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八年(1858年),农历八月,又是一个大比之年。
这一年顺天乡试的主考官,选中的是63岁的柏葰。八月六日,接到任命,他即刻与两名副主考官——兵部尚书朱凤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在午门外坐上亮轿,直奔崇文门的贡院。
顺天乃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又是录取举人最多的一省,首场试题都需由皇帝“钦命”,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年过花甲而能再掌北闱大典,不禁让柏葰喜出望外。
乡试三场,八月初九开始,至十六日结束,平平安安到了九月放榜。柏葰走出内龙门,鹿鸣宴后,便接到圣旨,再上层楼成为正一品大员,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真宰相”也。得意忘形的柏葰此时定然早忘了乐极生悲这句古话,然而他的人生最终却印证了它。
清咸丰八年(1858年)九月十六日,顺天乡试结果揭晓。
当天,早早地就有大群的考生和老百姓聚集在那里等待榜单揭晓,名单公布的时候,榜上有名的人喜形于色,手舞足蹈;榜上无名的人脸色大变,像根木头一样。还有围观的人群对着榜单指指点点,很多考生情绪激动,痛骂考试不公。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这次名列前茅的新科举人,很多都是平日里庸庸碌碌甚至不学无术的人,最离谱的是,高中乡试第七名的人叫平龄。这个平龄,平时不好好读书,整天泡在戏园子里喝茶听戏,肚子里墨水没有几滴,戏文倒是装了不少,是个出了名的“票友”。
有人说,平龄可能是在考试的时候超水平发挥。那么,更大的问题就出来了:在乡试那几天,很多人看到平龄坐在戏园子里听戏,听得不过瘾还亲自上台唱了几出,他根本不可能参加完所有场次的考试。一个根本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再怎么超水平发挥也不可能考中。这些流言和议论传到了御史孟传金的耳朵里,孟传金对科举考试的现状不满,四处搜集本年顺天乡试的种种传闻,准备上奏揭发。
十月初七,孟传金上奏咸丰皇帝,指出这次乡试存在舞弊行为。
孟传金主要提了四大考场违规情况:第一,主考压令同考官呈荐。什么是“呈荐”呢?考生被分到不同的考舍考试,每个同考官负责一片考舍的阅卷。他们相当于第一层的评判,把所负责考舍的优秀试卷推荐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决定录取不录取。主考官不能强迫同考官推荐或淘汰某份考卷。但是,孟传金指出,在这次顺天乡试中,主考官命令同考官必须推荐特定的考卷。
第二,同考官请求主考官录取特定的考卷。
第三,同考官彼此互荐。同考官之间也是独立的,每个人只负责各自的考舍,不能插手其他区域。但是在这次顺天乡试中,同考官之间相互打招呼,让对方录取自己的人选。
第四,已取中而临时更改。
孟传金在奏折的最后,把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平龄搬出来作为证据,指出新科举人平龄“朱墨不符”。
隋唐的时候,考官们评判的是原始试卷。这上面不仅是考生的真实笔迹,而且卷首写有考生的姓名、年龄、籍贯等个人信息。考官阅读的时候,多多少少也会受到考生平时的文章、名声,甚至家庭背景的影响。武则天的时候,为了防止官员徇私舞弊,规定考卷一律“糊名”。也就是把考生的个人信息糊上,考官评判之后才能撕开糊名,抄录考生信息。
但是,糊名也不能掩盖考生的笔迹或者考卷上的记号。针对这个问题,到了宋朝,朝廷又建立了誊录制度。
誊录是这样的:考生用墨笔作答的原始考卷称为墨卷。考试完毕后,有专门人员将墨卷糊名、编号,然后交给抄写人员用红笔重新抄写一份答卷,新卷子叫作朱卷。
为了保证试卷的真实性,在誊录过程中,誊抄人员抄写的朱卷必须与考生的墨卷完全一致,即便墨卷中出现错字、别字甚至涂抹,也必须完全照抄。朱卷抄写完毕以后,又有专门的校对人员将墨卷和朱卷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分别封存。墨卷存入档案,朱卷交给考官审阅。考官们评判朱卷后,再根据朱卷上的编号调出墨卷,撕开糊名,查看考生信息。这个过程要当众开封,当众填写姓名,当众放榜公布。
孟传金说平龄“朱墨不符”,就意味着誊录、放榜和磨勘制度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年轻的咸丰皇帝接到御史的奏折后,态度很明确:查!
