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此前,甘肃警方称小杨涉嫌发帖煽动当地民众游行闹事,且转发超500次对其刑拘。网友称小杨为“鼠标少年”。(《新京报》9月23日)
据悉,“鼠标少年”杨辉已于9月23日获释,“出狱”后的他,在网民的簇拥下,恰似凯旋而归的勇士,准备迎接胜利的赞誉。与此同时,杨父声称儿子被刑拘正是基于其“正义感”。于是,在“正能量”的召唤下,各种标签纷至沓来:“英雄”、“少年楷模”、“中国希望”。不知杨辉是否乐意接受,但它们却让我感到了隐隐的不安。
“他的行为仅仅取决于他的感觉。”《少年维特之烦恼》这句经典台词或许正是杨辉们的成长缩影:该年龄段的少年,心智尚未成熟,阅历尚不丰富。倘若动辄使用法律武器,哪怕只是预热,也可能会在他们心理播下仇恨的种子。
善于塑造典型堪称传统特色,所不同的是,这次典型的塑造者正是互联网言论自由化的“杰作”:一个中学生,一次始料未及的言论,无意中闯入了公共视野,成为新闻当事人,并被广大网民奉为英雄的化身、少年的楷模,皆因公众舆论对两高司法解释的极度不满。但公众却忽视了他的社会角色:他还是少年,一个正处于成长中的少年。本应享受成长的快乐,却不想因其环境使然,早早地进入了成人社会。所以,肆意吹捧他,恣意抬高他,最终只会让他摔得支离破碎。正如有资深人士建议,“最好别过度溢美,别太过扩张解读。”他还是个孩子,仅此而已。
其实,“鼠标少年”还引发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甘肃张家川警方刑拘16岁少年事件引起关注后,武威市中级法院官方网站一则消息引起关注:该法院认定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天水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居平人民币5万元。继而把县委书记刘长江也牵入其中,有消息称,自2009年以来,刘长江变换官员岗位500多人次,火箭提拔干部78名。网贴还涉及刘长江把大量张川县工程转包给其近亲,包括其弟弟、小舅子......在互联网信息化的今天,急于灭火者,反而引火烧身。因为最细腻的事实,永远也无法掩饰,这正是“鼠标少年”事件的意义所在。
接下来,应明确的是,杨辉需要呵护,也需要正确培养。比如他是留守少年,曾被指去年9月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如果属实,那少年犯错,谁之过?
诚然,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管教实属必要,也是避免其进一步走向不归路的不二法门。客观上,杨辉之言确有不实之处,这在他获释后表示今后要发表负责任的言论便可窥一斑。这才是健康成长的体现,更是社会进步的展现。
基于此,期望杨辉能有一个理性阳光的成长环境,也期待真相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