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套宗教文献
现在的埃及属于阿拉伯文化范畴,不过并不是埃及人变成了阿拉伯人,现代的埃及人依然是古埃及人的后裔,只不过他们阿拉伯化了,这一点在非洲阿拉伯裔身上非常明显。由于埃及在漫长的历史上多次被外族统治,文明出现了断层,所以古埃及的绚丽多彩的神话传说主要来源于各种不同的古代宗教文献。研究埃及神话的困难在于流传下来的资料残缺不全,不成系统。我们只能从《金字塔文》、《棺文》和《死者之书》等一些宗教文献和古典作家的著作中搜寻和整理。
所谓《金字塔文》是在金子塔墙壁上铭刻的咒文,并经过赫利奥坡里斯僧侣的整理而成。它包括神话传说、天文学、宇宙论、地理和历史事件以及宗教仪式、祭祀、魔术、道德等丰富内容。金字塔文最早出现于第5王朝乌那斯法老的金字塔中,而流行于第6王朝。金字塔文是为已故法老的幸福而祝福的,其咒语是保持法老在天之灵的地位和特权。金字塔咒文按其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前王朝时代以来的古代信仰;二是反映法老死后在天上的生活的样子;第三类是反映古王国末期兴起的奥西里斯神的崇拜。
《棺文》是铭刻在石棺或木棺上的咒语汇编,约有1000多篇。它与金字塔文不同,是专门为非王族的人们编写的咒语。《棺文》的咒语是为维护死者在阴间仍然保持和享受其生前的荣华富贵的生活,免受饥渴和其他灾难。棺文的咒语以金字塔文为依据,产生于中王国时代并流传到第26王朝为止。
还有一些类似《棺文》的,通常写在纸莎草纸上而被放置在死者(贵族)墓中的丧葬咒语的汇编,称为《死者之书》或《亡灵书》。某些原文和插图也发现于墓壁上和棺材上或者写在亚麻和皮革上。《死者之书》最早的纸草文献是公元前15世纪中叶,主要流行于新王国和托勒密时代。《死者之书》由将近二百篇魔法文本、赞美诗和插图等组成,它作为陪葬品来保护死者平安进入死后世界。《死者之书》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公元前1240年创造的“阿奈文稿”,除了文本之外,它还包括许多描绘阿奈与其妻子穿越冥界情景的图画。
大神仙三五百,小神仙赛羊毛――规模庞大的古埃及神灵
古埃及人的信仰属多神教,神话中的神灵数量巨大,足有数千之多。其中影响力巨大的神也很多,并且神与神、神与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天地之初,创世之神布达在他的陶车上制造了一个原始之卵,从中孵出了宇宙。天穹之神努特和大地之神凯布结合生育了奥西利斯和伊西斯,然后奥西利斯和伊西斯也结为夫妻。努特和凯布还生育了塞特和妮芙蒂斯,他们也同样结为夫妇。请注意,这些大仙们全部都是近亲结婚。这种违反后世道德规范的传说其实是古埃及贵族阶层的通常做法,为了让贵族的血统纯正,他们采用了在血亲之间近亲结婚的办法。近亲结婚的后果就是后代遗传疾病的发病几率大增,按理说法老家里少不了白痴,不过似乎没有敢把这些情况记载下来。
古埃及人认为许多东西具有神性,不但分别给以神名,而且信仰他们。例如信仰动物形象的神�(圣兽)就是个特征。有的神�是原封不动的动物形象,有的神�则是在人体上安放了一个动物的头,有的则是头上安置神之象征的神像,有的则全是人的模样,而手上拿着神的象征。所以埃及的神明大致上可分成三种型态:动物型态、人的型态和抽象型态。在埃及的每个神明都有他的力量范围,按照人们的祈愿,在每个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神会有相同的要求,或者不同的神也可能会有相同的功能,至于每个神明的性格,则比较难以掌握,全看祭司们如何解释了――这就叫做话语权。
在古埃及祭司们占据着到的制高点,掌握了舆论宣传阵地,因为他们是神灵喉舌,肩负着神仙人间代言人和形象代言人等诸多职责。简而言之就是在神权至上的时代,祭司们完全可以像政客一样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来左右选民,哦不是,是古埃及的老百姓。这样的话,法老岂不是要坐不稳位子了?万一和大祭司翻脸拍了桌子,便有被僧侣们蛊惑起来的暴民们砍了脑袋的危机。所以法老们搞出来一套有古埃及特色的政教合一系统来,那就是法老兼任大祭司。例如大名鼎鼎的图塔卡蒙法老在担任法老之前就一直是大祭司,等到岳父埃赫那顿去世后他便接任法老的职位。埃赫那顿曾经进行过一次宗教改革,树立阿顿为主神,削减寺庙,减少崇拜的神,以削弱宗教势力。图坦卡蒙即位后又重新树立阿蒙神,恢复寺庙。就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古埃及的神灵队伍进一步壮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