、南征北战,想要一统天下的创业时期,这正是呼唤英雄、成就英雄的时代;其二是曹操在这一时期对他尤为偏爱、赏识,每当外出征战,总喜欢让曹植跟随在自己身边,让这个孩子尽早地从戎马生活中得到锻炼。因此,曹植从15岁就开始了自己的马上生涯:17岁随军在中原与刘表交战,18岁时参与到了和孙刘联军的赤壁之战当中。尚未及冠的曹植此时不仅以文才名动天下,其将才也颇受曹操赏识。20岁那年,曹植就因连年随曹操出战有功,被封为平原侯;三年之后,又被改封临淄侯。期间,曹操还萌生了将曹植立为太子的想法,多次以自己年轻时的经历来勉励曹植,要他把握住大好年华,早日做出更大的成绩。

  渴望建功立业,并不断地接近这一人生愿望,使得曹植也将自己的雄心抱负融入了诗作当中。从曹植青春洋溢、壮志勃发的《白马篇》里,就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对于取得一番成就、实现自我价值的期冀: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作为曹植的代表作品,有关《白马篇》具体的创作时间,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难以形成共识。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以下几种,分别是建安十年(205年)前后,建安十二年(207年),建安十三年(208年)至建安二十二年(217年)之间,建安二十三年(218年),黄初四年(223年),太和年间(227年—232年)。虽然这些观点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但从中不难看出,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于认为这首诗写于曹植的少年或青年时期。就我看来,这首读来慷慨激昂的诗,可以说得上是青年曹植对自己理想中的英雄的真实写照。

  潇洒的外表和高超的武艺,正是英雄身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特征。曹植笔下这位驾着身披金羁的骏马驰骋西北、登高望远的游侠,不仅外形俊朗,并且身手敏捷,有着极高的骑术和箭术。他既能让读者联想起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里“雄姿英发”的周瑜,亦会让《史记》中勇猛果敢的飞将军李广浮现在人们的脑海中。

  而且真正的英雄往往都有崇高的精神,能给人以信念的力量。当面对进犯边地的入侵者时,诗中的这位英雄就表现出了无所畏惧的豪情壮志和视死如归的牺牲精神。在他心里,既然选择了将自己的名字编入壮士名册,让自己寄身于刀光剑影之中,就要一心为公,不夹半点私心。因此他不但割断了对父母妻子的眷恋,更是将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哪怕是捐躯沙场,也绝不后退半步。

  《左传》对人生的价值所在有着这样的阐释:“‘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和许多青年人一样,曹植在年轻时,内心也充满了能成就一番事业的追求和向往。所以他在诗中描摹出的这位英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他想象中的自己。可是在现实当中,成年后的曹植人生轨迹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政治方面不甚得志”的曹植,最终没能实现自己年少“立功”的青春理想,这对他的人生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件巨大的遗憾。但幸运的是,政治上的失意无法阻挡曹植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才华横溢的他将自己在文学上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用无数的佳作立下了“立言”的不朽之功,在历史的天空中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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