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没有独自一个人住一间房子的概念,这可能与我一有生命就寄住在我母亲的身上有关。我母亲可以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家、第一个房间。此后,我也是一直与她与我的父亲、弟妹住在一起。到了结婚,我又与我的妻子住在一起。那时我知道的几乎所有所有的家都是父母夫妻老人孩子共住的。一个人住的房子几乎没有,一个人住,在那时给我的印象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我们讲到与鬼、怪、疯、傻、恐怖、死、灾难、鳏寡、老朽、这些可怕的字眼,都和一个人住的屋子有关。在我小时候住的那个机关大院里唯一独自一人住的,是谢疯子。他住在二栋楼的六号房。在夜里,我们绝对不敢从他住的房子前走过,万不得已也要结伴而行。在早先,谢疯子并不疯,他是和他妻子住,后来有一天,他妻子搬走了,他就与众不同,一个人住了。再后来,他就有些疯了。他住的房子在他和他的妻子共住的时候开始是正常的,和别的房子里外没有什么两样。里面也是,一张双人床,一个五抽桌、一个书柜、一个衣柜,两只箱子,还有一个洗脸架。墙上也贴着毛主席的像和禧字,窗子上也有窗帘,也是遮得严严实实的,从外面看,里面的动静是看不见的。但独自一个人住之后,这屋子和其他的屋子就不同了,先是任何人路过这屋,都可以大叫一声:老谢!或:谢疯子!大人小人都可以叫。后来这屋就没有窗帘了,有人干脆把他的窗子上的玻璃也敲掉一块,之后,有人又砸掉了另外几块。再后,窗子最上面的玻璃也给用石块砸掉了,老谢就挂了一块布稍微遮挡着。但布挂了没几天,就被人撕掉了。老谢也就随它去了,再不遮挡了。这屋的窗子就成了几个插着些玻璃尖的洞,里面一览无遗。再往后,他屋里的家具也没有了,只剩下一张双人床,弹簧的。露出一团一团黄色的棉花,尿素造成的那种黄。蛛蜘也搬进去住,蛆也成长起来。老谢就干脆整天睡在这床上,旁边只一个脸盆,用来拉粪便。人们就用石头往里砸,把垃圾往里倒。老谢的家是我少年时代印象最深的住房场景之一,他也是我少年时代所认识的第一个疯掉又死掉的大人。我看着人连同他的弹簧床一道把他抬上大卡车,把他下垂的暴露在锈弹簧上的黄色瘦手收回被单里去,拉到小红山去埋掉了。我工作之后才知道,原来这是有规定的,单身的人不能一个人住,要么和家里的人同住,要么住集体宿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家的意思是: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这也是住房分配的依据之一,他结了婚又离婚,没有了家的社会基础,却又不自觉地及时搬回集体宿舍去,这大概是他倒霉的一个原因吧。
我小时候一开始我们家有三间房,是我父亲的单位分给他的。我们家只有我父亲一个人有房子,我外祖母和我母亲都没有房子。我外祖母原来是有房子的,住了一百年六十年的老房子。听我外祖母说,她的祖父是三百前从中原流放到云南来的。听我外祖母说,她的老家在南京;听她说,她的父亲是个铜匠;听她说,她的房子是来云南一百年后才盖起来的。我外婆的老宅在昆明武成路福寿巷的一个四合院里。但革命一来,她就自动把她的家用低廉的价钱处理掉了。她当时只是一个小商贩,并非革命的头号对象,但她是一个安居乐业、清静无为惯了的人,怕麻烦、怕是非。那时,没有家的人还安全些。我父亲就是抛弃了在四川省沱江边上良田千顷、朱门深户的家,投身于一穷二白的革命,他不是又分到家了么?反而倒是他那些视家如命的哥哥弟弟,一个个后来落得个无家可归的可耻下场。我外祖母的老房子,处理的时候,有一个小表姐贪便宜,出钱买了下来。这个表姐是个老处女,一直住在她母亲的家里,因为嫁不出去,受尽闲气。她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够有一所自己的独门独院,朱门深闭,种上梅花和丁香花,在月明花香的晚上,在家里弹琴唱歌,“诗意的栖居”。这种不合时宜、过于精致和贵族化的理想令她鬼迷心窍,她公然在一九五三年的春天,用她父亲遗留给她的钱,买了我外婆畏之如虎的老房子,还有一套清代式样的家具、包括床、梳妆台、圆桌、太师椅等等。她要“一个人睡一张大大的床,睡到十二点也没有人来叫我起床。”她种上的梅花还没有开花,这个院子就成了居民委员会的办公处,她只能自觉地搬到到耳房里去住,清式家具无偿献给人家办公。她没有成为想像中的唐宋时代的仕女,而是成了一只丑陋的灰老鼠。不过,她并没有倒霉倒尽,甚至还被分派了负责每天打扫这个院子的革命工作,每个月十九元人民币的工资。每天六点钟就要起床,在居民主委到来之前把院子收拾干净。她毕竟还被允许住在她自己的院子里,时间长了,她打扫这个院子,像弹琴唱歌一样愉快。但十五年后,这个有着空谷幽兰的心灵世界的老姐姐,却瘐死在异乡,一个开满野梅花的流放地。我外祖母的家一处理掉,我母亲和她的哥哥弟弟姐姐就都没有家了,他们立即轻装上阵,一个个哼着进行曲加入了革命队伍,住进了集体宿舍。但我白发苍苍的外祖母就没有队伍可以加入,她已经六十岁,又是文盲,她甚至不会唱歌,她因此没有被接纳入集体宿舍。幸而我父母及时地结了婚,我父亲分到了住房,她才在我父亲分到的家里有了一个床位。过去她可是一条街上最能干的妇女,我外祖父四十岁时在进货的途中被土匪杀掉了,她一人要照顾两间卖土布的铺子,进货,往返于昆明和马街之间,养活四个孩子。如果以今天的生存能力的标准来衡量,她当之无愧是一位女中豪杰。但现在她却成了一个没有单位组织,没有工作、脱离时代、思想糊涂的家庭妇女。那个时代大家都投身于革命,最多余无用的就是她这种人,最看不起的也是她这种人。每天,当我的父母去上班,我们去上幼儿园,院子里空无一人,她独自一个坐在草墩上,看鸡。她本以为可以守住祖先传下来的老宅,在故乡的昔阳鸦鼓中善终,却在最后成了一个没有家的人。