咸丰皇帝下令由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户部尚书全庆、兵部尚书陈孚恩组成专案组查办此事。
专案组很快查明,平龄的墨卷不全,不能证明他是否完成了考试。奇怪的是,平龄的朱卷却是完整、清楚的,孟传金揭发的“朱墨不符”属实。更奇怪的是,平龄的朱卷上原本有七个错别字,竟然被人改正了。
专案组很快就逮捕了平龄。平龄一进专案组,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办案官员决定把平龄关起来再说。平龄进了监狱后,很快就传来消息:平龄暴毙,死因不明。最关键的线索就这么被掐断了。就在大家懊恼的时候,有一个人主动跳出来自首。这个人叫邹石麟,身份是翰林院编修,另外一个身份是当年顺天乡试的同考官。邹石麟向专案组自首,承认自己改了平龄的朱卷。他说,他看到平龄的朱卷时,以为上面的错别字是抄写时笔误,就擅自提笔改了过来。
案子调查到这一步,专案组拿捏不好咸丰皇帝的真实意图,就向咸丰汇报了初步的结论:第一,平龄登台演戏,纯属个人爱好,不必治罪,更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但读书人登台演戏,有辱斯文,要告诉其他读书人,引以为戒。第二,平龄的试卷中多处出现错别字,可以证明他才能平庸,没有达到举人的水平。这么委婉的说法,指出了平龄中举存在舞弊。按大清律,平龄应罚停会试三科。考虑到平龄已经死了,可以免予处罚。第三,考生舞弊,同考官应该连坐,降一级调任。同考官邹石麟又擅改朱卷,知法犯法,罪上加罪,建议革去官职,永不叙用。主考官和副主考罚俸一年。
咸丰皇帝不是千古明君,但也不是一个昏君。
顺天乡试爆发出舞弊丑闻时咸丰皇帝二十八岁,当了八年多的皇帝,正是既有动力又有经验,想干一番事业的时候。可是此时的咸丰皇帝面临的是内忧外患,南方太平天国运动势如破竹,而大清朝的既得利益集团却各自守着自己的小圈子,不思进取,暮气沉沉。科举取士就是要打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挑选一批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在咸丰皇帝看来,无论是考官还是考生,所有徇私舞弊的人无疑都是在一点儿点儿吞噬着国家的根基,这对年轻的咸丰皇帝来说绝对是无法容忍的。所以,他没有选择大事化小,而是抓住暴露出来的舞弊线索不放,下令重新磨勘所有考卷。
复查之下,有问题的试卷一下子激增到50本之多!柏葰即刻被革职,一夜之间从云端掉落泥地。
然而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在审查平龄的过程中,发现了更严重的“条子”问题,柏葰与副主考官程庭桂都卷入其中:兵部主事李鹤龄帮广东士子罗鸿绎打通关节,代他向同考官浦安送条子,柏葰则受嘱托最终录取了罗鸿绎。而程庭桂的问题更严重,他的儿子程炳采在场外大收条子,其中不乏当朝大员家递来的,包括陈孚恩的公子陈景彦。程炳采将5张条子藏在坐垫里让家人带给父亲,虽然程庭桂在左思右想后烧了条子没有录取这几位舞弊者,但他儿子的行为足以让咸丰帝震怒。
“条子”是这场科场案的关键核心问题,那么,何谓“条子”呢?这又要从科场上的种种舞弊行为说起。
科举发展至清代,登峰造极,而舞弊手段也是花样百出,令人叹为观止。
最方便的当然是夹带小抄。袖珍版《四书五经》和写满蚊脚细字的小纸条至今还能看到,让人感叹“一考定终身”的制度的确能激发人们走歪门邪道的智慧。
从鞋底到帽缨,从坐垫到糕饼,甚至嘴巴和肛门,凡是能藏纸条的地方,都有人尝试过。乾隆九年(1744年)顺天乡试查出了几十个夹带小抄的士子,在贡院外号枷示众,竟吓得两千多名心怀鬼胎的士子连试都不敢考了,落荒而逃,贡院外蝇头小抄散落一地。乾隆闻讯大怒,他详细规定了此后应考士子的衣服鞋袜、笔管砚台等必需品的形态,甚至规定糕饼必须切成小块,考篮也得编成玲珑格眼式样。入贡院时更有两道严格的检查,要脱衣赤足,检查下体,不禁令考生感慨“负凳提篮浑似丐,过堂呼号直如囚”。
