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雀形目鸦科。俗称“老鸹”、“老鸦”。
乌鸦是乡下最常见的鸟之一,也是最不受人待见的鸟,人人都以见到它为晦气,认为不吉祥,听到它的叫声,我老家人的惯常做法是赶紧冲地上狠狠“呸呸”吐两口唾沫,紧接着嘴里还要骂上一句:“呱,呱,呱你妈头朝下”,瞧,因为厌恶,连乌鸦的妈妈都受了牵连。
连累到了母亲,如果乌鸦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大约是会很伤心的。我说这话不是信口胡勒,有依据,《说文》里对“乌”的解释就是证据之一:“乌,孝鸟也”,这是一种极其孝顺的鸟儿,有个著名的传说“乌鸦反哺”,是和“羊羔跪乳”有着异曲同工效果的劝人向善、孝敬父母的典型范例。为了感激母亲的养育之恩,小羊羔吃奶双膝跪地;而乌鸦呢?比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母亲年老体弱,再也飞不动,不能自己觅食的时候,小鸟便去找来食物喂进母亲的嘴里,以此报答母亲的哺育之恩。这样的举动,足令那些不养育老人的人间忤逆子们无地自容,扁毛畜生都懂得尊老,作为人类却做不到,岂不是枉披了一张人皮?这又让我想起另外一种叫做“枭”的鸟来,传说这种鸟儿一出生,就要把父母吃掉,父母用嘴巴衔住树枝,把身体悬空,直到最后剩下个头颅。中国古代有种刑罚,把罪犯的头颅砍下,挂在城门上示众,大约就是从枭这儿得来的灵感,因此这种刑罚就叫做“枭首示众”。由枭鸟到乌鸦,很容易让人想到范伟的那句经典小品台词,套用一下就是:鸟与鸟的区别咋就那么大呢?
你说,这样的一种孝鸟,它要是知道因为自己的叫声而让母亲也跟着受辱,是不是要肝肠寸断?
乌鸦大约是听不懂人类的语言的,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它成为鸟类中最聪明的那一群中的一员,小学课本中有个乌鸦喝水的故事,足见其智慧超群之一斑,而那个乌鸦与狐狸的寓言,则多半是人类对乌鸦智商的污蔑,现实中的乌鸦大概干不出那样的蠢事。国外有研究鸟类的学者发现,城市里的乌鸦喜欢停在十字路口红绿灯的对面,一见红灯亮起,就飞下地面,把胡桃放到车轮前,等绿灯亮起,汽车开走以后,它们再飞下来,啄食碾碎了的胡桃仁,这样的智商,怕是其他鸟儿望尘莫及的。而我所知道的乡下乌鸦,根本就不惧怕庄稼地里假模假样的稻草人,农人拿它们一点办法都没有,任你想出什么高招妙着,总是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被它们识破,照样我行我素,来去自由。
这样孝顺、这样聪明的一种鸟儿,按说人们该喜欢它们才是,可为何人们对它们总是避之惟恐不及呢?这大约得从它们的生活习惯、模样以及叫声上寻找原因,一身漆黑的大褂,泛着幽幽的蓝光,幽灵一般来来去去,分明就是一个黑夜的使者。兼之喜欢在坟地的黑松林筑巢,每次庄子上有老人要去世,总是先听到它们在屋顶呱呱地叫唤,声音沙哑、粗糙,像是个未卜先知的巫者,浑身上下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气息,跟死亡联系到了一起,这就难怪人们一听到乌鸦叫就认为晦气透顶了,赶紧吐唾沫诅咒,希望能借此远离灾祸。
乌鸦是食腐动物,嗅觉特别灵敏,有研究者称,乌鸦的鼻子是要灵过猎狗的,所以它能最先感觉到死亡的气息,发出死亡的预报,这就是人们认为听到乌鸦叫必有不祥之事发生的缘由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讨厌乌鸦,至少北方的游牧民族们对它还是喜欢大于厌恶的,李时珍是见多识广的人,他在《本草纲目》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
究其原因,还是跟南北两地人们不同的生存方式有关,南人多以农耕为主,乌鸦偶尔也会糟蹋粮食,兼之叫声恐怖,所以很不讨人欢喜;而北人多为游牧民族,以放牧牛羊为生,乌鸦不但对牧草的生长构不成威胁,反而能啄食牛羊等牲畜身上的蚊蝇、蛆虫以及腐肉,无意中帮了牧人的大忙,这就难怪北人要对它们喜爱有加了。
若是乌鸦也有历史,像人类一样会回忆过去,那么,它们必定非常怀恋满清一代,在这个朝代,乌鸦是被当做神鸟来供养的,有“圣鸦”之称。考其缘起,是跟满人的老祖宗有关,有个传说是这样的:
从前天上有三个仙女,大姐叫恩库伦,二姐叫正库伦,三姐叫佛库伦。一天姐妹三人下凡去长白山下一个美丽、幽静的湖泊里沐浴,浴毕上岸时,一只乌鸦将所衔的一颗朱果置于三女佛库伦的衣服上,朱果鲜艳异常,佛库伦爱不释手,于是就把它含在口里穿衣服,刚要穿上衣服的时候,不料朱果滚入腹中,佛库伦即觉得自己已经怀孕,因而未能同二位姐姐一起飞上天去。不久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生就能言,举止奇异,相貌非凡,他就是满族先人——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
历经数世之后,布库里雍顺的儿孙们过于暴虐导致部属叛变,要杀尽他的子孙。其中有一个年幼的男孩叫樊察,脱身逃到旷野,正当樊察身后马蹄声声、尘土飞扬之际,几只乌鸦栖落在路旁的幼儿头上,追兵疑为枯木,于是拨马而回,樊察从而得救。
此事见于《满洲实录》,不仅有文字上的记载,还配有画图《神鸦救樊察》,因为这个缘故,满人便“以鸦为祖”,大清朝的图腾也是乌鸦。据传,清初每年二、八月间必在沈阳故宫和北京故宫的空地上撒谷饲鸦,并设专人看护“圣鸦”。《清稗类钞》中曾记述过紫禁城的乌鸦“每晨出城求食,薄暮始返,结阵如云,不下千万”的盛况,可见,那个时候乌鸦的地位之高,数量之多。
无独有偶,同样对乌鸦的尊崇事件也发生在武当山的道士中,此山上有个乌鸦岭,一到傍晚,这些黑色的鸟儿就从四面八方飞来齐集于此,黑压压地把个山岭遮得严严实实,许多道士辛辛苦苦爬到岭上来只是为了抛撒一些食物饲喂乌鸦。道士们对乌鸦这样尊敬,据说是跟真武大帝有关,当年真武在武当山修行时曾得此鸟帮助,唤来老师紫元君赶走妖魔,真武修成正果后,为报答乌鸦,就封此鸟为“圣鸟”。
其实以乌鸦为神早就有之,至少我们可以从《山海经》中找到佐证: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乌鸦与太阳一母同胞,又称“金乌”,太阳没有翅膀,便由乌鸦驮之。在有名的后羿射日的故事中,我以为后羿射的不是真正的太阳,而应该是乌鸦,驮日的“金乌”被射了,太阳没了依托,当然就会掉下来。因为晋身为神,所以这个“金乌”就跟凡间的乌鸦有了些微的区别,据说它长了三只脚,又叫做“三足乌”。
三只脚也好,两只脚也罢,是神是凡,它们还是都叫乌鸦。其实,不管是尊崇,还是厌恶,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都是人们依据自己的好恶强加给乌鸦的。乌鸦说,我就是我,一种普通的鸟儿,按我自己的方式生活,至于你们人类怎么看我,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与我何干?
松鸦
松鸦:雀形目鸦科松鸦属。
顾名思义,这是一种与松树与乌鸦都扯得上关系的鸟儿,事实上也是,它住在松树林里,跟乌鸦也是近亲——都属于雀形目鸦科,不像竹雀那样名不副实,虽然叫了这个名字,却跟竹子毫无瓜葛——至少在我老家时庄是这样的。
庄上没有松树林,不要说林子,就连一棵松树你也找不到,这可能是我庄上的人迷信,觉得松柏之类的树不该栽在活人的家前屋后。只在离庄子二里地有片黑松林,那里是周围几个村子的祖先们居住的地方,里面稀稀拉拉地点缀着一些锥形的坟墓,或新或旧,土堆的高度也不一样,平常人迹罕至,黑魆魆的阴森可怖,不要说夜晚,大白天的经过松林,都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秋天的夜晚,有时孩子们玩捉迷藏的游戏,偶尔抬头望望西边的黑松林,会看到几个亮点一上一下地跳动,那就是传说中的“鬼火”,这个时候要是有哪个胆大的调皮鬼故意大喊一声:“鬼来啦——”,保险就会惊起一片哭声,几个胆小的立刻会作鸟兽散,赶紧从隐藏的地点跑出来一溜烟钻进家里去再也不敢出来。
松鸦平时就住在这片黑松林里。不知道是不是这里平时很少有人光顾的缘故,黑松林里住户还真不少,喜欢在地下打洞的狗獾子、田鼠之类姑且不说,在树上搭窝的鸟类就有很多,单鸦类就有三种:乌鸦、松鸦、灰喜鹊。它们都把家建在高高的树梢,这样的好处至少有两个,一方面能有效地预防野猫之类的小动物侵害,另一方面也能让企图端了它们老窝的小孩子们望窝兴叹,打消念头。但它们的堂兄弟喜鹊一般不住在这里,这种鸟儿似乎更愿意住得离人家近些,这也难怪,谁让人家那么受到人类的欢迎呢?