当时我父亲分的房子是旧社会的老房子,也是一个四合院,住了同一个单位的十多家人,在一条小巷里边,这个院子是一个有两层楼的四合院。这院子所有房间的窗子、地板、天花板、隔壁都是木头的,走廊的栏杆也是木头的,并且处处画栋雕梁,墙上有壁画,院子中间还有花台。但我们搬进去时,雕梁画栋和壁画都被油漆和石灰涂抹掉了,是住了一久,涂上去的东西剥落了一些,才被我发现的。二楼的走廊尽头还有一个阳台,中秋节可以在这里赏月。这个院子要请曹雪芹这样的作家来描绘,用词才会到位。有时候在瓦蓝的天空下,听着邻里的鸡叫,看着炊烟在瓦上散去,会让人误以为是住在与世无争的明朝。这里肯定从前不会是好人住的房子,要不让他们怎么会一家人住我们要十多家人住的房子,并且无缘无故就连家都不要了,让我们搬进来住?应该说,这个院子作为家来住的话,是相当不错的,它完美地体现了人类在“栖居”这件大事上的文明进程和想象力。院子里的十多个房间大小结构不同,各具用途,有正厅、堂屋、厢房、耳房、过道、走廊……有的房间以前是客厅、有的是婴儿室,有的是客房、有的是盥洗室、有的是洗澡间、有的是书房……但现在所有房间都统一只有一个用处,就是住宿。房间按每个家长在单位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长短计算面积,大小搭配,恰好够家长在里面睡觉和从事与生存密切相关的基本活动,如吃饭、洗脸。至于那些不是与家长的基本生存有关的活动,如会客、看书、养花养草是不分配面积的。生儿育女也不分配住房面积,并没有谁生下一个人,就给这个人分一间房这种荒谬绝伦的规定,更没有给临时来住的亲戚客人分配住房的规定,更不可能有什么偏房、填房、闺房、陪房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当时有的同志还担心革命可能不彻底,其实再顽固的社会结构,只要把它最基本的物质元素──人的住房,用一种新方式来分配,把它复杂而多余的用途简化为一种,旧社会的生活方式也就随之瓦解了。每家人除了有资格分配房子的家长外,其它人都是寄居在家长的房子里的。因此,房子虽然分配得很公平,但每家人的居住空间并不一致。有的人家无子无女,居住空间就大。有的人家寄居者多,居住空间就小。穆家住的是从前的客厅,宽敞明亮,只有一个小孩寄居。他家有一张铜制的双人床,散发着与一般家具不同的光芒。在光线柔和的卧室里,像资产阶级的床那样支在房屋中间,而不是通常靠墙那种支法,还挂了垂地窗帘。这场景是我少年时代印象最深住房场景之一。我不明白他家怎么会有与我家的床不同的床,我家的床是公家统一发给的木床,床边用白油漆编着号。穆家在一九五七年被举家流放掉了,不知道他家去了哪里,我想他家的厄运肯定与那张床有关。鲁家住的两间,一间是过去的厨房,一间是过去下人住的耳房。这两间房子暗无天日,但面积和我家的一样。我从来没有看清过他家的床,但我知道他家的床与我家的是一样的,因为后来搬家的时候,它们被抬了出来。杨家住在西厢房里,西厢房一共有三间屋,东边的一间原来是储藏室,中间的一间是原来是游戏室,北边的一间原来是书房。他家寄居者太多,娃娃有五个,还有两个老人,分配给两个家长的面积有七口人寄居,只好三间房都用来住人,还用上了集体宿舍那种高低床,厨房就占用了阳台的一半。客人来了就搬个小凳坐在走廊上。但那时很少有什么要来闲聊的人,大家有什么事都是工作上的事,一般在单位上也就解决了,所以一般来的人都是亲戚,在走廊上坐坐也不见外。他家的房间光线最好,一到星期天,这家人就大开着门和窗子睡午觉,阳光可以照到他家的床上,一直照到下午,他家的床和我家的一模一样。我家住的是东边的厢房,结构和西厢房相同,但我家把中间的一间用做饭厅和洗脸间,另外两间,一间我父母和妹妹住,一间我和外婆、弟弟寄生。原来我父亲想把中间这一间作为客厅兼书房,但如果这样,就不能保障基本的生存活动,没有地方吃饭洗脸,只好算了。这间屋的内壁中央还有一个壁炉,因为不可能使用,这个位置要放置吃饭的桌子。我们用旧报纸和旧杂志把它塞满,又用布遮住。我父母住的那一间,以前原来是客厅,有两个门,一个通向楼梯口,一个通着阳台,为了安全,就把通向阳台那个门封了,去阳台就从走廊上绕。我家是把厨房搭在走廊上,阳台上堆杂物,当储藏室用。这院子唯一保留原用途的,是厕所,这个厕所只有一个蹲位,男女共用。每次去解手,都要问里面有没有人,虽然麻烦些,但方便的时候相当清静,决不会像公共厕所那样,老有人站在你的面前,旁观并暗示你快点。这个院子由于木料用得多,院子座向好,所以屋子冬暖夏凉。但住在这院子里的人并不高兴,因为单位上的大多数人是住在另一个机关大院里,那个大院才是这个单位正式的住房。而这个院子是因为那个大院住不下了,才让一部分人临时搬进来的。这个院子周围的住户大都是旧社会的老住户,小市民、像我外祖母一类的人,他们的生活方式、衣着、口音、幽默感、惯用语与新搬进来的住户是格格不入的。他们都讲昆明老话,而搬进来的全是北调南腔,并且都是有高度革命觉悟的、艰苦朴素、严肃活泼、憧憬着未来的、穿洗白了的铁灰色干部服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当时我们家与这个四合院沆瀣一气的只有我外祖母,她常常赞扬这个四合院比她从前的那个四合院好,她公然穿着旧时代手工缝制的阴丹蓝褂子,黑色兜裆裤、在正午的阳光中,搬个草墩,在八小时之内,坐在阳台上,扯开一卷长长的布带裹绑她的三寸金莲,很有些邻居看不惯。当时这个四合院距机关大院不太远,所以这个院子的住户基本上都是到大院里的食堂打饭吃,那时能在一个食堂打饭吃,是相当光荣的。我记得我那时是很羡慕住在那个大院里的孩子们,他们不说“单车”而说“自行车”,每个人都穿着鞋厂制造的“解放牌”胶鞋,缝纫机缝合的衣裤。而那时我还在穿我外祖母手工缝的布鞋,他们说我穿的是刀豆鞋,我非常难堪。我记得那个大院里有一块黑板,上面常常发布什么“今天下午到食堂办公室领国庆节会餐卷。”“明天上午机关分苹果,每人二公斤。”“星期六在机关大会议室举办联欢晚会”之类振奋人心的消息。大人们一进了那个大院,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声音表情都开朗起来,平时紧绷着的阶级斗争的弦大约也就放松了。我们住的那个四合院,连个可以砌黑板的空墙都没有,空着的墙都被从花台里爬出来的藤蔓和花遮住了。六六年红卫兵来贴大字报,砍掉了藤条,但还是贴不上墙去,那院墙古老到那种程度,纸刚一粘上去,整个的墙皮就剥落了。我们虽然住在这个四合院里,但乐业而不安居,犹如住在一条要沉的旧船上一样,都知道是不能长住的,只是暂时地住一下。不久,机关大院空出了两间房子,我们家就欢天喜地搬过去,回到了革命队伍的怀抱。后来的事实证明,留恋这个院子的人,全都在后来的革命中和这个院子一道沉了下去,这个院子、我外祖母当年的老宅今天都早已不荡然无存,在轰轰烈烈的旧世界的改造中,一条欣欣向荣的大街踏平了它们。
