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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害民,为其做广告的党报应担责

时间:2024-09-24    来源:馨文居    作者:长庆  阅读:

  如今假货害民的情况很普遍。这里说的假货也包括假药、假医、假中介、假婚介、假招聘、假招生,等等。老百姓一不小心就上当受骗。那些搞假骗钱的人为何能让那么多的老百姓相信他,上他的当?其实他本人并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如果他自己印个广告到墙上去贴,或者雇人到街头去散发,没多少人会相信他,老百姓受骗多了也聪明了一些,不大会理睬那种广告。但如果这种广告是登在党报上,情况就不一样了,许多人会相信它是真的,因为出于对党报的信任。事实上不少骗人的广告都是通过各级、各地的党报发布出去的。那么那些假货、假药、假医……等害了人,为其作广告宣传的党报应该不应该负责任呢?毫无疑问,应该担责。但在现实中,从来没见追究过党报的责任。在法律上,也是个空白。党报对于要发布的广告不审查、不落实,只要给钱就登,这是什么工作作风呢?这种工作作风和一个执政党的政治地位不相称。如果“打假”工作从党媒(报刊、电视)做起,一律不登、不播未经审查落实的任何广告,如果登了、播了不实的广告(这其实是与散布虚假信息一个性质)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相信假货害民的情况会减少许多。

  卖狗皮膏的文风

  平时看报纸,不时发现新闻报道中的一些谬误,大多一笑就过去了,不像有的人非常认真的记录下来,然后汇总吿之媒体。这是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的人。而我更多的是对于这个体制的失望,觉得相对而言有些新闻媒体还是这个体制中的“良心一族”,行使新闻监督的职能,揭露了不少体制中的弊端,有些错处也就不说了吧。但我的记忆里也还留存着几个例子,细想一下,这些例子说明新闻媒体既在这个体制中就不免也沾染了这个体制的一些坏习气,涉及到新闻原则,新闻价值观,文风等问题,也不算小事,所以写这篇小文说说。

  有家报纸报道一位农业科技人员培育出一种新麦种,政府奖励其500万元(包括科研经费在内。科研经费能否计为奖金,可能需要置疑),使用的这样一个标题:《一粒麦种换了500万》。这个标题把这位农业科技人员在培育新麦种中经历的千辛万苦一笔抹煞,而变成了一种投机取巧行为,“一粒麦种”“换”500万元。仅谈“麦种”本身也不是“一粒”呀,培育出来怎么会是“一粒”种子呢?艰苦的科研工作也不是一个“换”的商业行为。记者为什么要如此“耸人听闻”而不惜有违事实?报社编辑为什么会让这样的文字过关并且发表在头版头条?

  这种情形不只是某一家报纸的行为,而具有某种普遍性。如另一家报纸在报道一个彩民中奖时,消息是采用这样的标题:《2元钱射中833万元》。这同样是在耸人听闻、哗众取宠而有违事实。就这则消息自身透露的情况,这个彩民是是个老彩民,经常买,也就是投入了不少钱,就是这一次也是先买了20元彩票后又买了一注号码,这所有的投入难道不是成本?怎么只是2元呢?这种耸人听闻的报道又是在刺激受众的什么心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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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事实,恪守真实,这是一个必须坚持的新闻原则,也是新闻报道的价值所在。新闻有假就失去价值了。真实的东西是很朴实的,但在如上述的类似报道中,人们看到了一种“卖狗皮膏”的文风,这是一种糟糕透了的文风。这是这个体制说大话、说空话、说假话的恶劣风气对媒体的污染,很多大话空话假话是通过媒体传播的,久而久之,媒体也习惯于假话了。“诚信”已成为忽悠人的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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