都把家安在黑松林里的乌鸦、松鸦和灰喜鹊,生活习惯却不完全相同。我不是说它们的食性,要是说食性,它们三个还真都差不多,都是杂食性,吃松子及植物的果实、种子之外,也吃昆虫,甚至是鸟蛋、雏鸟以及其他小动物。松鸦既和灰喜鹊一样,能吃松毛虫,甚至是蜘蛛,也跟乌鸦差不多,有时也食腐。我想说的是它们和人类的关系,与人的亲近程度。灰喜鹊不用说是这三种鸟中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鸟儿,除了在松林里捉捉松毛虫、啄啄松子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庄子上,一去就是一大群,一忽儿飞到东一忽儿飞到西的,唧唧喳喳,吵吵闹闹,呼朋唤友,简直就是麻雀第二,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好像庄子就是它们自己的家。乌鸦平常不大到庄子上去,人们不欢迎它,岂止是不欢迎,简直就是十分讨厌,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人们不欢迎它的原因倒不一定是它穿了一身幽灵一般的黑大褂,主要是它们那标志性的呱——呱——怪叫声让人听了毛骨悚然,以为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松鸦就更少到庄子上来,似乎和人类十分疏离。春夏季节,在庄上你几乎看不到它的影子,即使是秋冬季节,你也要特别注意,才能偶尔发现几次它们的身影。来的少当然是最大的原因,善于隐蔽也是人们不容易看到它的重要因素,每次飞来庄上,它们总是把自己隐藏在枯黄的树叶之中或者树干之后,它那一身红褐的羽毛就是最好的伪装,更特别的是它总是悄悄地进村,一声不吭,不像乌鸦和灰喜鹊,身子还在半途中飞着,声音早早就送到了人们的耳中,仿佛是要通知庄子里的人:“我来了”——生怕别人不知道。相对于乌鸦、灰喜鹊们大张旗鼓的行为,松鸦的举动,更像是夜袭的部队,人噤声,马衔枚,悄无声息。
松鸦的举动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疑心它这样做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但是经过多次观察后也没发现它有什么特别的目的,除了小偷小摸弄点人家的粮食充饥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劣迹,这算什么呢?它的堂兄弟灰喜鹊不是也经常这样干吗?也没见人们对它有多讨厌,照样在庄子上来来往往乐此不疲。莫非它们另有隐情?是天生的哑巴不会叫还是生性就很腼腆?或者是因为自己来自黑松林相貌丑陋怕人生厌?
事实的真相却并非如此,只要它们飞回黑松林,立刻就会显露本相不再遮遮掩掩,三五成群,从这个枝头跳到那个枝头,聒噪不已。“天麻黑的时候松鸦的叫声又像烟雾一样呛过来了,很凶。”——这是陈应松获奖小说《松鸦为什么鸣叫》中的句子,说明松鸦不但不是哑巴,还很能叫,它的叫声短促粗哑,在陈应松的笔下显得那样的怪诞凄厉。它也不是一种胆小的鸟,在它的地盘上,甚至会主动组队攻击猛禽——这也是鸦族的共同特点,它们都具有团队精神,都是打群架的好手。但话又说回来了,这是不是它因此在庄上噤声的原因呢?——意识到了自己声音不好听,害怕人们因此讨厌它。
我不知道松鸦会不会真的有这样的想法,但作为鸦族成员之一,松鸦确实与乌鸦、灰喜鹊等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很聪明的鸟,它不但像灰喜鹊那样有储藏食物防患于未然的习惯,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远远超过它的大哥,比如在声音的模仿方面,乌鸦尽管会学人类做许多事情,我却从来没听说过它会学人讲话,一开口除了“呱呱”还是“呱呱”。松鸦在这方面就有很强的天赋,据说在人工喂养的环境下,除了能说“你好”之外,还能叫“爸爸、妈妈”。
它的模样也不丑陋,甚至可以说是俊俏,比灰喜鹊长得都好看,虽然出身于黑松林,却并不像乌鸦那样披着一身黑大褂,幽灵似的阴森可怖。它全身羽毛以红褐色为主——有点像是和尚披着的袈裟,不知道这是不是它绰号山和尚的缘由,它黑色的翅膀上点缀着炫丽蓝彩镶嵌成行白斑,配上一条松烟熏黑一样的尾羽,十分漂亮,再加上它的口角至喉侧有一条显眼的黑色颊纹,像是两撇小胡子,显得更加俏皮可爱。