如果作为家来住的话,那么这个新的住址可不太好住。这个大院是解放以前的法院,并不是人们的家。修得坚固牢实,栖居不是建筑的目的。这种建筑根本不考虑光线、朝向、温度、人性这些因素,我的意思是我小时候去动物园,看见黑颈鹤、大灰狼、非洲狮、蟒蛇住在完全不同的地方,是根据它们不同的兽性安排的。例如,黑颈鹤是住在一个水池中间的岛上,而大灰狼是住在铁笼子里。这个大院却是完全照着“囚”这个字的意思和样子建造的。不分男女、不分是老人住婴儿住还是青年人住,你说它是审讯室也可以、办公室也可以、会议室也可以(多年后这个大院还真的又成了一家单位的办公室和会议室)。每间房大小、结构完全一样、窗子和门的位置一模一样,就像文件柜两边的抽屉。每家人住在里面,床放在哪里,领袖像贴在哪个位置、柜子放在哪个角落,桌子靠哪边的墙,在哪里洗脸,在哪里煮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因为房间都一样,你想把床支在一个与别家不同的位置,你就要冒一开门就要被人看见你的床的风险、甚至把领袖的像挂到边上的危险。因为没有专用的厨房,所以每家人的厨房都是自己搞的,公开在外,走廊、过道、有空处的地方都用来做了厨房。所以做饭的时候,隔壁这一家吃什么,怎么吃,请谁来吃,都是有目共睹的。那时大家吃的都差不多,并且基本上都是在公共食堂里吃,自家开伙的时候很少。邻里之间关系密切,犹如一个大家庭。在这种居住环境中,一个人不大敢搞特殊,他如果有什么可疑的行为,别人立即就会发现。他想吃点好的,也得背着人偷偷摸摸地享用。如果被人发现了,就会说你吃独食,那是很难听的。洗澡就到机关澡塘去洗,两个大池,男女各用一个,一周洗一次,所有的人都脱光了在一起洗。所以一个单位的人,不仅彼此的历史、现行都一清二楚,身上的某个部分有个疤或鸡眼也是清楚的。有一个干部从来不去大池和大家一块洗澡,大家对他就有怀疑,但也不好强要他来洗。后来,运动开始了,就有了机会,他不得不去当众洗澡,结果发现他的胳膊上有刺青,这是旧社会流氓的印记,结果是才脱了衣服就被抓起来。立即送去游街了,当时我跟在后面,看得一清二楚,刺的是一颗心,下面是两个字母:S·T,在左臂上。整个大院只有一个公厕,每天早上,每家人都要端着痰盂去厕所里倒,这件每天要做的事被大人们视为不雅,倒痰盂都做贼似的。而走到厕所这一段路至少有三分钟要处于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所以干这事都要早早起来,快速行动。如果错过了清早神不知鬼不觉的黄金时间,就只好让它在屋里捂着,夜里再去行动。但孩子去倒就不怕,随时可去,一院子的人都端着碗在吃的时间也可以去。大人们以为孩子倒痰盂是勤劳、思想品德好的表现。所以大人都让孩子去倒痰盂,以便从小养成热爱劳动、不怕脏的习惯。这是那时的社会风俗。由于当时干部群众好人坏人都要在里面解手,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事,干部们在正在开展的运动中斗得你死我活,有人明天可能就要被送去劳改,今天却相逢在厕所里,臭气相投,很不舒服,这是公厕的不足之处。老谢在没有发疯之前,被揭发和外国人有来往,就开始批斗他,“打倒反革命分子谢××!”喊得天摇地动,我们(这个我们指的是全大院的少年)也跟着喊,少年人的脸气得通红。但批斗会完了,老谢还和我们一道在同一个厕所里小解,都用一样的动作,我们就很生气,但也说不出不让他这么做的理由。所以后来他疯了,不再到公厕里来,独自拉在洗脸盆里,我们倒觉得这样才对了。这个大院的好处是有利于集体生活,宜于编号管理。从外边看,这院子真是铜墙铁壁,有很长很宽的墙面,为粘贴标语口号提供了方便。我父母都为能搬进这个大院而庆幸,只有我外祖母与这个大院格格不入,最格格不入的就是她的小脚,全大院就她有一双,一付顽固地继续在老路上磨蹭的样子。她一在院子里修她的小脚,就有一窝孩子围着看,像看江湖艺人卖艺。她可能感到一种侮辱,再也不在光天化日底下清洗修剪她的脚,她躲在房间里,拉上窗帘老眼昏花地摆弄。她离开了太阳光就看不清东西,所以经常被剪子把脚尖戳破。
我家的两间房,一间在三栋楼的一楼,另一间在四栋楼的二楼。我父母和妹妹住楼上的那间房。我、我弟弟、和我外祖母寄居另一栋楼楼下的一间。我父母的房间是什么样,我不太记得,依稀的印象是,墙上挂着一幅叫做马克思恩格斯和农民在一起的油画印刷品。一张大床,一张桌子和一个书架。书架上的书籍的陈列次序和老谢的书架是一样的,第一层是革命领袖的著作,第二、三层是干部学习材料,然后才是其它的书。这些家具和老谢(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离了婚而没有及时搬回单身宿舍去的倒霉鬼)家从前的家具一模一样,都是公家发的。侧面统一编着号,印着单位的名称。只有床和老谢的弹簧床不一样,是木床。老谢的那种弹簧床在我们大院里只有老谢家唯一的一张,那张床是没有编号的,来历不明。(我听到大人们私下里议论,想想看,在旧社会,谁能睡这样的床?这话使我对老谢有了警惕心理。当时他还没有疯,得意洋洋地“把那些弹簧弄得直叫唤”。这是小肚听见的。)我和外婆住的这一间,一块旧垫单缝成的大布把屋子隔成两半,里面支了一张大床,一张单人床。外婆睡单人床,我和弟弟睡大床。床和床之间,是一张写字桌子。桌子不用,放着我外祖母的黑箱子,这只黑箱子和装食品的黄色大橱柜以及一面木框雕着花的椭圆大镜子是我家唯一没有编号的家具。我外祖母虽然没有家,但她留下了一两件实在舍不得扔掉的老家具。里面一半住人,外面一半就做起居室,洗脸、洗脚、漱口、吃饭都在这里。做饭就在楼梯口的空处。那里支一个煤炉、一只装煤炭柴禾火钳通条的大木箱、一只水缸、一张放置碗碟佐料的小桌。碗碟佐料要用的时候才从屋里拿出来。水缸每天要打五桶水,水管是一百多家人共用的,用桶去提水的话,经常是要排队的。地上一溜全是铁皮桶、木桶,那时还没有塑料桶。做饭烧水是用柴和煤炭,一时不用的柴和煤炭叠放在床底下,那时床底下的意思就是储藏室。煤炭、烧柴、鞋子、瓶子、腌菜罐等等统统放在床底下,老鼠一家也住寄居在床底下。有很多年,我们一直是和老鼠同住的。当时我外祖母养着几只鸡,鸡白天在院子里放养,晚上就回家里来和人住一屋。我家的鸡住在饭桌底下,一到六点钟就扯着脖子歪叫。六点钟正是我做梦梦见我当解放军打战的时候,鸡一叫,梦就散了。气得我用被子捂住头,它越发叫得狂了。那时我最恨人的除了地富反坏右,就数这些鸡了。我老盼望过春节,好杀了它们。但春节一过,我母亲又买鸡回来了。我们睡的床垫着棕垫,每到夏天,棕垫上就生跳蚤,把床板咬了许多洞,住在里面。一到晚上,跳蚤就跑出来咬我们,咬得一屁股血。一整个夏天,我身上全是红疙瘩。我们想办法整治跳蚤,用开水烫,把床板拆下来,把开水从那些洞里灌进去,再洒上六六粉。但第二年夏天,它们又生机勃勃地出现了。