冒籍与倩代也是两种常用的舞弊手段。冒籍类似现代的“高考移民”,就是假冒籍贯去名额较多或士子水平较低的省应试,以增加录取概率。倩代顾名思义就是找枪手,花费会较贵,不过古代并无照片,准考证上的描述不过是些“面白”“身中”之类模糊的词语,因此只要打通关节,找到愿意冒险的人,确也可行。当然,倩代的代价较夹带要大得多。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广西士子岑照花了三百两银子找人代考,居然得中解元,被揭发后立即处斩。
不过晚清时期,尤其是在县试中,请枪手已是常事。譬如鲁迅先生,当他去南京读书后,家人为了保留他的进学资格,也曾找人代他参加府试。此时枪手的费用已经大幅下降,不过银元两元。
另有一种偷龙转凤的舞弊手法,与倩代类似,但昂贵许多,那就是换卷。
如嘉庆三年(1798年)的湖南乡试中,湖南士子傅晋贤求功名心切,狠心拿出一千二百两银子,交给书吏樊顺成,请他帮忙。樊顺成买通了内场书吏罗文秀,在发榜前,将第一名彭峨的试卷偷偷抽出,把卷首的姓名、祖籍、三代等项裁割下来,换上了傅晋贤的。发榜后,傅晋贤果然得中解元,十分风光。幸而彭峨在考试后放榜前曾将他的答卷默写一份送给岳麓书院的山长罗典,留下了证据,因而才能最终昭雪。事发后,傅、樊、罗三人即刻处死,一命呜呼。
在咸丰八年的科场案中,据野史记载,也有换卷行为。柏葰找到一本“文理荒谬”的卷子,认定乃是“识字无多”的平龄的,于是用一本“佳卷”暗暗替换,使他得中举人。当然,从清代档案来看,此乃谣言,但也证明换卷这种手法的屡禁不止了。
这几种舞弊手法常年盛行不衰,而“条子”则特别兴盛于晚清时期。
清人薛福成在《庸盦笔记》中这样定义“条子”:“条子者,裁纸为条,订明诗文某处所用文字,以为记验。……凡意欲所取者,凭条索之,百不失一。”
用现代语言来解释,就是说考生与考官约定,在文章的某些地方(一般是某段的开头或结尾)使用特定的字眼,通常是如“夫”“也”等虚字,为防止巧合情况出现,一般要订三四处,考官阅卷时,就拿着条子细心比对,见吻合者辄录取。虽然科举考试的试卷上名字都糊掉了,而且会另外雇人誊写,让考官看不出笔迹,但有了这套暗号,种种防范措施都于无形中失效了。
科场案查清后,接下来就是分别给予处分。据统计,顺天乡试科场案总计惩处91人,其中斩决5人,遣戍3人,遣戍改赎罪者7人,革职7人,降级调用者16人,罚俸一年者38人,等等。顺天乡试科场案中,“同官不闻连坐,家属亦未长流”,既没有抄收官员家产,没籍案犯妻女,也没有株连案外之人。
平龄早就在狱中暴毙,秋天才升任一品的柏葰,被判与同案另三人浦安、李鹤龄、罗鸿绎一起“斩立决”。
咸丰帝为了表明严惩科举弊案的决心,甚至不顾清代200多年来的规矩,做出绝不在行刑前临时赦免一品大员的决定。
次年早春,四人一起被拉到菜市口,恰是柏葰的对头肃顺来当监斩官,据《瞑庵杂识》记载,得意的肃顺还在伤口上撒盐,笑问了一句“七哥来早?”刽子手手起刀落,四人顿往鬼界报到。
仗着父亲是副主考官在外收集条子的程炳采,被绑赴菜市口立刻斩首,以儆效尤。他的老父程庭桂则发配军台效力赎罪。至于其他几个曾经递条子的大员子弟,则一律发配新疆。
这几名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儿一听说要到边荒之地,都十分惊恐,幸而此时恰逢与太平天国交战,国库空虚,此时为了筹措军费,原本不能捐银赎罪的重犯们,也不时获准缴赎。于是大员们纷纷在外活动,公子们则纷纷上疏,一面自责,一面强烈要求捐银赎罪。
有钱能使鬼推磨,皇帝也有窘迫的时候,在宣布将他们发配新疆一个月后,四名案犯被批准花钱消灾,又过了两个月,剩下的三人也依样画葫芦花钱买了个平安。御史陈庆松不识时务,进言“赎罪太骤”“视法太轻”,反让咸丰帝不快,奏折被“留中”,不了了之。其余涉案人员,或降职,或罚俸,不一而足,然而也无关紧要——哪个京官靠吃干俸过日子呢?
清代,亦可说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一场舞弊案就此落幕,柏葰成为因舞弊被杀的品级最高的官员,在科举史上留下了血腥的一笔。此后清代再没有出过大的科场案,倒不是因为柏葰的死震慑力太强,只是当腐败舞弊变为常态时,大家早已不记得正常的制度是什么了。