这样的一种鸟,人们怎么可能讨厌它?它在庄上那样表现的唯一解释只能更加证明它是一种聪明的鸟儿,可说是它的高明之处。它这样尽量避免与人接触,只是不想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悄悄地来,静静地走,小心驶得万年船,它懂得低调,毕竟庄上是人类的地盘不是自己的家,没必要大张旗鼓搞出那么大的动静,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行了。
灰喜鹊
灰喜鹊:雀形目鸦科灰喜鹊属。外形酷似喜鹊,但稍小。
时庄人管灰喜鹊叫做“三喳子”,这跟它“喳喳喳”的叫声有关。它的模样像极了花喜鹊,都有一条长长的尾巴(这几乎成了它们区别于其他鸟儿的标志),要不是个头略微小点,颜色稍微有点区别(一个黑白分明、一个灰白相间),在一般人的眼中,它们几乎就是孪生的兄弟。
但灰喜鹊和喜鹊确实不是同一种鸟,虽然都属雀形目鸦科,名字也很像,却不是同一属种。喜鹊属于“鹊属”,真正跟它关系近的,是一种拉丁学名叫做Pica nuttalli的黄嘴喜鹊,除了嘴巴的颜色不同之外,其他部位都跟喜鹊没有两样。而灰喜鹊则属于“灰喜鹊属”,在这个属种里,只有它独苗一根。所以,灰喜鹊和喜鹊的关系,不是亲兄弟的关系,至多算得上是叔伯家的堂兄弟,同样相近的关系,在我老家常见的鸟类中,大约还应该加上乌鸦,虽然它们的名字相差很远,人们对它们的喜好程度也相差甚远,但它们都属于鸦科。
堂兄弟三鸟中,人们最喜欢的是喜鹊,原因是它能给人们报喜,听到喜鹊叫,好事就要到;最讨厌的是乌鸦,同样是叫声,人们却认为它带来的是晦气,老鸹一叫,坏事来到;而灰喜鹊处在中间,它既不会给人带来喜讯也不会给人送来噩耗,它那“喳喳喳”的叫声对于人类来说毫无意义,所以人们对它的态度是既不特别喜欢也不特别厌恶就很好理解了。
人类中,名人大约是活得很累的一群人,不管是好名还是恶名,一旦出了名,就成了众矢之的、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恶名自不必说,即使是好名得到的也未必全是好处,好处自是尽人皆知,能得到许多现实的利益,但是坏处也显而易见,至少你再想过安安静静没人打搅的生活是万万不能了,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名”这个东西说到底也是把双刃剑,真正活得潇洒的反倒是那些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鸟类大抵也是如此,好名声也好恶名声也罢,太多的吸引了人们的眼球总会不得安生,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鸦科三兄弟中,灰喜鹊反倒是最幸运的一个了。
因为平凡,所以自在。灰喜鹊在庄上的遭遇正是如此,因为不出众,所以不受人们关注,人们对待它们的态度,就像对待庄上的那群小屁孩,上东下西,随便你怎么去野,只要不干出上房揭瓦、上床撒尿的过分事情来,基本上没人去管。所以它在庄上出现的几率,仅次于麻雀,属于第二多的鸟类。你看它们三五成群甚至十几只一大伙,一出动就是一大帮,一呼啦飞到东,一呼啦飞到西,唧唧喳喳,呼朋引伴,好不潇洒快活,全然不像喜鹊那样要么形单影只,要么夫妇二人,虽然受到人们的欢迎,却也小心翼翼,更不像乌鸦,在庄上一露头就要遭人唾骂、被人驱逐。
灰喜鹊在我庄上是衣食无忧的,它的食性很杂,跟大多数的鸟类差不多,既不是坚定的素食主义者,也不是如伯劳、老鹰之流非肉不食,五谷杂粮、草籽树实、蚂蚱青虫,莫不是它口中之食。所以你想饿着它,实属不易。当然它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它的食谱中就有两种东西是其他鸟类所不敢或不愿意碰的:一种是椿象,时庄人称之为臭鳖子的小虫,浑身散发着难闻的刺鼻臭味,不要说吃,就连碰了以后都会令人作呕,就这样的一种小东西,却是灰喜鹊的美食,不知它怎么吞咽得下;另一种是松毛虫,浑身长满了长长的毒毛,粘到皮肤上就会起一片水疱,火烧火燎地疼痛,这样的一种小虫,光那身鲜艳的颜色就是一种警告:“别惹我,惹我没有好下场”。事实上也是,大多数鸟儿见到它们都退避三舍,惹不起,咱躲得起。灰喜鹊可不信这个邪,你不让吃我就偏要吃你试试。我就亲眼见过一只灰喜鹊在庄子西头的那片松树林里叼起一只肥嘟嘟的松毛虫,在粗糙的松树皮上左蹭右蹭,不一会儿松毛虫身上的那身令人望而生畏的毒毛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成了灰喜鹊腹中的美食。这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护体的金钟罩,我就有破你的一指禅,从这点来看,灰喜鹊还是个聪明的鸟儿,并不一味地莽撞行事,懂得开动脑筋来解决问题,这点颇像它的堂兄弟乌鸦。