由于我一直和我弟弟睡一张床,所以我们几乎养成了完全相同的生活习性,相同的说话声调,如果统计一下的话,可能我俩储存的词汇都大同小异。睡觉的姿势也差不多,也没有什么坏习惯,或见不得人的秘密。但他小我三岁,他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十三岁。十三岁的人身体开始发生一些变化,对某些事开始有朦胧的渴望,开始想入非非。在暗地里,我渐渐成了一个和我弟弟不一样的人,真正是同床异梦,但我们仍然睡在一张床上,我只是觉得不像以前那么方便,可以撑撑脱脱地睡了。我实际上早已和这种寄居格格不入,但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可以单独有自己的房间,因为那时全世界都是集体居住的。我即便先知式地觉悟了,我也没有分配房子的资格。后来我的脸上开始长出粉刺,并且越长越多,长得一脸稀烂。镜子往往就在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变丑的时候到来。我开始有了照镜子的习惯,老觉得自己在和大家所公认的那种正确的相貌背道而驰,越长越不像样,企图通过镜子,找出些与正确的长相在外表上的近似值,以获得些安慰。对我这个恶习我父亲相当不满,一见我照镜子,他就要批评,说这是小资产阶级作风,我弟弟也跟着讽刺挖苦打击。以至这件事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压力,我那时又没有钱去买一面小圆镜,只能用我外祖母留下来的老式圆镜。这面老式圆镜挂得比我高出一个头,是供我父母洗脸时用的,我必须踩在一个小凳子上才能看见我的脸,所以照镜子往往是提心掉胆,一有动静就吓得脚板蹬空。那时我成天担心自己成个麻子,越担心越想照,一照就要很长时间,微观、宏观、比较、分析、一会儿沾沾自喜,一会儿垂头丧气,有时到了一天要照十几次的地步。由于我父亲对我照镜子极端鄙视,我只好经常到大街上的商店里的镜子里、或借着橱窗玻璃反光去发现自己。但在大街上,我发现,也很少有对着镜子左顾右盼的人,如果不是试衣服或帽子的话,是没有一个人会专为了一张脸站在镜子前面的。我一般只是经常绕路从镜子前面路过,利用经过的那一秒迅速地偷看一眼自己,往往看见自己就是一个大麻脸。而在橱窗玻璃的反光里发现的自己呢,往往是:像魔鬼。只好回到家乘父亲不在时再证实,但我弟弟的阶级觉悟也相当高,一发现我照镜子,就向我父亲告发。我父亲不知道,我在相貌方面的自卑感就是这时期形成的。
我们搬进这个大院的时候是六五年底,惊天动地的日子,发生的一切和住房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住房啦搬家啦床啦这种事在那个大时代,真是鸡毛蒜皮,想都不应该想,写都不应该写。一位老同志提醒我说,当时这个大院里自杀了多少人,你记不得了?但我当时只是在玩玻璃球的时候听其他孩子说过这些事,自杀的人我一个也没有看见。我唯一记得的一件大事是,就是大约在七0年前后,大院里的一个干部家买了一台电视机,这是我们大院里的第一台电视机,那个干部很得意,欢迎我们到他家去看,一到晚上,他家就成了电影院,大人小孩每人拎一个小凳子去他家坐着,床上就坐他的小孩,看到十点才散。如此几天,这个干部耐不住了,因为影响他第二天工作,就宣布不要我们去了,他立即成了这个大院孩子们的头号公敌。我们恨他的程度超过了恨美帝约翰逊,我们当时第一个想到的报复他的计划就是破坏他的住房,因为我们直觉到这是他的身体的外延部分,是我们唯一能使他受到伤害的部分。我们用粪便堵了他的锁眼,爬到他家的屋顶上,把他的电视机的天线切掉。但我们没有能使他恼羞成怒,他只是和颜悦色、公事公办地叫来机关大院的修理工,帮他打开锁,重新装了天线。然后对我们说,这是公共财产,要爱护,懂吗,你爸爸怎么教你的?他照旧关着门在家里看电视,我们只能一伙地集结在外面听听电视机传出来的声音,咬牙切齿,跺脚、怪叫、吹口哨。
我十六岁还差几个月,就到一家工厂去当学徒工。住在单身集体宿舍,这是厂里规定的。这是一栋用红砖草草砌起来的四层楼房,这栋房子盖得和我父亲单位的那个机关大院的楼房差不多,图纸上的数据我都能猜测出来。不就是,长多少、宽多少、高多少,然后高除以四(因为是四层楼),用宽除以二(因为每一层楼两排房间),最后用长除以二十再乘以二(因为每层楼有两排各二十间房),再乘四就是这栋楼房间的总数。楼道里光线很暗,白天要摸索着走,夜里才开一盏40W的灯。永远有一股尿臊味,因为楼里没有厕所,解大小便得到楼外面的一个大厕所里去。晚上没有人愿意跑那么远去上厕所,就都在过道里撒尿。有时早上起来,一条过道都被洗脸水和尿淹了,有人就扔几块砖泡在脏水里,踩着走路,这种走法,要有技术,才不会摔倒。这个楼道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住房场景之一。工人把这栋楼叫做光棍楼。每间房子都是十五平米,支四张单人的两层木床,两张写字桌,三个没有靠背的椅子。住八个人。所有的家具都编了号,是公家的。我们这间房住的八个人都是一个车间的,最小的是我,最大的是李师傅。这房是分给八个人的,但很少有八个人一起住的时候,因为大家都上不同的班次,但这个宿舍人最少的时候也有四个人在住。在家里睡觉,因为从小就是血缘相通的集体,所以彼此之间也没有多少隐私。但在集体宿舍住呢,譬如,打酣、放屁、脚臭、这些隐私就不能随便。更不能当众照镜子,这是工人最瞧不起的一种举动。不过这时候我有自己的工资,买了一面旅游用的小圆镜,藏在衣袋里,没有人的时候就照一照,粉刺也好掉了,但对自己的外表的信心一直没有恢复。别人也不会故意要监视着你的一举一动,但你的一举一动肯定和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大不相同。睡觉洗脚更衣之类的事,毕竟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最日常不过的私事,但在集体宿舍,你睡就要有睡像,吃要有吃像,让公众看得过去,必需合群。大家打牌,你也要打牌;大家喝酒,你也要喝酒。你得容忍在看书的时候,有人也在后面看,并在精彩处由他伸手抓过去,让他先睹为快。得容忍在你写信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斜瞟,看到有趣的段落还可以念出声来;得容忍别人笑嘻嘻地翻你的枕头,打开你的抽桌随便翻翻,并把翻出来的某样希奇什物立即公布于众,提着,“你们看,你们看,他还藏着这个!”。得容忍半夜睡得正死,有人把牙膏挤进你的鼻孔里、或者把你从床上拖起来,陪他一起熬夜;得容忍有人随便拿你的肥皂用,穿你的拖鞋上厕所……当然啦,你同样可以这么对付他。