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广平讲过一个关于鲁迅的故事:“一九三一年,避难住在旅馆的时候,有一位叫老杨的工友,当他是老教书先生,天天跟他围炉子谈天,叫他代写家书,简直不晓得他是鲁迅,这就是十足的鲁迅。”老杨大概没读过鲁迅的书,所以“不识庐山真面目”;鲁迅已矣,我们现在只能读他留下来的书了。但是由此也未必能够看到许广平讲的那个“十足的鲁迅”。周作人批评说:“我曾见过些鲁迅的画像,大都是严肃有余而和蔼不足。可能是鲁迅的照相大多数由于摄影时的矜持,显得紧张一点,第二点则是画家不曾和他亲近过,凭了他的文字的印象,得到的是战斗的气氛为多,这也可以说是难怪的事。”又说:“鲁迅写文态度本是严肃,紧张,有时戏剧性的,所说不免有小说化之处,即是失实。”作者通过文字为自己塑造形象,并不一定要与日常生活中的本人完全一致;可是我们应该明白,这只是文字之中的作者而已,如果希望据此还原文字之外的他,那就需要小心一点。
且来举个例子。周作人说:“在老家里有一种习惯,草囤里加棉花套,中间一把大锡壶,满装开水,另外一只茶杯,泡上浓茶汁,随时可以倒取,掺和了喝,从早到晚没有缺乏。”说来类似习惯好像并不限于绍兴一地,我即曾见先父采用,称为“茶母子”,盛在搪瓷杯里,冬日放在炉台上加热,兑开水喝。鲁迅在东京时,也是这种喝法。“所用的茶叶大抵是中等的绿茶。好的玉露以上,粗的番茶,他都不用,中间的有十文目,二十目,三十目几种,平常总是买的‘二十目’,两角钱有四两吧,经他这吃法也就只够一星期而已。”不过他后来喝茶就讲究多了。许广平说:“到了上海,改用小壶泡茶,但是稍久之后,茶的香气会失去的,如果不是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细细品茶,他就会要求另换一壶。等到新鲜的茶来了,恰到好处的时候,他一面称赞,一面就劝我也饮一杯。”然而鲁迅写杂文《喝茶》,有云:“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显系承袭此前所作《文学和出汗》,旨在宣传文学的阶级论;设若由此推测他自己那时仍然一点儿享喝茶“清福”的工夫都没有,对照许广平的记述,恐怕只能说是被鲁迅的文章误导了。
再举一个例子。周作人说:“至于吃食,虽然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曾这样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事实上却并不如是,或者这有一时只是在南京的时候,看庚子、辛丑的有些诗可以知道,至少在东京那时总没有这种迹象,他并不怎么去搜求故乡的东西来吃。”许广平记述鲁迅晚年生活,也说:“吃的东西虽随便,但隔夜的菜是不大欢喜吃的,只有火腿他还爱吃,豫备出来不一定一餐用完,那么连用几次也可以。素的菜蔬他是不大吃的,鱼也懒得吃,因为细骨头多,时间不经济,也觉得把时间用在这种地方是可惜的。”
周作人提到“鲁迅的照相大多数由于摄影时的矜持,显得紧张一点”,我想起陈丹青说过,看了鲁迅的照片,“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鲁迅的确“上相”,尤其是在那几张流传最广的照片上,看上去特别干净潇洒。当年有个十五岁的女孩马珏亲眼见过鲁迅,所说却大相径庭:“一个瘦瘦的人,脸也不漂亮,不是分头,也不是平头”,“穿了一件灰青长衫,一双破皮鞋,又老又呆板”;她大为感慨:“鲁迅先生我倒想不到是这么一个不爱收拾的人!”许广平在女师大上课,对鲁迅的第一印象是:“突然,一个黑影子投进教室来了。首先惹人注意的便是他那大约有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的竖立着,真当得‘怒发冲冠’的一个‘冲’字。一向以为这句话有点夸大,看到了这,也就恍然大悟了。褪色的暗绿夹袍,褐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打成一片。手弯上、衣身上的许多补钉,则炫着异样的新鲜色彩,好似特制的花纹。皮鞋的四周也满是补钉。人又鹘落,常从讲坛跳上跳下,因此两膝盖的大补钉,也掩盖不住了。一句话说完:一团的黑。那补钉呢,就是黑夜的星星,特别熠耀人眼。小姐们哗笑了!‘怪物,有似出丧时那乞丐的头儿。’也许有人这么想。”她概括说:“‘囚首垢面而谈诗书’,这是古人的一句成语,拿来转赠给鲁迅先生,是很恰当的。”