能体现灰喜鹊聪明的,还有一件事,就是它有储粮过冬的习惯。深秋时节,如果你用心,一定会时不时地发现一两只灰喜鹊衔着楝果或是蚂蚱之类的食物,悄悄离开大部队,鬼头鬼脑地四处张望,在确信无人跟踪之后把叼着的食物塞进瓦缝或者墙洞中收藏起来,等天寒地冻食物匮乏之际,它再飞过来取出果腹。所以,在庄上寒冷的冬天,你偶尔会在下雪天发现一两只冻饿而死的麻雀,却很少能看到因冻饿而死的灰喜鹊。
偶尔,这个可爱的家伙还会客串一把小偷的角色,就连干这样偷偷摸摸的事儿都是集体行动,小时候生产队的仓库就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三四只灰喜鹊在屋外蹦蹦跳跳,看似在玩耍,实则是在刺探军情,起的是个侦察兵兼哨兵的作用,在确信没有危险后,它们会发出一种信号,让同伴们赶紧入室大快朵颐。这样的举动,常常会令看到它们的人忍俊不禁,觉得它们真像一群又可笑又可气的小无赖。
按说,这样的一群聪明且吃穿不愁的鸟儿在我庄上过的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但是神仙偶尔也是有苦恼的。如果这个苦恼的根源是来自一个七八岁的孩童,那么,这个“神仙”有时是会受不了的。我七八岁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次让它们很失面子。
那天,我们家翻盖厨房,厨房的屋顶是用麦秸盖的。那时,乡间的厨房大多是草顶,极少见到有瓦顶的。草屋的好处是冬暖夏凉,不足之处是过段时间就得换草。盖房的时候有人专门往上面扔草把,有人专门往上面送泥,还有专门和泥的,当然屋顶更少不了人铺草,因此,请了好多的人,很热闹。
中午时分,正在玩泥巴的我忽然发现邻居家的屋角露出一截灰喜鹊的尾巴,一向就对小动物特别感兴趣的我突然心生奇想:何不把它捉来玩玩?便一个人蹑手蹑脚地顺着墙根摸了过去,可能是我的动作太轻,灰喜鹊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危险已经降临,当它的尾巴落到我手中的时候,它想逃已经为时太晚了。
这一幕让屋顶的大人们看在眼里,他们除了大声喝彩外,更多的是惊讶。他们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的孩子赤手空拳抓住一只大鸟。于是,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在那个相对闭塞的乡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这一“壮举”就成了大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孩子的眼中,我也因此成了“英雄”。
可我这样的“英雄”举动是建立在这只灰喜鹊的痛苦之上的,之后的几天里,无论我想什么办法,它都不肯进食,我把食物塞进它嘴里,它也给吐出来,整整两天,它拒绝进食也拒绝喝水,到了第三天,它终于抑郁而死。我清楚地记得,它的眼是睁着的。很多年之后的现在忆及此事,我还在想:它到死都不瞑目,说明它心有不甘。会不会是觉得栽在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手里,对它来说是奇耻大辱?或许,它真的是给气死的。
或许,那只灰喜鹊真是大意失荆州,可这一失足却成了它的千古恨。好在,之后的它们再也没给我庄上的其他孩子成为这样“英雄”的机会,它们的生活也并没因此受到任何影响,它们在我庄上继续快乐似神仙,这样的结果多多少少减轻了一点我心中对它们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