这些行为并无恶意,而是风俗习惯,被大家公认是彼此之间情投意合亲密无间,能够长期共存的基础。是将各种不同的生活脾性都调整得彼此可以适应,形成相同的生活规律和对事物的共识的必要规矩。你不能有任何东西私有,你的一切都必须时刻位于向公众开放的状态。你如果有什么需要用一把锁锁起来的东西,它立即就会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如果你要自私,不让哥们共享你的私物私心;或者人家聊天,你却要午睡:大家一起骂天骂地某某领导,你却保持沉默……那么在这个天天吃喝拉撒都在一起的众中,你是一天也呆不下去的。由于我从小就习惯于集体居住,所以这样的环境对我并不特别难受,很快就适应了。在集体宿舍住,大家都成了无性的人,性成了和泌尿系统无关只和舌头有关的热门运动。性虽然在集体宿舍里是天天讲月月讲,但在这儿一般是无法对这些话有所体验的。带未结婚的女友来体验,那时候想都不会想。三皮是我们这宿舍最有想象力的,他捂在被子里体验,弄得床很有节奏地响,有人立即明白了这不同凡响的声音来自何处,也不知道这只耳朵怎么就能那么准确地辨别出这声响的源头。本属于三皮个人身体的事,并且是在他自己的床上,但集体宿舍的每一张床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公共场所,所以也就马上在厂里传开,众所周知了。大家,几乎是全厂(一千多人)都知道三皮“天天晚上”躲在被子里“射电筒”。不久,三皮的绰号就被大家改成了“电筒”。本来加工车间的团支部正准备发展他入团,也就取消了。三皮从此在大家眼里,和流氓、坏份子差不多,有了三皮的前车之鉴,没有人再敢在集体宿舍私下体验与泌尿系统有关的行为了。但据我所知,当时我们这个宿舍的青工,除了集体宿舍,另外的住处就是自己的父母家,他们是否在别的什么地方偷偷摸摸地体验,我就不知道了。但我觉得他们个个讲到这方面的事,切实有深刻体验的人才能讲出来的。
我们这个宿舍除了五个青工,还有三个是老工人,老的意思不是年纪,而是说工龄。这三个人是铜蛋、老木棒和李师傅。他们都是专县上来的,除了这间房,就无处可去。李师傅五十岁了,还住单身宿舍,因为他没有结婚,老家又不在昆明。没有结婚就不能分房子,只能住单身宿舍,这是规章制度,谁都不能特殊,五十还没有结婚也不能特殊。宿舍里的空处大多给李师傅的东西占据了,一屋子都是他的味道。他甚至把他的床位三面用木板封起来,又裱上报纸,在上面挂着茶叶、干辣椒、腊肉、水烟筒之类,看着就像一个猎人小屋。李师傅有些什么东西,我们都知道。八个人住在一起,什么看不见啊,当时大家如果吵架的话,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你有几条汗裤我都知道。”他每个星期都要整理他的两个木箱子,两个箱子里放的都是新布,有十多块,毛呢、卡叽、灯芯绒都有。李师傅把它们叫做料子。一到休息天,李师傅就把它们一块块取出来,放在床上。每取出一块,他都要抚摸一番。仿佛它们是猫。但他自己从来不穿新衣服,他所有的衣服,连内裤(他叫做汗裤)都打着他自己缝的补丁,李师傅因为一贯艰苦朴素,所以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当时都认为,穿的衣服上补丁越多的人越是好人。除了两只木箱里的布,还有床底下的木材、焦炭和几块玻璃、一袋子水泥都是李师傅的。他说将来成家,要用。每到春节或什么节,李师傅老家就会有人来,把李师傅攒下的布带回去、把他攒下的水泥带回去、把他攒下的玻璃带回去……我才知道,老李并没有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家,他的家永远都是马关县的大营村。这可能也是他一直没有在这里娶媳妇的一个原因吧。很多年后,李师傅退休,立即回家去了,听说,他是五十五岁当的新郎。我们为了让他起居方便,自己的物品就尽量简单,尽量少在宿舍里呆,只是下夜班的时候才溜进去睡一觉。李师傅的对头是老木棒。老木棒的家也不在昆明,可他已经结婚三年了,还住在集体宿舍。他老婆是电工厂的女工,每逢星期三是休息日。他和同宿舍的每一个人都达成了协议,逢星期三这一天就让他和他老婆同房,只是白天。我们都很通情达理,他是领了结婚证的,当然比“电筒”有资格体验。逢这一天老木棒的老婆必来,从不缺席。每到星期三白天,我们就自觉地不回宿舍,这已成了舍规。这一天我们都确实地知道有两个人大白青天在屋子里体验什么,心情就很复杂。三皮每到这一天,就不知躲到何处,踪影全无。唐甸生一到这天心情就格外好,大声说话,想入非非地笑。李础娃就心情特别烦,干什么都心不在焉,容易出工伤事故。弹子就蹲在厂门口,逢人就说,“今天是星期三噻!”他把噻这个音拖长一拍,听说的人就会心一笑。到了晚上,老木棒像个得胜回朝的大英雄,被大家围着问长问短。老木棒吞吞吐吐,讲半句不讲半句,我们就帮他把不便讲的部分补充齐全。老木棒其实是个很笨的工人,技术拙劣,不懂几何,不会看图纸,经常出废品,闹工伤事故。但就由于他在性方面不仅仅是嘴上说,而且还可以体验,所以受到大家的敬佩。白天李师傅也不回宿舍,他蹲在车间里抽闷烟。但时间长了,老木棒会发现李师傅悄悄地蹲在宿舍门口,也不知道是几时蹲在那里的。老木棒很气愤,但又不好说。但此后他和他爱人在里面,总觉得李师傅蹲在门口,听得见他在喘气。有时铜蛋偶尔回宿舍拿些急用的物品,猛敲门,发现老木棒脸色寡白,淌着细汗。她老婆在纹帐里抽泣,震得纹帐直抖。后来,老木棒和他老婆离婚了,他老婆逢人就说,他不行。什么不行?我很纳闷,就问铜蛋,他哈哈大笑,说“电筒漏电了。”老木棒离婚,铜蛋却结婚了。他也没有房子,只好扮演从前老木棒的角色,只是他老婆是星期四休息。这些事现在听起来像是虚构,可当时情况就是如此,有些当事人现在都还在,你可以去调查。铜蛋比老木棒厉害多了,他对我说,你搬回家去住吧,我有老婆,你没有。我觉得在集体宿舍住太累了,就搬回我父母家去住了,那里虽然也是集体住,但可以随便一些。他又设法把其他在城里有住处的人都支回城里去住。只剩了他和李师傅、老木棒三个人,他又把房间一分为二,李师傅和老木棒住外面一半,他住里面一半。虽然隔开了,但鸡犬之声声声入耳,大家是否相安无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在这个工厂工作了十年,再也没有住过工厂的房子,厂里虽然一再强调要住集体宿舍,但很多在昆明有家的人都不住,要回城里自己父母的家去住,厂里也没有办法,而且厂里房子也实在是太少了。那时厂里几乎就不盖什么住房,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工人大多数是年轻人,一两栋楼足够全厂职工住的了。