偶有例外。1931年8月17日,鲁迅“请内山嘉吉君教学生木刻术,为作翻译”,内山嘉吉记云:“片刻间,店门口闪了一道光亮,穿上一身雪白的长衫的鲁迅先生走了进来。我不知道该怎样描写当时的情景,鲁迅先生的服装和外面的阳光正争相辉映着。他那件长衫简直像是用水晶织成的一般灿烂夺目。平时总见鲁迅先生穿的那件是褪了色的似赭非赭、似黑非黑色的长衫,今天简直使我大为吃惊。”嘉吉的哥哥是内山完造,“在讲习班第一天结束归来的那天,家兄也和我谈起那件长衫,他也不禁‘嗬!’的一声发出感叹。”这倒适与陈丹青的赞美遥相呼应了。
回忆鲁迅的文章很多,其中不少述及他的日常生活,又以许广平和周作人所写最为详尽,可以抵得上《论语》里的《乡党篇》了。周氏兄弟在东京时同居一室,据周作人介绍,鲁迅每晚在洋油灯下读书,“要到什么时候睡觉,别人不大晓得,因为大抵都先睡了,到了明天早晨,房东来拿洋灯,整理炭盆,只见盆里插满了烟蒂头,像是一个大马蜂窠,就这上面估计起来,也约略可以想见那夜是相当的深了。”这里提到鲁迅几样生活习惯——烟瘾很大,熬夜,再加上起床很迟,在他实乃至死不渝。许广平说鲁迅吸烟“每天总在五十支左右”;孔另境说他“烟是一支接着一支地吸,我几乎从没有见他的手指里间断过烟卷,烟的质地又是十分恶劣”。鲁迅还爱喝酒,郁达夫说:“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也是同烟一样。”孔另境所言略有出入:“每次吃饭都是要饮一些酒的,不一定饮多,但确为他所嗜爱,不过酒的质地却异常讲究,有一次见许女士亲自为他用玫瑰花浸着什么酒,有一次在他家吃饭,我饮了他几杯绍酒,那酒味的醇厚,是我在上海任何朋友家里都没有饮到过的。”许广平则说,鲁迅通常“饮到差不多的时候,他自己就紧缩起来,无论如何劝进是无效的”。鲁迅又爱吃零食,李霁野说:“先生是爱吃糖食和小花生的,也常常用这些来款客;有一回随吃随添了多次,他的谈兴还正浓,我料想两种所存的不多,便笑着说,吃完就走,他说,好的,便随手拿出一个没有打开的大糖盒。这以后,有一回打开盛花生的铁盒时,里面适逢空无所有,他笑着说,这次只好权演一回空城计了。”许广平则说:“糖也喜欢吃,但是总爱买三四角钱一磅的廉价品。”
总的来讲,鲁迅终生过着一种近乎波西米亚人的生活,而且辛苦忙碌,如俗话所云“蜡烛两头烧”。但有一点值得一提,即如郁达夫所说:“一般和我们在同时做文字工作的人,在我所认识的中间,大抵十个有九个都是把书斋弄得乱杂无章的。而鲁迅的书斋,却在无论什么时候,都整理得必清必楚。”
孙伏园说:“他虽然作官十几年,教书十几年,对于一般人往往无法避免的无聊游戏,如赌博,如旧戏,如妓院,他从未沾染丝毫。”许寿裳则说:“鲁迅极少游览。”鲁迅晚年爱看电影,如许广平说“算是唯一的娱乐了”,而且每次的座位都是票价最贵的。“他的意思是,看电影是要高高兴兴,不是去寻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远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所以我们多是坐在楼上的第一排,除非人满了,是很少坐到别处去的。”去看电影,也不坐电车和黄包车,要坐小汽车。“晚间,小孩子睡静了,客人也没有,工作也比较放得下的时候,像突击一下似的,叫一辆车子,我们就会很快地溜到影院坐下来。”鲁迅平生所看的最后一部电影是《复仇艳遇》,时为1936年10月10日,去世前九天。他在日记里评曰“甚佳”,胡风“后来听见夫人景宋女士说,看了那以后的先生是高兴得好像吃到了称心的糖果的小孩子一样”。鲁迅还给朋友写信,鼓动“不可不看”。该片原名《杜布罗夫斯基》,改编自普希金著小说,拍摄于1935年,片长75分钟。这部电影如今只因鲁迅才被人们提及,导演亚·维·伊万诺夫斯基亦已隐没不彰,他与鲁迅同岁,多活了32年。
鲁迅去世不久,周作人在《关于鲁迅之二》中说:“一个人的平淡无奇的事实本是传记中的最好材料,但惟一的条件是要大家把他当做‘人’去看,不是当做‘神’,——即是偶像或傀儡,这才有点用处。”20年后,他又将此文收入所著《鲁迅的青年时代》一书,“神”虽改为“超人”,其实还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