厂领导忘记了他们都会长大,都要结婚。有很长一段时间,厂里对结婚这种事是不鼓虑的,提倡晚婚。因为没有房子,多一对结婚的,就要多一份与革命生产无关的麻烦。当时工人们觉悟都很高,结婚的事能拖下去就尽量拖,如果早早地就结婚,一般都被视为不求上进没有远大理想的表现。当时的先进人物,大都是晚婚甚至终生不娶。由于社会风气如此,分房子是大家不会当回事提出来的事,要房子和闹名誉闹地位都是属于思想落后的行为。房子,在我们这些新社会长大的更年轻的人看来,根本就不重要,我在结婚之前,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要有一个自己单独有住房的愿望。这是我这一代人和那个空谷幽兰的老表姐的最根本的区别。有人以为我们和老表姐们的区别由于是一代人与一代人的不同,我认为恰恰就是对待家这种最基本的问题上的区别。一个可以幽居的家是她一生的愿望,而我却以为这根本不重要。无足轻重。
但这种区别在我是很快就动摇了,这是由于我认识了芒。芒是另一个车间的。他是我中学时的同学,以前关系并不密切,中学时代,我从未去过他家。我和他密切起来后,就觉得这个老同学有一种以前我没有感觉到的对我来说是很陌生的魅力。后来关系密切起来,芒提出来邀请我去他家玩。我很想去看看芒的家,但一开始我很犹豫,因为怕见他家的大人。我搬回家去住了,但仍是和外祖母和弟弟住一间,而且外面半间就是全家的起居室,全家吃饭做事,父亲与单位上的讨论国家大事都在这里,有时我的朋友来找我,我们只能坐在我的床沿上,拉上隔布,窃窃私语。但年轻人的话和父母的话是不一样的,而父母又控制着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什么的大权,所以,我和我的朋友要讲并且非讲不可、不吐不快的话是一句也不能叫父母听到的。可那时的父母,又特别喜欢听孩子们讲些什么。因为他们早已习惯自己讲的话被人听,并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只讲一千句一万句都可以被别人听的话。他们都坚信,孩子的话有什么不能听的。他们很害怕孩子们讲出什么不能被别人听的话来。但事实上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许多一句也不能叫父母听到的话,很多孩子为了掩饰他们的另一种语言,很小就成了说谎者,为的是让父母们相信他们和他们都有一样的共同语言。所以,凡有可以胡说八道的好朋友来找我,我就十分压抑,我们和父母的距离那么近,犹如监狱里探监时家属和犯人的那类距离,我们只有相视而笑,神秘地眨眨眼睛。乘父母出去散步或做别的什么事的空子上,我们才能讲讲自己的话。奇怪的是,我们讲这些话,并不害怕我的外祖母听到,她好像是和我一样有那种不能公开讲的共同语言的人。当时我认识的同龄人,几乎都是像我一样,住在父母的家里,处于在他们无微不至的倾听下。这也是我从小就不喜欢呆在家里的原因,我实际上认为,这里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我的家是在另外一些场所中,比如厕所后面的空地上、学校附近的乱草丛中,圆通山的石头群里,在那里些永远美妙的去处,我们干了多少父母们永远不知道或者他们知道但不准我们干的的好事啊。芒与当时的大多数年轻人不同,他居然没结婚就一个人有一间自己住的房子。他告诉我时,我立即不祥地想起了老谢。我问他怎么能够一个人住,他说他父亲是某一级的干部,他家的房子很大,他和他哥哥妹妹都是一个人住一间。
其实到一个人家去玩,在我国是很日常的事。在乡村,自古以来彼此串门子是村民们团结和睦的一个重要基础。门不闭户是一个家庭光明磊落的象征,所以我之所以从小就可以随便进入许多邻居的家,把他们睡觉的床都记得清清楚楚,这并非偶然的。就是今天我已是人到中年,我还是可以参观许多朋友家的床,就在我制作《住房记》的期间,还曾停工应邀去庆祝一位青年作家的乔迁之喜,他特意把我们领进他家的卧室,让我们欣赏他“价值一万多港币的啦!”的进口双人床、床垫和床罩。我国人民的日常问候语之一,就是“改天上家来玩啊”。我以为,“家”的意思,除了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居住的所在这个意思之外,它还是由私有化所衍生的一个私人生活之场景。(由于《现代汉语》的【家】这一条,没有这一意义,我自己补充了我的这一发现。)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夫妻进行房事、养儿育女的所在、家人点数钞票收藏存折家私的所在、议论家常的所在、私人洗涤内衣、内裤、乳罩、袜子的所在、可以嗅出一个人的真正气味的所在、也就是专供私人进行藏圬纳垢的所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内幕,竟成为像公共场合那样可以随便让人去玩(玩,《现代汉语词典》规范的解释是:用不严肃的态度来对待。)的场合。可想见一般人对家的无足轻重是很普遍的。严格地说,邀请别人去的地方应该只是家的可以公开的一部分:客厅。既然整个的家都可以邀请别人进去玩,说明客厅的功能已经取代了家的功能。这种家无论其居住方式,还是居住内容,都不再是私人性的。用客厅取代卧室,这正是革命最深刻的成果。只有这样的家才可以公开地自豪地邀请别人去玩、去串门子、去参观、去庆祝乔迁之喜。试想一个在私生活上有见不得人的秘密、成天忧心忡忡,担心家丑外扬的人敢成天把“有空来家玩啊”,这句口语挂在嘴上么?只有客厅式的家,才有利于广泛地评选五好家庭,并在全社会形成向这种家庭看齐的良好风气。为了让我家成为五好家庭,我父母的总是不断地督促我,要我和弟妹把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衣服朴素大方、灵魂深处和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标准。要外婆把桌子椅子等家具擦得干干净净。衣服朴素大方、灵魂深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标准。他们自己更是不仅身为父母,而且身为师表。心如明镜,让我们眼就能照见自己身上的灰尘。父母总是说,被子不叠好,让人来看见像什么话!这也是真的,从小到大,我睡觉的地方从来都是外人来了可以参观的。而来的生人都会要求参观一下这个家。我父母在摆设家具的时候,念念不忘的一件事就是别人来了看见会怎么说,他们觉得家是他们最大的一个面子,一切都要让别人看了满意,所以有时虽然某种布置会令家居很不舒服,也硬要这么搞,比如我们家因为地方小,几面墙被家具一放,挂印刷品的位置就只有支饭桌的这一面墙,当时我说把挂历挂在这面墙上,因为天天要看,还要记些备忘的事在上面,挂在这里用起来最方便。但我父母一定要在这里挂领袖像,说别人看见不好。只好把挂历挂到我和外祖母睡的里间,我父母每天要把头伸进隔布来看日子,每次看都要开电灯才看得清楚,浪费了不少电。后来到了文革末期,昆明社会上流行在家里的客厅摆设木沙发,其实大多数人家都没有客厅,但风气一开,就都要在接待客人的那间屋支上两个沙发,我家也在我和外祖母睡觉房间的外面那一半支了两个沙发在饭桌旁边,这样一来,房间就更小了,如果进出不注意的话,磕膝头就要撞在沙发扶手上。尽管这个世界对于我一开始就是一个大客厅,我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是寄居的身份,后来又习惯于集体宿舍的床位,还是从我外婆那里不加批判地继承了一些现成的与“家”有关的套话,“有空来家玩啊”就是其中之一。梦里不知身是客,每逢熟人就要言不由衷地说,有空来家啊。实际上我指的是集体宿舍,那个支着高底两层的单身床铺而不是沙发茶几的客厅。我记得,我中学时的一个同学还上过当,她相信了,当时我还住在厂里,她冲着“来家玩啊”找上门来。一宿舍的人都停下来,将这个人体上下打量,弄得她很紧张,满脸通红。最后我只有带她到工厂外面的田野里,坐在田埂上,开始我们的初恋。这次初恋从未进入过房间,在春天田埂上开始,在夏天的田埂上结束了。
我到芒的家里去了,我相信芒家也是“客厅”一类的所在,那是一九七二年左右,那时候还会有不是客厅的家么?一排平房,都是他家的房子,家具等什物倒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我家的差不多,也是编着号的。芒的房间比他本人的床位大七八倍,有我在厂里的集体宿舍的一间半那么大,他的房子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立即成为我永远难忘的住房场景之一。这间房子像个垃圾堆,鞋子啦袜子啦短裤啦啤酒瓶子啦罐头筒啦扔得满地都是,他睡觉的地方不是床,而是支在地上的一个大垫子,我估计是运动员翻跟头用的。上面是乱七八糟,像是刚刚干过了什么需要激烈运动的事。所谓罪恶的深渊是什么,在我的想象中,不就是一张这样的床吗?稍微仔细些看看床单,就知道他肯定经常关着门在这床上体验那种令“电筒”倒了大霉的事。被子肯定是从来没有叠过,只是打开盖上,盖上打开,散发着芒身上特有的味道。墙角还放着一面可以照出全身的穿衣镜,我立即把自己清清楚楚地看了一遍。最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在墙上挂着一张他本人的黑白照片,并且放得有通常挂在墙上的毛主席的像那么大,并且也就挂在那个位置。我也有自己的照片,但它们都是放在一律放成大一寸,或是120底片那么大,别在像册里。我从未想到可以把它放那么大,挂在墙上,那时候,墙上是不可以挂任何私人照片的,中国所有的墙都留给了领袖像和标语。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早已在人民中间约定俗成,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从未在哪个人的家里见过这样大的私人照片,我因此怀疑芒是不是思想反动。这个家真是令我目瞪口呆,我觉得这里不是什么“家”,而应该叫做“窝子”“巢穴”之类的地方。我在词典里有关“家”或“住房”的词条下找不到关于这种“家”的解释。我还真在“窝”这个词条里发现了这个“家”的某些含义,窝:鸟兽昆虫住的地方。坏人聚居的地方。【安乐窝】泛指个人(构筑的)所谓安逸舒适的、与世无争的生活环境。窝,虽然与世无争,但肯定是人所难容的,如果被单位上的人看见,芒就倒霉了。我记得那天在芒的房间里,我的第一句话是说,人来了看见怎么办?芒说,不会,这是我的房间,不会有人来的。他又说,即便来了又咋个呢(咋个,昆明方言,“怎么”的意思)?我爸爸都不管我,谁又敢管我?我自己的房间,我想咋个就咋个。想咋个整就咋个整,我又不整给哪个人看。这种明白如水的话,当时在我听来,就像经过深思熟虑的异端言论。芒的住房充满了令我心痒毛抓的秘密,我在有礼貌地喝了一杯茶之后,终于不由自主地开始翻弄起来,芒说,随便翻,随便翻,就当你的家一样。我于是连床垫都掀起来看过之后才罢手。
芒的住处立即成了我的窝子,而我的父母的家倒成了旅馆,我觉得只有睡觉这件事才和它有关系,我父母也看出来了,他们说,你怎么成天到晚一得闲就往芒家跑,他是你爹还是你妈?我们这里是不是不收钱的旅馆?我觉得这话很对,但我说谎道,不是不是,我是在他家练哑铃。我在芒家又结识了另外一些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床位而没有家的人。芒家的门从来不锁,我们可以随时在任何时间到来,以最流氓的姿势出现在房间里,犹如脱下了笨重的棉衣,你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想象得出来,并乐于体验。但我们的想象力是十分有限的,因为没有这种私生活的参照物,我们只不过学会了聊天的时候抽烟、吐烟圈、上床不脱袜子、躺着喝酒、大声说话,学会了胡说八道,学会了直言不讳,学会了唱黄色歌曲,学会了跳两步舞……学会了当时社会上见不得的许多名堂。往往,在我们得意忘形之际,会猛然听见一阵钥匙转动的响声,我们闪电般地复原,这时不是芒的父亲就是芒的妈妈会探进来一个头,说,声音小点,不要影响别人。我们发现,芒的父母都有芒的房间的钥匙。我问芒,他们是不是随时会进来,芒说,偶尔过来看看,不过他们不会说什么。有一回我正在看一本手抄本,忘了销门,猛回头看见我父亲正站在我后面,吓我一身冷汗,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间进来的,我看迷掉了。李壳是我们中间最有想像力的,甚至把他的女朋友带来这里,借芒的床用。他的理由是,那些三十岁的人可以日,我十九岁的人为什么不可以日,我还不是长着一根鸡巴。说得如此痛快,以至我忽然发现以前我基本上就没有撑撑脱脱(昆明方言,无拘无束一类的意思,但如果说无拘无束就没有特色了,只有昆明妈生的耳朵听起来会觉得酣畅淋漓)地说过话。我实际上一直在吞吞吐吐、说些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的话,比如,有空到我家来玩呗!在芒家我们慢慢养成了撑撑脱脱说话的坏习惯,这种习惯像手淫一样,一时痛快,后患无穷。那毕竟是一个大多数人都在被一只看不见的耳朵监听着的时期,最痛快的话实际上也就是在家里不准说的话,出了家也不能让别人听见的话。所以后来我们又长大几岁,懂了些世故,意识到已经养成的恶习,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我后来干脆选择写作这活计作为自己一生使用舌头的方式,因为这是一个唯一可以撑撑脱脱说话而被视为职业道德的职业。但其它人没有选择写作这种方式,而是选择了学会说大家都可以听的话,所以这些当年曾经一句顶一万句的青年,后来都学会了形容啊比喻啊含沙射影啊口若悬河但不知所云者何。芒的房间让我看见独自一个人住是怎么一回事,这种住房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话语方式,那时芒对我们说过许多话,我闻所未闻,张口结舌,仿佛是在听一个精神病人的自言自语。这个房间使未来的时代提前到来了,使我在十年前就能像十年后那样说话。幸运的是我在十九岁这样的年纪,就及时地遇上了芒,要不让,我得等上十年才能明白许多事,十年是什么意思,就是一个人稀里糊涂就被时间熬成了傻B。其实芒并不是先知或天才,也没有什么九死一生的经历,一如那个时代的许多人那样。仅仅是他有一个自己的单间,因而可以过一种与众不同的、别人看不见的、可以自言自语的私生活。但这种拥有私人生活场景的房间当时却成了对抗公共生活的一间展览私人生活的“客厅”,至少它在许多年里成了我和好几位青年的客厅,因此,这个房间其实是最不具私人性的。这其中一个原因,我以为是由于这个单间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芒的家,芒也是一个寄居者。芒现在还在昆明,是一家医院的药剂师。
到了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盖了一些住房,分房子这件事才开始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时我和我弟妹都参加了工作。但都还是住在我父母家里,相当挤,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长到五十公斤以上了,而我们住的房子是我们只有十公斤左右的时候就在寄居的了,早已容纳不下,我们每个人在家里实际只是有一个床位罢了。幸亏我父亲又分到了房子,他是我们家第一个分到房子,并且又一次分到了房子的人,那时我们都觉得,分房子这样的事,只会与他有关。我们又要搬家了,这回是搬到另一个新建的大院里去,所有人都想象得出来的那种大院,今天已经铺天盖地屹立在欣欣向荣焕然一新的祖国大地上的那种大院。一家人先过去看房子,17栋504室,有厨房、厕所、阳台、计算了一下,这房子足够我们一家六口住的了。还可以有一间真正的客厅。一家人高兴得像分到了天堂似的,讨论如何布置房间就讨论了几晚上。别人家都是用油漆刷墙裙,我家也刷;别人家都是用油漆刷客厅,在卧室铺地毯,我家也是;别家把窗子敲掉改成铝合金的,我家也改。我建议把阳台封起来让我住,父母同意了;我建议房间里不用床,像日本人那样,直接睡席梦思,父母不同意,说,外人来了看见像什么话!在搬家后的第二天,我外祖母就去世了。她是坐在为我家搬家的大卡车的驾驶室里搬过来的,怀里还抱着一个水壶。我听到她在车上嘟嘟囔囔地说,这里连鸡都养不成啦,太阳也晒不到啦……到了新房子后,她说要睡一下,就自个去睡了,我们也没怎么在意,当我们把一切收拾好后,才发现她已经不在人世。第二天,我看见楼下放着一口黑漆棺材,这是我外祖母多年以前就买下的,一直藏在我姨母家里。她早就知道后来的人都是要用火烧掉的,她害怕她的棺材放在我父母家里,会被没收。所以这件事我父亲也不知道。这口用陈年楠木造的老古董式的棺材,依据的是晚清的样式,与这栋新房子很不协调,但我外祖母安详地睡在里面,那样子我永远都记得,那是睡在自己家里,自己的床上才会有的样子。
我终于有了一个自己住的单间,是阳台改造的,七平米,刚够支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写字桌。布置这个房间令我兴奋了好几天,我终于也成了我的朋友中独自拥有自己的房间的少数幸运儿之一。我在墙上贴了诗人普西金的像,因为我见过一位诗人的家里也是贴这张。贴了用毛笔书写在宣纸上的颜体字:奋斗。贴了大海的风景、高山的风景、落日中的河流,还贴了足球明星的照片;把以前放在木箱里的书籍都陈列在桌子上。这个房间布置得充满隐喻,使来客绝对想不到我当时实际上还是一个工厂里的工人。而以为这里住的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热爱大自然的、有文化和教养的将要写出不朽的抒情诗篇的不知道靠什么混日子的青年。这个长达三天的安居工程,费尽心机的是墙,然后是书架、桌面、为了让一个维那斯的石膏像与墙上的印刷品协调,我反复多次地调整它的位置。至于床,我后来随便抬了一张那种编着号的木板单人床,它是我父亲单身时睡过的,我父亲对此举颇为满意,认为我继承了艰苦朴素的家风。他只是对我在墙上挂的条幅“奋斗”,有些意见。他的意见是,为什么奋斗?不清楚,是不是个人奋斗?外人看见不好。这次我是我行我素了,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只是为了让来玩的人印象更深刻,我又用水笔抄了一段马克思的格言贴在“奋斗”下面:“只有在崎岖小道上攀登的人,才有希望抵达光辉的峰顶。”这个房间的缺点是没有锁,我说要装一把锁,家长说没有必要,都是一家人,锁着干什么,我想想父母的房间也一样不锁,就不再坚持,但在里面装了一个插销。我终于能在夜晚独自一个人以我个人的姿势睡觉了,这是我认识芒十年之后,当时我才十九岁,现在我已经二十九岁。芒早已结婚,结束了寄居,有了自己的房子,与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建立了新的集体。那夜,我像睡在一间陌生的客房里一样,无法入眠,胡思乱想,忽然想到自己今后或许会有同房的机会,心一阵猛跳,就爬起来打开灯,拿出专门为住这间房而买的折叠式台镜,把年近三十的脸凑近了,细看微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